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式王朝衰败的12条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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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大秦逶迤而来戛然而止(4)

汉朝独尊儒术,从此儒家独步历史的舞台,法家成了没有名分的幕后杀手。距离韩非时代整整两千多年后,五四新文化运动再次提出了反对儒家思想的口号。从历史的长河来看,也难以给法家胜也败也一个定论。

史册有证,秦自孝公以后的历代君主,几乎都是“法治主义”者。这种传统的形成并非因为秦国的君主代代都是天生的“法治主义”者,其根本的原因还在于,商鞅变法使“法治主义”在秦国扎下了深深的根。

公孙鞅第一次向秦孝公说以“帝道”,秦孝公昏昏欲睡,怪他是“妄人”;第二次说以“王道”,秦孝公仍不感兴趣;第三次说以“霸道”,秦孝公愈听愈朝前靠,听得有味,“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听了几天,还要听。

于是公孙鞅得君行道,大变其法。

他的基本理论是:

“疑行无名,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于民。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诸至德者,不和子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公孙鞅的变法,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又最成功的一次变法。但是他自己最后被兔死狗烹,车裂以殉。这是法家思想胜而提出者亡的第一个历史讽刺。

真正把法家推向独尊地位的是韩非。韩非在批判儒家思想的基础上,学习吸收了法家前辈和道家前辈的思想,将法家思想发展到了一个巅峰,牢牢地吸引住了秦始皇。

韩非原是韩国的国姓爷,可是没有机会得君行道,于是他出了一本十几万字的书,以抒抱负。这书很快流传到秦国,被秦始皇看到了,秦始皇深为喜爱,当即表示“但恨不见古人”。李斯说:“韩非不是古人,是我的同学。”于是,秦始皇就向韩国发兵抢人,就这样,韩非到了秦国。为了得到一个人才而专门发动了一场战争,这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上恐怕也是绝无仅有的。由此我们不难看出秦始皇是多么重视韩非的法家理论。但到了秦国,韩非被秦始皇捧了一阵,便因为李斯的妒嫉,冤陷而死。韩非死后十二年,秦始皇统一了天下。这是法家思想胜而提出者亡的第二个历史讽刺。

究竟,法家的什么魅力打动了秦始皇呢?

其一,法家的政治理想是寻找一个具有“法治”思想的铁血君王,让他去收拾天下的残局。在法家看来,一个平易近人、感情丰富,或者一个慈悲为怀、懦弱无能的君王,根本无从承担起推行“法治”的重任。这位铁血君王应是这样的英雄:他能够用最强力的手段去奴役民众,然后使民众获得解放。据法家说,寰宇要想“大定”,海内要想“清一”,苍生要想“获救”,天下人就得先忍受这位“救世主”的奴役。法家学派为了制造这类英雄,拼命鼓吹“明君独断”、君主极权。有学者认为,秦始皇嗜权成痴的个性与攻击性极强的人格力量,容易与“严而少恩”的法家理论一拍即合。秦始皇从年轻时代起就被秦国的特殊的文化环境熏陶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法家人物,从而表现出极强的“法治主义”精神,他如饥似渴地阅读法家理论,对法家大师韩非钦佩得五体投地,四处网罗各国的法家人物,坚决按照法家的“君主极权

论”和“暴力万能论”来建构新国家的模型,坚决推行武力统一中国的铁血政策。

其二,法家崇尚统一,即“法令由一统”、“政令皆出于上”。这种大一统的思想与秦始皇的宏伟理想不谋而合。在法家理论合法化的指导下,秦始皇统一了天下,统一了货币,统一了度量衡,统一了文字。

其三,法家思想主张“法治”重刑罚,这与秦始皇“治乱世用重典”的信念又非常一致。在统一国家草创之初,基于六国初定,人心未稳的局面,为确保大一统局面而严刑峻法治天下,定人心,诛叛逆,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那么,法家的遗憾又在哪里?

关键在于,秦始皇对于法家的理解与篡改。换句话说,法家从来都没有作为一个完整体被采用过。

公孙鞅在主张“重刑”的同时,没有忘记“去刑”、“重赏”。不过,公孙鞅的“重刑主义”在秦国后来的政治实践中很快就发生了形变,他的“重罚厚赏”逐渐演变成“重罚轻赏”。而韩非本人也极力鼓吹“重罚少赏”了。他说:“重罚少赏,上爱民,民死赏;多赏轻刑,上不爱民,民不死赏。”即是说,在坚持恩威并施的“赏罚论”的前提下,把重点有意转移到突出“罚”的作用上。不过韩非也保留警告:“用赏过者失民,用刑过者民不畏。”不过,秦始皇采纳的更干脆。他认为“法治主义”的最大威力就在于它的“重刑主义”,主张“专任刑罚”的“重刑不赏”。他的宠臣李斯则更露骨:“名主圣王之所以能久处尊位,长执重势,而独擅天下之利者,非有异道也,能独断而审督责,必深罚,故天下不敢犯也。”

法家思想的另一个致命缺陷是只能严厉处罚违法的臣民,却不能保障守法的臣民不受到非法的伤害。换句话说,韩非的法治对于臣民来说只会受其害不会受其惠。连商鞅、韩非本人都无法依法保护自己的生命,难免会受到臣民的反对。

为了落实被精简为重刑的法治,秦帝国制定出了名目繁多、让人毛骨悚然的“法”条。以死刑为例,有戮刑、磔刑、弃市、定杀、生埋、赐死、枭首、腰斩、凿颠、抽肋、绞、剖腹、族刑、具五刑等等。

在《史记·张耳陈余列传》中有段这样的记载:当时有个范阳令,他在任十年,“杀人之父,孤人之子,断人之足,黥人之首,不可胜数。然而慈父孝子莫敢公之腹中者,畏秦法耳”。在执行过程中,一个小小的县令竟然如此凶残横暴,其他的各级官员就更不在话下了。

“法治主义”彻底成了一把虎虎生风的统治工具,秦始皇挥舞着它,鞭笞着他的还没有完全脱离奴隶命运的子民,按照他的绝对意志,去建造宏伟的宫殿,去修筑豪华的骊山墓,去赶筑举世震惊的万里长城,去铺筑四通八达的驰道,去远征匈奴和南越,去巡游全国,去寻找长生不老药,去妄杀无辜和焚书坑儒……

但是,严刑峻法只可当一时而不能持久,把在战场上用来对付敌人的办法拿来对付自己统治下的民众,势必会导致“民不堪命”的后果,无异于自掘坟墓。7、末世之劫——必然毁于一旦,奈何扶苏抑或胡亥

秦二世胡亥使秦始皇“皇位传万世”的好梦彻底破灭。太子扶苏继承了秦始皇的帝王气质,然而因为多了一点仁义天下的美德,终究与秦帝国的风格不符,而被历史所排挤。纨绔胡亥虽然丝毫不具备大写人物的任何迹象,却因为传承了秦始皇肃杀残暴的基因而登上了历史的席位。

在帝国轰然倒塌的历史一瞬,围绕着权位的竞争,竟发生了一连串血腥的PK活动:胡亥PK扶苏;赵高PK李斯;赵高PK胡亥。这些PK活动,既搅乱了秦帝国龙气的纯洁,也耗尽了王朝最后一点底气。

扶苏,秦始皇长子,因其母郑妃喜欢吟唱当地流行的情歌《山有扶苏》,秦始皇便为其取名为“扶苏”。“扶苏”是古人用来形容树木枝叶茂盛的词语。秦始皇以此命名,显然是对第一个儿子寄托无限的期望。

年少时的扶苏机智聪颖,深得始皇喜爱,但他却有一副悲天悯人的慈悲心肠,让嗜暴的始皇有所顾虑。这扶苏长大后,常常在政见上也与始皇背道而驰。最为激烈的一次冲突就是扶苏反对始皇焚书坑儒。嬴政大怒,认为其性格软弱,不加以锻炼无法成才,于是下旨让扶苏协助大将军蒙恬修筑万里长城,抵御北方的匈奴,希望借此培养出一个刚毅果敢的扶苏。

几年的塞外征战果然使扶苏成熟了许多,他身先士卒、骁勇善战,立下了不少功劳;敏锐的洞察力与出色的指挥才能让众多的边防将领自叹不如;爱民如子、谦逊待人更深得广大百姓的爱戴与推崇,大将军蒙恬也因此与他结下了深厚的情义。

历史似乎注定与秦始皇过不去,这一次有意识的接班人培训,却事与愿违地毁掉了扶苏。天妒英才,能人与能人的结合总是会无意间触犯小人们的利益。大将军蒙恬一心扶植扶苏,他们的这种纯洁关系早已被人由惧生恨。这似乎也是一条历史规律:皇帝驾崩,不在身边的太子常常是很倒霉的。

可怜始皇病危,思子心切,曾写过一封盖上御印的信给公子扶苏:“回咸阳来参加丧事。”信已封好,却一直被赵高扣留下来,没有交给使者。始皇终究未能见到扶苏,直到在沙丘平台逝世。丞相李斯认为皇帝在外地逝世,恐怕皇子们和各地重臣乘机制造变故,就对此事严守秘密,不发布丧事消息。棺材放置在既密闭又能通风的凉车中,让过去受始皇宠幸的宦官做陪衬,每走到适当的地方,就献上饭食,百官像平常一样向皇上奏事。宦官就在凉车中降诏批签。只有胡亥、赵高和五六个曾受宠幸的宦官知道皇上死了。正赶上是暑天,皇上的尸体在凉车中发出了臭味,李斯就下令随从官员往车里装一石有腥臭气的腌鱼,让人们分不清尸臭和鱼臭。

赵高本是宫中的一个太监,但他也有一些才干,如精通刑法,不但身高力气大,字也写得很好,所以深得秦始皇的宠信,提拔为车马仪仗队长。赵高经常教胡亥书法和如何断案,加上一张三寸不烂之舌,胡亥很快被他牢牢地控制住。赵高清楚李斯的影响力,就对他说了自己的打算:矫诏立胡亥为太子,赐命公子扶苏、蒙恬自杀。李斯一口回绝。

于是,赵高就劝他说:“李丞相,您最好好好考虑一下:在朝中,您的功劳、您的威望、您的计谋能和蒙恬相比吗?况且,扶苏对您的信任也没有对蒙恬的深,假如扶苏继位,那丞相的职位肯定就是蒙恬的了,哪还会有您的地方?丢掉丞相倒是小事,身首异处也不是没有可能。”

李斯权衡再三,决定与赵高合作。只是李斯未来得及去想:一旦胡亥继位,自己跟胡亥的关系,能比得过赵高么?这一疏忽,让李斯背负上死亡的阴影。

扶苏接到假诏,号啕大哭后,旋即执行自杀令。大将蒙恬起疑心,力劝其不要轻生,“请复请,复请而后死,未暮也”。但扶苏为人宽厚仁义,不愿怀疑父亲,就一头撞死在石崖上,而得到消息的胡亥便忙不迭地登基称帝了。

据说,扶苏撞了那块石崖后,迸出一股泉水来,人们为它起了个悲伤的名字,叫“呜咽泉”,同时把此地叫作“杀子谷”。唐代诗人胡曾在其《咏史诗》有证:

举国贤良尽泪垂,扶苏屈死戍边时。至今谷口泉呜咽,犹似当年恨李斯。

赵高借李斯之手除掉扶苏后,就着手借胡亥之手除掉了这个盟友。赵高设计使胡亥对李斯不满,然后又找机会向胡亥诬陷李斯总抱怨不受重用,似乎有异心,想和胡亥分土做王。

胡亥听信了赵高的话,就派人监视李斯。李斯听到消息,马上反攻,上书揭发赵高的劣迹。胡亥不肯相信,反而将书信给赵高看。赵高就进一步地罗织罪名诬陷李斯。胡亥终将李斯抓捕,交给赵高负责审理。赵高自然不肯放过这个难得的机会,对李斯用尽了酷刑,屈打成招。公元前208年,即胡亥即位的第二年,李斯被处以极刑:先是在脸上刺字,然后割鼻子,砍断左右脚,又拦腰斩断,最后剁成肉酱,即“具五刑”。李斯一生侍奉秦二主,皆力主酷刑,没想到自己最终也吃了个“套餐”。

作为臣子,李斯的地位已经达到最高级别,不能再升高。而赵高,作为宦官,位卑言轻,很想升官掌权直至位极人臣。李斯要保,赵高要争,这个李斯是知道的。但李斯不知道的是,赵高的野心,原来那么大!独揽朝廷大权,篡位夺天下,这不在李斯的职业规划里。

胡亥在秦始皇的儿子中是出名的纨绔子弟,一点不入始皇的眼睑。胡亥的劣根性从一件小事就可以管窥一斑。有一次,秦始皇设宴招待群臣,让皇子们也参加。胡亥也遵命赴宴,但他不愿和大臣们循规蹈矩地在父亲面前喝酒,便早早吃饱借故退席。按照大秦的规定,大臣进入宫殿时必须将鞋子脱下放在殿门外。参加酒宴的群臣的鞋子摆放得整整齐齐,这却成了胡亥胡闹的道具。他借着酒劲,边走边随意地将群臣的鞋子踢得横七竖八。

胡亥信奉庄子的逍遥理论:“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坐上帝王宝座之后,便极尽享乐。而且大搞****,残害兄弟姐妹和忠臣,崇尚严酷厉刑,苛政盖过其父。

赵高唆使胡亥大开杀戒。右丞相冯去疾和将军冯劫为免遭羞辱而死,选择了自尽。在杀死大臣的同时,赵高将自己的亲信一个个安插进去,他的兄弟赵成做了中车府令,他的女婿做了都城咸阳的县令,都是要职,其他朝中的要职也遍布赵高的党羽。胡亥只知道自己享乐,对赵高的这些阴谋动作毫无知觉。

赵高为了达到自己彻底专权的目的,对胡亥说了一大通很有“道理”的话,大意就是说胡亥年轻,经验不足,而且皇帝也应该少和大臣们见面,以免在大臣们面前暴露自己的弱点。如果能居住深宫中听取赵高他们的汇报,有他们这些“栋梁之才”来辅佐,那国家会治理得更好。胡亥一听有道理,而且他也愿意呆在后宫中享乐,从此,朝中大小政事都由赵高一人来独断专行。

赵高虽然大权在握,但他也害怕大臣们联合起来反对他,为了试验大臣对他的真实态度,赵高精心策划了一起遗臭万年的政治事件:指鹿为马。

公元前207年,即二世三年,在一次朝会上,赵高让人牵来一只鹿,满脸堆笑地对秦二世说:“陛下,我献给您一匹好马。”秦二世一看,禁不住笑了:“丞相搞错了,这里一只鹿,你怎么说是马呢?”赵高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请陛下看清楚,这的确是一匹千里马。”秦二世又看了看那只鹿,将信将疑地说:“马的头上怎么会长角呢?”赵高一转身,用手指着众大臣,大声说:“陛下如果不信我的话,可以问问众位大臣。”大臣们看到赵高脸上阴险的笑容,两只骨碌碌轮流盯着每个人的眼睛,明白了他的用意。一些胆小又有正义感的人都低下头,不敢说话,因为说假话,对不起自己的良心,说真话又怕日后被赵高所害;有些正直的人,坚持认为是说明书而不是马;还有一些平时就紧跟赵高的奸佞之人立刻表示拥护赵高的说法,对皇上说:“这确是一匹千里马!”事后,赵高通过各种手段把那些不顺从自己的正直大臣纷纷治罪,甚至满门抄斩。

赵高过起了皇上皇的生活,直到陈胜吴广的军队逼近都城咸阳,胡亥才了解了天下的真实情况。等胡亥言谈之中流露出不满情绪时,原来就有篡位之心的赵高干脆先动手了。赵高的女婿阎乐领着上千人,假称抓捕盗贼,直闯胡亥的行宫,最后胡亥抽剑自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