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的制定与执行里面涉及法治与人治两个组成部分。任何一个团队的区域管理都是包含法治与人治,只是各自所占比例有所不同而已。人类社会当中没有绝对的法治,也没有完全的人治。那么为什么会存在这种现象?难道法治社会不是一个更好的社会吗?为什么还需要有人治的部分存在呢?接下来我们先讲人治的含义,再探讨法治与人性本身,由此来尝试解释这种现象。人治其实并不是我们想象当中的一群贪官污吏在那里鱼肉百姓。人治是一个非常现实的解决方案,并且在很多情况下属于被优先考虑的选项。当我们面对一个管理问题的时候,首先是要有一个人对此负责。一个很优秀的人选,一个值得被信任的人,一个历经考验、有智慧、有道德、有能力的人,难道不是我们希望的结果吗?人治的关键是找对人,深入一个层次来讲即是知人善任。法治其实也摆脱不了人治的影响,法治的确是制定规则、修订程序。但是法治的管理效果必须通过执行来实现,而执行规则必须由人来完成最后的步骤。再完善的法律法规最终也是由人来执行,什么样的人适合做执行这件事情使我们又回到人治的问题上面。当然人治是相对相信一个人,然后由其来完成一系列的任务。而法治是对已经制定的规则进行执行,相对人治而言法治对人选的要求似乎有所差别,只要能够执行规则即可。法治完善是相互制衡的状态,执行必然受到监督,并且规则制定与实际执行相分离。由此产生的结果即是各方势力平衡,按照程序缓慢推动事物发展进程。
就团队管理与区域势力发展而言,法治的代价是发展缓慢,人治的优点是迅速取得实际效果。人治的相对约束要少,是通过选择人来完成一系列任务。法治的束缚较多,是通过程序来按部就班的推动进展。应该说规则的制定与完善是人类社会的长期发展趋势,但是人治所带来的快速社会发展,在短时期内成为区域强国是不是更加符合国家利益。人治当中是绝对的精英管理,因此可能会存在一定程度的负面现象,如任人唯亲、悬称卖官、内幕交易等。法治是将精英力量吸收进入管理系统当中,使其为更多人的福祉所服务。人治当中需要道义的约束力量来制衡缺乏监督下的人性贪婪,法治当中需要创新的力量来改进规则以避免僵化。人治与法治只是管理方式的选择,其各有特点。只是在哪种情形下更适宜,最终要由决策层来决定管理工具的组合使用。
其实无论是法治还是人治都属于一种管理制度范畴,而作为任何一种管理制度都需要建立、完善的过程。法治思想偏重规则,人治思想偏重道义。当我们了解一个人,培养其内在正直、善良、明智的时候,难道让这样的人来担当一些责任不是很好的选择吗?制度的建立实际上是在人们的思想当中给予一些概念,并最终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认同。任何制度都需要得到认同,才能够被遵守与执行。其本质是在人们的头脑当中建立共识。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由一代人传递给下一代人,因此建立共识成为长期性历史任务。没有被认同、接受,再完善的制度也不会得到有效执行,结果将是形同虚设。使人们遵守规则与制度,不是强制力量可以迫使人们不得不遵照执行。这其中包括短期效果与长期效果,强制力量可以在短期内看到实效。但同时不被认同的强制推动的后果是必然遭受抵制与反抗。制度在执行环节将遭遇严重问题,从而缺乏持久性。共识的力量将会产生长期性效果,也许在最初没有看到飞速进展的冲动,但是属于缓慢推进的状态。在制度的设计环节吸收各方意见,减少潜在反抗强度。在执行阶段缓慢、持续性的逐步推进,伴随着共识概念在人们心中的建立,制度所面对的阻力越来越小,执行会越来越顺畅。这才是法治的优势所在,法治将是人类社会的长期发展方向。但是规则的制定与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不会是一朝一夕之事。
同时规则完善意味着权力的分散与制衡。每一个执行部门都有自身独立的立场,都是相对中立的看待正在发生的事情,然后各尽其责、利用规则来解决问题。但是每一个部门独立流程的结果是使得整体事物的进程变得缓慢。规则完善的另一个效果是没有单独一个人在承担所有的责任,并且每个单独部门与其具体执行者也都在尽可能的规避责任。规避责任不仅会产生相互推诿的现象,同时在审查过程需要更多的资料、更长的时间周期。法治更像一台缓慢运转的巨型机械,每一个组成部分的共同作用才能够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转。而人治将带来相对而言的效率大幅提升。人治的特点是将最终决策权集中到一个或几个被信任的人的身上。决策过程的简化不仅缩短法治程序的步骤与时间,同时大幅提升效率、加速发展进程。人治的管理模式是将维护整体团队利益的责任集中到有限几个人的身上,由他们来判断研读事态进展,根据实际需要来调整策略。这是相当程度的放权,并相对法治的流程简化。法治在这一点上是将决策权通过程序、步骤而分散给一些独立部门来运作,因此造成流程漫长、大量人员参与决策,在某种程度上延缓整体团队的快速发展态势。法治是未来方向,但法治不仅需要十几代人的共识建立,同时使整体团队在稳定、低速的状态下缓步运行。法治与人治只是管理方式上的区别,在对一片区域范围的团队管理当中是法治与人治的组合使用。而在实际操作当中两者比例大小的调整,由其区域决策层自行决定。
人治并不是愚昧与落后,法治也不一定会带来快速发展。成为区域强者的代价,意味着总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人类的未来是法治规则下的人治,通过规则来限制人治的操作空间。但是先人治的快速发展,在成为区域强者后再调整整体管理方式,逐步实现法治规则,也许正是许多问题的最终答案。路就在脚下,总要有人去实践才能获知。单纯的理论推导总是存在多种可能。通途并非一定,过程不是结果。只要具备一颗不甘屈服的灵魂,我们终会有一天感受民主、法治、自由、公正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