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背叛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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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并不光彩的邂逅

升入初二,不仅代表学识的增加,还有许多人生经历的积累。初二是我全新的起跑线,我将在此走向更远的地方。

人的生命里,要经历许多里程碑式的阶段,初二不仅意味着幼稚时光的终结,还预示着青春岁月的开始。

现在我知道,正是经过了那个蜕变的时期,我们才从童年的茧中钻出来,展开了青年五彩的翅膀。

到学校去报到时,是母亲送我去的。

虽然我也有那么大了,可是要拿那么多生活用品,一个人还是做不了。

母亲担忧的说:“你以前从未离开家在外居住,你能照顾好自己吗?”

我拍拍胸脯对母亲说:“我能照顾好自己的,你放心吧,不要再把我当小孩子了。”

母亲听我这么说,呵呵一笑道:“嘴巴说的好听,到时不要哭鼻子,就算你有本事。还有啊,有事的时候,多找老师帮忙。“

“我绝对不会哭的,你相信我嘛,我已经不像从前那么笨了。”听了我的豪言壮语,母亲笑了,她拍拍我的肩膀,不舍的走了。

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我的眼泪,莫名其妙的流了下来。

我骂了一句:“真是没用,说好不哭的,太丢脸了。”然后就跑回寝室收拾床位去了。

我的学校比较古老,建校的历史听说超过了百年,也培养过一些杰出的人才。

教学楼并不算多,只有六栋,每栋只有五楼。加上操场和花园,宿舍和办公室,还有其他设施,面积也不小,总算还看得过去。

教室不大,只容得下五十几个人,和我同级的有五个班,我被分到四班。老师是一个精瘦的中年男子,戴着一副眼镜,有点文弱的感觉。

别人都说我们班是整个年级基础最差的一个班,也是最不听话的一个班,班上很多人都是凭关系进入这所不错的学校的。

听到这些,我有些不高兴,却又无力反驳,因为自己就是父亲托关系弄进来的。

寝室里住了十几个人,但我总是接不上他们的话题,他们经常聊到很晚,我讨厌吵闹,蒙着头呼呼大睡。

一直到了第二周后,我才和一个人混熟,他叫周启同,是我的同桌。

其实我觉得,我和周启同并不是同一类型的人。可是在陌生的环境里,能找到一个可以说话的人,总好过一个人闷在一边。

周启同是那种活泼的人,他的样子有点像小混混,让人感觉很随和,又有点讨厌,因此注定了他的朋友很多,深交的却很少。

他有一个朋友圈,那些人喜欢捣蛋,上课经常给老师出难题,有时起哄,有时打闹,有时睡觉。

他们喜欢哗众取宠,让人关注他们,可是我并不喜欢这种讨取别人欢喜的方式。我虽然和周启同聊天,和他们却还是保持着距离。

那天刚吃过晚饭,离上课还有一个多小时,呆在寝室确实无聊,又不想太早去教室。

毕竟还很陌生,才开学的作业也少,所以我禁不住周启同的劝,和他出去玩了。

也是那天,我遇到了罗羽。

然而我们的相逢,并不是寻常的邂逅,那场毫无准备的遇见,让我们彼此都有点难堪。

九月的天气不算热,但也绝不凉爽。

我们都穿着夏装,我的感觉比起他们算是迟钝的,所以并不觉得很热,也因为自己保守,所以我还穿着长裤。

但是周启同,他明显怕热很多,他穿的是短裤。

原本只有我们两个在校园闲逛,结果中途遇到了周启同的那些伙伴,他招呼人家和我们一起去玩。

初中生做事常常只图一时高兴,也不分轻重。

恶作剧在当时来说,是他们的拿手好戏。然而后果,是不会放在第一位考虑的。那些荒唐事,只有走过经年之后,才会觉得幼稚和可笑。

对面走来两个女生,他们说其中一个是班上最漂亮的罗羽,另一个是何雯,是罗羽的好朋友。

盛杰是最喜欢没事找事的人,看见她们过来,他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事。他绕到周启同身后,抓住他的短裤,一把脱到了脚踝。

接下来女生尖叫,周启同拉起裤子,追着他打。

在他逃跑之前,推了我一把,原本是想用我拦截周启同,谁知周启同让开了,我直接撞到了罗羽身上。

“流氓!”罗羽一声大吼,给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然后她牵着何雯的手,像逃难似的跑了。

初二的班主任老师不像初一的班主任,他是一个很和气的人。

要我怎么说呢,刚到校不久,我们做了几次作业,他见我的作业做得还可以,就任命我为生活委员,另外还给我找了一个搭档叫杨怡,我负责管男生,她管女生。

但那次恶作剧发生后,我觉得他会对我失望,站在办公室,我一直低着头,不知该怎么面对他。

他却叫我们放轻松,然后他带着笑容问道:“你们觉得这样的行为有趣事吗?”

他见我们都摇头,继续说:“竟然无趣为何还要做,是看我太无聊了,想给我找点事做?”

我们都不说话,在我们看来,面前的这个老师,虽然看起来挺温和的,但谁也不敢保证他不会发火,所以还是沉默的好。

然后他继续说,直到上课铃响也没有停下来。原来他的口才这么好,啰啰嗦嗦的讲了四十多分钟。

最后他很遗憾地说:“时间过得真快,今天就到这里吧,你们先去上课,明天还是这个时候,我等着你们。”

虽然我们没有受到体罚,但是我们听他说教,一连听了五天。比起被罚站半天,还要痛苦。

最后他让我们回去写一份检讨,我写到第三次的时候,才勉强通过。

然而其他人就没我这么幸运了,周启同虽然是受害者,可他和盛杰打了一架,所以他的检讨也写了七遍。

看热闹的时科,他的检讨写了五遍,拍手叫好的柳阳,他的检讨写了八遍。至于我们的主角盛杰,他半个学期都在写检讨,十几天就得交一篇,后来时间延长了,二十几天交一篇。

越到后来,他的检讨越写越深刻,听说最后交的那篇有一千八百多字。

他经常在教室里骂老师变态,可是骂归骂,手里还得写。

他后来常常骄傲的对人说:“我光写检讨就写了两万多字,而且每次写作文,我都是最先写完的。”

他说的是实话,经过了这样的训练,他写东西的速度,确实比我们都快,但是质量,确实不敢恭维。

如果以为这样就可以叫他们这群混世魔王收敛,那也无异于痴人说梦。

他们和老师的战争从那时才刚开始,那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斗争,我在战争的伊始,已看清了双方实力的对比,果断的退出了战场。

而我从未想到,双方都很重视我。如果说我有做间谍的天赋的话,那绝离不开他们的提携与栽培。

于是我斡旋在他们之间,开始了双重间谍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