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梗死了?喏,得把谷皮剥掉,然后将里面半生不熟的米粒咽下去方能罢休。不过话说回来,对我,他倒不这么要求,他说我还小,他挺疼我。”
听到这里,传辉心里颇有点忿忿不平:要父亲不搬出蓝屋,或许他也能得到一份爷爷的爱。
“小时候老听爷爷说,如果不解放,就弄爿厂给我经办。”
“这就是做生意了?”
“当然。我喜欢经营企业,虽说担风险,可够刺激的。我爸算什么企业家,一天企业也没办过,不过跷起脚到时候领定息罢了。爷爷才不简单呢,一副白铁担变成一家大工厂,不容易!”
“我见过爷爷!”传辉突然打断了堂兄的话,“1966年他上我家来过。”
“有这么回事。我记得那时抄家的在地上画了根白线,说愿意跟吸血鬼爷爷划清界线的站到线的左面,否则就站在线的右面。这种划分界线的方法幼稚得像小孩子做游戏,可那时大家都把这当一回事。那时我还小,看见爸妈直奔左面,也稀里糊涂跟在他们后面。大约就是那天起,爸在华昌厂贴出对吸血鬼爷爷反戈一击的大字报,并表示与爷爷断绝父子关系。这下老头子受不住了。”传业说着随手拖了把椅子搁上脚,动作轻松得仿佛拉一根羽毛。传辉很惊奇堂兄怎么可以这样漫不经心地谈及这样一件事。叔婶如此对待为他们挣下这幢漂亮蓝屋的爷爷,实在太狠心了。
传业世故地笑了:“本来我也以为这样的事好像太让人震惊了,可后来多见也不怪了。爷爷本人手段子也狠着呢!听说过吗?华昌厂原来还有个合伙人,可爷爷硬是把人家逼走了,独吞了整个华昌厂。人生嘛,就是这样一回事。”
传辉缄默着,一道彻骨的寒流打他心里穿过,虽说传业的话无懈可击,可话总不能这样说,“文革”初期,叔婶把爷爷赶出来,爸妈不是就把爷爷留下了?像叔婶这样做人,还有什么味道呢?他从小听到的、父母教给他的,是与人要真诚相处。“假如说生活是一首动人的诗,那么爱,就是诗韵。没有爱,也就无所谓诗了。”这是白虹说过的。他这才记起晚上在青年宫还有个诗会,是白虹给的票,他忙起身告辞了,传业却一把拉住他:
“算了,这种不愉快的过去就别提了。呃,什么时候上我家去,让爸也认认你这个亲侄子……”
传业的话让传辉心一动,他觉得在这个节骨眼上退去不合时宜。白虹是个通情达理的姑娘,明白原委后她会原谅他的,于是,他刚站起的身子又坐定了。
“如今爷爷也死了,再说他临终上你们家也来过,说明他与二伯已和好了,一切不是都解决了?现在不是都在说‘向前看’吗?他们这种陈年古馊的事也早该收场了。有意思,我们小辈倒要做调解长辈的工作。”传业热心地说。
传业也说不上究竟为啥如此热衷于促成此事,可能他很想以顾氏正宗接班人的身份处理一件族内的大事,或许他实在感到太无聊。因此,当这位堂弟正睁大双眼又羡慕又钦佩地看着他的时候,传业的劲道来了。
三十二岁的传业,既没立业,又没成家,身体又棒得像头牛,他体内的精力没处消耗呀!原先传业在街道工厂里工作,一元一角一天,病假事假日一概没有工资。他干的是棉毛衫的拷边工作,一天八小时耷拉着脑袋瓜,拷好的棉毛衫堆得可以把他整个人埋起来,这可是吃力的工作。现在传业想起来,都惊异自己怎么就忍受过来了,而且整整有八年零三个月呢,他是怎么熬过来的?说出来够可怜的,他早上上班时盼吃午饭,下午就眼巴巴地盯着电钟转。好歹一天打发下来了就开始盼厂休日。厂休日的前夜是他的黄金时刻,准确地说,厂休日的前半个下午他已经有一种强烈的幸福感了,只要想一想明天可以睡得舒服点,爱睡多久就可以赖多久,然后笃笃定定吃顿早饭,不用像上班时那样边啃早点边赶路,而这种美好的感情随着厂休日的夕阳西下渐渐消失——这意味着又得埋头拷六天边。于是,新的盼望又开始萌发,就这么熬过了八年零三个月。后来家里落实政策了,看光景,这些钱用到他孙子这辈也不定用得完。连爸爸都在说:“现在不比解放前,没有鸦片也没有赌场绑票,钱随便怎么用,家业是败不了的。”他就把街道厂的工作回掉了,他才不愿将宝贵的青春卖给这倒霉厂呢。原先是准备复习复习考大学的,可那身骨头一旦松下来就收不起来了。刚回掉工作那几天,他感到简直是在天堂里:再用不着睡眼惺忪地从床上蹦起,厚厚的窗帘挡住外边的亮光和早晨的喧哗,他还可以舒舒服服在床上套上耳机欣赏一阵音乐呢。从此他不必受上下班时间的限制,可以随心所欲地安排各种玩耍。但这样,自然是考不进大学的。再说,他也不愿再将自己重新送入不自由的牢笼里!念大学,一周六天都得关在里面,不要把人憋死了?
然而一年不到,他感到厌倦了,生活似乎天天对他一个样,他受不了,比拷棉毛衫边还让人厌烦。那时好歹还每天可以听到点新鲜事,就是上门的每个顾客,也有高瘦矮肥的区别,连那时热切地盼着厂休日的心情,也有一种妙不可言的情趣。可现在要他再回到拷边机旁,那打死他他也不干的,那不是人干的活,是国外机械手干的!
为了与厌倦作战,他必须不断结交新朋友,不断弄点新鲜的洋玩意儿,不断光顾各种新建的、而且必须是尚未对外开放的宾馆饭店。有人劝他可以娶老婆了,他连声反对,天天守着一个女人看,看一辈子,这不更是折磨人的差事了?
这回,他很高兴能在一个不熟悉的人面前从头表演一番世家子的气派。
晚餐毕,传业带着传辉一一见识了俱乐部里的弹子房、酒吧间,又把他带到小卖部。正巧刚才传辉碰到的那对青年男女也在那边,传业很随便地往那男青年肩头上拍拍,看来他们之间十分熟悉。
“哦,是传业。今天添了一道新的甜点,正宗法国式的‘沙弗兰’,吃过吗?”
“上礼拜在龙柏饭店就吃了,不怎么样。”
传辉弄不清他们这算是友好的交谈,还是互相间在“别苗头”。
“介绍一下,我的堂弟传辉。”
两位青年男女马上满脸生辉地对传辉微笑,似乎已忘了刚才在餐厅里那挑战般的一瞥。传辉很惊奇祖父的姓氏于他竟具有阿拉丁神灯般的魔力。
越跟着传业转,传辉越自惭形秽。传业带着他来到一间游艺室,光可鉴人的柚木地板顶端置着十只摆成三角形的瓶形木制品,传业递给他一只西瓜般大的木球:“来一局吧!”
“我……不会。”传辉惶然地退缩着。
传业做了个极漂亮的发球姿势,木球笔直地滚过去,一阵稀里哗啦,十只瓶状木柱全被打倒。这一精彩表演赢得室内一群外国人的掌声,传业得意极了,他就最喜欢这一套。传辉记起来了,《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里也有这种游艺,可这叫什么名字?他不敢开口问,怕堂兄和小朱见笑。他以前所有的自信和洒脱在这批名门之后面前彻底崩溃了!
在又转回小卖部时,金器部一枚精巧的金戒指吸引了他。35元一枚,好像不怎么贵,比外边卖的要便宜多了,样式也要细巧些,可这里要外汇兑换券,他哪来的兑换券?不过,这枚戒指多好看,哪天他要能把这样一枚戒指套在白虹手上就好了。总有一天,他要把她打扮得像刚才那位姑娘一样雍容华贵。他恋恋不舍地又瞟了眼那枚戒指。
传业看出他的心思了:
“想买一枚吗?没兑换券?我给你换一些。”他爽爽气气地摸出35元兑换券。传业很高兴能有这么个机会显示—下自己的优越地位。
这下传辉可难住了,长到二十七岁,他还不习惯背着父母买任何东西,更何况是如此贵重的物品。再说,他每月工资向来一领到就交给妈保管。今天刚领到工资,还未交给妈就自说自话花掉了,回去怎么交代?可当着这么些新朋友的面用钱缩手缩脚的,多寒酸!还是买下再说吧,说不准以后的日子,根本可以不在乎这30块、40块的……他横横心,数出35元,买下了这枚黄澄澄的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