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提高口语表达能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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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词汇适切

规范的普通话词汇要“以北方话为基础”,是在1955年10月25日中国科学院召开的“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上”确定的,它标志着汉语规范化工作的开端。我国使用北方话的区域占国土面积的一半以上,使用人口约占汉族总人口的70%以上。

当前,普通话词汇的规范主要面临两方面的干扰:一是使用方言词汇的习惯性影响;二是外来语的不当引用。当然,在使用过程中的滥用现象,也常有发生。这些词汇中出现的错误主要表现在播音员、主持人、记者即兴表达的口头语言(无稿播音)中。譬如:普通话中本来就存在表意明确的“再见”、“漂亮”、“出租车”、“付款”、“普通话”等,却非要说成“拜拜”、“靓仔”、“的士”、“买单”、“国语”……滥用词汇的现象也比较普遍。譬如:“梅开二度”指的是寡妇再嫁的意思,却常被用于“二次创业”、“再次进球”等;把别人的父亲,称作“你家父”(家父指的是自家父亲),把别人的母亲称为“令尊大人”(应为“令堂大人”)等,这都是很不礼貌的。

“无稿播音”没有文字依据只能自己组织词汇。“有稿播音”主要强调的是语音的规范,而“无稿播音”则更要讲求词汇和语法的规范。在“无稿播音”的情况下,必须自己来选词用句,怎样才能选得准确、适度、合体、规范则大有讲究。

词汇规范化的原则

词汇的规范,既要尊重历史词语发展的一般规律,还要考虑约定俗成的社会习惯,恰当吸收并引用一些新的词汇,对丰富和发展民族共同语是颇有益处的,但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一)普遍性原则

广泛使用、普遍知晓是现代汉语采用新词汇,并加以规范的重要条件。因为普通话词汇是以北方话为基础,首先就要考虑这些词汇在北方方言中是否普遍使用。例如:“马铃薯”有多种词汇概念“土豆儿、洋芋、洋山芋、洋芋头、山药蛋”等等,在北方更多的地方称它为“土豆儿”,我们就可以认定它是规范的词汇。北京土话里一些方言俚俗,如“傻帽儿”、“格瑟”、“耗子”、“旮旯儿”等就不宜采用。

有的古汉语词汇过去带有文言色彩,但沿用至今,已经家喻户晓,也可以通行。如“诞辰”、“百姓”、“拂晓”、“琢磨”、“推敲”等等。

同一概念有多种语词形式,没有重复的必要,就可以选择一种来加以规范。选择的标准就是看哪一种使用的频率最高、最普遍。如:“洋灰、水门汀、水泥”中,取“水泥”;“巧克力、朱古力、巧格力”中取“巧克力”……另外缩略语也要服从约定俗成的使用习惯,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政协”,但是“杂技艺术家协会”称为“杂协”显然不合适,得不到大家的认同。再如:大家已经习惯把“彩色电视机”叫“彩电”,“筹集资金”简称“集资”,“挖掘潜力”就叫“挖潜”等等,使用这些词汇不会引起歧义,所以被一直沿用了下来。

(二)必要性原则

无论是古汉语、方言词,还是外来语的引用,都要考虑是否有补充普通话词汇不足的必要。如果普通话词汇中已经有了相应的、确切表达的词汇,就没有必要另外引用其他词汇。如上海话中的“白相”(玩)、“辰光”(时间)、“马路”(公路)等,普通话里已经有了恰当的表达词汇,就没有引用它们的必要了。

引入外来词汇也必须遵循这个原则,明明是“小饼子”,就没有必要叫“曲奇”;“激光”的含义十分明确,就没有必要称“莱塞”;“话筒”不应该再叫“麦克风”,如此等等。

由于社会新事物的不断涌现,有时很难用相应的词汇来表达准确的含义.出现了一些新词和借用词。如“反思”、“磨合”、“强势”、“打造”等等,它们所包含的意义,大家都能心领神会,很难找到更恰当的语词来取代它们,于是也就得到了大家的认可。至于“三明治”、“汉堡包”、“热狗”等音译词都是特指国外的某种食品,也很难找到更合适的词汇来替代,所以也就沿用下来了。

(三)意义明确的原则

普通话里所普遍使用的古汉语,大都是为大家所熟知、所了解的,意义很明确。反之,一些含义不明、晦涩难懂的古语词,如“鼎辅”、“葳蕤”、“蹭嶝”、“天天”等,都没能得到普遍应用,当然没有采用价值。

普通话所采用的方言词汇,也要求是意义明确、普遍知晓的。如我们采用“香肠”,而不用方言的“烟肠”、“腊肠”、“酿肠”;采用“西红柿”,而不用“番茄”、“臭柿仔”、“番茄俟”等;取“钞票”而不取“铜钿”、“纸字”、“银纸”、“纸币”、“票子”等。

汉语还吸收了许多少数民族地区的语汇,如藏族的“哈达”、“热巴”、“酥油”;维吾尔族的“热瓦甫”、“冬不拉”;朝鲜族的“金达莱”、“伽耶琴”等;满族的“福晋”、“萨其玛”等。现在习惯使用的“胡同”、“站”等语词也都起源于蒙古族。汉语对外来语的吸收,往往是借词,后来另造新词,主要还是为了明确表达词意。如:“雷达”、“卡车”、“咖啡”、“拖拉机”、“马克”、“里拉”、“冰激凌”等等。有的在音译的过程中,有不同的注音方法,但应以国家语委确定的统一标准来施行,如“冰淇淋、冰搅凌、冰其凌”等,但得到确认的是“冰激凌”。

普通话与方言区常会混淆的词汇

普通话以北方话为基础。北方话词汇也有分歧的现象,普通话采取的只是北方话中最通行的词汇。所以相同的词义,在各方言区仍有不同的表述形式。大致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区别:

(一)同义的方言词

一些意义相同的词在方言里有不同的说法,如“太阳”被叫做“日头”、“热头”、“阳婆”,“月亮”被叫做“亮月”、“月娘”等,“下雨”叫“落雨”,“厨房”叫做“镬灶间”、“灶头间”、“灶间”,“煤油”被称作“火油”等。这些同义的词汇,不自觉地加以混用,往往会影响词义的准确表达,甚至形成歧义。如“洗头”在吴方言中变成了“打头”,“没有”在江淮方言中说成了“没得”等。

(二)义同形别的方言词

同样概念或事物,被用不同的方言词语来表达,这是方言词汇与普通话词汇相区别的最主要的表现,见下表。

在江苏各方言区中,如“小孩儿”,在扬州叫“小霞子”、在南通叫“小伢子”、在苏州叫“小人”、在常州叫“细佬”。再如“闲谈”,南通人说“谈闲”,苏州人说“讲张”,常州人说“讲白相”。还有“吵架”,扬州说成“罔伤”,苏州说是“寻相骂”,常州则干脆说是“相骂”,如此等等。这些带有方言色彩的词汇,适用的区域很窄,是不难与普通话区别开来的。

(三)义别形同的方言词

有些词汇在不同方言里发生了词义的转移,形成了同词异义现象。如“馒头”,在普通话里是指没有馅儿的面粉蒸品,而在吴方言中则把“包子”也都涵盖在内了;普通话中的“祖母”,无锡、常州人叫做“亲娘”,泰州、扬州则称之为“太太”;“面”在普通话里指的是小麦或杂粮的粉制品,在吴方言中则单指“面条”……义别形同的词汇在各个方言中大量存在,是形成方言词汇与普通话词汇差异的重要因素。如果不加以分辨,就会造成歧义。义别形同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