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最强狂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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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章 找到日记本了吗?

他们刚走下楼去退掉房间,叶秋的电话就响了起来。看到是洛凌烟打过来的,叶秋明显的笑了一下。

“叶秋,你在哪里?我到宁县了。”电话刚接通,便传来洛凌烟的声音。

恩?

她这么早就到宁县呢?

叶秋明显的愣了一下,心中却是一阵感动。昨天晚上公孙如龙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让洛凌烟很晚才收到信息。不过她这么早就赶过来,心中还是一种暖意流过。

宁县很小,叶秋将酒店名字报了不到五分钟,一辆红色的玛莎拉蒂,和一辆白色的奔驰便停在了酒店门口。

“你来了。”看到从奔驰上走下来的洛凌烟,叶秋笑着说道。

洛凌烟上下打量了一眼叶秋,说道:“没事吧?”

光听到她的天籁之音都觉得没事了。叶秋笑着摇摇头,说道:“没事。”

“你个臭屁男人,害的我们大清早就从宁海赶过来。”这个时候,红色玛莎拉蒂的副驾驶车门来开,身穿着一身红色皮衣的林曦蕾从车上跳了下来,指着叶秋嚷嚷道。

看到是她,叶秋只能无奈的笑笑。不过,楚宁和迪飞他们几人,却是一个个忍不住吞了口水。

洛凌烟也就算了,本来就是女神级别的人物。偏偏林曦蕾一身红色衣服,本来她的身材就特别的高挑,在陪着她雪白的肌肤,相映成趣,整个人显得特别靓丽,一下子便将他们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去了。

这个时候,烟雨楼三当家的也从红色玛莎拉蒂上走了下来。冲叶秋打了声招呼。

秦旭他们三人站在楚宁他们身后,看到烟雨楼的三个首领都出现在这里,却又不敢站出来打声招呼,倒是晶莹和他们分别打了声招呼,让三个女孩子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两辆车,叶秋他们六个人,加上洛凌烟他们三个人,还有奔驰车车上的一个女司机,他们刚刚好十个人,两辆车。

先去吃了点早餐,叶秋一行人便向自己的老家出发。

叶秋的家,在宁县的一个叫梨花镇的地方。距离县城大概有三十公里的样子。不过晶莹和女司机俩人开车的速度极快,没用上多长时间,他们便已经在叶秋的指点下,来到了梨花镇。

梨花镇还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好车。当两辆车停在村子的小广场上时,马上就引来了众人的围观。

尤其是,当洛凌烟、林曦蕾、晶莹以及秦旭她们几个女孩子下车后,村民更是惊为天人,以为是仙女下凡了一般。他们何曾见过这样貌若天仙的女人啊。

就在众人差异的目光中,叶秋走下了车子。

看到是叶秋,村民们马上倒吸一口凉气。叶秋走的时候,基本上是一穷二白。那个时候他父亲刚刚去世不久,家里也没有什么人。谁想到这才过了没几个月,他就已经有了这么大的变化。

开着豪车不算,还有这么多貌若天仙的朋友。

本来有一些相熟的村里邻居好友想上前和叶秋大声招呼,但是看到洛凌烟他们的存在,竟然是没有一个人干走上前来。

叶秋倒是一脸的笑容,看到这些乡亲好友,他的心中是温暖的,一个个与一些相熟的人打着招呼。自然,也有一些曾经欺负过叶秋他们家庭的,此时一个个都躲得远远地,根本就不敢现身。

和相邻打完招呼,叶秋便在前面带路,带着众人想自己的家走去。

其实,那已经不叫家了。家里没有一个人,房子也就没有怎么修缮,而且他们原本住的房子,是从是从祖上传下来的几间盖瓦砖房。

等他们来到门口时,发现大门的门锁已被撬坏,前面两间是柴房,叶秋走的时候还存有颇多柴禾,但早就被宵小之辈搬空。

看到这样一幅场面,洛凌烟她们都无法想象叶秋的童年,是在这样一个环境下长大的。林曦蕾本来对叶秋挺有意见的,看到眼前有点破败的房屋,也不说话了。甚至还不时的回头看着叶秋,有点对不起叶秋的感觉。

叶秋推开那一家没有了门锁的大门,带着众人走了进去。通过正门后是天井,自来水管已经绣迹斑斑,伸手拧开,用力拍了几下才喷出带着铁锈的浊黄色自来水。

水管边石板上的青苔枯黄,脚轻轻的踩上去,苔藓纷纷剥落,院落里积了不少随风飘荡过来的纸片垃圾,屋檐下挂着一张渔网,还沾连几缕结得很硬的水草。天井后是住屋,门框敦实厚重,加上铜皮大锁,谁也撬不动,门框边是残破的春联,墙壁上的石灰已经泛黄,如今再也没谁会用白石灰粉刷外墙,墙脚下有荒草和野鼠洞,地上掉着一根霉的竹竿,那是曾经用来晾晒衣服的。

满目荒凉,一派凄然。

本来就是祖上留下来的几间房屋,以前也没有修缮过。等叶秋父亲过世后,就再也没有人住过。一旦房子没有人居住,很快也就衰败了下来。

看到眼前惨败的样子,叶秋叹息一声,打开泛起铜绿的门锁,空气流动,涌进屋内,吹起一阵灰尘。摸索着在门外找到开关拉亮电灯,灯泡的接口已经有些老化霉变,但还是亮了,灯光一闪一闪的,电压并不稳定。

一切都没有变,木沙、椅子、板凳、柜子,没有封闭好的东西已经被老鼠全都翻了出来,咬得乱七八糟,正厅向东的墙有一张供桌,上面两个黑边镜框罩满灰尘,镜框前是一个香炉。

叶秋用袖子把镜框擦干净,放回原位,在桌子上找到一把线香分出五根,点上,插进香炉里,然后对着父母遗像恭恭敬敬磕了三个头。楚宁他们站在叶秋身后,等叶秋上完香后,他们也走上前去,为叶秋的父母上了根香。

此时众人基本上都没有怎么说话,房间里很乱,而且都落满了灰尘,也就没有办法做了。叶秋便让洛凌烟他们在外面等着。而他,则站在房子里放了一阵子带,然后走进侧房原来自己居住的房间,床上都是干硬的老鼠屎,到处铺着青灰尘,柜子里的棉被因储藏不当而黄。

书桌上还有当年练习书法的字帖和开叉的毛笔,叶秋曾经练过一段时间的毛笔字,但是上高中以后,基本上都是断断续续了。

掏出钥匙开了抽屉,里面存着当年一些初恋情书和几大本厚厚的日记。弹掉上面落上去的灰尘,叶秋抽出一本日记本慢慢的翻看着。

原来以前还有那么多事就忘记了。

三年前叶秋只有十七岁,那个时候,他刚刚念高一。不过那个时候,他就已经在宁县火车站混的很好了。

然后,他就翻到了那一页,记录着与洛凌烟有关系的那一天。

虽然日记中没有提到洛凌烟的姓名,但是看完故事,他就知道,这件事情,与洛凌烟有关。

自己当年,确实救过洛凌烟。

没想到踩过了三年,就已经忘记了这一幕。而洛凌烟,却一直记着,并且一直给自己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叶秋默默地翻看着日记本,没想觉察到洛凌烟已经走进了房间中来。站在他的身后,轻声问道:“你找到日记本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