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一场雪的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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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怀念狼(一)

[一]

书籍是前人留给后人的精神遗言。在没有虎,没有大象的北方,具体说西北的河西走廊,在人心目中,性最残忍的动物就算狼了。我对狼最初的认识,来源于两条:一是大人们的吓唬。娃们调皮捣蛋,大人们就拿狼吓唬,小心让狼吃了。有时,走着走着,大人们在背后猛地一句:“狼来了!”娃们就被吓得魂飞魄散,哇哇嚎叫。二是书本。从小学课本上学到第一句有关狼的话是,“披着羊皮的狼”。后是《现代汉语小辞典》中这样解释“狼”:“哺乳动物,形状和狗相似,昼伏夜出,性残忍心而贪婪,伤害人畜。”这是我对狼更加恐惧。随着词汇的积累,终而发现,狼作为一种与人类最不亲近的动物,其文化符号偏偏贴到了人的身上,让人也变成了狼。互相勾结,干尽坏事者叫“狼狈为奸”;成群的坏人乱窜乱撞叫“狼奔豕突”;你这个人名誉极坏叫“声名狼藉”;你心肠狠毒或忘恩负义叫“狼心狗肺”;你用心险恶或狠毒凶暴又叫“狼子野心”。总之,人里面,凡与君子对立者,与善良对立者,与好人对立者,就都成了披着人皮的狼。

这种简接的经验总是与我懂事后的直接经验碰撞不堪。我一方面恐惧于狼的凶险、凶恶、凶残、凶暴、凶狠;另一方面,我又没有经历过狼的丁点儿险恶残暴。狼在远古时期,是称霸北方的猛兽,古突厥人曾以狼为图腾,认为自己的祖先是狼,也希望自己和后代像狼一样英勇。但是,狼,又时时危及着人畜的生命安全,狼又变成了人类首先诛杀的对象。到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北方的狼已经越来越少了,七十年代以后出生的人,则很少见过狼,甚至没见过狼。我所见过的狼,是在童年,但那狼确实没有对农人和牛羊猪鸡构成危害。很长时间里,我对狼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的问题,产生了怀疑。

这种怀疑,来自童年的我对狼的直接认识。我们的村子,是河西走廊里的一个小村子。村南面是巍峨祁连山,山那面向西,是天祝草原、肃南草原和山丹草原;村北面是腾格里沙漠和巴旦吉林沙漠;西面是通向西域的长长走廊。老人们说,六十年代以前,大山里,草原上,沙漠里,狼很多,它们时常还到村子里转悠。村子里有几条小路,一条进山里,去草原;一条进沙窝;一条去外面的世界。因为那条小路,人与狼就有了联系。我也得以走出村子,爬上大山,居高临下,审视这个村庄。村子和谐静寂地处在一种氛围之中。河滩,树林,炊烟,牛羊,野兔,麻雀,狼狐,老鼠,什么都有的氛围。这种氛围里,从未听那位大人说过,狼吃过谁家的牛羊,咬过那家的孩子。我的童年,狼已不多见,但见过的几次,印象都深。

第一次是在村子里。那狼,悠了身子,款款而来。开始,我以为是狼狗呢。见那“狗”尾巴直直的,夹在沟槽里,才知道,那真是狼。怪的是那狼并不慌张,东嗅嗅,西闻闻,全不把世界放在眼里,一副游山玩水的闲情逸致。村里人见惯了狼,谁也不去惹,狼也不攻击人。大人们说:狼是土地爷的狗。土地爷的狗来了,就打发人的狗去招呼。“哨狗”,“哨狗”。娃儿们叫,大人也叫。几只狗扑出去,撵那狼。狼却不顾,也不慌张,更不加速,还回过头来,朝狗龇了牙笑。狗却不敢近前,只是远远地躲了,仗着人势,在那里列行公事的聒噪。狼晃悠着身子,时不时叼只蹒跚的老鼠,吞下肚去。大人们说,狼爱吃老鼠,有老鼠吃,它懒得进攻别的动物。老鼠是土地爷身上的虱子,老咂土地爷的血,狼是帮人捉虱子来了。也有怕狼串门的人家,就在院门口放堆火。但那狼,却摇摇晃晃,穿过火堆,穿过村子,穿过树林,隐入大沙漠里去了。

第二次是在山里。跟放羊的大人去拾羊粪。羊倌在一个獾猪的旧窝里,偶然发现了一窝狼崽。羊倌说有十多只狼崽子呢。洞太深,娃们看不清,就想用柴烧,用烟把狼娃子熏出来。羊倌说,不敢惹火烧身的。惹了,你们和咱村子里就没有太平日子了。羊倌说,他太爷就因为掏了狼娃子,一夜间,百来十只羊被撵下山来的狼,咬断喉咙,咂血而去。狼不是为了吃,若吃,一只羊就够了。狼纯粹是为了报复。就躲到远处的阴暗里,观察狼崽。不一会,老狼嘴里叼着一只野兔,还叼着几只老鼠回来了。老狼显然发现了窝门口的人踪人迹。放下猎物,站到高处,用它锐利的黄铜色眼睛扫视了周围一圈,才又折回身去,叼着猎物进了洞。吃完大餐,老狼领着崽子们出了洞,狼崽们随意躺在窝边晒太阳。老狼又爬上了高处放哨,以免任何危险的敌人发现它们快乐的山谷。狼崽们在玩咬尾巴游戏,或假装拼死打抖,或又撕又咬散落在窝门边上的骨头和羽毛。一只狼崽子还跑到了老狼的身边,爬上老狼的背,又咬老狼的尾巴。我忽然觉得,狼崽们的景致,和村里孩童玩耍时构成的画面一样美。突然间,老狼低吼了一声,所有的狼崽子都在瞬间消失了,跑进了洞里。羊倌回头骂,是那个狗崽子放了响屁,惊动了狼。

童年的我,便觉得狼并没有什么可怕的。事实上,也没有什么可怕的。那时狼的生物链条还没断,山里,草原上,沙漠里,有老鼠,有野兔,有野猪,还有野鸡,水。除了冬天大雪封山,狼捉不到食物,才会潜回村子,借人的牛羊鸡猪外,狼没必要冒生命的危险侵犯人们的牛羊。

现在想起来,村人们不惹狼,并不是疼爱狼。而是从心底里怕狼,惹不起狼。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但不管哪种心态,客观上形成了人与狼相安无事的和平局面。那时,麻雀还没有上新疆,狐狸还没有远遁,獾猪还时常在山里出没,野鸡还在飞来飞去,野兔还时常到村子里来。现在,除了老鼠繁滥成灾,麻雀,狐狸,獾猪,野鸡,野兔,这五种东西,一种的毛都不见了。

皮之不存,毛将安附焉。北方的狼,你去了那里?

[二]

我怀念狼,是因为一直忘不了那匹来自沙漠之狼的英雄母亲。

在腾格里沙漠腹地,一支地质小分队正在那里从事地质普查。分队驻扎在沙漠里一个长满芦苇的水塘边。我们家乡,把沙漠里的水塘叫“海子”。最大的“海子”叫“白亭海”,因盛产鱼,又叫“鱼海”。据《甘肃通志》记载,清康熙三十九年,白亭海还“水丈余”、“水泛滥”呢。道光三年(1823年),还有二百多头牲畜被狂风吹进鱼海丧生的记载。直到民国二十年,还有水。但解放后,腾格里沙漠里最大的白亭海干了。那个海子不大,但水质很好,不仅清澈明净,喝起来也格外甘甜。那是春季,海子里的芦苇才刚刚探出水面,看上去已经是一片生趣盎然的气象了。一群从南方飞来的野鸭,也惊喜地把这里当作了自己的天堂。每天早晨,都有黄羊、马鹿等动物到海子里来饮水。居住在附近的几匹狼也会和那些动物们一道光顾这里,一边饮水,一伺机寻找捕猎的对象。时间长了,那几匹狼,居然对地质队的帐篷产生了好感,对人和动物们从来没有发动过袭击。连七岁的小孩也不再害怕狼,敢于在狼出现的时候和狼的目光进行对视。

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多久,那种人与狼的和谐,就被队里一个年轻人极不慎重的行为彻底破坏了。那个年轻地质队员在沙漠里的一个基岩裸露区,意外地发现了一个很深的洞。洞门口有细碎的骨头残渣和羽毛。里面一定有狼。年轻队员找了一些柴火,放在洞口点燃,又用草帽把烟往洞里面扇。不一会儿,一只小狼崽就被烟熏出来了。就在小狼崽跑出洞口的一瞬间,年轻人一地质锺下去,就要了狼崽子的小命。他喜滋滋地提着战利品,回到了驻地。老地质队员见状,立刻预感到了事态的严重。考虑到他们所扎的帐篷很难抵挡狼群的袭击。尽管,平日里他们只见过几匹狼,但老队员相信,狼群会从天而降的。于是,分队当即立断,收拾行礼,装上汽车,向沙漠外一个人口相对集中的小镇转移。并将小狼崽就地掩埋了。即便这样,晚上休息时,他们也做了周密的准备,睡觉前,人人在枕头边,放好了半自动步枪。那时候,地质队是准军事化编制,野外生产单位都配备有枪支弹药。

当天晚上,丧失了狼崽之痛的母狼,凭着敏锐的嗅觉找到了小镇。正在梦里熟睡的人们,被房顶上一阵异样的响动惊醒。队员们拿起步枪,瞄准了屋顶。很快,屋顶被狼爪掀开一个洞,两束绿光射了进来,几只步枪同时对准屋顶射击,狼却避开了。就在人们疑惑打准了没有时,窗户被猛烈地撞开,一道黑影闪电般扑了进来,直奔那个年轻人所在的位置。若不是一位当过兵的队员反应机敏,开枪打伤了那只母狼,年轻人恐怕就厄运难逃了。

受伤的母狼怆慌逃走。母狼并不敢心,是搬救兵去了。

第二天,为了保证有足够的力量对付狼群,地质队又与当地民兵连取得了联系。民兵连派出二十多人,人人拿着枪支前来帮忙。大家通过商量,一致认为,如果不把那匹已经受伤的母狼打死,那么,这件事情,就很可能永远没有尽头。于是,大家精心设计了一套方案:先把那个年轻人暗暗转移到更远的地方,然后把那沾着小狼崽血迹的地质锤,独放在一间空房子里,做诱饵,所有带枪的人则在天黑之前躲藏到空房子外面。等到狼群进来后,再把它们包围起来,彻底消灭掉。

天黑后,受伤的母狼,带着一群雄壮的公狼潜入了小镇。它们依靠敏锐的嗅觉,很快就确定了攻击的目标。却不知掉进了人为它们设计好的陷阱。在狼群刚刚准备袭击的时候,20多支步枪同时开火,几只公狼倾刻间就被打死。狼群发现不对,纷纷逃跑。惟独那只受伤的母狼,眼见复仇的计划再次失败的时候,绝望地纵身一跃,跳上了房顶。人们还以为它要逃跑。但母狼却用一种极其端庄的姿势,在屋顶上坐了下来。睁着一双充满仇恨和蔑视的眼睛,冷冷地打量着房底下哪些完全依靠阴谋和枪支才能够显示强大威力的“两腿动物”。母狼的身上已经有了几处伤口,疼痛应该会使它剧烈颤抖。可是,母狼的整个身子却仿佛像磁铁塔一样岿然不动。它的眼睛里,还闪烁着绿松石一样的光焰。人们长久地屏住气息,呆呆地看着母狼。人们想不明白,这个身心都已严重受伤的母狼,到底要采取什么行动来应对它自己面临的绝境。母狼突然发动了最后的进攻,它纵身跃起,张开四蹄,在空中做了一个短暂的停顿,然后,闪电样扑了下来。从痴呆中惊醒的人们,在慌乱中抠动了扳机。随着一阵纷纷血雨,母狼的身体被子弹撕成了碎片。

这事发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我的孩童朋友的老爹,就是地质队员。春节过年回来,他向村人们讲述了那个过程。三十年了,我仍记忆犹新,片断没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