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经商不败的36个秘密
4304600000004

第4章 广结人脉:一个好汉三个帮(2)

1978年台塑集团在王永庆的领导下,营业额突破10亿美元,为了能够让台塑更具国际竞争力,当时王永庆急需资金1,300万美元加大投资,由于遭到官僚体系的种种刁难,他只好转向外国银行求援,最终英国建利百联银行、美国运行银行、美国信孚银行3家联合放款1500万美元给台塑,而且创下了历年来台湾低息贷款的记录,这件事轰动了国际商界,只因为这3家银行只要求王永庆个人担保就行,并未要求台湾的任何银,行担保。可见除了王永庆极为信守诺言之外,亦与其在世界上广交朋友有关

例如被王永庆称为台湾民营企业之父的尹仲容先生,当时就担任工业委员会召集人,为台塑的创立出了不少力,在其后出任"经济部长"及"经济安全委员会秘书长"等要职之后,都一直关注台塑等民营企业的发展。在后来的事业发展中,王永庆与官方的关系十分密切,经常与当局官员往来。

台湾的各大财团以拥有的高尔夫球场作为建立政商关系的场所,王氏家族亦不例外。1980年,台塑集团王氏兄弟投资兴建的主要由王永庆主管的长庆高尔夫球场也成为达官贵人、商场大亨、社会名流的聚会场所。每逢节假日,球场戒备森严,贵宾如云,文武百官以及企业界名人所。每逢节假日,球场戒备森严,贵宾如云,文武百官以及企业界名人和社会名流,都会来此以球会友,使得球场声名远扬,其会员证的价码也高居台湾榜首。长庚高尔夫球场还每年定期举办"会长杯"与"总经理杯"两项球赛,加强会员与球友之间的联谊。

作为白手起家的大家族,王家在儿女问题上并不讲究门当户对,不过王永庆赞成元配次子王文潮娶台湾省前"警备总司令"陈守山的女儿为妻。由此延伸出政商姻亲关系。

王文潮已是台塑集团王家最有影响的第二代企业家。作为王永庆的得力助手,是台湾多个民间工商界联谊团体的成员,政商界朋友颇多,交往甚广,在国际上已有相当的知名度,特别是受到王永庆的安排,大力拓展中国内地市场,与内地官员交往密切,成为王永庆了解内地时势不可或缺的关键人物。王文潮不但商界朋友多,而且与党政高层来往密切等,都显示了他同政界有不错的关系。他曾在克林顿还是总统之时,不时出入美国总统官邸--白宫,

王永庆是个从下层社会摔打出来的上等富人,当初他并没有深厚的.家族背景,加上性格耿直,常招致一些当权者的百般阻挠,造成许多意外的麻烦。随着事业的发展和阅历的增长,王永庆对经商的关系有了深刻的认识,着手大力修好与政界及其周边的关系。

王永庆以灵活的手段建立了政商之间良好互利的周边关系,为其洞悉时局,把握机遇创造了良好的有利条件。

4、共损不如共荣

商场上最忌环环相报,你玩了我,我再玩你,最后两败俱伤。结了的怨你肯用心去解,坏事反能变成好事。

这样一件事,让我们不得不佩服胡雪岩做生意的肚量。

为了浙江防务,胡雪岩曾建议王有龄向洋人购买洋枪,而且胡雪岩与洋人已经大体议定每支二十五两银子(其中五两为中间人的"好处"费)上下的购进价格。不料想,浙江炮局坐办龚振麟父子走了浙江巡抚黄宗汉三姨太的路子,横插了一杠子,以每支三十二两银子的价格与洋人签了购买一万五千支洋枪的合同。

听了这个消息,胡雪岩大为诧异。买洋枪本是他的提议,如果试用满意,大量购置,当然是他经手来办,何以中途易手,变成龚家父子居间?而且一笔生意,每支枪起码有十二两的虚头,一万五千支就是十八万两银子,回扣还不包括在内。

以胡雪岩的为人和性格,自然是不会听之任之的。胡雪岩与朋友嵇鹤龄、裘丰言周密谋划,上下疏通,由裘丰言出面向龚家父子展开攻势,终于迫使他们就范,同意拿出五千支由裘丰言经手,每支三十二两的价格不变,但他们只要每支二两的手续费。如果这样,就等于他们让出了五万两银子的好处。

胡雪岩认为不能要这五万银子,因为这不是一笔小数,等于是剜了对方的心头肉,为了钱让对方记恨自己划不来。事实上按当时的情况也已经得不到这五万银子的好处了,因为以裘丰言经手的洋枪每支的向上价是二十五两,好处减-羊只有二万五千,除掉抚台衙门的一万,实落只有一万五。就这一万五胡雪岩建议派作三股,裘丰言得两股,剩下五千给龚家父子,而自己和嵇鹤龄则分文不要,黄宗汉愿意戴多少"帽子随他自定。

胡雪岩如此处理这桩生意也许会有人不理解。本来是自己的生意,被人抢去如今再夺回来,从道理上讲,这笔生意的好处胡雪岩无论如何都是可以而且也应该拿的。再说做生意就是为赚钱,到手的钱而且应该说还是该拿的钱却不拿,自然是让人不能理解。但胡雪岩却有自己的道,那就是钱要拿得舒服。拿了以后会不舒服的钱,即使该拿也宁可不拿。

什么钱拿了会不舒服?简单地说,就是那些拿了会留后患、会带来不良后果的钱。比如这笔军火生意中的好处,就是可能拿得不舒服的钱。因为在胡雪岩看来,龚家父子之所以最终肯剜去自己的心头肉让出五万银子的好处,实际上是在自己的强烈攻势之下迫不得已的忍痛牺牲。拿了这笔好处,就等于与对方结下大怨,对方心怀怨恨,以后寻机报复,这也就等于虽得一钱却为自己埋下一颗"定时炸弹",留下极大的隐患,不划算。这是一笔拿了会得罪同行、结怨于同行的钱,虽然有可拿的道理,胡雪岩也是宁可不拿,也不能得罪人。

胡雪岩的这一番考虑确实有道理。事实上在这桩生意的整个运作过程中,龚家父子本就已经对胡雪岩心存怨恨,正是由于胡雪岩的这一番化解,使龚家父子不仅知道胡雪岩的手段厉害,而且知道胡雪岩是一位长袖善舞的人物,由怨恨而至钦佩并成为胡雪岩生意场上的朋友,并且马上在胡雪岩的钱庄存进八万银子的公款。

由此看来,做生意虽然是为了赚钱,但赚什么样的钱以及赚钱后果也确实是不能不谨慎考虑的。烫手的钱即使再多也不能要,这个原则任何一个生意人都应该牢记。

胡雪岩经常说:"钱要拿得舒服,烫手的钱不能拿。"那么,哪些钱属于会烫手的钱呢?不同的人大概会有不同的看法。但总的说来,会烫手的钱,不外乎包括以下三类:,

1)会触犯法律的钱,如靠走私贩毒等非法手段赚来的钱,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黑钱",肯定是烫手的钱。赚这种黑钱于法于理都不容,必将招来灾祸,受到惩罚。为身外之物而冒被囚禁甚至掉脑袋的风险,无论如何都不划算。

2)以损人利己为后果,靠坑害同行同业或蒙骗欺诈赚来的钱,比如龚家父子在军火生意上斜插一杠想要赚取的钱,也是会烫手的钱。这类以损害他人利益的手段赚取的钱财,本质上与前一类没有太大的区别,既违背了商场交易必须互利互惠的原则,也践踏了人自身应该遵循的基本道德准则。而且,加害于人,必招报应,赚这种钱也会为自己种下招祸的根由。

3)既不违法同时也有正当的理由去拿,但拿了却有可能得罪同行或朋友,结怨于他人的钱。

一般来说,这三类当中,对于前两类,人们比较容易从理性上看得很清楚,而且大多数人也能明确知道并尽可能约束自己按规则办事。但对于第三类,人们则常常看不清楚,有时即使看清楚了,也常常很难主动放弃。应该说这是可以理解的。一方面,这类钱的获取并不涉及法律问题,也不是直接以不正当手段损害他人。另一方面,商人图利,而且应该图利,一个优秀的商人在别人看来赚不到钱的地方都要设法挖出银子来,何况有现成的钱好赚呢?更何况还有赚这"现成"钱的正当理由呢?

这里确实需要能够设身处地,将心比心,需要有为他人着想的自觉意识。

胡雪岩的竞争哲学是宁失利益,不失关系。哪怕这个关系仅仅是维持和平共处的关系,因为钱失了再多也能挣回来,而一个关系一旦缺失就很难弥补。这样一个破裂、结怨的关系就如同一把宝剑悬在头顶,其不经意的一击就可能把你所拥有的一切都断送掉。

其实从生意的角度讲,处理好与竞争对手的关系是一门很深的学问。"

商业竞争遇到对手是难免的,但选择对手却与一个企业家所具有的战略眼光有着密切的关系。一般的企业家总是以与自己势均力敌的敌人为对手,而李嘉诚则以比自己更强的敌人作为对手,因为这样,才能使具有蓬勃的斗志和战斗的信心乙想当年,李嘉诚在房地产投资时,以号称不败的置地公司作为竞争的对手,结果一举战胜对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当然,商业竞争的对手也可以是朋友,可以是能够精诚合作的朋友。

1986年8月,《每周财经动向》总编林鸿筹先生在《与李嘉诚谈成功之道》一文中谈到:"最近有人向李氏提问:一个优秀的运动员,必须在与强劲的对手竞赛时才可创下骄人的成绩。环顾今日香港商界,似乎只有包玉刚算得上一位阁下强劲的对手,您可有以包先生为对手的想法吗?"

"一般人很自然会认为李氏是以包氏为竞争的对手,因为他们有相同的社会地位,在过去又有极类似的活动,例如李氏从英赘手中收购和黄、港灯,包氏则收购九龙仓、会德丰;两人先后出任汇丰银行的副主席;两人又同时出任"香港基本法"草委;李氏捐赠汕头大学,包氏捐赠宁波大学等。

但李氏回答这个问题时,只说他朝着个人订下的目标向前一步一步推进,从来没有居心与任何人比拼。并且,在整个场合,李嘉诚还是这样说:我与包先生有真诚愉快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