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看病用药温馨提醒 (4)
妇女怀孕以后,稍一疏忽很容易患一些疾病,为了母子健康,必须及时采用药物治疗;有些孕妇,在怀孕前就患病,孕期需要继续治疗,同时也是为了防止母亲的疾病影响胎儿或新生儿。事实证明,孕期合理用药,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但是,如果孕妇用药不当,不仅对自己有害,还可能引起胎儿畸形。据调查,约有92%的孕妇在妊娠期或多或少用过药,其中65%是未经医生处方而自行服药的。对这些无处方用药,医务人员无法控制,孕妇自己也不知其害,可谓受害不知害,很难避免有害作用发生。因此,孕妇用药应慎重,要从母子双方的安全来考虑。孕妇妊娠期应忌用下列药物:(1)忌用某些抗生素类药物。如庆大霉素、链霉素等,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 使胎儿的听力器官发育受损,新生儿出生后有听力障碍,可使胎儿畸形;四环素族类抗生素,它在脐血的浓度约为母血的50%,可抑制胎儿骨骼生长,使乳齿黄染,还可造成先天性白内障、脑假性肿瘤及胎儿畸形等。孕期可用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的各种抗生素,它们虽然可通过胎盘,但对胎儿没有致畸作用和毒性反应;红霉素类抗生素不易通过胎盘,且毒性极微。(2)忌用某些激素类药物。
如可的松、泼尼松(强的松)、睾酮、黄体酮(孕酮)、雌激素、己烯雌酚等,可以引起早产、死胎、无脑畸形、女胎男性化、女性假阴阳人、男胎女性化、脑积水、内脏畸形、脑脊膜膨出等危害。(3)忌用某些抗癌药物。如甲氨蝶呤、白消安、氟尿嘧啶、环磷酰胺等,这些药物在妊娠早期使用,可使胎儿发生无脑、脑积水、脑脊膜膨出、兔唇、腭裂、四肢发育异常等畸形。如果几种抗癌药物合用,致畸作用更强。即使胎儿幸存,出生后往往智力低下。(4)忌用的其他药物。如某些降血糖药,甲苯磺丁脲、格列本脲(优降糖)在妊娠期应用可发生流产、死胎、先天性心脏病、兔唇、腭裂等;某些镇静安定药,利眠宁、地西泮(安定)、氯苯那敏(扑尔敏)、布克利嗪(安其敏)、氯丙嗪、茶苯海明(乘晕宁)等,在妊娠期使用,有可能使胎儿发生视网膜病、肢体畸形、兔唇、腭裂等;某些抗癫痫药,苯妥英钠、三甲双酮等可引起胎儿兔唇、小头、指(趾)畸形、上睑下垂、外生殖器异常等畸形;某些维生素类药,维生素A和维生素D、维生素K,有可能使胎儿发生骨骼畸形、眼畸形、脑畸形、腭裂及智力低下;口服避孕药,可能导致肢体缺陷、先天性心脏病等。
296.孕妇应忌用哪些中草药
有些孕妇生病以后喜欢服用中药治疗,认为中药比西药安全,副作用小,对胎儿无不良影响。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不符合实际。我国古代医学家李时珍早在《本草纲目》中就明确列出“妊娠禁忌”中药有87种,以后又增加了一些妊娠禁忌药物。如果孕妇应用中草药不当,同样也可导致胎儿畸形、流产及早产等不良后果。(1)妊娠禁忌的药。如巴豆、牵牛子、斑蝥、铅粉、水银、大戟、麝香、土牛膝、蜈蚣等,孕妇应绝对禁止使用以上药物。孕妇忌用的中成药有牛黄解毒丸、大活络丹、至宝丹、六神丸、小活络丹、跌打丸、舒筋活络丹、苏合香丸、牛黄清心丸、紫血丹、黑锡丹、开胸顺气丸、复方当归注射液、风湿跌打酒、十滴水、小金丹、玉真散、失笑散等,这些中成药对孕妇均有明显伤害,必须禁用。(2)妊娠慎用的药。有附子、生大黄、芒硝、甘遂、芫化、三菱、生南星、凌霄花、刘寄奴、马鞭草、穿山甲、雄黄、硼砂等,孕妇尽量不用以上药物。孕妇慎用的中成药有藿香正气丸、防风通圣丸、上清丸、蛇胆陈皮末等。(3)妊娠不能单独应用的药物。有当归尾、红花、郁金、枳实、槟榔、厚朴、牛黄、木通、滑石等。
297.孕妇妊娠各个时期用药有何注意事项
妇女怀孕后,体内各系统都会发生一些相应的变化,除生殖系统外,胃肠系统、内分泌系统、造血系统以及某些脏器功能均可有些变化。如果用药不当,就可能引起不良反应或直接损害孕妇及胎儿,有碍其健康。孕妇在整个怀孕期间应尽量少用药或不用药,即使很有必要时也必须经医生同意后谨慎使用。孕妇在妊娠的各个时期用药尤应注意以下几点:(1)妊娠初期。往往发生恶心、呕吐等胃肠反应,要禁忌使用对胃有刺激的药物,如阿司匹林、红霉素、布洛芬类及复方辛诺明等,以免加重妊娠反应,有碍身体健康。(2)妊娠的头3个月。
由于受精卵分化迅速,正是胎儿各器官的形成阶段,孕妇用药的安全性最差,略有不慎即可造成严重后果。为了防止药物诱发畸胎或影响胎儿发育,妊娠头3个月应避免使用药物,尤其是已确定能致畸胎或可能有致畸作用的药物。(3)妊娠6个月后。可能出现血压增高、下肢水肿等,此时凡能升高血压的药物,以及对肾脏有损害的药物应禁用或慎用。(4)临产期。应禁用各种抗凝血药物,如肝素、蝮蛇抗检酶、链激酶、尿激酶、华法林、双香豆素等,以防产期出血过多。许多药物孕妇应用后,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可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甚至畸胎。因此,在整个妊娠过程中用药都应相当慎重。
298.产妇用药有哪些注意事项
药物进入人体后分布于各组织器官,当药物经多种途径排出体外时,产妇的乳汁也是一种排泄途径。产妇在哺乳期,其乳腺的供血量增加,功能活动旺盛,产妇用药时体内药物更容易进入乳腺,然后经乳汁分泌而排出。婴儿吸食含药物的乳汁,则会受到药物的影响,有的药物可使婴儿受到损害甚至中毒。因此,产妇在哺乳期用药必须谨慎,要注意到对哺乳婴儿产生的影响。(1)忌用某些西药。
如产妇服氯霉素,通过乳汁可使婴儿腹泻、呕吐、呼吸不良、循环衰竭及皮肤发灰,即灰色婴儿综合征,可以影响乳儿的造血功能;产妇服用红霉素后,每毫升乳汁中含有0.4~0.6毫微克的红霉素,也会引起乳儿的肝脏损害,出现黄疸;四环素可使乳儿牙齿发黄;链霉素、卡那霉素可引起乳儿听力障碍;磺胺类药物可产生新生儿黄疸;巴比妥长时间使用,可使乳儿产生高铁血红蛋白症;氯丙嗪、安定也能引起婴儿黄疸;产妇使用甲硝唑,则会使乳儿出现厌食、呕吐;利舍平使乳儿鼻塞、昏睡;避孕药会使女婴阴道上皮细胞增生。(2)忌用某些中药。如果产妇产后一切正常,就尽量不要吃药,需要吃药时,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有些中药产妇产后使用,可以达到补正祛瘀的作用,如产后保健汤等。产后一定要忌用中药大黄,大黄不仅会引起盆腔充血、阴道出血增加,还会进入乳汁中,使乳汁变黄。炒麦芽、逍遥散、薄荷有回奶作用,所以乳母忌用。(3)忌服药后哺乳。如果哺乳的产妇确实需要用药,产妇用药应安排在哺乳后,下一次哺乳的时间尽量推迟到用药4小时以后,以使药物对乳儿的影响降到最低水平。产妇还可通过减少用药次数的方法进一步减轻药物对乳儿的影响。通过上述方法可使产妇安全用药,不必因用药而停止授乳,也不可因授乳而不用药。但是,对乳儿危害明显,其药物损害的因果关系明确的药物必须禁用。如因病情需要,必须服用那些对乳儿危害较大的药物时,应在服药期间停止哺乳。
299.老年人用药有哪些注意事项
老年人生理功能减退,药物在体内会产生一定影响,有些药物对老年人会产生不良反应,所以老年人用药一定要慎重。老年人用药要注意以下几点:(1)忌随意滥用药。最好是在明确诊断的基础上使用药物。用药的品种和使用方法要严格按医嘱,加强对医生治疗方案的顺应性,切不可自作主张乱用药。老年人应用滋补保健品也应谨慎,不可盲目滥用。如需要时也应适当选择,最好是得到医疗保健人员的指导,以免产生不良反应。(2)忌用药品种过多。老年人对自己的轻病、慢性病的用药原则应是尽量减少品种,因为用药品种越多,毒副作用的发生率就越高。如安眠镇静药类苯巴比妥、司可巴比妥等,老年人服用后可对中枢神经作用延长,还有的出现兴奋、激动现象,故应尽量不用或少用。一些抗抑郁药也应尽量少用。(3)忌用药量过大。老年人用药时要注意按要求减少用药量。一般药品说明书中所说的常用量是指成年人,而60~80岁者用药量为成年人的4/5~3/5,大于80岁者为成年人的1/2。
如有肝、肾功能不好者,更应注意减少用药量或延长用药间隔的时间,否则易发生不良反应。老年人使用地高辛可因肾功能差而出现恶心、呕吐及心脏毒性,要注意减少剂量。(4)忌依赖抗生素。某些抗生素对老年病人的影响较大,如青霉素的血药浓度过高时易引起老年人中枢神经的毒性反应。老年人使用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及阿米卡星等,比一般人更容易发生耳毒性和肾毒性,故应调整剂量和给药时间。还有四环素、多西环素、头孢菌素类对肝脏均有一定影响,这些药大多由肾脏排泄,故应注意对肝、肾的损害。(5)忌服错药。老年人多有视力、听力和记忆力减退的现象。在用药过程中,药品标签上的字很小,药袋上的字有的书写潦草,看药品名称、使用方法和剂量等容易看错;听力差时容易误听医生的嘱咐及家人告知的注意事项;老年人多忘事,有时可能将用药方法、剂量和时间忘记或记错。以上这些均可造成用错药物,或影响疗效或发生不良反应,必须加以注意。最好的办法是将所用之药按次分放于服药杯或纸袋内,准备好一天内所用的各种药品,按时按次服用。
300.老年人用安定类药物催眠有哪些注意事
项安定类药物具有镇静、催眠、松弛肌肉等作用,应用后可以稳定情绪、改善焦虑紧张状态,对睡眠很有帮助。因而临床上常用来使睡眠不好的病人改善睡眠质量。有些老年人因常见烦躁不安、失眠或睡眠质量不好,自然而然地想到服用安定类药物来帮助入睡。虽然安定类药物副作用较其他镇静催眠药物少一些,但若长期服用,也会出现这样或那样问题,应该谨慎。因此,应注意以下几点:(1)忌轻易使用安定类药物。老年人服用安定类药物可能有一些不良反应,这与老年人的体质变化,以及药物本身的特性两个方面都有一定关系。因此,老年人不要轻易使用安定类药物催眠。对于经医生诊断认为必须服药的老年人,要从小量开始服起。开始时可用成人量的1/3,以后按药效和身体的耐受状况加以调整,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2)忌超量服用安定类药物。
人到老年以后,身体各系统的活动都较年轻时低,作为药物代谢的主要脏器——肾脏和肝脏的功能减弱,药物在体内存在的时间相应延长。如果按常规服药,药物会在体内蓄积,易出现血药浓度升高而致中毒。对于年轻人安全的药物剂量,老年人服后很可能就超量了。如果超剂量服用安定类药物,则可能出现药物中毒的一些症状,重者有嗜睡、昏迷等,轻者也会出现头痛、言语不清、震颤、心动过缓、血压下降、视物不清。(3)忌长期服用安定类药物。安定类药物之所以有镇静催眠作用,是由于它可对大脑皮质产生抑制。老年人因受失眠困扰,常常长期大剂量依赖药物入眠,很容易出现不良反应或者慢性中毒。比如:地西泮(安定)在体内积蓄造成中毒时,可产生定向力障碍、抑郁、步态失常等,有些人往往把这些归咎于年龄增长所致。也有些人会出现记忆力减退、食欲下降、疲乏、嗜睡等。长期服用安定类药物还有可能成瘾,每次睡觉都必须依靠药物,如果强行停药,就会发生戒断症状,如呕吐、肌肉抽动、失眠、动作失调。另一方面,长期服药会造成“越用越不灵”的耐受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