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仙侠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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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横空出世[上]

冷月当空,夜风呼啸。

巍巍群山连绵起伏,一眼望不到边。莽莽原始森林犹如漆黑深邃的海洋,山风掠过,涛声澎湃。

一道紫色光芒翻山越岭,穿林过河。疾如风,快似电。

“到云城的时候再换掉紫金龙铠吧。”钟小天估计黎明前就能达到云州,紫电吼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而他现在的心情也正处在极度亢奋之中。

第一次穿紫金龙铠的感觉真是异常的美妙,那舒适程度远超之前的想象。铠甲从头到脚都与他的体形契合得完美无缺,仿如量身定制一般。想到师傅的身形远比自己高大,他穿紫金龙铠的时候丝毫不见窄小,钟小天便明白这铠甲有自我调整尺寸的功能。神器就是神器,它有灵性。是的,它绝对有灵性。紫金龙铠穿在身上的感觉就象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象另一层皮肤,可以自由呼吸的皮肤,同时,它又让人感到坚韧,厚实和安全!

“小怪,你跑慢点!天亮前云州城门不会开,咱们到早了也进不去!”钟小天用心念和胯下那高大威猛的紫电吼交流着,“走,咱们去那座山顶上看看!”

出了森林,前方是一片大草甸子。笔直地延伸向一座高山山顶,紫电吼异常迅捷也异常平稳地向那山顶飞驰而去。

风里隐隐飘来焦草的气息,似乎还微微带着点热量。越往山顶走,这种味道便越浓烈。当紫电吼在悬崖边上停住脚步时,极目远眺,一幕令人钟小天震撼万分的景象跃入眼底。

云州西北部的茫茫平原之上,东一处,西一块地燃烧着熊熊大火。一眼望去,方圆近千里地,到处火光冲天,浓烟滚滚。

“每年的秋天,麦子熟了,魔族就会过来抢粮食。不管抢到抢不到,凡是经过的麦田都要放火烧掉。”小怪说道。

钟小天双眉紧皱,沉默不语。

烈崖曾经告诉过他,怒山国每年的冬季都要死很多人,因为牲口被冻死了,没有存粮的老百姓也就跟着死了。所以每年的秋季,他们都要发动对云州的袭击,目的只有一个:抢粮。

于是每年的秋季也成了战争季,双方都要为此付出相当多的生命。有战争,必定就会有仇恨。所以怒山国的军队无论抢到抢不到,凡是经过的麦田统统都会放火烧掉。你不让我过好日子,我也让你跟着一起遭罪。

战争最大的受害者永远是无辜的百姓。

“我们走!”钟小天不愿继续看这令人心情沉重的场景,拍了拍紫电吼的脖子,准备掉头下山。但刚一转身,却又停了下来……

山脚下的原始森林里,隐隐闪着一长串的火把的亮光,忽明忽暗,移动非常迅速,看似有一队队伍正在疾驰。钟小天刚才就是从那个方向来的,一路上并没有碰见任何人,这支队伍又是从哪里出现的?看那火把的数量还不少,总在一百多人左右。

不多时,队伍便冲出了原始森林,贴着山脚拐了个弯,沿着大草甸子的边缘往东去了。

当这队人马在钟小天的视线里拉成了一条长长的横线时,他忽然发现这并不是同一支队伍,而是两支,两支前后咬得非常紧的队伍。

前一支队伍的人数少得可怜,也就七八个人的样子,没有打火把,只是埋头策骑飞奔。后一支队伍则有近百人,每两三人里必有一支火把。很显然,这是一场追逐战,而且双方的力量对比悬殊,前者一旦被追上,凶多吉少。

“是谁追谁呢?”因为离得很远,又是半夜时分,看不清楚两队人马的服色和坐骑,无从分辨双方所属阵营。但从地理位置来分析,估计人多的一方应是神族,人少的是魔族。

“正确与否,看过便知!”钟小天拍拍紫电吼的脑袋,“猎隼之眼!”

“咻——!”

话音刚落,一道乌光便射向了黑沉沉的夜空,猎隼凌空一个盘旋,笔直地向山脚下俯冲而去……

***

这一夜,绝对是纪雨菲生命中最难忘的一夜。

原本只是好奇,好玩,一时冲动,女扮男装混进了父王的亲卫营。然后又是好勇,好胜,一时贪功去追前来劫营的魔族。结果,功没捞着,却被狡猾的魔族半路打了个埋伏。前路后路统统截断,只得象没头的苍蝇似的左冲右突。到现在,一起出来的二百多人只剩下七个了。

最让她痛心疾首的是忠实护卫了自己六年的两名三级武士阿猛和阿火,刚才已经先后阵亡,他们都是为了掩护自己而死的。

“我真不该让他们帮我混进亲卫营,真不该…..是我害死了他们……”眼泪在风里飞,纪雨菲心中的伤痛也渐渐被绝望所替代,她发现自己所骑的豹驹越跑越慢了……

因为隐藏身份的缘故,她骑的是亲卫营统一分发的军骑,虽也是百里挑一的豹驹,但又怎么比得上去年自己十五岁生日时,父王送的那匹“玉玲珑”呢?那可是万里无一的极品豹驹,即便连续跑上三日三夜也不会有任何疲态的。

“噗噗噗——!”

一排弩箭射来,身旁又有几人消失了……

纪雨菲扭头看了一眼,敌人已经追得很近了。最近的那一个敌兵所骑的战熊熊头几乎要贴着自己的豹驹尾巴了,熊背那个魔族士兵狰狞地笑着,眼睛里闪着令人毛骨悚然的光。

“哈哈哈!小妞,你跑不了啦!”

自从她的头盔掉了之后,敌兵便知道她是个女孩子了。他们紧追不舍,杀了一个又一个她的同伴,惟独不杀她,用意实在是太明显了。

“噗噗噗——!”

又一排弩箭飞来之后,眼角的余光再也看不见一个同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