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世说新语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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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德行第一(2)

武帝谓刘仲雄曰:“卿数省王、和不③?闻和哀苦过礼,使人忧之。”仲雄曰:“和峤虽备礼,神气不损;王戎虽不备礼,而哀毁骨立④。臣以和峤生孝,王戎死孝⑤。陛下不应忧峤,而应忧戎。”

【注释】

①王戎:字濬冲,晋代人。受命征伐吴国,吴国平定后,封爵安丰侯。任光禄勋、吏部尚书,因母亲丧事离职。服丧期间,不拘礼制,饮酒食肉,但面容憔悴。和峤(qiáo):字长舆,任中书令、尚书,因母亲丧事离职。服丧期间,谨守礼法,量米而食,不多吃饭,但不如王戎憔悴。大丧:父母之丧。

②鸡骨支床:指骨瘦如柴,意同下文的哀毁骨立。

③刘仲雄:名毅,字仲雄,为人刚直,任司隶校尉、尚书左仆射。卿:君称臣为卿。数(shuò):

屡次;经常。省(Xǐng):探望。不:同否。

④哀毁骨立:形容悲哀过度,瘦弱不堪,剩个骨架立着。

⑤生孝:指遵守丧礼而能注意不伤身体的孝行。死孝:对父母尽哀悼之情而至于死的孝行。

【译文】

王戎和和峤同时丧母,都因为尽孝得到赞扬。王戎骨瘦如柴,和峤哀痛哭泣,礼仪周到。晋武帝对刘仲雄说道:“你经常去探望王戎、和峤吗?听说和峤过于悲痛,超出了礼法常规,真令人担忧。”仲雄说:“和峤虽然礼仪周到,精神状态没有受到损伤;王戎虽然礼仪不周,可是伤心过度,伤了身体,骨瘦如柴。臣认为和峤是生孝,王戎是死孝。陛下不应为和峤担扰,而应该为王戎担忧。”

(18)梁王、赵王,国之近属,贵重当时①。裴令公岁请二国租钱数百万,以恤中表之贫者②。或讥之曰:“何以乞物行惠?”③裴曰:“损有徐,补不足,天之道也④。”

【注释】

①梁王、赵王:梁王,司马肜(róng),司马懿的儿子。晋武帝(司马懿的孙子)即位后,封梁王,后任征西大将军,官至太宰。赵王,司马伦,司马懿的儿子。晋武帝时封赵王,晋惠帝时起兵反,自为相国,又称皇帝,后败死。

②裴令公:裴楷,字叔则,官至中书令,尊称为裴令公。二国:指梁王、赵王两人的封国。国是侯王的封地。恤:周济,中表:指中表亲,跟父亲的姐妹的子女和母亲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之间的亲戚关系。

③或:有人。

④天之道:自然法则;天理。

【译文】

梁王和赵王是皇帝的近亲,贵极一时。中书令裴楷请求他们两个封国每年拨出赋税钱几百万来周济皇亲国戚中那些贫穷的人。有人指责他说:“为什么向人讨钱来做好事?”裴楷说:“破费有馀的来补助欠缺的,这是天理。”

(19)王戎云:“太保居在正始中,不在能言之流①。及与之言,理中清远②。将无以德掩其言③!”

【注释】

①太保:指第14则中的王祥。王祥曾任太保之职,这里以官名代人名。正始:三国时魏帝曹芳年号。能言:指能清谈。魏晋时士大夫崇尚清谈,主张不务实际,专谈玄理,这形成了一种风气。

②理中:恰当的义理;正理。按:《晋书·王祥传)作”理致”(义理和情致)。

③将无:恐怕吧,用来表示猜测而意思偏于肯定。

【译文】

王戎说:“太保处在正始年代,不属于擅长清谈的那一类人。等到和他谈论起来,原来义理清新深远。他不以能言见称,恐怕是崇高的德行掩盖了他的善谈吧!”

(20)王安丰遭艰,至性过人①。裴令往吊之,曰:“若使一恸果能伤人,濬冲必不免灭性乏讥②。”

【注释】

①王安丰:就是第17则中的王戎。艰:父母丧。至性:纯真的天性。

②灭性:指因为哀伤过度而毁灭性命。《孝经·丧亲章》“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所以哀伤过度而丧命,古人认为是不合圣人之教的。

【译文】

安丰侯王濬冲在服丧期间,哀毁之情超过一般人。中书令裴楷去吊唁后,说道:“如果一次极度的悲哀真能伤害人的身体,那么濬冲一定兔不了会被指责为不要命。”

(21)王戎父浑,有令名,官至凉州刺吏①。浑薨,所历九郡义故,怀其德惠,相率致赙数百万,戎悉不受②。

【注释】

①令名:好名声。刺史:晋代全国分若干个州,州的最高行政长官称刺史。

②薨(hōng):古代王侯死叫做薨。王浑曾封为贞陵亭侯,所以他的死可以称薨。九郡:据《晋书·地理志),凉州管辖八个郡,所以有以为这里的九郡应是八郡。但是也有说《御览)是引作“州郡”的,认为“九”是“州”的误字。我们暂从后者。义故:义从和故吏。指自愿受私人招募从军的官佐和旧部下。赙(fù):送给别人办丧事的财物。

【译文】

王戎的父亲王浑,很有名望,官职做到凉州刺史。王浑死后,他在各州郡做官时的随从和旧部下,怀念他的恩惠,相继凑了几百万钱送给王戎做丧葬费,王戎一概不收。

(22)刘道真尝为徒,扶风王骏以五百匹布赎之①;既而用为从事中郎②。

当时以为美事。

【注释】

①徒:服劳役的罪犯。扶风王骏:晋宣王司马懿的儿子司马骏,封为扶风王。赎:用财物来抵销罪过,解除刑罚。

②从事中郎:官名,大将军府的属官,主管文书、谋划。

【译文】

刘道真原来是个罚服劳役的罪犯,扶风王司马骏用五百匹布来替他赎罪;不久又任用他做从事中郎。当时人们都认为这是值得称颂的事。

(23)王平子、胡毋彦国诸人,皆以任放为达,或有裸体者①。乐广笑曰:“名教中自有乐地,何为乃尔也!”②【注释】

①王平子:王澄,字平子,曾任荆州刺史。胡毋彦国:姓胡毋,名辅之,字彦国,曾任湘州刺史。任放:任性放纵,指行为放纵,不拘礼法。据刘孝标注所引的王隐《晋书)说,这些人“去巾帻,脱衣服,露丑恶,同禽兽。甚者名之为通,次者名之为达也。”或:又。

②乐广:字彦辅,历任河南尹、尚书令,名望很高,说话得体,能宽恕人。名教:礼教。参见第4则注①。

【译文】

王平子、胡毋彦国等人都以放荡不羁为旷达,有时还有人赤身露体。乐广笑着说:“名教中自有令人快意的境地,为什么偏要这样做呢!”

(24)郗公值永嘉丧乱,在乡里,甚穷馁①。乡人以公名德,传共饴之②。

公常携兄子迈及外生周翼二小儿往食③。乡人曰:“各自饥困,以君之贤,欲共济君耳,恐不能兼有所存。”公于是独往食,辄含饭著两颊边,还吐与二儿。后并得存,同过江④。郗公亡,翼为剡县,解职归,席苫于公灵床头,心丧终三年⑤。

【注释】

①郗(xī)公:郗鉴,以儒雅著名,过江后历任兖州刺史、司空、太尉。永嘉丧乱:晋怀帝永嘉年间(公元307—312年),正当八王之乱以后,政治腐败,民不聊生。至永嘉五年(公元311年),在山西称帝的匈奴贵族刘聪(国号汉)将领石勒、刘曜俘杀宰相王衍,攻破洛阳,俘怀帝,焚毁全城,史称永嘉之乱。穷:生活困难。馁(něi):饥饿。

②传:轮流,饴(sì):通“饲”,给人吃。

③外生:外甥。

④过江:指渡过长江到江南。永嘉之乱,中原人士纷纷过江避难,后来镇守建康的琅邪王司马睿即帝位,开始了东晋时代。

⑤为剡(shàn)县:指做判县县令。判县,古属会稽郡(今浙江嵊县)。席苫(shān):铺草垫子为席,坐、卧在上面。古时父母死了,就要在草垫子上枕着土块睡,叫做“寝苫枕块。”灵床:

为死者设置的坐卧用具。心丧:好象哀悼父母一样的做法而没有孝子之服。古时父母死,服丧三年;外亲死,服丧五个月。郗鉴是舅父,是外亲,周翼却守孝三年,所以称心丧。

【译文】

郗鉴在永嘉丧乱时期,住在家乡,生活很困难,经常挨饿。乡里因为他德高望重,便大家轮流供他饭吃。郗鉴经常带着哥哥的儿子郗迈和外甥周翼这两个小孩去吃。乡里说:“各家自己也穷困挨饿,只是因为您的贤德,想合伙接济您就是了,恐怕不能兼顾两个小孩。”郗鉴于是便单独去吃,吃完后总是两个腮帮子含满了饭,回来便吐出给两个小孩吃。后来都活了下来,一起到了江南。郗鉴死时,周翼正任剡县县令,他辞职回去,在郗鉴灵床前尽孝子礼,寝苫枕块,守孝足足三年。

(25)顾荣在洛阳,尝应人请,觉行炙人有欲炙之色。因辍己施焉①。

同坐嗤之,荣曰:“岂有终日执之,而不知其味者乎!”②后遭乱渡江,每经危急,常有一人左右己③。问其所以,乃受炙人也④。

【注释】

①行炙人:传递菜肴的仆役。炙,烤肉。因:于是;就。辍己:指自己停下来不吃,让出自己那一份。

②嗤(chī):讥笑。

③左右:帮助。

④所以:缘故。

【译文】

顾荣在洛阳的时候,一次应邀赴宴,发现上菜的人有想吃烤肉的神情,就把自己那一份让给了他。同座的人都笑话顾荣,顾荣说:“哪有成天端着烤肉而不知肉味这种道理呢!”后来遇上战乱过江避难,每逢遇到危急,常常有一个人在身边护卫自己。便问他为什么这样,原来就是得到烤肉的那个人。

(26)祖光禄少孤贫,性至孝,常自力母炊爨作食①。王平北闻其佳名,以两婢饷之,因取为中郎②。有人戏之者曰:“奴价倍婢。”祖云:“百里奚亦何必轻于五羖之皮邪③!”

【注释】

①祖光禄:祖纳,字士言,东晋时任光禄大夫。炊爨(cuàn):生火做饭。

②王平北:王义(yì),字叔元,曾任平北将军。饷:赠送。取:任用。中郎:近侍之官,担任护卫、侍从,所以下文戏称为奴。

③百里奚(xī):人名。关于百里奚,历史上有不同记载,据《史记·秦本纪)载,百里奚是春秋时虞国大夫,晋国灭虞国时俘虏了他。逃跑后,被楚国人抓住,秦穆公听说他有才德,就用五张羊皮赎了他,授以国政,号为五羖大夫。羖(gǔ):黑色的公羊。

【译文】

光禄大夫祖纳少年时死了父亲,家境贫寒,他生性最孝顺,经常亲自给母亲做饭。平北将军王义听到他的好名声,就把两个婢女送给他,并任用他做中郎。有人跟他开玩笑说:“奴仆的身价比婢女多一倍。”祖纳说:“百里奚又何尝比五张羊皮轻贱呢!”

(27)周镇罢临川郡还都,未及上,住泊青溪渚①。王丞相往看之②。时夏月,暴雨卒至,舫至狭小,而又大漏,殆无复坐处③。王曰:“胡威之清,何以过此④!”即启用为吴兴郡。

【注释】

①住泊:停泊。青溪渚(zhǔ):地名,临近建康。

②王丞相:王导,字茂弘,辅助晋元帝经营江左,任扬州刺史、录尚书事,后任丞相。

③卒:通“猝”(cù),突然。舫(fǎng):船。殆(dài):几乎。

④胡威:人名。胡威的父亲胡质为官清廉,做荆州刺史时,胡成从京都去看他。胡威回家时,他只给了一匹绢做口粮钱。胡威一路上自己打柴做饭,胡质手下一个都督在途中常资助胡威。胡威问明情况后,把那匹绢给了都督,并把这事告诉了父亲。胡质认为这有损于自己的清廉,就把那个都督抓来打了一百棍,把他开除了。

【译文】

周镇从临川郡解任坐船回到京都,还来不及上岸,船停在青溪渚。丞相王导去看望他。当时正是夏天,突然下起暴雨来,船很狭窄,而且雨漏得厉害,几乎没有可坐的地方。王导说:“胡威的清廉,哪里能超过这种情况呢!”

立刻起用他做吴兴郡太守。

(28)邓攸始避难,于道中弃己子,全弟子①。既过江,取一妾,甚宠爱。历年后,讯其所由,妾具说是北人遭乱②;忆父母姓名,乃攸之甥也。

攸素有德业,言行无玷,闻之哀恨终身,遂不复畜妾③。

【注释】

①邓攸:字伯道。弟弟早死,留下一个儿子由邓攸抚养。逃难路上,他挑着两个孩子,觉得势难两全,就舍弃了自己的儿子,保全了弟弟的儿子。

②历:经过。所由:根由,指身世。

③德业:德行和事业。玷(diàn):污点;过失。

【译文】

当初邓攸躲避永嘉之乱,逃难江南,在半路上扔下了自己的儿子,保全了弟弟的儿子。过江以后,娶了一个妾,非常宠爱。一年以后,询问她的身世,她便详细诉说自己是北方人,遭逢战乱,逃难来的;回忆起父母的姓名,原来她竟是邓攸的外甥女。邓攸一向德行高洁,事业有成就,言谈举止都没有污点,听了这件事,伤心悔恨了一辈子,从此便不再娶妾。

(29)王长豫为人谨顺,事亲尽色养之孝①。丞相见长豫辄喜,见敬豫辄嗔②。长豫与丞相语,恒以慎密为端。丞相还台,及行,未尝不送至车后③。

恒与曹夫人并当箱箧④。长豫亡后,丞相还台,登车后,哭至台门;曹夫人作簏,封而不忍开⑤。

【注释】

①王长豫:王悦,字长豫,是王导的长子,名望很高,能承欢膝下,得到王导的偏爱,官至中书侍郎。色养:指侍养父母有喜悦的容色。

②敬豫:王恬,字敬豫,是王导的次子,放纵好武,不拘礼法,曾任魏郡太守。

③台:中央机关的官署,这里指尚书省。按当时王导录尚书事。

④曹夫人:王导的妻子,姓曹。并当:也作屏当。整理;收拾。箧(qiè):小箱子。

⑤簏(lù):竹箱子。

【译文】

王长豫为人谨慎和顺,侍奉父母神色愉悦,克尽孝道。丞相王导看见长豫就高兴,看见敬豫就生气。长豫和王导谈话,总是以谨慎细密为本。王导要去尚书省,临走,长豫总是送他上车。长豫常常替母亲曹夫人收拾箱笼衣物。长豫死后,王导到尚书省去,上车后,一路哭到官署门口;曹夫人收拾箱笼,一直把长豫收拾过的封好,不忍心再打开。

(30)桓常侍闻人道深公者①,辄曰:“此公既有宿名,加先达知称,又与先人至交,不宜说之②。”

【注释】

①桓常侍:桓彝,字茂伦,曾任散骑常侍,是在皇帝左右以备顾问的官。深公:竺法深,是一个德行高洁,善谈玄理的和尚。

②宿名:久为人知的名望。先达:前辈贤达。

【译文】

散骑常侍桓彝听到有人谈论竺法深,就说:“此公素来有名望,而且受到前辈贤达的赏识、赞扬,又和先父是最好的朋友,不该谈论他。”

(31)庾公乘马有的卢,或语令卖去①,庾云:“卖之必有买者,即复害其主,宁可不安己而移于他人哉!昔孙叔敖杀两头蛇以为后人,古之美谈②。效之,不亦达乎!”

【注释】

①庾公:庚亮,字元规,任征西大将军、荆州刺史。的卢:马名。马白额人口至齿者名的卢。

按迷信说法,这是凶马,它的主人会得祸。

②孙叔敖:春秋时代楚国的令尹。据贾谊《新书》载,孙叔敖小时候在路上看见一条两头蛇,回家哭着对母亲说:听说看见两头蛇的人一定会死,我今天竟看见了。母亲问他蛇在哪里,孙叔敖说:

我怕后面的人再见到它,就把它打死埋掉了。他母亲说:你心肠好,一定会好心得好报,不用担心。

【译文】

庾亮驾车的马中有一匹的卢马,有人告诉他,叫他把马卖掉。庾亮说:

“卖它,必定有买主,那就还要害那个买主,怎么可以因为对自己不利就转嫁给别人呢!从前孙叔敖打死两头蛇,以保护后面来的人,这件事是古时候人们乐于称道的。我学习他,不也是很旷达的吗!”

(32)阮光禄在剡①,曾有好车,借者无不皆给。有人葬母,意欲借而不敢言。阮后闻之,叹曰:“吾有车而使人不敢借,何以车为②!”遂婪之。

【注释】

①阮光禄:阮裕、字思旷,任东阳太守,后被召为金紫光禄大夫,不肯就任。不过也因此而用官名称呼他为阮光禄。判:即第24则中的判县。阮裕去职还家,住在剡山。

②何以车为:要车子做什么。“何以为”是文言文表示反问的习惯用法。

【译文】

光禄大夫阮裕在剡县的时候,曾经有过一辆很好的车,不管谁向他借车,没有不借的。有个人要葬母亲,心想借车,可是不敢开口。阮裕后来听说这件事,叹息说:“我有车,可是让别人不敢借,还要车子做什么呢!”就把车子烧了。

(33)谢奕作剡令,有一老翁犯法,谢以醇酒罚之,乃至过醉,而犹未已①。太傅时年七八岁,著青布裤,在兄膝边坐,谏曰:“阿兄,老翁可念,何可作此!”②奕于是改容曰:“阿奴欲放去邪?”③遂遣之。

【注释】

①令:指县令,一县的行政长官。醇酒:含酒精度高的酒。

②太傅:官名,这里指谢安。谢安,字安石,谢奕的弟弟,后任中书监、录尚书事,进位太保,死后赠大傅。膝边:膝上。”边”是泛向性的,没有确定的方位意义,正像第6则中的“膝前”一样。

谏(jiàn):规劝。念:怜悯;同情。

③容:面容;脸上的神色。阿奴:对幼小者的爱称。这里是哥哥称呼弟弟。

【译文】

谢奕做判县县令的时候,有一个老头儿犯了法,谢奕就拿醇酒罚他喝,以至醉得很厉害,却还不停罚。谢安当时只有七八岁,穿一条蓝布裤,在他哥哥膝上坐着,劝告说:“哥哥,老人家多么可怜,怎么可以做这种事!”

谢奕脸色立刻缓和下来,说道:“你要把他放走吗?”于是就把那个老人打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