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北大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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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独语(2)

在《现代丛书》(Modern Library)的广告里,我常碰到一个很奇妙的书名,那是唐南遮(D’Annunzio)的长篇小说《生命的火焰》(The Flame of Life)。唐南遮的著作我一字都未曾读过,这本书也是从来没有看过的,可是我极喜欢这个书名,《生命的火焰》这个名字是多么含有诗意,真是简洁地说出人生的真相。生命的确是像一朵火焰,来去无踪,无时不是动着,忽然扬焰高飞,忽然销沉将熄,最后烟消火灭,留下一点残灰,这一朵火焰就再也燃不起来了。我们的生活也该像火焰这样无拘无束,顺着自己的意志狂奔,才会有生气,有趣味。我们的精神真该如火焰一般地飘忽莫定,只受里面的热力的指挥,冲倒习俗,成见,道德种种的藩篱,一直恣意干去,任情飞舞,才会迸出火花,幻出五色的美焰。否则阴沉沉地,若存若亡地草草一世,也辜负了创世主叫我们投生的一番好意了。我们生活内一切值得宝贵的东西又都可以用火来打比。热情如沸的恋爱,创造艺术的灵悟,虔诚的信仰,求知的欲望,都可以拿火来做象征。Heracleitus真是绝等聪明的哲学家,他主张火是宇宙万物之源。难怪得二千多年后的柏格森诸人对着他仍然是推崇备至。火是这么可以做人生的象征的,所以许多民间的传说都把人的灵魂当做一团火。爱尔兰人相信一个妇人若使梦见一点火花落在她口里或者怀中,那么她一定会怀孕,因为这是小孩的灵魂。希腊神话里,Prometheus做好了人后,亲身到天上去偷些火下来,也是这种的意思。有些诗人心中有满腔的热情,灵魂之火太大了。倒把他自己燃烧成灰烬,短命的济慈就是一个好例子。可惜我们心里的火都太小了,有时甚至于使我们心灵感到寒战,怎么好呢?

我家乡有一句土谚:“火烧屋好看,难为东家。”火烧屋的确是天下一个奇观。无数的火舌越梁穿瓦,沿窗冲天地飞翔,弄得满天通红了,仿佛地球被掷到熔炉里去了,所以没有人看了心中不会起种奇特的感觉。据说尼罗王因为要看大火,故意把一个大城全烧了,他可说是知道享福的人,比我们那班做酒池肉林的暴君高明得多。我每次听到美国那里的大森林着火了,燃烧得一两个月,我就怨自己命坏,没有在哥伦比亚大学当学生。不然一定要告个病假,去观光一下。

许多人没有烟瘾,抽了烟也不觉得什么特别的舒服,却很喜欢抽烟,违了父母兄弟的劝告,常常抽烟,就是身上只剩一角小洋了,还要拿去买一盒烟抽,他们大概也是因为爱同火接近的缘故吧!最少,我自己是这样的。所以我爱抽烟斗,因为一斗的火是比纸烟头一点儿的火有味得多。有时没有钱买烟,那么拿一匣的洋火,一根根擦燃,也很可以解这火瘾。

离开北方已经快两年了,在南边虽然冬天里也生起火来,但是不像北方那样一冬没有熄过地烧着,所以我现在同火也没有像在北方时那么亲热了。回想到从前在北平时一块儿烤火的几位朋友,不免引起惆怅的心情,这篇文字就算做寄给他们的一封信吧!

十九年元旦试笔破晓

梁遇春

今天破晓酒醒时候,我忽然忆起前晚上他向我提过“空持罗带,回首恨依依”这两名词。仿佛前宵酒后曾有许多感触。宿酒尚未全醒的我,就闭着眼睛暗暗地追踪那时思想的痕迹。底下所写下来的就是还逗留在心中的一些零碎。也许有人会拿心理分析的眼光含讥地来解剖这些杂感,认为是变态的,甚至于低能的,心理的表现;可是我总是十分喜欢它们。因为我爱自己,爱这个自己厌恶着的自己,所以我爱我自己心里流出,笔下写出的文字,尤其爱自己醒时流泪醉时歌这两种情怀凑合成的东西。而且以善于写信给学生家长,而荣膺大学校长的许多美国大学校长,和单知道立身处世,势利是图的佛兰克林式的人物,虽然都是神经健全,最合于常态心理的人们,却难免得使甘于堕落的有志之士恶心。

“空持罗带,回首恨依依”,这真是我们这一班人天天尝着的滋味。无数黄金的希望失掉了,只剩下希望的影子,做此刻惆怅的资料。此刻又弄出许多幻梦,几乎是明知道不能实现的幻梦,那又是将来回首时许多感慨之所系。于是乎,天天在心里建起七宝楼台,天天又看到前天架起的灿烂的建筑物消失在云雾里,化作命运的狞笑,仿佛《亚俪丝异乡游记》里所说的空中里一个猫的笑脸。可是我们心里又晓得命运是自己,某一位文豪早已说过,“性格是命运”了!不管我们怎样似乎坦白地向朋友们,向自己痛骂自己的无能和懦弱,可是对于这个几十年来寸步不离,形影相依的自己怎能说没有怜惜,所以只好抓着空气,捏成一个莫名其妙的命运,把天下地上的一切可杀不可留的事情全归诿在他(照希腊神话说,应当称为她们)的身上,自己清风朗月般在旁学泼妇的骂街。屠格涅夫在他的某一篇小说里不是说过:Destiny makes everyman,andeverymanmakeshisowndestiny.(命运定了一切人,然而一切人能够定他自己的命运。)

屠格涅夫,这位旅居巴黎,后来害了谁也不知道的病死去的老文人,从前我对他很赞美,后来却有些失恋了。他是一个意志薄弱的人,他最爱用微酸的笔调来描绘意志薄弱的人,我却也是个意志薄弱的人,也常在玩弄或者吐唾自己这种心性,所以我对于他的小说深有同感,然而太相近了,书上的字,自己心里的意思,颠来倒去无非意志薄弱这个概念,也未免太单调,所以我已经和他久违了。他在年轻时候曾跟一个农奴的女儿发生一段爱情,好像还产有一位千金,后来却各自西东了,他小说里也常写这一类飞鸿踏雪泥式的恋爱,我不幸得很或者幸得很却未曾有过这么一回事,所以有时倒觉得这个题材很可喜,这也是我近来又翻翻几本破旧尘封的他的小说集的动机。这几天偷闲读屠洛涅夫,无意中却有个大发现,我对他的敬慕也重新燃起来了。屠格涅夫所深恶的人是那班成功的人,他觉得他们都是很无味的庸人,而那班从娘胎里带来一种一事无成的性格的人们却多少总带些诗的情调。他在小说里凡是说到得意的人们时,常现出藐视的微笑和嘲侃的口吻。这真是他独到的地方,他用歌颂英雄的心情来歌颂弱者,使弱者变为他书里唯一的英雄,我觉得他这种态度是比单描写弱者性格,和同情于弱者的作家是更别致,更有趣得多。实在说起来,值得我们可怜的绝不是一败涂地的,却是事事马到功成的所谓幸运人们。

人们做事情怎么会成功呢?他必定先要暂时跟人世间一切别的事物绝缘,专心致志去干目前的勾当。那么,他进行得愈顺利,他对于其他千奇百怪的东西越离得远,渐渐对于这许多有意思的玩意儿感觉迟钝了,最后逃不了个完全麻木。若使当他干事情时,他还是那样子处处关心,事事牵情,一曝十寒地做去,他当然不能够有什么大成就,可是他保存了他的趣味,他没有变成个只能对于一个刺激生出反应的残缺的人。有一位批评家说第一流诗人是不做诗的,这是极有道理的话。他们从一切目前的东西和心里的想象得到无限诗料,自己完全浸在诗的空气里,鉴赏之不暇,哪里还有找韵脚和配轻重音的时间呢?人们在刺心的悲哀里时是不会做悲歌的,Tennyson的In Memoriam是在他朋友死后三年才动笔的。一生都沉醉于诗情中的绝代诗人自然不能写出一句的诗来。感觉钝迟是成功的代价,许多扬名显亲的大人物所以常是体广身胖,头肥脑满,也是出于心灵的空虚,无忧无虑麻木地过日。归根说起来,他们就是那么一堆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