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下辈子我还当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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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珍惜这份情(4)

小时候我真傻。为了他批评我时那份严厉,为了他常常出差却不带我去玩,我便总是当着爸爸的面,宣称“妈妈比爸爸好”。他呢,一副“宰相肚里能撑船”的模样,满不在乎地呵呵直笑,倒惹得我撅起嘴来生气。送爸爸的骨灰回乡下那天,我真想大声哭叫:“爸爸,我爱你,你回来吧!”可他却再也不能回答了。这时,我才真正感到:我是那么爱他、需要他。我怎么也忘不了,1962年除夕之夜,爸爸发起全家围着火炉,举行别开生面的“全家诗”家庭晚会。当时全国人民的生活有了改善,他象孩子似地高兴,直说:“以后会更好。”

爸爸从部队转业后,分到湖南首体委工作。他总是忙,除了过问一下我们的学习,很少带我们上街。偶尔有这么一次机会,我们便大为开心。扫兴的是,他习惯了那种军人步伐,常常不自觉地昂首挺胸目不旁视直向前冲,把我们甩在后面。过了一会儿,他发现了,便歉意地笑笑,停下来等着。他最爱唱“大刀进行曲”,五音不全,南腔北调也照样哼哼:“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可有一回我打断他的歌声,叫他讲打仗的故事,他的脸色却一下子变了,沉重,黯淡,甚至有点儿沮丧:“打仗就是打仗,有什么好说的。”吓得我不敢再问。后来我才知道,他年青时血气方刚,为抗日救国考取了黄埔军校江西分校,谁知毕业后请缨北上被阻,只好到一家师范学校当军事教官,直到1949年起义。他没有打过仗。改编为解放军后,才参加了湘西和广西的剿匪战斗。

我常痴痴地想,爸爸去得太早了。他不该去的。他正当中年,满头黑发,没有一根银丝;他那么健康,平时疾病似乎跟他无缘;他那么英俊,认识他的人都私下里说他是“美男子”;他那么乐观,甚至有几分天真:“到我退休的时候,共产主义也该到了。”他怎么也想不到,就在他去世后几个月,一场灾难整整延续了十年。

他去了也好。如果他活着,在****中,毫无例外要“火烧、油煎”。他是个直性子,“莫须有”的罪名决不肯认。那么,挂牌游街,批判挨打、下干校、蹲牛栏,哪一样他能逃脱呢!不死也得脱层皮呀!唉,去了也好。

不,他还是不该去。如果他活着,批判会后,妈妈会煮一碗荷包蛋给他压惊;游斗回来,我们会打一盆热水给他洗尘。妈妈打成****时,爸爸给了她生活的勇气。要是爸爸蹲大牢了,妈妈和我们都会等着他归来。他是个乐观人,什么都能想得开,顶得住。待到天晴了,雾散了,又可为国家尽力,还能在晚年享天伦之乐。他真不该去啊!

前不久,家乡的亲人来信说:爸爸坟下的草拔净了,墓碑下的字重新漆过了。坟前的小树已经长大,可以挡风、遮雨,却不防碍缕缕阳肖透过绿叶洒满坟头。爸爸身后的旧房子早已拆除重建,而他前面那条山路,已拓展为一条大道,连接着外面的大千世界……

我真想去看看爸爸,告诉他:您的儿女都长大了,有三个活泼可爱的孙孙,现在的日子可真是比过去更好了。

我的忘年交熊伯伯

论年龄,论姿历,我都该管他叫爷爷。可他一摆手说:“就叫我熊伯伯。”我真的就这么叫开了,尽管妈妈不时数落我“没大没小”。

那时熊伯伯已年近60,我却是十七八岁的黄毛丫头。老远地从海南岛回湖南老家,到干校探望妈妈。熊伯伯和妈妈一个班,干活很卖力,老是累得气喘喘的。照他的样子,一点儿不起眼。我还以为他和我妈一样,是个教书匠。夜里钻进被窝,妈妈才悄悄告诉我,熊伯伯是30年代初参加革命的老干部,曾经在我妈妈就读的师范学校里,以教师身份作掩护,进行革命活动。他坐过牢受过刑,现在突然成了大叛徒,可又查无实据,便被送到了干校。说完后,妈妈不理我一脸的惊诧,直催我快睡觉。

我很快和熊伯伯成了忘年之交。下工回来,他邮包到念叨:“叫妈妈给你做好吃的。”可他也知道,除了去集市上割点猪肉,实在拿不出更多的东西。何况我妈妈一天到晚劳动,哪有功夫去弄吃的。熊伯伯便说:“以后回长沙,到我家去,让你伯母做几样菜。”我当然去了,吃的全是地道的家乡风味,辣得好痛快。

因为身体的缘故熊伯伯离开干校比较早。叛徒的帽子却一直似戴非戴,工作自然是不能安排的。他过去的学生中不少职位比他高,有的还去了中央的部门工作,但他轻易不去找,只说:“他们有进步就好。”一些部下、亲友不来往了,他家乡的人们倒不信邪,隔三岔五地来人看望。熊伯伯一家生活很简朴,对乡亲们却管吃管住甚至管路费,有一次我部他:“伯伯,你这样负担是水是太重了?”他摆摆手,语气有些沉重:“当初闹革命,还不是为大家过好日子。现在乡亲们还很穷,伯伯比他们强多了。”

不久,我妈妈也从干校“毕业”,分配到常德市工作。控亲时经过长沙,就去看望熊伯伯,有时还住上一两天。回到海南岛,他也不时给我来信。知道我爱写写划划,就鼓励我写些什么寄给他看。而我磨磨蹭蹭地,竟一次也没寄过。翙我20出头了,熊伯伯又张罗着为我物色对象,很郑重地把他一个亲戚的儿子介绍给我。

待到见了面,我就觉得别别扭扭地,说不上哪儿不对劲。人倒不错,可就是没缘份。通了十来封信,终于断了线。后来还是自己作主,嫁到了广州。这么一来,我心里就层层地,不好意思再去熊伯伯家。只从妈妈那里知道,咑倒“******”后,熊伯伯官复原职,工作很羽,身体一直不大好。

儿子两岁时,我回家探亲,返穗时妈妈和我一起到长沙,专程看望熊伯伯。我让妈妈到熊伯伯家住,自己去了朋友家,约好第二天再侠门探望。想不到当天下午熊伯伯在省委开完会,竟找上门来了,执意要我带着儿子去他家住。上了车,他拉着我的手问这问那,边听边点头。象是看透了我的心思,他慈爱地说:“自己的事,说到底要自己作主,只要你幸福,伯伯就高兴。”不知怎么,我的眼泪一下子涌了上来。

几年不见,熊伯伯瘦了些,脸色苍白,说话也喘喘地。问及他的身体,总说还不错。他家乡的人依旧常常来,他也依旧管吃管住,路费却不须管了。乡里人的生活有了改善,这点钱拿得出。熊伯伯为这事特别开心,还是那句话:“只要老百姓能过好日子……”

这一回我住了三天。临走时,熊伯伯特地请了位摄影师到家里,与我们合影了几张。他还特意我,有时间一定南下,看看改革开放后的广州。没想到这一别竟成永诀,不久就传来了熊伯伯病逝的消息。我突然醒悟过来:熊伯伯答应来广州,主要是为了安慰我。他自己知道,很难有这个机会了。他甚至预料到,我们很难再见,这才特地留下了那几张珍贵的照片。平时,他是不爱照相的。熊伯伯就是这么个人,他一辈子为的是:只要你幸福,只要他幸福,口要大家幸福……

爱能出让吗?

深夜,她一个人走在雨中。黑瀑布似的长发,散乱地搭因肩上,高跟鞋里灌了不少水,走起路来发出叽呱叽呱的声音,好象不堪脚后跟的重压。

要是往常,她早就忍不住笑了,可现在她一点也笑不出来。她刚刚去了他家,见到了那个令人怜爱的秀秀,象着受伤的小鹿,静悄悄地缩在客厅的角落里,两只大眼睛流露出深深的哀怨。她知道,秀秀爱他。他和秀秀从小是邻居,一块“过家家”,一块儿上学校,一块儿做功课要,一颗糖也掰开两半分着吃。前几年秀秀搬了家,不知怎样,他和秀秀变得客气起来,可逢年过节,秀秀总到他家坐坐,羞羞答答,又温柔,又贤惠。两家老人都喜在眉梢,开起玩笑来竟以“亲家”相称了。只是没人问过,他是怎么想的。看到他和秀秀那别别扭扭,说不出话的样子,都当是不好意思呢。

老人们想不到,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她来了。既没有秀秀娇美,也没有秀秀苗条。走路象一阵风,笑声象一串铃。去了他家,老人们都皱眉头:这女孩子太放肆!他却见到她就眼睛发亮,话也流水一般地往外淌。看画展,听音乐,谈文学,逛公园……干什么都有滋有味的。

她知道有个秀秀,秀秀身后还有四位老人撑腰。要是投票表决,她具定处于绝对劣势。好在爱情从来不经选举产生。她爱的是他,只要他旗帜鲜明就行。

他发布宣言了:他和秀秀是朋友,是兄妹,他从未想到要娶秀秀为妻。天哪,老人们先是目瞪口呆,然后便气不打一处来,义愤填膺,共同声讨。秀秀呢,满脸泪水,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对他一片痴心,百依百顺,他却仍然不满意?为什么他俩是朋友,是兄妹,却不能成为夫妻?最后,老人们和秀秀都一致认定,就因为多了个她。

她没有见过,也不想见到秀秀,尽管她讨厌“情敌”这个词,但她到底不愿接受另一个也爱着他的女人。今天晚上,她和他约好了去看电影《野山》,听说是部有深意的片子。她没想到会碰见秀秀,也没想到秀秀那么惹人怜爱。她知道秀秀一直把她视为不祥之物,可当她俩的目光相遇时,她从秀秀眼里看到的不是仇恨,而是一股清纯、哀怜的目光。她一下子心软了,甚至在心里谴责自己:怎么能伤害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孩子呢!不记得是哪篇小说里写过这么一个故事:有个小伙子爱上了一位温柔漂亮的姑娘,可当他发现自己的好朋友也在爱这位姑娘时,他悄悄地告退了,直到忍着痛苦拒绝了姑娘的爱,结果,姑娘和他的好朋友成了家……作者是赞美这个小伙子的,但她却不以为然,折磨自己也折磨他人,这未免太不合情理了。可是此刻,他京坐在秀秀的对面,对着那张姣好的挂着泪滴的脸,不觉乱了方寸。有一瞬那间,她真想对秀秀说:“别哭了,好妹妹。我这就走,走得远远的,不再出现在你们的视线里。”她转过脸去,看见他站在那里望着秀秀,有几分不知所措,目光里满是同情和歉疚,却没有爱。她一下子冷静下来,不,她不能干所谓“发扬风格”的傻事。假如爱情都可以出让,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秀秀是个好姑娘,他也这么说过。但每逢他们单独在一起时,他就感到莫名的紧张。秀秀越是从不间断谦恭,他越是拘束不安。他试着跟秀秀谈点什么,可秀秀什么也不要听,只是笑微微地盯着他。每回送走秀秀,他都如释重负,一身轻松。

要是她不出现,也许他还意识不到,他和秀秀之间究竟缺了点什么;或者他会带着几许惆怅,顺从老人意见与秀秀结合;或者他会慢慢习惯,平静地与秀秀一起生活,养儿育女。但是她来了,带着一团火,一朵浪,一股风……热烈,活泼,清新。他觉得自由自在的畅快、互诉衷肠的甜蜜。她和他都享受到了,那种被对方理解,被对方爱着的幸福。

所有这些,她都知道。她没有带着胜利者的喜悦洋洋自得,因为这本来就不是一场争夺战。每个人都有爱人和被人爱的权利,不象在商店里挑东西,看中一样,付了钱就有了所有权,旁人不得再打主意。一个人可能同时被几个人爱着,而这个人又可能爱着另一个人。他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去发出或接收爱的讯号。爱,需要两厢情愿,然而在很大程度上又是可以争取的。倘若自己真正爱上了一个人,就不应该轻易放弃,有时因对方已经成家,难免有相见恨晚的遗憾,有时因种种原因(其中有一条就可能是错过了表白追求爱的机会),也会有终不能成眷属的悲哀,如宋朝大文豪苏轼所吟诵的:“人有悲鸡肋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可是如果有可能避免这种遗憾和悲哀,难道能眼睁睁地让爱神失之交臂吗!

她走进夜幕中,下小雨了。他追出来送她,她劝他快回去陪秀秀,此刻她愿意一个人走在雨中。秀秀没有错,秀秀有爱的权利,可她又有什么错呢,她和他相爱着,就这么简单。也许,“情敌”这个词令人讨厌,但爱情既然有竞争,那就难免会遇上对手,对手,可以不是对头。天下之大,爱是无所不在的。假如无法互相吸引,假如只是一厢情愿,总也接收不到对方相应的讯号,便该重新去寻找爱的磁场。

雨越下越密了,淅淅沥沥,在她耳边似乎化为了秀秀的抽泣声。她觉得内心产生了一种不安的颤粟。不行,得帮秀秀一把。她要让秀秀明白:她和他之间的爱是真挚的。世上别的东西或许都能让,唯有爱情是不能让的。不管秀秀能不能谅解她,她都要去找秀秀。为她和他的爱,也为了秀秀的爱。

如果能让秀秀跳出狭小的圈子,秀秀一定能找到爱的广阔天地,领略爱的丰富色彩。

她在雨中走着,高跟鞋依然发出叽呱叽呱的声音,她轻轻地笑了。也许她想得太远、太美,但她就是这么个女孩子,总爱笑。她不是没想到,或许明天晚上,秀秀的父母就会找上门来,毫不客气地数落她一顿;或许再过两天,她会收他家老人的来信,希望她不要影响他们宝贝儿子的美满婚姻;邻居大嫂可能会在她背后吐口水,骂“****”,同事也可能有意无意在她面前痛斥“第三者”……俗话说:“人言可畏”,她到底是人间女子,难以不虑。但她还是笑了,承受着重压笑了。

她只是望着枯黄色路灯下那密密的雨帘,心里推测着:雨夜过后,该天晴了吧!

妈妈怎么变得有些陌生了

我一直认为:我妈妈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她脾气好、疼孩子,在单位总得奖,在家里人人夸。可是最近,我觉得她有些陌生了。也许是从我红着脸,要她帮我买妇女卫生带的那一天开始;也许是从我“史无前例”地把男男女女十来个同学带回家玩的那一回开始;也许是从我参加了学校的摄影小组,拍了几张男同学大头像的那一次始……反正,她开始用担忧的目光特别注视着我,并不断地对我的行动进行指令性的干预。

那一天,她急急忙忙地帮我买回卫生带,然后便神秘兮兮地把我叫进卧室,连爸爸也不准旁听。她告诉我,从此我就是大人了,不要再象小孩子似地乱蹦乱跳。姑娘得有姑娘样,别和男孩子混在一起。走路莫东张西望,说话要柔声细气……要不,别人会讲闲话。可我一点也不明白,这种事是什么“伟大转折”,值得这样大惊小怪。上生理课时,老师说得清清楚楚,这是自然的生理现象。我还是我,才14岁呢为什么转眼间成了大人,而且要遵守那么多规矩。再说对16岁的哥哥,妈妈却总是任其自然,这不公平。我问妈妈,妈妈一脸的不高兴,只说了一句:“小孩子,不该问的就别问。”这下子,我更糊涂了。

那一回,我把小组的同学带回家,冲了一壶好茶,端来一盘糖果。大家正疯疯颠颠地和着录音机唱歌,妈妈回来了。看见一屋子少男少女,惊得张开嘴说不出话。同学们倒也识趣,一会儿就告辞了。妈妈连饭都顾不上煮,就查问我为什么带男孩子回家。我说:“不为什么,就为我们组的节目得了奖,大家高兴高兴。”这么一杰,妈妈的问题更多了。不但了解节目的详细内容,还逐一把五个男同学的姓名、表现问了个遍。末了她郑重其事地嘱咐我:“以后别把男孩子带回家。在学校一个组学习就够了,放了学还是自己看书好。男男女女,打打闹闹,不成样子。”我向来听话,只好点点头。但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读小学时,男女同学在课桌上划三八线,妈妈知道了觉得合情合理,现在同学们在一起玩玩,倒好象会引起什么严重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