经过这一个多月的补充、吸收,莫问天再也不是那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小白了,对于自己最感兴趣的天地人三晶,他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天晶是个传说,暂且不谈;
地晶主要存在于地晶矿中,而地晶矿是天然形成的,分布在大大小小的禁地之中,可以说,只要是禁地,里边必然至少有一个地晶矿,等级则不一定,可既然是禁地,这玩意自然也就很少的被人开采出来,市面上低等级的还有一些,至于高等级的,那就少的可怜了;
当然,这玩意的价格也是高的离谱的,A1级的就值1永恒币,以后每升一段,价值是之前的两倍,每升一级,价值可能翻的就不只是两倍了。
人晶可以说是比同级的地晶还要贵重百倍的能量晶体,这玩意出现的概率,也是小的可怜。等级越低的当然出现的概率就越大;
据莫问天了解,A级的人晶中,A1级的是五分之一概率,之后每升一段,概率是之前的五分之一,所以说到了A9人晶的时候,差不多就是200万分之一了;
B级的还是他问来问去、左拼右凑整理出来的信息,一般的B1人晶是500万分之一,以后每升一段,概率是之前的二分之一;
至于更高等级的,那就不是他所能知道的了。
所以说,莫问天手上的这一颗直径为3cm的青色小圆球,可是8000万分之一的选择诶,这不把他乐疯那还真的奇怪了,总之,从早上八点拿到这东西开始,莫三少足足笑道晚上八点,脸都笑抽筋了。
‘其实有时候幸福就是这么简单,一颗B5级的人晶就好!’这完全就是这家伙现在的想法。
有了这一颗宝贝,他当然不会像之前那样暴殄天物了,用B5级的人晶去用来卖钱,这是傻子才会做的事。好吧,莫问天承认,他之前的确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子,还是脑门上刻着250的那种,因为第一次的时候,他就把那几颗人晶吸掉了,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因为高等级的能量晶一般都是用来作为某个阵法的阵核的。阵法可是这个世界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从聚灵阵的效用上就可以略见一斑。省去数倍的修行时间,这可是逆天之举啊。为此,莫问天到现在还后悔当初的无知举动呢。
现在莫三少爷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提升到精藏境了,可是着急也没用,事情还是要一步一步做的。据007计算得知,还需要21天,虽然这个时间可能对别人来说是一个短到自己都会吓去的时间,可是对莫问天来说还是太长了,不知道为什么,他打骨子里就想迫不及待的提升自己的实力,好似为了将来防备什么。
管家早就在10天之前就带着大笔的资金前往自己的封地了,他交代了很多事情给管家,现在过了十天,有着庞大的金钱开路,大致的框架管家肯定已经做好,自己也该动身去封地了。
梦靥禁地作为B级禁地,绝对是一片未开垦的处女地,怎么的,自己都应该去碰碰运气,有着吸天神决,却没有资源吸收,这种感觉真的不好。
虽然笑了一整天,但是该吩咐的事情自己还是吩咐下去了。
首先就是自己现在的财产,2400亿永恒币的存款,商会里每天赚取的利润都会在第二天打进自己的身份卡里,这事自己倒是放心,把生意什么的扔给小狐、小灵就好,当然,这方面阿二会监视的;
然后就是护卫方面的问题,自己这次出门,除了莫二和一半的气藏境十二段战斗型机器人,其他的全都留下来,毕竟,自己的封地也是需要护卫的;
最后就是好好鼓励大家辛勤劳动了,做得好,自己是不会亏待她们的;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天还微微亮的时候,莫问天第二次出了王城,现在自己成年了,去哪里都是自己的权力,不像以前只能呆在王城,结果成了著名的第二贱客。
米亚王朝的地图就好像是一个不规则的圆形,王城处在中心,而莫问天的封地就处在东南角的最边缘,最靠近他封地的,也只有一座三级城市永新城,距离他的封地足足有上千里。
由于距离过远,王城和永新城之间是没有传送阵的,需要一个城市一个城市的传送下来。
中间足足传送了上百个城市,直到两个小时之后,莫问天才出现在了永新城的传送大厅,这一路下来,他的头都快晕死了。
还好自己有着莫家的族徽,一路那叫一个畅通无阻,重点是免费的,不然的话,没有十天半个月的根本不可能。
莫问天离开了王朝,也就意味着他离开了那个权力的漩涡,混乱的生活,从今以后,真的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了。
只是在这个过程中,对父亲的思念那是少不了的了。这个世界什么都好,就是有三点莫问天很是不喜欢。
第一:没有手机这么方便的东西,想要远距离对话,就必须进入到第二世界,还要对方同时也在第二世界,可以说是有点麻烦;
第二:没有飞机这种在天空中飞翔的东西,不过传言有一种会飞的坐骑,能带人上天,可是这玩意他也没见过;
第三:没有人情味,就算是自己的亲人,那也是带着有色眼镜看人的,更别说什么爱情了,如果男人的等级实力比女人差的话,那女人是不会嫁给你的。
女人喜欢男人的首要条件,就是他比自己强,起码有一项明显的技能比自己强;
虽然有点小瑕疵,但是对这个世界的喜爱,莫问天从未怀疑过,他毫不否认,自己非常适合在这里生活,这儿完全就是为自己打造的一个天堂。
“龙少爷,请问您是龙少爷么,管家让我来接您的”,就在莫问天一行人刚刚走出传送大厅的时候,一个仆人模样的人上前问道。
“带路!”
出门在外的,自然要给自己取一个名字了,这样可以省去很多麻烦,至于自己的样子,跟原来相比已经有很大的变化了,倒是不需要再化妆什么的。
莫问天吩咐了管家在永新城弄一个落脚点的,为了方便么。
“龙少爷,这是管家早就准备好的闪电马,一共五匹,你们四人再加上一个引路人正好……”
‘哒、哒、哒’
平日里连坐骑都难得一见的三级城市永新城,今天街上突然出现了五匹神采异常的马,有见识的人马上就认出来了,这是什么级别的坐骑。
“我滴个娘类,这可是闪电马啊,王朝民间最好的马匹,可日行万里”,此话一出,沿途众人无一不目瞪口呆!
军队里最好的追风战马他们是知道的,可是那也只有日行八千里啊,难道说,这家伙比最好的追风战马还要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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