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北大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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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随感录(3)

兰生弟的意志薄弱,兰生弟的多愁多病,我们即使是不和作者相识的人,读了这作品,也十分可以感觉得出;所以此书于写兰生弟的内心的Innigkeit一点,是成功的了。然而这一种内心的Innigkeit。又因为著根不深,来源不定的原因,所以很难使一般的读者起共鸣。这大约也是书函告白式的小说,不能使作者有用武的余地,不能使作者得畅所欲言的缘故。

小说里头最怕说带哲理的空话,我对于淮儿特的《杜莲葛莱的肖像》到现在还有点不满,就是因为lordHenry的Paradox太多。兰生弟的日记里,时时也有这一流的语句,我觉得是白璧之瑕。

这一封长信,系根据《兰生弟的日记》而写,所以引日记的长处很多。一件件的错综事迹,都有很详细的日子记载在那里。这是作者使读者容易感到Reality的笔法,凡有过做小说的经验的人,都喜欢用。不过《兰生弟的日记》里,所记的时间很长,错综的事迹太多,前后的倒置太杂,年月日的记载因为太精详了的缘故,反而使读者感到困惑,这也是这小说的一点毛病。

徐君的文体的精强;所以使读者觉得生硬。尤其是头上的三四十页,风骨峻峥,虽则是力量很足,然不能引人入胜。我怕中国的一般读者,遇此都要感觉困难。

人事错杂,性格开展,兰生弟到了北京之后,有许多琐事遇着,这些琐事的描写,若在另一篇小说里叙出,不失为一段妙文,而在这一篇前后结构复杂的小说里出现,容易使读者起一种冗赘之感,因为和前半篇的叙述,不能保持均衡。我在此地,不得不想起MarkRutherford’sAutobiographyDeliverance来了。一样的一部“TheStoryofmyHeart”,一样的描写主人公的精神上的动摇苦闷,一样的描写主人公的几个恋爱史,然而我们当读MarkRutherford时,觉得前后相称,均衡保持得整齐。虽然M.Rutherford的作者也描写几个与MarkRutherford关系很少之人之事,然而我们却不觉得它们的冗赘。尤其在MardRutherford’sDeliverance的后半部里,觉得他的一节一章,到小说结尾的时候,都有用处,都发生效力,这一部功夫,兰生弟却还没有做到。

《兰生弟的日记》的坏处,我都不客气地举出来了。因为徐君是一位贤者,所以我不惜春秋之笔;因为徐君是我的朋友,所以我欲争得一谏友之名。末了我想来谈谈《兰生弟的日记》好处。

《兰生弟的日记》是一部极真率的记录,是徐君的全人格的表现,是以作者的血肉精灵来写的作品。这一种作品,在技巧上虽然失败,然若以真率的态度,来测文艺的高低,则此书的价值,当远在我们一般的作品之上。凡爱读Amiel的日记,爱读MarkRutherford的人,对此当然能有十分的敬意。不过我要在此地说一句预言:“这书决不是Popular的书,这书是少数人的书。”

十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原载1926年8月28日《现代评论》第4卷第90期)

人生的小反抗

张中行

近几个月以来,翻阅送到手头的报纸,连续看到关于安乐死的一些消息,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因为自己已有生,并将有死,切身之事,难得等闲视之,就一阵陷入沉思。都思了什么?有没有什么知甚至悟?想用定形于文字之法理一理试试。至于能不能理出一点像样的,值得高明的读者惠与慧目的,只好走着瞧。

北大百年讲堂我不只一次说过,生,或缩小范围,说人生,是一,即现实就是这样,人生之道则是多。《易经·系辞下》说:“天地之大德曰生。”这是儒家的看法,其实也是常人的看法。由此看法演绎为行,于是说繁衍子孙是福,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直到打倒孔家店之后、批孔之后的今日,还要大力宣讲并推行计划生育。这是想到生就拥护的一派,几乎所有的人,纵使未明说,或简直未想到,都加入了。有少数例外,是约两千年前由身毒(今曰印度)进口的,佛门,说生是四种大苦(生老病死)之一,所以想灭苦,就不当像常人,用欢迎的态度对待生。那么,如何对待呢?就是虔诚的佛门弟子也有坚决和妥协两面。坚决是比丘和比丘尼的不婚,不婚,就断了下代之生。妥协是一,不断自身之生,所以还要托钵化缘;二是四众的另一半,优婆塞和优婆夷,虽然也不能不说生老病死是苦,却仍旧洞房花烛,之后自然就同常人一样。也儿女成群了。妥协,是因为生的力量太大,小躲闪也许有点希望,正面抗就必做不到。但佛门说的生是苦(或说苦之本,因为无生就不会有老病死)也并非向壁虚造,如常人也承认,俗语说苦乐悲欢,不可意的占一半,可以为证。这样胡思乱想的结果,关于生,就成为一笔胡涂帐,至少是不容易理清的帐,比喻为花中之玫瑰,有香味,却又扎手,你说好呢,还是不好呢?

生是怎么回事,看来是说不清了。天上的鹰,抓不着,不吃它也罢,不如算计檐前的麻雀。古人,或“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或学而后思,抽绎为理,几乎都走《中庸》开头说的一条路,“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即顺着走,不抗。其结果,自然还会碰到不少问题,或难题。难有玄远的,如这样作顺民,为己身计,究竟有什么意义?不知道。难还有现前的,更多,都来自率性未必能够顺利。为了减少头绪,用古人举一般以概其余之法,曰饮食男女。饮食,想的是烹对虾,端上桌面的却是清水煮白菜;男女,想的是如意佳人,点头算的却是个既不如意又非佳人。这就又回到佛门,只好承认与生相伴,确是有不少苦。那就如弘一法师,毅然出家吗?我以为,至少是理论上,出家并没有什么难,大难是想到与生有关的诸多问题,根本的,零碎的,能够处理得心安理得。不知别人怎么样,我则很惭愧,自知必做不到。不幸是又不能不识不知,于是有时,或说玄想的时候,就感到生之上,总像是有什么大力压着。什么大力呢?扩一己为大众,集零碎为概括,并取大舍小,就想到有两种,曰天命(指最根本的,即大德曰生,或能活就好),曰礼俗(指未必适当而公认为合情合理的),总是在头上(或心中)动荡,使身心不得逍遥,或者说,思和行难得越雷池一步。因为这样,若干年以来,如果发现,对于这两种大力,有表示反抗的,轻或重,思想或行动,我总是很感兴趣。以下转为说反抗,先礼俗,后天命。

礼俗,如何形成,必要性有多少,内容必是很复杂,因为专就量而论,它也是无限之多,各有各的形质,自然不能一言以蔽之。这里只说,无论哪一种,都有相当强的拘束力。戴上人文主义的眼镜看,拘束有可取的,如不当掏别人的钱包之类;有不可取的,如男的为昏君死、女的为丈夫守节之类。何以不可取?举个最微末的理由,是不平等,如臣死,君还活得好好的,妻死,去了穿红的,立刻来了挂绿的。可是,就是这不可取的礼俗,反也大不易,即以不为昏君死、不为丈夫守节为例,西风东渐之前,就必致招来非议和耻辱。人生于世,有谁肯置非议和耻辱于不顾呢?这需要相当大的勇气,抗礼俗的勇气。我,因为常常想到生的压力,所以对于有这种勇气的人,就会顿生敬仰之心。似乎应该举些例,以求此意能够更加明朗。语云,河里没鱼市上找,纵使稀有,地大时长,也会找到不少吧?为篇幅所限,只举二人二事,又为了不偏不倚,所举为男女各一。逐新潮,女先男后。

女是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跟司马相如跑了的卓文君。事最早见《史记·司马相如列传》,是这样写的:

是时,卓王孙有女文君,新寡,好音,故相如缪(装作)与令(临邛县令王吉)相重(要好),而以琴心(抒情之音)挑之(文君)。相如之临邛,从车骑,雍容闲雅,甚都。及饮卓氏,弄琴,文君窃从户窥之,心悦而好之,恐不得当也。既罢,相如乃使人重赐文君侍者,通殷勤。文君夜亡奔相如。相如乃与驰归成都。

《西京杂记》卷二也记这件事,多由文君方面下笔,估计喜欢看时装表演的必更有兴趣看,也抄在下面:

文君姣好,眉色(外形)如望远山,脸际(颊部)常若芙蓉(荷花),肌肤柔滑如脂。十七而寡。为人放诞风流,故悦长卿(相如字)之才而越礼焉。

越礼是不管礼俗,提前两千年实行自由恋爱,实现了婚姻自主。这反抗有所得,为她想是生前嫁了如意郎君,死后在《史记》中占了一席地;由我看呢,意义就更加深远,是为娑婆世界的人生吐了一口不平之气。

再说一位男士,也是西汉中期人,陕西的杨王孙。他大概没作过官,班固《汉书》只说他“学黄老之术,家业千金,厚自奉养生”,也许连著作也没有吧?他得在史书中占一席地,是因为干了一件反潮流的事,不只不厚葬,而且坚决实行裸葬。《汉书》是这样记的:

及病且终,先令其子曰:“吾欲裸葬,以反吾真(本来的样子),必无(不要)易吾意!死则为布囊盛尸,入地七尺,既下,从足引脱其囊,以身亲土。”

儿子没有反潮流的思想和勇气,想不听,又不敢,于是请老子的朋友祁侯写信劝说。阻止的理由当然是不合礼俗。依礼俗,就必须“为之棺衣裳”,也就是厚葬。杨王孙仍坚持自己的主张,并复信说明理由,要点是下面这些话:

盖闻古之圣王,缘人情不忍其亲,故为制礼。今则越之,吾是以裸葬,将以矫世也。夫厚葬诚无益于死者,而俗人竞以相高,靡财单(殚)币,腐之地下。……故圣王生易尚(奉养),死易葬也。不加功于亡(无)用,不损财于亡谓。今费财厚葬,留归(土)鬲(隔)至(难于反本),死者不知,生者不得,是谓重惑。于戏(呜呼)!吾不为也。

俗人竞以相高,即成为风,力量就大。大到帝王也在它的下面挣扎,如秦始皇用大量的兵马俑殉葬就是证明。杨王孙却造了反,这就事说不大,意义却是重大的,因为可以表明,在生的大流中,人也未尝不可以以己身为主,我行我素,以争取一些独立和自由。

争取,如果能得到,是胜利。卓文君胜利了,杨王孙也胜利了。但这是对礼俗,世间的;移到天上,对天命,也这样轻易吗?再引《中庸》,“天命之谓性”,这性表现为多种情况,琐碎到忽然大声入耳吓一跳,走累了想坐坐,等等,都是。这里想用擒贼先擒王之法,抓个最大的,或说最根本的,是前面已经指出的,坚信大德曰生,或能活就好。为什么活比死好?我们不知道。不知道而信,至少是觉得如此,是接受天命。与礼俗相比,天命的压力大多了,我们有能力抗吗?记得德国悲观主义哲学家叔本华写过一篇题为《论自杀》的文章,结尾说无妨把这种行动看作向自然的挑战。其意大概是,你(天命)让我这样,我偏偏不这样。在叔本华,这是理论,因为他本人是寿终的,并没有向自然挑战。用实际行动向自然挑战,程度也可以轻,就我一时想到的举两种。一种是世间的,传说的巢父、许由之流,有腾达(必随来富厚)的机会,不干。另一种是出世间的,玄奘、慧能之流,可以从众,饮食男女,生生不息,也不干。这都有点不同于常,对天命而言,可以说是抗。但是与合生相比,这只是动动手脚,还说不上真刀真枪。

真刀真枪是不要命。这有多种情况,为了这里的所需,只说三大类。一大类是孟子说的,“舍生而取义”,是明显地有所为。义是个抽象的道德信念,化为具体的事,就可以是殉国(经常是为某一个滚下宝座的),可以是殉夫,可以是报知己(如荆轲、侯赢之流),等等。另一大类是走投无路,最典型的是项羽自刎乌江、崇帧皇帝煤山自缢、今代运动中跳楼之类。还有一大类性质有点特别,不是为什么义,也不是走投无路(至少由己身以外的人看,是不该寻短见),只是觉得活着没意思,或只有苦而无乐,就下了决心,不再活下去。这最后一类是感到“活腻了”,或活与断苦之间决定取后者,就走了舍生的路,由我看是地道的抗天命。其意与叔本华阐发的相类,是:你(天命)说活着好,如果听你的,我确是还能活些时候;但是我活腻了,不愿意再活下去,所以决定不听你的,自主,死。如果选择死,真就死了,又如果天命有知,看到有人造反,会有何感受呢?天道远,我们不能知道。只说迩的人道,大德曰生是一顶比地富反坏右重得多且更有普遍性的帽子,有人胆敢摘;就人生的意义说,陈胜、吴广揭竿而起一类事就微不足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