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原来袁世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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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入仕(1)

袁世凯入仕,走的是一条非传统的道路。他所走的仕途,反映出变化了的晚清政局,也奠定了袁世凯一生政治生涯的浓重基调。袁世凯入仕,走的是一条非传统的道路。他所走的仕途,反映出变化了的晚清政局,也奠定了袁世凯一生政治生涯的浓重基调。

地方势力的崛起

唐宋以后,地主经济在较为彻底的意义上成为中国传统社会经济中占统治地位的经济,领主经济则基本上退出了历史舞台。

中国传统社会原本是在“家”与“国”的相互依赖、相互斗争及利益调整下波浪式前进的。至此,“国”逐渐放弃了与“家”对土地和人口的争夺,转而依靠“家”实现对基层社会的统治,从以法家“治理模式”为主转为以儒家“控制模式”为主。其标志至少可以举出:经济上均田制与大地主庄园制的终结及两税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的实施;政治上,九品中正制的废止及科举制的实行。

科举制开辟了基层社会知识分子通过科举入仕、跻身上层政权机构或国家官僚机构的道路,也就是所谓的传统仕途。这条道路无疑是漫长、曲折而狭窄的。

以文生科举为例。

初级考试称为“童试”,除奴仆、娼、优、皂、隶及胥户等贱籍外,出具家世清白文书、有一名绅士为之担保的男性平民均可报考。报考之人称为“俊秀”。童试分三场。第一场为州县试,由知县(或知州)主考,考生来自本州县,考中的称“童生”。童生可参加第二场由知府(或直隶州知州)主持的府试。通过者进而参加第三场由各省学政主持的院试。院试通过,方取得最低一级俗称秀才的生员功名。各地录取生员有国家规定的固定名额(称“学额”),考中者只占考生的百分之一二。

考中生员意味入了官学(故又称“进学”),须参加三年一次的岁考和科考。岁、科二考成绩决定生员等级的升降乃至黜革。其中成绩一等为官学中固定名额的廪生,每年官贴廪饩银四两;二等为固定名额的增生(即增广生员,如同扩招的自费生),不享受廪饩,但可优先递补廪生之缺;三、四等及新进学尚未参加岁、科二考者为生员最下一等的附生(即补遗生员,如同旁听生、试读生)。

每年府州县学送廪生经过考试进入国子监学习称“岁贡”;每三年府州县学于廪、增生中推荐、学政会同都抚考核选拔进入国子监学习称“优贡”;每十二年由学政主考,于全体生员中选拔品学兼优者进入国子监学习称“拔贡”;遇国家庆典、皇帝额外赏予选拔机会、经过考试进入国子监学习称“恩贡”,加上“副榜”(每有五名中举者,可增加一名副榜。副榜无资格参加再上一等考试,故称“半个举人”),是为“正途五贡”。就学国子监内外班(在监或非在监学习)的学生则称“监生”。

生员、贡生和监生可以参加中级考试——乡试。乡试每隔三年于同一日期(另有因皇帝特赐、不定期举行的“恩科”)在省会举行,由朝廷钦差考官主考。生员在原籍参试;贡生和监生可在原籍也可选择进京赶考、或参加顺天府举行的乡试。而顺天乡试在常额之外另增加贡生与监生的中举名额。清朝规定,贡生、监生可由捐纳而得,称例贡生、例监生,相对考试而得的“正途”为“异途”。举人以上功名则不得捐纳,无“异途”。有的平民通过捐纳得到例贡生、例监生的功名;有的童生通过捐纳例贡生、例监生取得乡试资格,再考举人成为“正途”;有的生员通过捐纳得到以监生身份(以其原来的身份分别称“廪监”、“增监”、“附监”等)参与顺天乡试、增加中举机会的优惠条件。

考生通过乡试,便取得“举人”功名,可继续参加三年一次于固定日期在京城举行的高级考试。高级考试分会试、殿试二场。会试取中者称贡士。一个半月后举行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殿试取中者称进士,分三甲。一甲为状元、榜眼、探花三鼎甲,称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称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称同进士出身。统称“科甲出身”。

一般来讲,取得功名,便得到了入仕机会。功名越高,机会越多,官职越大。一甲进士多任命为地位显耀的翰林院编修、修撰、庶吉士等。翰林院是聚集才学极高学者的最高学术机构,于其中进一步深造后,可派为各省学政,或于中央、地方担任要职。其他进士有的直接成为中央各部属员或地方知县。参加会试未能登科的举人,可参加吏部举行的“大挑”,一等者以知县任用;二等者以教职(学政、教谕等)铨补。即使是“五贡”,也可经过各种考试(如优贡通过朝考等),得到七品京官、知县、教谕等职位。而有功名者——即使仅为生员,均有资格捐纳官职,均有机会被地方或其他官员保举任官。

由于儒学化的考试内容和取士标准,执著于科考做官漫长旅途的知识分子,其思想信仰从与国家保持高度的统一,进则为官、退则为绅,无论居庙堂之高还是处江湖之远,成为在统一思想信仰指导下发挥作用的士绅阶层。

上层政权与基层社会双重统治格局中起上下连接作用的士绅阶层具有双重身份。在基层社会民众眼中,作为在职或非在职官员、作为有功名和有特殊身份的人,他们代表的是国家(包括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在上层政权统治者眼中,作为家族宗族乡族组织的领袖,作为自保自治、公益事业的倡导者和兴办者,至少作为因普及儒学教育或识文断字而在基层享有威望者,他们代表的是地方。

19世纪中期,清廷最终依靠由地方势力募练指挥、从基层社会武装脱胎而出的新军——勇营,镇压了太平天国和捻军,平息了战乱,重建了统治秩序。这支新军(前有曾国藩的湘军,后有李鸿章的淮军)后来以“勇营留防”的形式留驻上层政权,实际充当了国防军主力的角色,尽管清廷始终不承认其为国家经制军队。而掌握这支新军军权的各级将领则以地方势力的身份进入了上层政权。

对清廷而言,依靠地方势力结团自保、练勇出队、集队成军,以听任基层社会在地方势力主宰下向高度军事化演变为代价“防剿”太平军、捻军,无异于饮鸩止渴。这是清廷不愿意接受,又不能不接受的现实。

然而不管清廷愿不愿意,19世纪中期地方势力最终以多种形式进入了上层政权。其入仕的典型途径,可分为三类:一为传统科举入仕途径,如胡林翼;一为特殊的办团入仕途径,如左宗棠;一为先科举入仕,再办团入仕的途径,如曾国藩、李鸿章。而且,正是由于地方势力多种形式的进入,使国家政权结构也发生了变化。

清朝官制,同为省级封疆大吏的总督、巡抚之间没有统属关系,皆向皇帝直接负责。一般军事归总督,节制省内绿营提督、总兵各官,自辖“督标”三至五营;民事归巡抚,总管省内政务监察,自辖“抚标”二营,用兵时负责粮饷。督抚以文人铨任,不用武人。平时以文制武,战时由朝廷另派特简经略大臣等专事征伐。一省政务另有主管民政财政的布政使、主管司法的按察使及其佐贰分守道、分巡道道员分任。总督、巡抚与他们之间也无统属关系,只行督率之责。布政使、按察使有办事衙门,向上分别听命于户、刑等部,且各有专折奏事之权。而曾国藩亦文亦武、亦官亦绅。他受任的钦差大臣、两江总督,具有统辖江、皖、赣、浙四省军务之大权,所有四省巡抚、提督以下各官,均受其节制。前有车后有辙,在曾之后不少巡抚由湘军将领出任、普遍兼任节制本省各镇绿营总兵的提督衔,并加兼理粮饷衔,巡抚成了总督的下属。与之同时,布政使、按察使变成了督抚的属员。又由于文职道府以下、武职副将以下均由总督奏请升调免黜,大批湘军将领受任地方实职,进入了政权机构。攻陷天京之后,曾国藩主动裁撤、遣散大量湘军,湘军为淮军所取代。一批因湘军而崛起的湖南地方势力却纷纷督抚各省,经由曾国藩模式掌握地方大权。所谓“楚省风气,近年极旺,自曾涤生领师后,概用楚勇,遍用楚人”。全国总督八人,同治二年(1863年),湘军将领任总督者三人;全国巡抚十五缺,湘军将领九人任七缺。“至提镇两司,湖南北者,更不可胜数”。其中尤其应该指出的是,由于清廷不承认湘、淮军为国家经制军队,湘、淮军作为地方基层社会的私军勇营,军饷自筹。又由于战时的特殊情况,清廷被迫允许其以厘金、票盐等形式就地筹款,自行支配。这样一来,从湘、淮军领袖到督抚大员的地方势力,手中掌握了财政大权,加之所辖苏、皖、赣三省富甲全国,军队乃至“七八省政权,皆在掌握”,凡设官任职、国课军需,悉听调度,成为拥有独立军事、财政、后勤系统甚至学校、兵工厂的、可以分权割据的力量。

他们没有分权割据,而是凭实力进入中央津要,左右政局,打破了清入关以来满族贵族忌防汉人、独揽大权的一统天下。自此,汉族地主位居中枢机要的状况一直延续到清末。尽管他们没有分权割据,但使国家社会政权结构发生变化成为既成事实;他们手中握有的政权、军权、财权及至可以分权割据的力量,已深刻影响了晚清至民国初年的政局。

第三代子弟

袁世凯是19世纪上层政权中代表地方势力的官员的第三代子弟,于咸丰九年八月二十日(1859年9月16日)降生于河南项城东北四十里的阎村牌袁寨。其有关世系如下:

如上,袁世凯曾祖名袁耀东。袁耀东是个庠生,娶本地望族郭氏为妻,生有四个儿子,依次为:树三、甲三、凤三、重三。袁世凯祖父袁树三,廪贡生,曾署县训导兼教谕;叔祖袁甲三,则是大名鼎鼎、在太平天国运动与捻军起事期间首批奉旨到地方办理防剿事宜的京官之一。

时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如摧枯拉朽,扫荡了沿江以安徽为主的广大地区。清朝地方政权全部坍塌,府州县城几为空城,省会以及沿江各州县“俱无官长”,地方之事“无官料理”;基层社会士绅及各组织的力量凸显,纷纷结寨办团,成为地方“防剿”、治安的主力。其中有的在助官兵防剿的过程中以“局政”取代“县政”,反次要为主导;有的游离开原有的政权统治,以自我经营为基点,两面逢迎,时降时叛;有的公然站在对立一方,成为清朝不可究诘的反叛力量。在这种形势下,缺兵少饷、屡屡溃败的清廷若要收拾残局,避免来自太平天国、捻军和双重统治结构中基层社会组织两方面的灭顶之灾,只有从控制和掌握基层社会的武装入手,调整统治结构、重建统治秩序。咸丰三年(1853年)一年中,咸丰帝直接委派办理团练防剿事宜人员达58人,遍及安徽、江苏、河南、山东、直隶、江西、贵州、福建、湖南等九省。其主要人员全为在职和非在职的侍郎、学士、总督、巡抚等朝廷大员,他们不受“回避法”限制,不是“帮同”地方官办理,绝大多数是令其“回籍”,“就其本籍”,直接办理或督办团练防剿。“逼近贼氛”的重要省份如安徽,更分别委派主办人员与分办人员,时奉旨回籍督办安徽全省团练的是工部左侍郎吕贤基,奏请委派得力京员兵科给事中袁甲三等随同帮办。因袁甲三籍贯河南与皖北相邻,后专任皖北团练防剿事宜。

袁甲三办团防剿捻军前后共计十年,掌握了一支以“勇”为主的武装。

袁甲三之前,皖北有前任漕运总督兵部侍郎衔周天爵办团防剿。周天爵从各地各团调集练勇直接掌握;同时在宿州等地招募壮勇,组成了一支以练勇、壮勇、旧捻为主的武装。按照基层社会“低度军事化”的思路,这支武装应该是临时性的,战事一毕即应遣散。周天爵也确实为此苦恼,他曾因募勇招致非议,自请斥退;又曾因屡被裁汰,一次攻剿仅带兵二百。但从后来事态的发展可知,清廷攻剿皖北捻军越来越离不开这支武装,周天爵所募练勇成为“何处持重,即督率前往防剿”的主力。

咸丰帝亦多次指出:“皖省兵力尚单,他省亦难征调,惟周天爵带领兵勇可以移缓就急。”咸丰三年四月,袁甲三来到皖北帮办团练防剿。时周天爵已年过八十,当年九月卒于亳州王市集军中,命袁甲三代领其众。从此,袁甲三成为皖北地区团练防剿的主办人员。袁甲三到王市集时,兵勇已散,民无固志。

袁甲三收集散勇,实际掌握了这支以练勇、壮勇、旧捻为主的武装,后又在征战中不断调勇募勇,充实扩大力量。甚至命长子、翰林院编修袁保恒将其父子在河南本籍本乡倡办团练而得的三千勇也带入军中,成为这支武装的骨干。

袁甲三以手中掌握的武装为基础,通过州县地方官实际控制并指挥调动基层社会组织的乡团。如捻党张茂在怀远,袁甲三与知县朱镇督团勇一战破之;太平军占领庐州,袁甲三命绅民等多备粮米,进驻六安,命庐凤道张光第赴滁河,调集团练以为声援。袁甲三并能号令各支经制军队,统一指挥官兵团勇,统筹全部军务。如捻军张乐行等分踞凤阳、颍州、徐州,围亳州,攻克怀远、蒙城、夏邑、虞城,进攻归德府。

袁甲三与绿营南阳镇总兵邱联恩、大名镇总兵史荣椿等击之;张乐行联合蒙城捻军于白龙庙据险为寨,袁甲三与绿营南阳镇总兵邱联恩、河北镇总兵崇安、察哈尔都统西凌河及袁保恒率官军团勇,马步并进,沿江袭之;蒙城、亳州捻军逼近开封,袁甲三檄徐州镇总兵傅振邦、其子袁保恒率领官军团勇“大破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