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强盗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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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比武定输赢2

战斗又重新变成了对峙状态,西塞斯失去了巨盾防御正面的能力,但他的巨斧却不是吃素的。二狗子只要敢正面冲锋,就会遭到迎面痛击。

见这情况,谭凯歌邹起了眉头,但二狗子的狼脸上却露出微笑。

野蛮人首领狄修斯忽然涌起不妙的感觉。

一股气团在二狗子的嘴角酝酿生成,然后,它的嘴巴一吐,十几片半透明的风刃象离弦之箭一般,向野蛮人战士西塞斯射去。

没有盾牌的西塞斯顿时手脚大乱,他提着巨斧,左格右挡,终于把这些风刃给格开,但是,速度快如旋风的二狗子,却闪电般地冲上去,钢爪按在西塞斯的肚子上。它只要一用力,西塞斯就会被开膛破腹,不过,它尊照谭凯歌的吩咐,没有伤害野蛮人。

失败的西塞斯满脸惭愧地退回了自己的族人中间。

第一场败了,第二场就是关键中的关键,因为三局两胜,第二场输了,第三场就根本不用比了。

狄修斯牙关一咬,想亲自上阵。但是他的脚步刚刚一动“父亲、、、”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然后,从人丛中闯出一个窈窕修长的身影。

“卡琳娜、、、、”来者正是野蛮人首领的独生女儿卡琳娜。野蛮人女性通常身高在两米左右,她们也能战斗,不过,通常这是在碰到最危急的情况下,部落首领才会让女性上阵。

这个卡琳娜,从小任性,酷爱练武,部落里的人都把她当那男孩子看待。这次碰上入侵,其他的女人和小孩都躲进了土楼内,只有卡琳娜全身披挂,混在战士人群里。

第一场比武,以己方的失败告终,这让心高气傲的卡琳娜小姐很不爽,于是,不等父亲同意,她就主动出战。

“父亲,第二场我来。”身穿皮甲,手拿盾牌标枪的卡琳娜说道。不同于别的男性战士,卡琳娜喜欢标枪和短剑。与人战斗时,她通常喜欢先投掷标枪,然后,冲上去用短剑近战。一寸短一寸险,在同部落里其它男性武士的比试中,她总是胜多败少。这是她的真正实力,其他的男性战士并没有相让,因为野蛮人视战斗如生命,一旦比斗起来,都会忘记一切,全力以赴。

“胡闹,退下。”狄修斯叱喝道。第二场是关键,女儿虽然能战,但比自己却差了一点。所以他才不想让她上阵。

没有理会父亲的喝斥,卡琳娜用标枪指着高踞马上的谭凯歌说道:“你是首领,肯定实力最强,我就挑你。”

“老子不打女人,你退下,换别人来。”谭凯歌大大咧咧地说道。

“你、、、、”卡琳娜俏目圆睁,就想发作。

“爸爸,让我来和这位姐姐比试吧。”站在身边的谭小雅忽然说道。

“你、、、、”谭凯歌连忙摇头,说道:“不行。”自己的便宜女儿又什么本事,谭凯歌是很清楚的。除了程咬金三斧头的两个祭司神术,她什么也不会。一上阵就会被干掉。

谭小雅从肩膀上取下一副弓箭,说道:“爸爸你不让我干活,这些天,我苦练射箭,现在已经射得很好了。”自从上次被熊地精差点偷袭成功后,自感自己很没用的谭小雅,这段时间来苦练射术,已经能做到五十米内不脱靶了。

“不行不行、、、、”谭凯歌的头摇得象拨浪鼓。

“爸爸,她是女人,我也是女人,如果让您出战,这也太堕我们的威风了,放心,除了那两个神术,最近,帕里克斯还教会了我两个魔法呢,我一定能赢她的。”谭小雅很自信地说道。

不再等谭凯歌发出什么意见,谭小雅上前几步,同卡琳娜对面站立,脆声说道:“这位姐姐,我是个祭司兼法师,你能不能等我先念完了第一个咒语再动手。”

谭凯歌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他不明白一向听话的谭小雅今天怎么好像变了个人似地。“难道,这就是什么青春期骚动。”他自作聪明地想道。

谭小雅气质动人,卡琳娜对她很有好感。可是,作为一个拥有野蛮人血统的女战士,只要战斗起来,就会忘记一切。她可不想失手把这个动人的小女孩给杀掉。于是摇摇头说道:“还是换一个人来吧,要伤了你,我会不忍心的。”

谭小雅微微一笑,开始吟唱咒语。这第一个咒语,竟然是帕里克斯交会她的一级魔法——“蛛网术”。随着咒语的完成,一大片粘稠的蛛网状物体洒满了两人之间的空地。如果卡琳娜向前冲锋,就会被蛛网粘住。

完成咒语,乘卡琳娜还没有反应过来,谭小雅第二个神术咒语又开始吟唱。这是诅咒术里的迟缓之光。

谭小雅的咒语完成得很快,几乎是瞬间,一个魔法,一个神术就完成了。一团红色的光芒击中了卡琳娜,卡琳娜忽然觉得自己的手脚好像不听指挥起来。

看着谭小雅轻松地在魔法和神术之间进行转换,后面观战的帕里克斯心中充满了嫉妒和不由自主的惊叹。他知道,一个天才诞生了。因为魔法和神术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术力量,能精通一种,就很了不起了。

大陆的历史上,同时精通两种力量的大法师也不是不存在,但那一般都是修炼某种力量已经快达到巅峰时,对力量的掌握已经登峰造极,那时,就能通过某种力量转换方式,修习另外一种力量。但是,谭小雅却天生能够同时亲近元素之力和神力,毫不费力地就能同时掌握这两种力量。

当初,谭小雅找到他,要求教给她魔法的时候,帕里克斯也解释过两种不同的力量会进行排斥的原理,但是,谭小雅却坚持要学习。被拗不过的帕里克斯就尝试着教给谭小雅一个最基本的一级火系魔法——火焰术。这个魔法一般是法师用来点灯用的,威力只能烧焦一张纸片。

没成想,让帕里克斯大跌眼镜的是,没有上过一天魔法理论课的谭小雅,很快就能感应到火元素的存在。短短的一个星期,就能施展出这个火焰魔法。要知道,帕里克斯在魔法学院整整呆了一年,才能施展出这个最基本的魔法的。

惊讶万分的帕里克斯,抱着试验的心理,立刻又教了一个二级魔法的咒语。从一级魔法到二级魔法,帕里克斯可是在魔法学院整整熬了三年。可是,几天之后,谭小雅不但学会了,而且施法的速度还超越了帕里克斯这个老师。

当亲眼看着谭小雅轻松施展蛛网术的时候,帕里克斯惊呆了。于是,他再也不敢乱教了,谭小雅是一块未经雕琢的完美的璞玉,他可不想自己这个半吊子的魔法学徒把她给教坏了。“您应该去帝都魔法学院学习,而不是呆在这个鸟不拉屎的荒原上。我敢打包票,一年之后,您就能成为一个伟大的高级魔法师,十年之内,您将站在这个世界的力量巅峰。敬爱的小姐,请让我成为您的仆人吧。”帕里克斯当时就跪在谭小雅的面前。

他忽然想到了一个振兴家族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