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很纯很桃花
528100000214

第214章 不认识 (1)

“老傻,你小子也会拍马屁了,哈哈,岁月真能改变人塑造人。”张天一不无感慨,算算这辈子已经走过了绝大多数,以前不会拍马屁的小傻变成了会拍马屁的老傻,青春一去不复返,人生从此不少年。

灯亮了,房间已经光辉灿烂,张天一躺靠在摇椅里,叼着再次点燃的烟斗,陷入了沉思。。。

夜妙歌陷入了沉思,她驾车一路追着刘芒,来到了刘芒租住的翡翠小区。

翡翠名居和翡翠小区只差了两个字,还是毗邻的两个住宅区,但根本不是一回事儿。翡翠名居富丽奢华,翡翠小区简单朴实,前者是高级住宅区,后者是普通住宅区,房价相差甚远。

夜妙歌去过翡翠名居,她的好朋友洛神风就住在那个小区里面,洛神风是张小牛的梦中情人,遗憾的是襄王有意神女无情,张小牛并不是洛神风的白马王子。

只是隔了一道红墙,夜妙歌却没有来过这个小区,这是她第一次过来,就有种恍惚的感觉,觉得自己好像是走错了地方,把两个住宅区搞混了,难以分辨清楚彼此。

夜色如水,夜妙歌坐在QQ车里,看着不远处超市里走出来的神秘男人和那个白衣胜雪的少女,她迷蒙的眼神闪闪发光,那个少女长得太美了,那是一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美,就如同冰山上的雪莲雪野中的草莓,有种无法言说的韵味。

夜妙歌自身是音乐学院出身,兼修表演艺术,她现在是歌手,以后想做的却是演员,终极目标是导演和制作人,前提是自己做老板。

以夜妙歌的身家,早就可以自己当老板,物质方面已经做好了准备,心理方面却没有做好准备。但是每当发现好苗子的时候,夜妙歌总是忍不住要把好苗子放到自己的苗圃里面。

夜妙歌现在已经有个经纪公司,正在培养的苗子有三个人,其中一个学习声乐,一个学习导演,一个学习表演,假以时日,这些就是她将来发展事业的基石。

夜妙歌给白衣少女吸引住了目光,她的目光随着少女的身形移动,直到那个身影消失在单元门里面,她才豁然惊醒,啊的一声惊呼,才发现自己还置身于轿车内,赶紧跳下车,也顾不得锁车门,百米冲刺一般追了过去。

单元门是防盗门,夜妙歌站在门前干着急,砰砰拍了几下门,也没有把门拍开,急的直跳脚却没有任何办法。

一双雪白纤长的手出现在了夜妙歌的眼前,那只手里抖出一根细细的金属丝,往钥匙孔里面捅了几下,轻轻的一拉,防盗门就悄然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