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大清王朝1
6181400000020

第20章 大清的名臣(5)

邓世昌是殉国于黄海海战的北洋军将领中职务最高的一位。他的表现最为英雄,牺牲最为壮烈。对此,李鸿章专门把邓世昌的事迹上报光绪帝,请示给予特殊奖励。光绪帝接到奏折后,也被邓世昌的事迹打动,立即下令将邓世昌按提督例从优议恤,追赠太子少保,赐予“壮节”谥号。同时还破例赐予邓世昌一副挽联:“此日漫挥天下泪,有公足壮海军威”,并赋诗一首:“城上神威炮万斤,枉资巨寇挫我军。后来天道终许汝,致远深沉第一勋”。给予邓世昌以高度评价。

但是,由于当时参战的中日双方在海面上来往厮杀、纠缠混斗、炮烟弥漫,难以辨认。“当猛战时,两军舰旗帜俱毁,各不能辨其孰为敌舰,其略可识认者,仅在船之颜色形模”而已。加之“致远”号的官兵大部分战死,因而对“致远”舰的沉没原因和管带邓世昌牺牲的情形,仅靠旁观者的想像和叙述,未免不无出入,流传至今,说法各异。

邓世昌关于“致远号”沉没的情形,通常认为“致远”号是被鱼雷击沉的。《东方兵事纪略》中称:“致远药弹尽,适与倭船吉野值,……遂鼓快车,向吉野冲突。吉野即驶避,而致远中其鱼雷,机器锅炉迸裂,船遂左倾,顷刻沉没,世昌死之,船众尽殉”。另有《冤海述闻》也记载:“致远在阵中,因一敌船伤停车,深入追击之,为鱼雷所中”。而最近廖宗麟在《甲午海战中致远舰沉没真相》一文中提出新说,认为致远号是被日舰炮击而沉的。根据是:当时曾参加海战的镇远舰枪炮官曹嘉祥等人呈文称:“譬如致、靖两船,请换截堵水门之橡皮,年久破烂,而不能修整,故该船中炮不多时,立即沉没”。海军守备高承锡呈文亦说:“水师战船贵有铁甲,甲厚则船坚,交锋之际经战持久,不易沉没。如大东沟之役,超勇、扬威、致远皆因无甲,故中炮即透入机舱,进水沉没”。《清末海军史料》一书中选辑的日方资料《日清海战史》记载:“‘致远’忽出阵冲突‘吉野’,于是‘吉野’以纽状火药连弹装入快炮击之,密如雨下,三点三十分遂沉没”。

而邓世昌牺牲的情形到底如何?世人更是一直众说纷纭。比较流行的说法,似有如下三种:

第一种说法,主要以姚锡光《东方兵事纪略》和蔡尔康《中东战纪本末》记载为依据,认为在中日海战中,“致远”舰不幸被敌舰围攻,受伤累累,舰体倾斜,炮弹即将用尽,管带邓世昌临危不惧,沉着指挥,号召部下“从公卫国”、“置生命于度外”,“有死而已”,下令“鼓快车”,直冲敌人先锋队指挥舰“吉野”号,准备与之相撞,同归于尽。“吉野”号见势不妙,慌忙躲避。“致远”舰在日方快炮的密集进攻下,不幸又中鱼雷,致使舰身破裂,大量进水,“顷刻沉没”。邓世昌与全舰官兵壮烈殉国。此说主要以姚锡光《东方兵事纪略》和蔡尔康《中东战纪本末》为依据,电影《甲午风云》也是据此描绘的。

第二种说法,据池仲祐《海军纪实·邓壮节公事略》和《清史稿·邓世昌传》记载:当“致远”舰冲向“吉野”时,被“吉野”舰发射的一枚鱼雷击中,致使锅炉迸裂,舰体下沉,邓世昌和250名官兵同时落人滚滚的黄海波涛之中,临难之时,“有讽以自免者”,邓世昌却感慨地说:“吾志靖敌权,今死于海,义也。何求生为!”(池仲祐《海军纪实·邓壮节公事略》)舰进水后,他还立在水中怒骂敌寇。侍从刘忠把浮水梃(救生用具)向他投去,他拒不接受,此时,恰好有一艘中国鱼雷艇驶来,艇上水手高呼:“邓大人,快上扎杆!”邓世昌并不理会,铿锵有力地表示“阖船俱尽,义不独生”。他的随身爱犬游到身边,衔住他的胳膊,不让他下沉,也被他毅然推开,爱犬不忍离去,又衔住他的辫发。他望着血染的大海,发出长声的叹息,扼住犬首,一起沉入海底。

第三种说法,以1894年10月5日直隶总督李鸿章上皇帝《奏请忧恤大东沟海军阵亡各员折》和曹和济《律门奉使记闻》和《番禺县续志》为依据,则更为离奇。说邓世昌坠海之后,侍从刘忠用浮水艇援救,被他拒绝,后又被别舰将士奋力救起。但他目睹全舰荡没、官兵都身葬大海的惨状,悲痛欲绝,义不独生,于是再次投入大海,壮烈牺牲。

与此相似,还有一种民间传说,只是把救邓世昌上岸者改成了他的随身爱犬。传说邓世昌落水后,随身爱犬衔住他的衣服,不让他沉入海中。但他看到全舰官兵壮烈牺牲,誓不一人独存,便抱住爱犬同沉海中。爱犬不忍让主人漂流海上,便拖着主人奋力向上游去。它终于把主人拖上了岸。邓世昌苏醒过来后,发现自己躺在海滩上,爱犬依然守在身边,回想起曾经发生的一切,他义不独生,重又投入海中。爱犬见主人重投大海,也随之投海而死。

上述种种说法,孰是孰非,难以定论。第一、第三种说法均有当时当事人记载,特别是第一种说法流传甚广,散见各类著述。第二种说法虽然不见当时当事人记载,但也有声有色,并非无可信之处。因此,要得出最终结论,还有待学者们进一步探索、考证。

方伯谦被杀

中日甲午黄海海战结束不久,北洋水师济远舰管带方伯谦就以“首先退避”、“牵乱队伍”、“拦腰中撞扬威”三条大罪被正法于旅顺军前。方伯谦被杀是罪有应得,还是晚清又一桩冤案,至今仍是一个谜。

方伯谦(1852—1894),字益堂,福建侯官人。福州船政学堂第一期学生。1888年,北洋水师正式成军。1889年6月,李鸿章奏以方伯谦升署中军左营副将,委带“济远”舰。1891年5月,李鸿章第一次到威海检阅海军事竣,奏准以方伯谦办海军出力,赏给捷勇巴鲁图勇号。

光绪二十年(1894)9月17日,北洋水师与日本联合舰队在黄海展开激战,北洋海军“济远”管带方伯谦率舰先退。黄海海战结束后,丁汝昌向李鸿章电告接仗情形:“济远首先退避,将队伍牵乱,广甲随逃。若不严行参办,将来无以儆效尤而期振作”。李鸿章因而作出奏请:“兹据丁汝昌查明,致远击沉后,该管驾方伯谦即行逃走,实属临战退缩,应请旨将该副将即行正法,以肃军纪”。22日,清政府下令将方伯谦“撤任,派人看管候奏参”。23日,军机处电寄李鸿章谕旨:“本月十八日开战时,自致远冲锋击沉后,济远管带副将方伯谦首先逃走,致将船伍牵乱,实属临阵退缩,著即行正法”。24日凌晨5时,方伯谦被清廷以“临阵脱逃”之罪名在旅顺被斩首。

学术界传统的看法是,认为方伯谦被杀并非冤杀,而是罪有应得,因为:(1)方伯谦在战斗正在进行的时候就离开战场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根据北洋海军的有关章程,显然应该是“临阵逃亡,斩立决”,即使不存在将队伍牵乱的问题,被正法也是不冤枉的。(2)亲临现场的卢毓英手稿《卢氏甲午前后杂记》是济远舰先逃的佐证:卢氏在广甲舰里亲眼见到并记录了经远舰沉没的情形,而方伯谦在他的报告中对经远舰沉没这一重大事件却只字未提。可见,经远舰沉没的时候,方伯谦已经逃离了现场,而广甲舰是在经远舰沉没后才离开战场的。(3)济远舰是否因受重伤不能再战才退出战斗的?日本海军方面的材料对日舰和定远、镇远、来远、靖远、经远、致远等中方舰只的交战情况描写非常详细,偏偏没有对济远舰有所描述,说济远受伤如此严重值得怀疑。而且,济远舰处于队列的左翼,而海战的焦点却是在右翼。据此,学者认为,方伯谦是临阵先退,确系该杀。

对于这种传统的看法,有学者也提出了疑问,认为济远舰管带方伯谦在战后以“首先退避”、“牵乱队伍”,“拦腰中撞扬威”三条大罪被正法于旅顺军前,三条罪名并不成立,方伯谦被杀不是罪有应得,而是晚清一桩冤案。

坚持这一说法的学者指出,丁汝昌从电请参办方伯谦到对方伯谦的正法,只短短三天,且中间未经任何审讯。有人认为,李鸿章、丁汝昌以雷霆手段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方伯谦处死,其实质在于把方伯谦当作替罪羊,为李鸿章、丁汝昌的战败责任开脱。因为黄海战败,北洋海军的最高指挥者李鸿章难辞其咎,舰队提督丁汝昌也罪责难逃。为了脱罪,他们千方百计找替罪羊,炮制出诬蔑方伯谦的三条罪状,将战败责任全推在方伯谦头上。为了证明这一点,一些学者提出了以下理由:

其一,济远舰不是“首先退避”。济远舰是因在战斗中遭受日舰的炮击引起舰体大火而不得不于下午1时10分之后首先退出战场,这是事实,连李鸿章在处斩方氏之后,也不得不承认。真正“临阵退缩”者应是广甲舰吴敬荣。济远舰是在被4敌舰截击在阵外受围攻,激战三个小时之后,左翼的致远已沉,广甲惧逃,经远离阵自救,只剩济远一舰孤军作战,得不到主队的救援,又因船坏炮毁,人员伤亡严重,于危急情景下冲出重围西撤。从3时30分以后至5时30分,济远舰始终在战场上与敌舰周旋,且战且退,“战至日舰收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