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爱是与水和星同行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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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如羚羊或小鹿在香草山上(1)

神说,要有光

男主角

1

他是青绿色的,当我第一眼看到他时,就这么感觉。

像一面安静的峭壁,棱角分明地立着。一动不动等浪头过来。

男主角出场的时候,观众都会知道。然而第一次见到他时,我对未来的命运全然不觉,冒冒失失地问:你有多高?

话一出口就觉得蠢,猎奇的口吻是不礼貌的,而且肯定有很多人问过这个了。

他果然以被问惯了的宽容口气说,193cm。

(我跟他在一起之后,才知道他被问这个问题的频率有多高。在超市,在公交车站,在餐馆,总有陌生的人探头过来,出其不意地问,小伙子,你有多高?好像高个子无须羞涩而且对社会有种解说自己的义务。因为这个,他坚决不愿定居南方。果然,这种情况在回到北方城市之后就好转了。)

又问,你有多重?

这个问题大概不经常被问到了。他思索一下说,大概70千克。

还有第三个问题,我想问,又没好意思问出口,于是一直到今天也没问--你每分钟能说几个字?

他说话速度比一般人慢。像是特意借此把语言本身具备的最后一点攻击力也消除掉。因此与他谈话,就像一口一口不停地吃棉花糖。

当时,我跟他入住同一个单元,甚至跟同屋的女伴一起学他那种慢吞吞的说话方式。又跟他打赌,如果他能跟着我们念出绕口令,就请他吃水果。结果他像录音机按了慢放键一样,把绕口令念了出来。

(男人和男人,看起来相似,其实他们彼此是那么不一样。)

他瘦得惊人,但其实他吃得不少。他好像永远无法胖起来,树干一样的大腿,藤蔓一样细长的手臂。他体内似乎有一座没有波浪的海,把一切无声吞没了。

他最大的爱好不是读书,是打篮球。他具有那种看一眼就知道一定球技了得的身材。我曾装作路过操场,看他打球,他在人丛中轻盈地转身,后仰跳投,灌篮,从容得就像在路边的灌木上摘一朵花。

他有一对随时准备温和微笑的眼睛。

--在我看来,这些实在是很美的。

更重要的、让人印象深刻是他的态度。他拥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平静、快活的心境,就像真正有信仰的人一样。那简直是一种魔力,像是参孙的天赋神力青草一样活泼泼地生长在溪头,没有什么能使之枯竭。他从不愤怒,从不咬牙切齿,不焦虑,不轻蔑,事情发生了,就平静地承受或解决,是好的,就高兴,是坏的,也坦然。他不嫉妒,不妄语,不矫饰,从不想想是否要刻意表演出某种样子:有学问,有城府,有品位,有雅趣……

有人冒犯他,跟他争吵,谩骂,他就安静地等待那个人说完,一句句用平常的语气回答,好像争吵这事根本没发生。对他来说,心情最糟糕的表现就是缄默下来,不再开口了(这一点,在日后与他发生争执时,我不止一次地亲身体验,并不得不接受它的好处与坏处)。

他的晏然自若,与万物无关,甚至与我无关。

(……到后来,他开始变化了一点,我发现我是唯一能打破他的宁静的人。大利拉剪除参孙的头发,他周身不再流动汩汩不绝的力量,女人打破平衡,让他失去了神奇。像天外飞来的彗星,燃烧着闯进一成不变、自顾自运转的星系。)

而在被装进琥珀的纯真里,他还有一种丰富和神秘,好像沿着山涧走下去,能走进繁花盛开的幽谷。

--你使我心里喜乐,胜过人在丰收五谷新酒时的喜乐。(《圣经·诗篇》)

但老实说,他的缺陷(对我来说)还是很明显的……

他的表情,一些小动作,笑的时候发出的声音,以及给母亲打电话汇报午饭晚饭都吃了什么的时候不自觉的撒娇,这都让我意识到,男孩的特性--包括好的和坏的--将会像人类进化不掉的尾骨一样长久留在他身上。有些人不到十岁就世故老成,有些人五六十岁还摆脱不了孩子气。两种人我都见过,都免不了替他们的亲人感到遗憾。还好,后来我发现他是个奇怪的综合体(幸好是),在某些方面出于“彩衣娱亲”的隐秘心境,故意保留一点幼稚的形态,尚未到令人不安的程度。

更奇异的是,他从中学到大学一直是学校篮球明星,成绩也总是年级第一,可是他没恋爱过。他曾发表对女性的意见:女人都很奇怪,以及“我不知道该怎么跟女人说话”。好像性别意识的钟摆在他小学时就因故停了下来,于是尽管他的智力和身体长成少年、青年,却总有一部分仍像庄子所说的中央之帝,是混沌状态。(他刚认识我时,很笃定地说:小孩子当然是从肚脐里生出来,我知道。我说,啊,那不是的……他不相信:不可能,那么肚脐长着做什么!)

还有最重要的一项:他不是我“这一伙儿”的人!他对文学艺术的认识……也许比夏洛克福尔摩斯多一点儿,拜我国中学教育所赐。他知道唐宋八大家、李杜,以及“鲁郭曹”。几年前,对于本国的文学和文学家,他居然有“两个凡是”观点:凡是了不起的文学家,其作品一定会被选入中学课本。凡是没有作品选入中学课本的文学家,一定是他还不够好。

清人王尔烈有这么一首打油诗,巧妙地吹嘘自己:天下文章数三江,三江文章数吾乡。吾乡文章数吾弟,吾为吾弟改文章。而我感兴趣的是“吾为吾弟改文章”这种情景。能够从至亲至爱的人那里得到关于事业的解惑和引导,不是最愉悦的事吗?我默默渴望,未来的良人能够“吾为吾妻改文章”。

--那时,我以为我一定会为一个艺术家疯狂。

我曾在心里为他找理由:为什么要让“文艺”在人的综合素质评分中占这么高的地位?为什么勤于看小说散文才被认为是高雅的?为什么没有舆论去赞颂或推动热衷解数学题、物理题的人?文学艺术之中包含精神上的高境界和宇宙人生的大奥妙,数学和物理就不是么?……他不知道《百年孤独》《艾凡赫》的作者,不知道马尔克斯和博尔赫斯的分别,我又何尝知道帆船酒店的设计者呢?

这些心理斗争,他都不知道。对他来说,读书不多的我无疑是饱学之士。但他并不肃然起敬,也不认为要改变自己。我偶尔诮其不文,是“文化”的化外之民。他就假作愤愤,我好歹是十年寒窗,硕士论文也广获好评……

(幸好他是个专业人士,有着足以立身的一技之长。在街上走的时候,他常给我讲视野中某座大楼或桥梁的建造。到外地旅行,他不惜坐很久的车到郊区,只为看看奇诡的建筑。)

最后我承认,他跟我想象中的艺术家差得太远,但他确是众人里出色的那一个。就像--想得到最烈的烈酒,结果找到最甜的蜜糖。其实我也只是在想象里饮过酒,也许烈酒会把我醉死。

我得接受这一点:我是个普普通通的姑娘,他是个普普通通的男孩。我和他唯一能品尝不平凡的机会,就是爱。

2

要知道一件事有多重要,方法是反过来想,如果失去它、没有它会怎么样。比如:文学有多重要?想想没了文学的世界,将是怎样一个枯燥、乏味、粗俗的地方。

坐在黄昏的长窗下,我两手握在一起,命令自己想象,在树荫里有另外一个女人款款走来,善良、白皙、有小巧的手和脚,她可能擅长某种乐器,可能在选择更甜的苹果、橙子方面颇有心得。他选择了她,他们的约会并不火热,但也有那么一些值得铭记的快活时刻。最后他决定上缴他的秘密、姓氏、五官四肢的所有权,未来孩子的命名权。他们互相温柔地听从。她教给他一切关于女人和情人的秘密。在任何一个晚上,她都可以在他身边躺下来,名正言顺地抚摸他,享受他……一想到这,我就不愿往下想了。

那个女人不能是别人,必须是我。

我要知道他每次入睡时,头颅在枕头上摆成怎样的姿势。如果他的手和嘴唇要阅读一副女人的身体,以通过男人的考试,那一定要是我的身体。如果他将来的面孔会逐渐变迁,与某个女人相像,那必须是我的面孔。如果他的脸庞不可避免地要被皱纹攻占,我得知道每条皱纹的生日。

他曾经给我讲,在他家院子里有一棵老苹果树,后来大家在它一根粗壮的树枝上又嫁接了一条梨树枝子。到了秋天,那根枝上就会结出一种兼有苹果和梨的味道的果子,但其他枝子上仍然只结单纯的苹果。当他还是小孩子,拥有一匹威风凛凛的大狗的时候,树就在那里了。那狗儿曾整日伏在树下,等待国王、王后和王子班师回朝,后来它就死在那儿,在一个冬天的早晨……那女人会跟他站在果实累累的树下,听他指点哪一根是梨枝,听他讲故去的老狗的故事。那狗有胃病,但那时还没人花大价钱给动物看病。动物就是这么笨,它不懂得保护自己,生冷的东西它吃进去会呕吐,但吐出来之后,它不能把这个跟胃部不适联系起来,于是端详一阵,又吃进去。就这样病情恶化……他会往远处指一指:瞧,那儿有座小山,我的狗就葬在山顶,每天早晨,第一缕阳光都会当先照在它身上。

这些故事既然已经跟我讲过了,我不能容忍他再跟另外的女人讲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