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强盗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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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进化2

谭凯歌无语,心道:“老子才刚满二十岁,就蹦出个十五六岁的女儿,这、、、、这、、、这他妈的是哪跟哪嘛。”不过,看着女孩那期盼的眼神,却硬不起心肠说出那个“不”字。最后,败下阵来的他,只好点点头,说道:“乖女儿,老子、、、哦、、、不,老爸怎么会不要你呢。”

一朵灿烂的笑容从女孩的脸颊涌起,“爸爸!”女孩激动地喊了一声,又扑进了谭凯歌的怀里。

既然确立了关系,这回,谭凯歌的心平静多了,虽然怀里这个便宜女儿的身材太喷火了一些,但从小树立的伦理观,让他的心里涌不起半点犯罪的想法。

两父女“缠绵”了一阵,心情彻底平静下来的谭凯歌问道:“乖女儿,你怎么会说中国话的?”

女孩说道:“我进化成为人形的时候,自动就拥有了语言功能,可能是靠近您的缘故,所以就自然而然地会说您的语言。”

“原来如此,这个世界真是奇妙。”谭凯歌感慨了一阵。

这时,木门哗啦一声被推开,二狗子嘴里衔着一头小山羊走了进来,这是它今天狩猎的收获。一人一狼亡命狂奔的时候,早就把碍事的狼尸给抛弃了,现在他们是没有了隔夜粮,于是,刚刚恢复一点体力的二狗子,就又出外捕猎去了。

见山洞里多出了一个人,二狗子有些发愣,不过,因为感觉不到敌意,它也就没有在意。把山羊放在谭凯歌的面前后,二狗子回到它的床上趴了下来。一直以来,任凭谭凯歌怎么威逼利诱,它始终坚持它们座狼一族的传统——“猎手总是最后一个吃饭。”谭凯歌不吃饱,它是绝对不会沾食物一口的。最后谭凯歌没了办法,只好由得它去。

“乖女儿,肚子饿了罢,老子、、、呃,老爸做饭去。”称惯了自己为老子的他,一下要改口称老爸,还真有些不习惯。

见到食物,女孩的两眼放光,连连点头,高兴地说道:“爸爸,谢谢你,我饿了,我要吃东西。”

“好吧!”因为有了金属工具,加工食物的速度超级快,不一会,一条羊腿放进了瓦罐里煮汤,另外三条羊腿架在篝火上烧烤。最不好吃,肉最少的内脏和羊躯,是留给二狗子的。二狗子的食量太大了,即使是一整头羊的肉也不够它吃的,因为内脏占去了几乎一半的重量。而座狼一族的传统,先人后己,这也就造成了二狗子在成为族中的猎手以来,几乎一直就靠这些东西充饥。不过,内脏虽然口感不好,但蕴含的营养却很丰富,因此,常吃内脏的战士,反而越来越强壮。

食物做好之后,让谭凯歌大跌眼镜的是:从今以后,军中大胃王的称号恐怕保不住了。自己的这个便宜女儿太能吃了,整整四条羊腿,加上一锅鲜汤,几乎全部被她一人报销,谭凯歌只吃到了一条羊腿而已。啃着羊腿,谭凯歌眼泪汪汪地想:“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爹娘,原来半大丫头也能吃穷爹娘。看来以后够老子忙了。”

眉开眼笑地吃饱喝足之后,女孩把瓦罐一丢,爬上谭凯歌的床,蜷曲起身子,开始呼呼大睡。

“吃了就睡,真不愧是小母猪进化的。”谭凯歌一身叹息。

可能是感觉有点冷,小女孩睡梦中蜷曲起身子,紧紧地抱着自己的裸腿。

谭凯歌忙把虎皮当被子给她盖上,狼皮已经没有了,现在的他,只剩下一大一小两张完整的剑齿虎的皮,其它的动物皮毛,包括垫在她身下的兽皮褥子在内,都是用许多不同的兽皮用阵线拼凑起来的。

怜爱地看了女孩一眼,谭凯歌拿起针线,开始裁剪起那张小剑齿虎的毛皮,他要给她做一套虎皮衣服。飞针走线谭凯歌已经是轻车熟路了,女孩虽然体型丰满,但身材却很娇小,一块完整的小剑齿虎的皮毛,完全可以做一套她穿的衣服。

二狗子吃完山羊内脏之后,又离开了洞穴,狩猎去了。现在多了一个大胃王要养,它的工作又重了不少。

当女孩一觉醒来时,发现身边多了一套做好的虎皮衣裙,顿时欣喜异常。虽然是动物进化而来,但女性的爱美天性是不分种族的,谭凯歌的狼皮袄子又脏又臭又大,穿在身上一点也不舒服。于是,她立刻脱下狼皮袄,把虎皮衣裙穿上。

这个时候,谭凯歌要在岩洞里,非喷鼻血不可。脱下衣服后,女孩还赤裸着身体在原地转了几圈,尽情展示自己的美好身材。

虎皮衣裙穿在身上,又暖和,有漂亮。衣服是普通的款式,两边对称,中间用一些狼牙做成的扣子连接起来。因为没有多余的虎皮,所以谭凯歌就没有给做裤子,只做了一件过膝盖的中长裙子。

除了衣裙之外,还有一双用鹿皮做成的长筒靴子,靴子的长度正好到膝盖。于是,穿上这身行头的女孩子,眨眼之间,变成了一个时髦女孩。

做完这身衣服和靴子,谭凯歌上身的短袖麻布袋衣服彻底完蛋,失去大部分麻线的它,完成了作为衣服的使命,变成了一团麻线,放进了谭凯歌的背篓里。

女孩正高兴地欣赏自己的衣裙鞋子呢,哗,山洞的木门被推开,光着强健上身的谭凯歌从外面走进来。在他健美的背脊上,背着他的百宝篓,肩膀上跨着长弓,斧子和匕首,插在山藤做成的腰带上。他的双臂间,抱着一头脖颈处还在流血的斑点鹿,背篓里,放着几只野鸡和肥兔。

“爸爸,您回来了。”女孩欣喜地迎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