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时代是一个风气开放自由的时代,自由的风一如春天的风,吹开了群芳争艳的霓裳之花。五四以后,一批女性作家不但因自己的作品令人刮目相看,她们自身的衣食住行也像电影明星一样成为大众注目的焦点——不论陈衡哲、冯沅君、谢冰莹、凌叔华、陈学昭,还是冰心、庐隐、白薇、丁玲、萧红,她们大多有过白衣黑裙的纯真年代。随着社会地位和生活角色的变化,她们的着装也添加了更多的色彩,没有一种专门标志她们身份的服装,她们融入哪个人群,她们的服装就适应哪个人群。从一些回忆录中知道,冰心的衣着特别注重色彩的和谐与素净,她所喜欢的是“娟娟的静女,虽是照人的明艳,却不飞扬妖冶,是低眉垂袖,璎珞矜严。”萧红喜欢穿深色衣服,这与她在东北地主家庭长大有一定关系。有一次鲁迅对萧红说:红色的上衣要配黑色的裙子才好看。萧红与端木蕻良结婚时,穿着一件红纱底金绒花的旗袍,配了一件黑纺绸衬裙,在开衩处还镶着花边。萧红到大后方以后,又做了一件镶着金边的黑丝绒旗袍。
丁玲到延安后,毛泽东、张闻天、博古、周恩来、彭德怀等中共领导都十分器重她,夫人们争相请她吃饭。毛泽东还专门写了一首《临江仙·给丁玲同志》:壁上红旗飘落照,西风漫卷孤城。纤笔一枝谁与似?三千毛瑟精兵。昨天文小姐,今日武将军——文小姐成为武将军之后,她们的时装就具有了“组织”的性质。丁玲本来也是喜欢深颜色,1920年代,她在上海与胡也频、沈从文同居时,喜欢穿红色和黑色。他们成立了“红黑出版社”,出版《红黑》杂志。姚蓬子回忆第一次见到丁玲时写道:这大眼睛的,充满了生的忧郁的丁玲,卷在一件厚重的黑大氅里,默默地坐在车窗旁边,显出一个没落贵族的寂寞和尊严——黑大氅后来演变成了灰军装,女性又一次穿上男人的衣服来实现自己的生存价值,开拓自己的生存空间,就如茅盾在《风景谈》中所说,只有从发式上,才能区分出性别。丁玲、草明、宋霖、袁静、郁茹,她们先后穿上了列宁装、干部服,她们的人生价值已经不再依靠自己的衣装去体现,而是依靠“纤笔一枝谁与似”,依靠和男人一样的革命工作。
张爱玲嫌灰布军装不好看,曾经对弟弟说过类似的话:这种衣裳太刻板了,打死我也不能穿——命运又一次在看似微不足道的服饰上反映出来,喜欢另类服装的她与那个火红的时代格格不入,只得选择离开,去了那个遥远的异乡。她晚年喜欢穿洒着竹叶的旗袍,她本人也像一片清幽的淡竹叶,从此淡出中国人的视线。
暗灰色薄呢窄裙
晚年的张爱玲最常穿一件轻便衬衫和一套暗灰色薄呢窄裙,这时候在她身上,你完全看不到当年上海滩霞飞路上那个宽袍大袖、标新立异的倩影,她就是一个平平常常的老太太,用她早年对胡兰成的话说:离开你,我就只有萎谢了——她确实萎谢了,萎谢成一缕烟灰。
胡兰成曾经这样评价过张爱玲:如果拿颜色来比喻她的小说和散文,其明亮的一面是银紫色,其阴暗的一面是暗灰色——暗灰色是夜晚的颜色,是张爱玲家古墓似的清末民初老房子的颜色,是从高楼上眺望老上海时那种苍苍茫茫的颜色,这是不是就是她提到过的烟痕色?烟留下的痕迹?人生渺茫往事如烟,青烟一缕飘散之后是不留任何颜色的,烟痕色应该是烟灰色,还是灰色,一如张爱玲笔下的人生和她自己的命运。张爱玲曾经是恋衣狂,每个女人在条件许可的时候,都会有或轻或重的恋衣癖。生活在上海滩的世家,张爱玲的恋衣癖无可救药,她喜欢一切深艳明丽的颜色,那些蓝紫、赭黄、靛蓝、青黑、紫红,那些铁锈红、深粉红、苹果绿、中庸蓝、烟痕色——所有大自然的颜色在她眼里是不够的,她喜欢发现新的颜色,比如她常用一个词:珠灰——珠灰是什么颜色?是不是荷叶干枯的颜色,或者是隔夜煮蚕豆的颜色?
张爱玲是灰色的,她亦喜欢在小说中描写灰色——“曼桢在冬天去南京玩,爬山爬到一半,冻疮破了,因为她脚上只有一双瘦伶伶的半高跟灰色麂皮鞋。”暗灰色是令人厌倦的颜色,可在张爱玲笔下,它变得亲切起来,正像是她说的那句话:我爱你,是我的事,不关你的事——她不可救药地喜爱灰色,或者说是某个时段爱上它。林式同多年以后回忆他与张爱玲最后一面时写道:头上包着一块灰色的方巾,身上罩着一件近乎灰色的宽大的灯笼衣,就这样无声无息地飘了过来——一身灰色,而且还是无声无息地飘了过来,这多像一片纸灰。近几年,在有关张爱玲的所有书籍中,我喜欢北京出版社那一套,深色系封皮上浮动着暗灰色繁复花纹,与张爱玲的颜色十分契合。有风吹过灰色封面,拂起一页页文字,那些发生在香港、上海的红尘往事,一一沉凝于晚风中。
1995年9月8日,张爱玲的遗体被发现——她死得相当安静,仿佛只是睡着了,衣衫整齐,神态安详,躺在门前的一方蓝灰色地毯上,身边放着装有遗嘱的黑皮包——蓝灰色地毯,可能还有那套伴随她走过暮年的暗灰色薄呢窄裙。暗灰色,是张爱玲人生底色,在心头或是在眉头,她从来不曾明亮过。
生了冻疮的暗红薄棉袍
张爱玲曾回忆在继母管治下的日子:“只能捡继母穿剩的衣服穿,永远不能忘记一件暗红的薄棉袍,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都生了冻疮。”这种伤心确实痛到骨子里,像浑身生满了冻疮的青紫与痛痒。对张爱玲来说,这是心灵的伤痛,随衣服颜色深入到身体里,“冬天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
如果不是永远的黯红,如果不是无休无止地就穿这一件,中国式的薄棉袍应该是一件很漂亮的衣服。有一张张爱玲小时候的照片,五六个本家姐妹兄弟搭肩并排,男女一律薄棉袍,每一个都非常可爱。她自己也多次表达过由衷的喜爱,“地下摇摇摆摆走着的两个小孩子,棉袍的花色相仿,一个像碎切腌菜,一个像酱菜,各人都是胸前自小而大一片深暗的油渍——”“在冬天,棉袄、棉裤、棉袍、罩袍,一个个穿得矮而肥,蹒跚地走来走去。”——就是一群毛茸茸的雏鸭?《金锁记》中长安长白是变态情欲的牺牲品,张爱玲通过衣着提前作了暗示:“在年下,一个穿着品蓝摹本缎棉袍,一个穿着葱绿遍地锦棉袍,衣服太厚了,直挺挺撑开了两臂,一般都是薄薄的两张白脸,并排站着,纸糊的人儿似的。”这使人很容易就联想到亡人灵前纸扎的童男童女,他们注定了要给那死去的灵魂陪葬。
张爱玲对暗红薄棉袍的仇恨源自于继母孙用蕃,在她的笔下,孙用蕃是一个恶妇,长年将一件暗红的薄棉袍套在张爱玲身上。文字的力量太强大了,所有的读者都认为这个后妈歹毒。我去过孙用蕃租居处,邻居反映老太太很高雅,晚年眼睛已经瞎了,却非常喜欢小孩子,靠寄卖家当过日子,却舍得给孩子吃蜜饯和糖果。不知道当年她为什么没完没了地让张爱玲穿一件暗红的薄棉袍,那些冻疮布满了张爱玲的心灵,使张爱玲在那么小的时候就写下这样可怕的句子:“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当然,华美的袍子不应该是暗红的薄棉袍之类,这类棉袍是实用的,贴心贴肺、给人温暖的那种。在《我看苏青》里她这样写道:“我有一件蓝绿的薄棉袍,已经穿得很旧,袖口都泛了色了,今年拿出来,才上身,又脱了下来,唯其因为就快坏了,更是看重它,总要等再有一件同样的颜色的,才舍得穿。”同一件薄棉袍,一件蓝绿,一件暗红,只因为不同的人给予,爱与恨便由此生发。其实张爱玲几乎没喜欢过任何人,她视世人如同路边荒草;却总有那么多人喜欢她,把她当成幽谷芳草——
赤刮剌新的宝蓝色绸袍
当年,柯灵为了张爱玲话剧《倾城之恋》的上演四处奔走,张爱玲感念在心,事后送了柯灵一匹宝蓝色的绸袍料。柯灵拿来做了皮袍面子,穿在身上很显眼,让导演桑弧很眼红,桑弧用上海话说:赤刮剌新的末——
想象中的宝蓝色应该是高贵的颜色,是比夏威夷蓝天还要深邃的那种蓝,生活中很少见到那种明媚的蓝,也许就是我女儿爱喝的百事可乐上的那种颜色。张爱玲爱死了这种颜色,爱屋及乌,她要把这片吉祥的颜色赠送给所有有惠于她的人。当年胡兰成来访,她就穿着一身宝蓝色绸衣,戴了嫩黄边框的眼镜,脸像月光那样柔和——房间里家具虽然摆设简单,但很整洁,一种新鲜明亮几乎是带刺激性的色彩,非常华贵,这就是宝蓝色的感觉,这种贵族品位竟然使这位见惯豪华场面的伪政府官员惊诧。有一张照片,张爱玲站在常德公寓宽大无比的阳台上,一身宝蓝色的旗袍,头微微上仰,注视着斜上方那片蓝蓝的天空,用郭敬明的文字来形容,就是“以45度斜角仰望长满云朵的天空”——一个才女的傲气与韵致,在这里发挥到极致。
宝蓝色应该不适合家居——有一次张爱玲去苏青家,旗袍外面罩件前清滚边短袄,颜色是宝蓝配果绿,把人看得两眼发直,她一向喜欢如此对照。电视剧《她从海上来》有一个场景:张爱玲刷的一声把窗帘拉开,整个光线泼洒进来,窗外是上海的天际云影,胡兰成一下子呆住了:今天未施脂粉的她清浅淡雅,还原了张爱玲本来的面貌。在窗前的云影霞光间,一袭宝蓝色衣裤,足以让满室生辉。李安的《色戒》亦是如此,忘不掉一个细小的情节,汤唯饰演的王佳芝,灰色大衣下穿着宝蓝色烫金旗袍,匆匆走过一条马路——之前看张爱玲的《色戒》原着,并没有想过有一天,真的会有这样的影像,完美地还原了小说中的细节。李安镜头里王佳芝的美不是那个穿着漂亮的旧式旗袍、坐在桌前打麻将的女人,而是那个戴着灰色宽边帽子、穿着灰色大衣、底下露出蓝色的旗袍裙边、大衣的纽扣全都扣紧、腰间的衣带扎紧、迈着细小步子的风姿绰约的女子。她的美是张爱玲给予的,无与伦比,像线装书上的词牌——虞美人或如梦令。
有人说诗词也是有色彩的,秦观是蓝绿色的,柳永是宝蓝色的,纳兰是银灰色的——如果这样以此类推,城市也是有色彩的,北平是赭红色的,长安是金黄色的,金陵是暗绿色的,而张爱玲生活的老上海,那肯定是“赤刮剌新的”宝蓝色。
翡翠绿天鹅绒斗篷
张爱玲在《茉莉香片》中写过翡翠绿天鹅绒斗篷,这种斗篷在《色戒》中也描写过,那种黑呢斗篷,是汪伪官太太在“孤岛”时期最时髦的装束。
翡翠绿天鹅绒斗篷穿起来应该比黑呢斗篷更大气,起码在张爱玲笔下是如此:“云开处,冬天的微黄的月亮出来了,白苍苍的天与海在丹朱身后张开云母石屏风。她披着翡翠绿天鹅绒斗篷,上面连着风兜,风兜的里子是白色天鹅绒。在严冬她也喜欢穿白的,因为白色和她黝黯的皮肤是鲜明的对照。传庆从来没看见过她这么盛装过。”其实,天鹅绒斗篷实质上就是一件漂亮的翡翠绿的风衣,张爱玲接下去写道:“风越发猖狂,把她的斗篷涨得圆鼓鼓的,直飘到她头上去,她底下穿着一件绿阴阴的白丝绒长袍,乍一看,那斗篷浮在空中,仿佛一柄偌大的降落伞,伞底下飘飘荡荡坠着她莹白的身躯——是月宫里派来的伞兵么?”
不管《茉莉香片》还是《色戒》,斗篷的出现都很漂亮很大气,李安可能深知汤唯的缺陷,就没有让她穿斗篷,似乎也知道她穿旗袍与《花样年华》里的张曼玉“别苗头”一定要吃亏,所以他很聪明地为汤唯加了一件风衣,这一加,就让汤唯风华绝代。
在很多导演的想象中,老上海的女人都应该穿旗袍。他们不知道,老上海的女人其实也爱穿洋装。如果仔细看过许多1930年代的老照片,你就会发现,当时时髦一点的中产阶级女性,最时兴的打扮是学外国电影里的女演员装扮,什么西裤、短袖的白衬衫、风衣,搭配西式的帽子,手套也是点睛之笔。那时候青年男女爱看的美国电影《卡萨布兰卡》里,英格丽·褒曼穿的就是一袭风衣。自信的女人应该都敢穿风衣,因为风衣把曲线都遮掩起来,比拼的全是气质。再明艳性感的女人,一穿上风衣,也会顿时幽婉几分,举手投足就会不一样起来。穿风衣的女人风尘仆仆,心事重重,不是那种等人观赏的穿旗袍的尤物,却像是一个随时随地愿意与心爱男子私奔天涯的情人。没过膝盖的风衣下摆,有一种大而无心的风雅,那份美是不经意间的自然流露,随风起舞。
李安很聪明,她不让汤唯穿斗篷改穿风衣,这一招太聪明太懂女人,他六年的软饭没有白吃。汤唯烫着刚到颈项的卷发、露出美丽的额头、戴一顶小圆帽,再穿上那一袭风衣,一回眸的神态温婉动人、倾国倾城——她只有这样穿,只能这样穿,所以汤唯才能一红惊艳,换作任何女人都不行——经典的造型,就在那不可重现的一瞬间,不是谁都可以复制的。
喇叭袖唐装单衫
张爱玲从来没写过家中女佣的着装,无论是何干还是疤丫丫,我们都不知道她们穿什么衣裳——可能在张爱玲眼里,合肥乡下女佣的衣着乏善可陈——只是有一次,她自己也穿着一件喇叭袖唐装单衫,可能想冒充工农。那时她家女佣早已回乡下闹革命了,否则的话她完全可以向她们借一件。
那是1950年或1951年,正是“翻身农奴把歌唱”的年代,张爱玲还没有去香港,那时候实行配给制,配给布,发给她一段湖色土布,一段雪青洋纱,她就拿去做了一件喇叭袖唐装单衫,一条裤子。排队去登记户口,就穿着这套家常衫裤。街边人行道上撂着一张巷堂小学教室里那种黄漆小书桌,穿草黄制服的大汉伛偻着伏在桌上写字,西北口音,似是老八路提干。轮到她,大汉一抬头见是个老乡妇女,便道:认识字吗?张爱玲一愣,忍不住窃笑起来,咕哝了一声:认识——心里一时惊喜交集。她一点不像个知识分子,像个老乡妇女,这可能正是她想要做的人,工农群众那时候多吃香啊,知识分子远比不上,搁前几年,上海滩最出名的美女作家你把她当成老乡妇女,还问她识不识字?张爱玲不骂你小赤佬也会给你两白果——真是此一时彼一时,生存是一种本能,就算张爱玲这样心比天高的人,也不得不低下眉眼,心里暗暗感谢那身喇叭袖唐装单衫吧——它成了她的保护装,一如战士身上的迷彩服。
那时候老乡妇女穿得就这么好吗?我颇为怀疑——喇叭袖,又是唐装,又是单衫,还是湖色的,尽管是土布,也够让人神往的。后来我想到毕竟是十里洋场上海滩,也就释然。其实中国民间,最重礼数,穿衣是最重要的礼节,再穷困的乡下妇女,也有一件出客衣裳,不是为自己,也是为尊重他人——胡兰成曾说:“中国是民间亦贵,因为人世有礼。我母亲在家着短袄长裤,但出台门到溪边浣衣必系裙子,在堂前纺棉花亦系裙子,不但对外客,连族中长辈、堂房叔伯经过台门外进来檐头坐坐,她亦奉茶尽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