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要写很烂但很长的小说)
“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魔法师吗?”在第二天开始的课程上伯爵第一句话这么问道。
“我没有见过,所以不知道!”林洛看着父亲和身边的夏尔回答,夏尔是第一次出现在他的课程里,不知道伯爵把他招来是什么用意。
“那我现在可以肯定的回答你,世界上不但有魔法师,还有许多神奇的存在,包括吸血鬼,狼人,或者你们东方的剑侠,甚至还包括天使和魔鬼。”伯爵好像非常肯定。
“那为什么我没有见过呢?”
“前者是由于数量过于稀少,而且因为各种原因,他们大多数就藏在我们身边,不希望被人发现。而至于后者,我猜测是由于那些强大到恐怖的家伙是不经常来到这个世界的,它们应该有他们自己的世界。”看着儿子半信半疑的目光,“呵呵,你不用怀疑,我和你说的都是我在执行任务时碰到过的,他们中有的是过路,呵呵,那另外的,就是敌人了。”由此可见,伯爵的工作危险程度,但是伯爵现在仍站在这里为林洛讲授经验,除了运气,他也实在有教导林洛接替自己的资格了。
“我以后也会面对那样的家伙吗?”
“当然,这是一定的,他们虽然稀少,但是总数也是很庞大的,而且总是和我们过不去呢。”说完好像是很玩味的笑着。“至于他,夏尔管家,其实也是一个魔法师!”林洛很难想象平时不苟言笑的老管家会是神秘的魔法师。
“夏尔!”伯爵喝道,“是我的主人!”林洛根本没有看清,夏尔手中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有了一个直径5厘米的火球。“操控自然元素,攻击对手就是魔法师的战斗方式!,这种攻击最大的优势就在于中远距离攻击的突然性,而且威力强大。”随着伯爵的话结束,林洛身后的一棵大树已经被拦腰打断,断成两段的大树马上被炽热的烈火包裹起来。
这一幕在林洛眼里,实在是太过神奇。只是挥挥手,一棵两人和抱的大树片刻就化作了飞灰。
“父亲,你是要我学习魔法吗?”弗利西卡伯爵微微笑笑,“如果可以的话,当然没问题。”说完示意夏尔管家来到林洛的身边。
“少爷,放松!”夏尔管家已经把手放在了林洛的头顶,林洛感到一股火热由夏尔的手心传遍自己的全身,全身的骨骼似乎都在燃烧一样,似乎还在噼啪作响,就像是被火焰焚烧的枯柴一样。身体忍受着极大痛苦,但是林洛没有要求停止。终于闷哼了一声,汗水已经湿透了衣衫的林洛昏倒了过去,极大地痛苦已经好处了自己身体的极限。
夏尔扶住了林洛的身体,看着眉头紧锁的少爷,轻轻一叹,“少爷也本是可以修炼魔法的,在东方人来说已经很难得,可是少爷的身体旧伤太多,已经伤及了心骨。小小年纪有好几处愈合的断骨,少爷的身体已经不能承受魔法的增幅了。”
“果然如此吗?”伯爵当下吩咐管家把林洛抱回了别墅。
也不知沉睡了多久,但是月亮已经悬挂在正空。高大的落地窗,月光佼佼,室内没有开灯,屋内只有一处火光在明明暗暗。
“你醒了!”伯爵的声音传来,“这是刚开始风靡的嗜好品,烟草,你要来点吗?有缓解疼痛的作用。”说完把唇边的烟卷送到林洛嘴边。林洛也不客气,狠狠地吸了一口,火辣的感觉肆虐在肺部,一阵眩晕顶上大脑。看着咳嗽不已的儿子,伯爵好像奸计得逞似的笑着。
看着陌生的房间,环视望去除了窗子和门外,室内的墙上还靠着十七八个立柜,全是金属打造的。“这是哪里?”
“我的工作间!”伯爵淡淡地道。“你可以到处去看看!”
眩晕过后出乎意料的是一种放松和清醒,“我无法修炼魔法吗?父亲!”
伯爵摇了摇头:“很可惜,你的天赋很好,修习魔法最重要的就是天分,你天赋不错,可惜以前吃苦太多,身体伤到了根本,虽然经过调养,但是如果硬要学习魔法的话,你每天都会承受刚才那种痛苦!“
“我不需要你的怜悯,父亲,如果你不希望我今后死在魔法师的受伤的话!”
伯爵把手落在林洛肩头:“当然,我不会要你枉死。但我也不希望你承受那非人的痛苦,我会挑更适合你的来教授你。你告诉我,如果你要杀死魔法师,就必须要用魔法吗?”
林洛想起夏尔管家挥手就是一团火焰激射而出的情景,“我想不到,他可以在远处射杀我,我的手枪射程也差不多,但是没有那么迅速,也没有那种威力。”
看着林洛疑惑的样子,伯爵不禁道:“果然还是一个孩子,如果魔法无敌的话,他们早就统治世界了,可是现在的情况呢?事实上,千年以前,确实是这样的,但是随着时间前进,我们越来越占优势,你说这是为什么?”
林洛摇摇头:“我想不到。”但是他的好奇心已经被彻底点燃。
伯爵点了点头,“这个你想不到也正常,你接触这个世界还是太浅显。我举个例子,假如你会魔法,面对一群猴子,你可以轻而易举的杀死他们;但是假如面对一群拿着树棍的野人,你至少要警惕不要被树棍打到要害,对吧。”林洛肯定的点点头,他已经大致想到了:“那么即使我会魔法,我也无法面对成百上千拿着利刃、弓箭的野人,更不用说拿着手枪的野人。”
伯爵满意的点头。
林洛焦急地追问道:“可是我今后不会是和一群拿着手枪的野人一起去执行任务吧。”
伯爵呵呵一笑:“数量曾经是普通人类的最大优势,但是现在这种情况已经有点小小的改变。”伯爵走到一个立柜前边,打开铁门:“科技的进步已经可以极大限度的提升普通人类的力量。”
只见那个两米高的柜子里,挂满了各种枪械,而且大半林洛根本不认识,实际上他也仅仅是见过伯爵的随身配枪和自己的两把手枪罢了。“我给你的手枪只是让你练习枪法的罢了,对普通人来说已经很有威力了,不过在我来说,只是玩具。”
看着正在观察那些枪械的林洛,伯爵拿出几把放在林洛面前的桌子上,“当今的枪械大体分为手枪和步枪两种,手枪小巧轻便,射击灵活,射速快;至于步枪嘛……”说着伯爵在桌上拿起一支长枪,“步枪的优势在于射程远,威力巨大,体现在穿透力和杀伤性上,不列塔尼亚新出产的标准步枪有效射程已经达到了250米,而这些都是经过我的改进,基本都能达到300米。”
伯爵看着林洛,胸有成竹的道:“你说,如果我拿着一把步枪,在300米外,面对夏尔,会有什么结果。”
林洛根本没有犹豫,“被您杀死!”人在300米外,连视线都有些受阻,就算是魔法也无法达到那么远的程度,即使达到,准确性也大打折扣。而配有瞄准具的大型枪械不会有这种困扰。
“不错,但这不是绝对的,如果是狼人的话,身体强壮,速度惊人,反应敏捷,甚至会看见你子弹的路线,并且躲开,你会怎么办?”伯爵很满意林洛的思维和反应。
林洛百思不得其解,心想:多开几枪的话,狼人速度快,可能已经到了我身边,直接开枪它又会避开子弹的线路;如果放它近身,手枪的威力似乎又不足以杀死强壮的对手……
伯爵终于开口了:“哼,狼人的速度再快,你一枪打爆他的头就没事了。”
“什么?”林洛震惊:“可是你不是说它们的速度足以躲开子弹的线路吗?怎么打爆他们的头?”
伯爵哈哈一笑,一股霸气油然而生,“他们会躲,你子弹的线路要他们躲不了就好了。”林洛更加疑惑,子弹打出去是一条直线,怎么要狼人躲不了,难道是绕到背后,但伯爵说的显然不是这个意思。“父亲,我不明白。”
伯爵拿起桌子上的一颗子弹,“我要打你身后的柜子!”伯爵坐在他面前,而柜子被林洛的身影挡住,这怎么能打的到。可是父亲给了他答案,只见他一甩手,子弹从他的身体左侧飞出,却诡异的划出一条弧线,击中身后的柜子。直到子弹当的一声落地,林洛才反应过来。
“不要惊讶,从来没人告诉你子弹会走直线。你只要在开枪时最恰当的时候给枪以力量影响他,子弹自然会按照你的意思行进。在面对速度型对手时,开枪时封锁他的前进角度就行了,躲,哼,躲得再快他也不能再一秒钟之内几次改变自己的前进路线,而子弹却可以。”
伯爵平复了一下心情,每次拿起枪他总有一种莫名的激动,只有手里拿着枪,弗利西卡伯爵才觉得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好了,我今后要教你的就是怎么要敌人无法避开你的子弹,任何敌人都不行。”
谁也不行吗?林洛没有问,但是他已经坚定了自己的信念,要用自己手里的枪为父亲妹妹报仇。
“你觉得你能做到吗?”伯爵看着林洛问道。
“我要让天神也无法躲开自己的子弹。”
伯爵没有被这大逆不道的话激怒,反而不自觉的被儿子林洛的自信所感染了,他感觉自己面前的少年会在短时间内超越自己,也许那个时候这孩子就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了吧。
“不要被仇恨迷惑了双眼!”伯爵看着自己的儿子,“枪是人类用来与命运抗争的工具,但是不要用它来追逐***的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