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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4章 狱中日记(2)

刘芒先在小本子的硬质封面上写了四个字:狱中日记,后来想了想又加了三个字:牛虻著。

刘芒并不是想让这本日记传扬于世,只是他现在需要精神支柱,这本日记就是他的精神支柱,他需要认真的态度和精炼犀利的文笔,即便是日记,也不能马虎。

翻开日记的第一页,他没有涂掉那上面原来写就的一行他不认识的文字,不过他知道那是阿提亚文字。

刘芒直接在那一行文字的下面工工整整的写下日期,再写三个字:天气很冷。

接下来,刘芒就写了他从那天早上被逮捕到今天发生的事情,一不小心,就写了好几篇,刘芒看了一下总厚度,有些后悔写多了,以后必须更加简练,只挑最重要的事情写。

距离放风的时间还早,刘芒很有继续写下去的欲望,可惜小本子只有一个,那是他以后的精神食粮,用完了就白瞎了。

刘芒有些郁闷,不过,他无意间掀动身上的夹衣,他发现者衣服都是用一层层细密白布做成,那白布看起来质地比纸张要好多了,用铅笔轻轻划了一下,立刻就留下了一道痕迹,十分的清晰。

于是,刘芒就把衣服脱下来,拆开下摆,发现这衣服竟然有好几十层这种轻薄的白布,不过并不是完整的,而是由一片片碎步缝缀而成。

这倒是正和了刘芒的心意,他一边感慨阿提亚人做事的认真态度,一边骂骂咧咧把衣服里面的白布拆下来一片。

那看起来薄薄的白布仔细一看,好像还分着层,刘芒搓了一下,就把一片白布分成了五片,拿铅笔试了一下,依然不耽误写字,只是写字的时候必须要铺展平整。

这绝对是个意外之喜,刘芒计算一下,这么多的白布,写个千万字应该不是什么问题。

用铅笔写字不是用用电脑,他每分钟能写个四五十字就不慢了,这样计算下来一个小时才能写三千字,一天写上二十个小时才六万字,一个月能写一百八十万字,这些布能够用半年左右。

不过铅笔可用不了那么长时间,这个还是个问题。

算了,不管了,先写着再说。

刘芒把小本子先留着,用来记录平时的灵感,比较方便,他把白布铺在自己的床头,他坐在地上,认认真真的写下了两个字:逆天。

这两个龙飞凤舞的字跃然纸上的一刹那,刘芒的脑海中就有了这个故事的全部,有了一个名为叶烟雨的男人形象,他从少年到青年到中年到老年的种种,这个人在这一刹那就在他的脑海中活了过来,就好像那里原来就埋藏着这样的一个人似的。

这就叫做灵感,灵感来时,如同泉涌,如同大江奔流,如同洪水决堤,如同天塌地陷,一发不可收拾,无法阻挡!

刘芒奋笔疾书,浑然不觉时间的流逝,更没有注意到那个老头好奇的看了他一次,然后又低头刻石头,轻轻的摇了摇头,一声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