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犹太人一生信奉的传世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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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经商秘诀(7)

因为任何赚大钱者,是遵守不了法律的,他们太精明了。现有的法律无法束缚他们。老老实实地遵循法律条文,肯定是个头脑守旧、不懂变通的古板的人,这种人不可能成为出色的商人。不读法律,不懂法律的人根本不是商人,因为连法律都不懂,是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的。而商场上,利益侵犯是常事,所以这种人在初次交手中,就将被“吃”掉了。商场如战场,这种人在战场上是必败无疑的,所以,不懂法律的人不是商人,他连自己都无法保护,更别提利用法律赚钱!

利用法律赚钱,是犹太人的又一成功得意的经验。犹太人对法律的钻研是有一定的深度的。还记得那个有关“从身上割一磅肉”的故事吗?夏洛克是要用法律来打败对方。契约上写明割一磅肉,可是狡猾的夏洛克却也有疏忽之处,没写明一磅肉是不是带血的,最后因为这一无足轻重的细节疏忽,不但没有解成心头之恨,反而打输官司,断送了全部财产。

这是一个有关契约漏洞和钻其漏洞的例子。在国外经商的商人,熟知所在国的法律,是等于取得了一张王牌,只要再加上一定的技巧,那么就胜券在握了!钻外国法律的漏洞,是非常有益于赚钱的。法律越不健全的地方,钻其漏洞就越容易。

上面说的是利用法律的一个极端的例子,但遵守法律是商业活动中一个起码的准则,如果不懂法律或不熟悉法律,那么经营中必定会遇到大问题,或是违反了法律的准则,或是由于疏漏而造成损失。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不再一次佩服犹太商人的精明。

但游移于规则与法律的边缘的度在哪儿呢?利用法律和违规之间有无联系呢?有这样一个关于违规的例子。

早年,沃尔夫森借了1万美元把一个废铁工场办成了一个赢利很高的企业。到28岁时,沃尔夫森的财产第一次突破了百万美元大关。1949年他以210万美元的价格买下了首都运输公司,随后沃尔夫森决定收购一个真正的大公司——蒙哥马利·沃尔夫森公司。它在休厄尔·埃弗里的领导下,稳守着3亿美元的闲置资产过日子。沃尔夫森的想法遭到埃弗里的拒绝,沃尔夫森在这场代理人之战中败下阵来。

沃尔夫森买下其他公司的股份(他一度是美国汽车公司的最大股东)之后,把主要力量投入兴办梅里特—查普曼和斯科特公司。这家公司被有些金融观察家认作是联合大企业之父,包罗了造船、建筑、化工和发放贷款等方面的业务。公司的销售总额达到5亿美元左右,但这些性质各异的要素从来没有真正成为一个整体,公司留下的是一条飘忽不定的经营轨迹。

在所有的收购和交易活动中,沃尔夫森常常同证券交易委员会发生抵触。

该委员会诉诸法律,并获得了针对他在出售自己的美国汽车公司股票时所做的虚假声明的法院强制令,这个声明曾使人误解。证券交易委员会还以类似的理由就他在梅里特—普曼公司股票上的交易诉诸法律。沃尔夫森被裁定犯有伪证罪和图谋妨碍司法罪。

沃尔夫森的交易始终处在这个或那个管理机构的审视之下。有一次他抱怨说,“像我这样受到这么多调查委员会调查的企业家,在美国找不出第二个”。最后,在经营大陆实业公司——一家由他控制的公司的未记名股票交易时,言语不检点终于把他推上了同证券交易委员会严重对抗的位置。这个管理机构面对日益增多的白领金融犯罪活动,正想开创一个惩处搞歪门邪道的金融家的先例。沃尔夫森是一个适当的人选:知名度高,受人尊敬,具有尽人皆知的金融权力。

在一份非同寻常的起诉书中,证券交易委员会指控说,正当沃尔夫森出售未记名股票的时候,大陆公司发布了有利于他的新闻稿,声称公司已批准生产一种烟雾阀。换言之,沃尔夫森在发布股票行情看涨的消息,同时从中渔利。沃尔夫森反驳说,政府在捕风捉影小题大做,他的这种做法只是一种技术犯规。

而且他本人是无辜的,因为他只是按照他的班子和顾问们的意见行动。这一诉讼由合众国代理人罗伯特·摩根索提出起诉。沃尔夫森所作的辩护,即:他是公开地和光明磊落地进行这次股票出售的,他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通过国外替手帐户进行出售的以及他甚至把这次出售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过等等,都被驳回。最后,判定有罪,判处监禁1年。

到这个时候,梅里特—普曼和斯科特公司已在清算之中,他的企业帝国的其他部分也土崩瓦解。10年的股东诉讼和同政府打官司耗费了他几百万美元以及他的健康,最后还有他的自由。1969年春的一天,沃尔夫森因为在金融方面干了像在人行道上吐痰之类的事情而锒铛入狱。至此,这个故事或许可以结束了。

然而,这还不是故事的结局,因为沃尔夫森在倒下时还带翻了美国最高法院中的一个“犹太人席位”。

沃尔夫森在其事业顺遂的年月里自然结下许多有权势的朋友,其中特别是林顿·约翰逊和阿巴·福塔斯两人。确实,在入狱前不久沃尔夫森还吹嘘过,他本来可以获得总统****,这是“某个像任何人一样接近”约翰逊总统的人向他提出来的。

沃尔夫森认为自己是精明、机灵、有良好的关系和影响力的,他的同伴也同意这种看法。然而,他却越出了法律的界限,虽然只是那么一点点,逾越了被认可的行为准则,使他的生涯在最高点上中止了,最后锒铛入狱。当然,沃尔夫森只能代表他自己,在犹太商人中,大部分人一直在恪守着法律和规则,虽然他们中的很多人在法律的边缘冒险。这其中也有很大一部分和犹太人的历史不无关联。犹太人是一个流浪的民族,他们不能不在客居的环境中谋求生存,所以一方面,他们在主流文化和偏见歧途的夹缝中利用一切求得生存;另一方面,他们奉信誉为第一,因为每一个犹太个体的行为都会影响到整个犹太群体的形象和声誉。这也许正是犹太商人重视契约、信守诺言、遵守时间的一个原因。

犹太商人在这方面的又一体现是做不漏税的商人。要说起世界上的富人,犹太人是属于首富无疑。犹太人在欧洲、美洲、亚洲……到处都有庞大的财产,按这些财产来收税必然是一笔可观的数目。好奇的读者一定会问:“犹太人是不是也偷税漏税?”这句话要是被犹太人听见了,他们一定会认为这是对他们的侮辱。他们又一句经商格言是“绝不漏税”。

那么,为什么犹太人拥有世界上最多的财富,却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商人都重视交税呢?原来,犹太人有一套他们自己的观点,他们认为,纳税是和国家签订的“契约”,不论发生任何问题,都要履行契约。谁逃税,谁就是违背了和国家所签的契约。而违背“神圣”的契约,对犹太人来说是不可容忍的。

犹太民族是个流浪民族,没有国家这个根,走到哪儿都要受人欺侮。受迫害的犹太人,必须处处小心保护自己。他们保证向国家纳税,无疑是为自己取得居住国国籍、受人尊重而交的学费。几百年来,他们能在别人国家长期居住下去,并且赚得比本国国民更多的金钱,这其中的一部分功劳要归于“决不漏税”带来的效应。

但是,犹太人“决不漏税”并不意味着他们轻易地就交出不必要的税款。

也就是说,他们绝对不会被人任意征税的。这是由他们精明的经商头脑决定的。犹太商人在做一笔生意之前,总是要首先经过仔细考虑,是否划得来,先大概算出除去税钱以外,他们能获得多少纯利润。一般商人在算利润时,总是把税金算在里面。例如,一个中国人说他获利30万,那其中一定包括税金在内。而犹太人的利润则是除掉税钱的净利。“我想在这场交易中,赚10万美元的利润。”当犹太人这样说时,他所讲的10万美元利润中,绝对不包括税金。那么如果税钱为利润的50%时,犹太人就必须赚取中国人所说的20万美元的利润了。如果说在“决不漏税”上,犹太人有股“傻”劲,那么计算除去税钱的利润,这实在是太合乎犹太人精打细算的风格了。

其实说决不漏税的犹太人傻,也不合乎道理,下面来看这个例子。

某国人到海外旅行,由外地回来时,暗带钻石,企图不通过纳税入境,结果被海关查出扣留,几乎遭受没收的损失。犹太人听到这种情况时,大为惊奇,何不依法纳税,堂堂正正入境?钻石的输出费,一般最多不会超过7%,如果照章纳税,堂堂正正地进入国境,那在国内再把钻石出卖时,只要设法提价7%就可以了,这样简单的数学计算谁不会,可见,犹太人的依法纳税实在是一个明智之举。

事实上,犹太人表现出来的并不仅仅是明智。因为他们也知道,依法纳税而不漏税,这也需要一笔很大的税款。要是可能,谁不愿意自己多赚点钱。

少交点税。为了减轻“税金”,犹太人不像一般“聪明”人那样去逃税,而是想出其他绝妙的为自己减税的办法。

我们可以看到,在现代的经营活动中,商业伦理是一个越来越被提及和重视的词,因为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社会对于企业和经营的期望升值了,也许仅仅是达到法律的标准已经不被社会认可,已不能达到经营中所追求的利益。

在现代社会的企业经营中,遵守规则,重视伦理道德是社会对于一个企业经营认可的一大标准,也是企业谋求长远发展必须关注的方面。所以我们说,现代经营进入了一个伦理经营的时代。这也是企业管理的一种软化趋势。

伦理经营,即符合社会伦理文化地从事企业各项活动。

感悟: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钱可以挣,有些是不能挣的,这就要求我们要守法挣钱,不能越规,去挣不能挣的钱。但挣钱又要灵活,不能拘泥于法律。在不违背伦理道德范围内去挣钱的商人,才能拥有在商场生存的土壤和发展的根基。

18.金钱是世俗的上帝

钱不是罪恶,也不是诅咒,它在祝福着人们。

——智慧箴言

世界上存在着许多个民族,为什么惟独犹太人成了财富的象征呢?这就不能不提到他们的宗教——犹太教。

犹太教简直是一本财富的圣经,在世界的早期就引领犹太人逐渐走上了商业的道路,是那些对商业和社会行为的论述培养了犹太人财富的头脑和独特的思维,还有千年的经商智慧,让犹太人完全具备了一个商人的全部素质,因而一旦社会安定,他们便从一名不文迅速地富有起来。尤其是资本社会的到来,金钱成为社会的主宰力量的时候,经典为他们带来的经商天性为他们日后成为商业巨子奠定了基础。

犹太教里说,犹太人是上帝的特选子民,是上帝挑选出来的,因而具有极高的素质,拥有一般人所不具有的能力。他们对自己从心底里有很高的期望,希望自己的成功能够超越其他民族的人。“凡是胸怀大志的人,最后总是会有所成就的。”

《塔木德》劝告犹太人,应该富有抱负和雄心。对于一个成功者来说,对自己冥冥之中神秘力量的驱使和对自己未来发展的超越,是迈向财富的第一步。

犹太教向来鼓励人应该独特地发展自己的能力,强调个人的能力发挥,拒绝抹杀个性,他们主张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他们认为不合理的东西,甚至认为个人的力量是可以影响和改变世界的。

犹太人思想开放,崇尚自由,反对一切守旧的东西,更不会为一些僵化的观念和传统的做法所拘束。年老的拉比总是鼓励年轻人按自己的意愿去做事,不要害怕去尝试新鲜的事物,即使是冒险也是值得的。犹太教鼓励人们冒险,如著名的探险家哥伦布,他的祖辈就是犹太人。

犹太人的思想是开放的,他们甚至没有国家、种族和地域等等的限制。他们为了自己能够生存和发展,走遍了世界的各个角落。这些都为他们天马行空地行走世界奠定了思想的基础,而这些便是现代商人的原型。

处在那种自由的气氛中,当机遇到来的时候,他们就利用自己的技能,在没有资本,没有工具,也没有钱的情况下,巧妙地利用了经济上的自由,沿着社会阶梯向上攀登。

在犹太人的心目中,他们居住的地方迦南,是上帝耶和华赐给他们的美丽富饶的土地,是流着奶与蜜的地方。它处于埃及、巴比伦、亚述等几个大国之间,而且没有一个稳定的、统一的中央集权,于是这里成为各国的商贾往来的集中之地,四方的民族、军队、商旅和游牧部落都从这里通过,而犹太人作为东道主,如鱼得水地进入了市场。

在所罗门王统治希伯来王国的时候,犹太人的经商能力日渐提高。所罗门王认识到自己的王国处于国家贸易的黄金地区,他积极鼓励臣民们经营对外贸易,大力发展航海业,从事海上贸易。他先后派船只到达红海和阿拉伯海从事贸易活动,每次都是满载金银、木材、珍珠、象牙等贵重珍稀的物品而归。

所罗门王的种种措施,使他的王国成为四方贸易的中转站,商旅往来频繁,也由此引导犹太人走上了经商之道,为日后犹太民族注重商业和商业的成功奠定了良好的开端。

此后,犹太民族的遭遇,几乎就是一部四处流浪,处处遭受凌辱的历史。为了生存,他们练就了一套独特的赚钱、理财本领,这是其他民族所不具有的。

在19世纪的时候,一些德国犹太移民来到了美国。他们资金微薄,也没有什么技能,他们不得己四处沿街叫卖,依靠小本经营。来到北美的移民平均每人身上带了15美元,而犹太人身上却只有9美元。即使最为富有的一群犹太人也不过只有30美元。

一个观察家描绘了犹太人当年起家的状况说:“一个装备齐全的叫卖小贩,需要10美元的总投资:5美元办一个执照,l美元买个篮子,剩下的用来买货。为数不少的人往往为了逃避第一笔开销而尽量地压缩最后一笔支出。”可以想像犹太人当年的窘困之状。

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许多犹太人的家庭就从难民变成了富有的中产阶级。到了后来,这里面竟然产生了后来富甲一方、声名远扬的戈德曼、古根海默、莱蔓、洛布、萨克斯和库恩等犹太巨富。到20世纪的中期,莱蔓、沃特海姆、罗森杰尔德、洛温斯坦、斯特劳斯等家族已经在北美称雄了一个世纪。他们是依靠自己“推小车起家”或者“靠脚板起家”的,这些成为了犹太人的自豪和骄傲。

然而,这个时候,其他的民族却还是和他们刚来的时候境况差不多。在20世纪30年代,《幸福》杂志这样写到:“当犹太人已经成为欧洲的商人和金融家的时候,这些人还在挥剑扶锄。”由此可见,犹太人的赚钱能力是多么厉害,这让其他民族大为惊异,他们对犹太人的赚钱能力半是羡慕半是讥讽。

欧洲流行这样一个笑话:

一个犹太职员在一家保险公司里干得很出色,公司的老板打算提拔他担任个重要的职务,但是这个老板是个天主教徒,他希望这个犹太职员能够放弃犹太教而改信天主教。于是,当地一个最著名的天主教神父被派去劝说这个犹太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