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1日,大晴。
今天,将被我永远铭记于心。
因为,今天是我蛊术大成的一天,也是我亲手将五级圣蛊七绝蛊种在女友身上的一天。
早上,当我成功育出第一只七绝蛊时,不但没有丝毫欣喜的心情,反而有些发慌。不应该啊,我捉摸着,能育出七绝蛊,就说明蛊术已入大臻境界,我这十多年来隐姓埋名,搜寻名山深渊的辛苦没有白费,老骗子也可以在地下笑着睡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心慌,在手臂血液中静养着的那只新生七绝蛊也是格外的碍眼。猛不丁,我几乎产生一种想要把它毁灭的意识,似乎这只蛊虫会伤害到自己一样。
心中不安,我也无法再继续修炼,于是匆忙出山回家。
一路无话,当我风尘仆仆赶回家中时,只见出租屋当地放着一个塞得满满的大皮箱,女友则抚着微微隆起的小腹,坐在写字台前给我写着分手信……
“莉莉,求你了,别离开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挡在出租屋的破旧木门前,抱住莉莉低声哄着她说。
莉莉是我相恋三年的女友,说到感情,如果把相恋这两个字改成同居的话,肯定可以准确的表达出我有多喜欢她。
当然,我曾经也有过刻骨铭心、轰轰烈烈的爱恋,只不过那都是过去式了。现在隐退江湖,我只想平平淡淡的过些温馨日子,哪怕身为普通人的莉莉注定是生命里的匆匆过客,但也阻挡不了我对她的喜爱。
莉莉没有看我,冷漠的转头望着窗外,缓缓的说:“陈旭,我们俩在一起没有未来的,真的,我们真的不适合。”
“不可能,我们在一起三年了,连孩子都马上有了,为什么没有未来?相信我,我会让你们母子过上幸福日子的。”我们之间吵架也不算什么稀奇事,我照旧又是保证又是发誓的,希望能把这次风波扼杀在摇篮里。
三年的耳鬓厮磨,莉莉早就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再说,我也不能容忍我的女人以后再跟别的男人睡在一张床上。
我知道这种想法不对,但男人在女人立场上向来是很自私的,更何况,现在她已经怀上了我的骨肉,一大,一小,再加上那个关于虫子的神秘世界,这就是我的所有,少了哪个也不行。
没想到莉莉听了我这话,更是火上浇油,她激烈的挣扎着,冲我大喊道:“幸福?你一出门就是十天半个月,不拿手机,也不告诉我去了什么地方。我没钱花、没饭吃的时候你在哪里?这也叫幸福?家无定所,过上一年半载,你就要换个地方住,三年了,我连个固定的朋友都没有,这叫幸福吗?这叫流浪。”
这确实是我的错,蛊虫并不是指某种虫子,而是以很多种虫子为原料,经过特殊配方孕育出来的。我之所以不断的更换居住地,一是想要凑齐这些配方上的奇虫,二者就是怕一个地方住久了,引来仇家的追杀。
我拥有着神奇的蛊术,想要弄些钱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可是仇家太多,如今隐姓埋名专心修炼已属不易,如果敢在俗世施展蛊术,定会被仇家发现蛛丝马迹,到那时,这么平静安定的生活就再也不属于我了。
我低下头,仔细端详着自己修长的手指。
就是这几根手指,成就了‘玉面蛊魔’的威名,让江湖人闻风丧胆,避之不及。可是,谁能料到,现在竟然连一个女人都养活不起了。如果老骗子还没死,肯定会借机教育我:革命尚未成功,小伙子仍需努力啊……
操,不管了,只要他们敢来找麻烦,我不介意再制造一起‘苍山嗜血日。’
我咬了咬牙,抬起头紧盯着莉莉,很严肃很严肃的告诉她:“相信我,以后再也不会有那种情况发生了。我保证,不出一个月,就让你住上别墅,开上跑车。”
“哈哈。”没想到莉莉竟然笑了,当然,不是开心的笑,而是鄙夷的笑。
她挣脱出我的怀抱,嘲笑道:“醒醒吧!一个月?就你这样,一辈子也住不上别墅,开不了跑车。”
“你就不能相信我一次吗?”我忍不住苦笑着说。
我是被气笑的,玉面蛊魔住不起别墅?江湖人都不信。如果她知道钓鱼台宾馆有我一间专用套房的话,一定会觉得这个世界疯了。
“好吧,好吧,我相信你。”莉莉不耐烦了,推开我说:“可惜,已经迟了。让开,我要走了,外面有人等我。”
“为什么迟了?”我有种不好的预感,迟疑了下,又问:“谁在等你?”
莉莉俏丽的脸庞上挂着些惋惜的表情,她用纤细手指梳理着长发,淡淡的说:“我们以前太年轻了,自以为为了爱情,可以不顾一切。可是,纯洁的爱情根本就不存在,或者说必须要有很多钱来支撑它。我喜欢穿名牌衣服,喜欢吃西餐住豪宅,也喜欢爱慕虚荣。想知道聚会时我不让你去的原因吗?”她顿了顿,接着说:“因为你除了一张长得还算不错的脸,就只有电动车、地摊t恤、还有那个扔了都没人捡的小灵通。”
尼玛,心在滴血!我就不明白了,原先那个清纯可爱的女孩,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势利了?还是我在深山中呆的时间长了,跟不上这个时代的步伐了?
从十八岁起,我就再没有用钱衡量过人,因为对于我们这些人来说,钱,仅仅是买东西的工具而已。
我们攀比的是背景、是境界、是权势、是武力。
名牌服装?
我相信就算陈瞎子光着屁股站在那里,也没有人敢轻视他。
因为,他是千门门主,独一无二的千门门主。
一时间,我真的无语了,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傻傻的看着她。
“这些你给不了我,但有人能给。他是一个公司的老总,虽然岁数有点大,虽然有点秃顶有点啤酒肚,但很有钱,这就足够了。”莉莉整理了下被我拉扯弄乱的衣服,转身就走,再也没有回头看我一眼。
我突然间觉得她好像不是她了,陌生的连以前的一点影子都没了。
这样的女孩,还值得用心去守护吗?
跟我以前身边的女人们相比起来,她,真的太差劲。
我这时也发现了,自己就是在找罪受。好好的隐姓埋名,苦修蛊术就是了,非要玩什么温馨!
这下倒好,自己先陷了进来。
就在莉莉快要踏出门的时候,我突然反应过来,大吼一声:“把孩子生下再走。”
我不知道这算是留下她的一种方式、还是已经放弃了她,只是想留下孩子。说真的,一起耳鬓相磨三年的温柔可人儿,突然间变成这个德行,哪怕我历经过许多大风大浪,也有点转不过弯来。
如果不是对莉莉的背景非常清楚,我几乎就敢确定她是仇家派来故意欺骗我感情的…好吧,这个假设当我没说过,如果陈瞎子听见了,肯定会气的睁开瞎了三十多年的双眼指着我的鼻子大骂:老子欺骗你感情?老子的千门可不是采水兰花门……
莉莉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玩味的看了我一眼,突然笑了,笑的那么难看。
“对不起,孩子也不是你的,是他的。”莉莉用葱白手指着巷子口的那辆奔驰,缓缓的说。
“什么?”我眼前一黑,一个趔趄差点跌翻在地。
“报应啊,当年千门八将设下的绝天计也拿我没辙,今天却栽在了一个俗世女子手里,老天真是跟我开了个大玩笑。”我斜靠在冰冷的墙壁上,喃喃自语。
也许女人我不在乎,但孩子,这是第一个,谁也不知道我对他(她)注入了多少期望。我如今这么低调,最大的原因,还是为了这个孩子,想要他有一个安稳的人生,甚至,我连他的名字都想好了…
“我是女人,难道不清楚孩子是谁的吗?”莉莉轻笑了声,说。
她的笑声一向很甜,可现在听来,却是那么的恶心,恶心的让我想给她种个禁言蛊。
莉莉用手抚着小腹,颇为认真的说道:“实际上把孩子留给你也可以,我可不想带个小孩去参加晚宴。不过现在孩子对我还有用,有了孩子,我就能让他跟那个黄脸婆离婚了。所以,别怨我,我本不想告诉你这些,是你逼我的。”
“哈哈,我逼的吗?”我仰头大笑,宛如狂魔。
这个结局,我不接受。
辛苦耕耘三年,还不就是为了享受下一家三口的温馨?!我做过很多女人的男人,却没有当过父亲,好期望能看着一个小家伙长大、上学、工作、娶妻,把我从接触了蛊术以后落下的事情统统做一遍…可是,就这么一瞬间,我所期盼的一切,突然就烟消云散了。
我一无所有。
留下的,只有屈辱。
纵横江湖多少年,吃过的苦,受过的屈辱比现在严重的有很多,但任何时候,我都没有如此失望过,这么难受过。正因为经历过血雨腥风,我才珍惜现在的温馨生活,对她们投入了太多感情。
关心则乱,这种绕骨柔肠,果然要比蛊虫毒很多。
老天为什么要这样对我?难道正如老骗子所说,蛊术是一门违背天和的异术?!早知道这样,我宁可公开身份,就算是刀山火海,我们也手拉着手闯一闯…可是,被金钱所俘虏的人,能经得住江湖的风吹日晒吗?
操!
老天无眼!
一股无名火直冲心头,一直被压制的戾气也渐渐浮了上来。
既然贼老天不让老子过好日子,那么,谁也不要过了。
我的呼吸越来越重,双手紧握着,手背上的青筋悚然入目,就像一只只长虫般,不动声色的游走着。
莉莉看着我,暗自嘟囔了几声,转身准备离开这个令她厌恶万分的地方。
可惜,她不知道,我已经不动声色的在她身上种下了一只读心蛊。
读心蛊:二级蛊虫,知晓宿主的所想所念,时效三分钟。
她刚才嘟囔的是:废物,光有一张光鲜皮囊顶毛用!早知道我就找个高富帅了,也省得现在去勾引老头。
废物?好多年没人骂过我废物了,还记得上次骂我废物的是江南首富许茂才。不过很快,他的三个儿子离奇死亡,连警察都查不出死因,最后,连他也惨死在了医院里。
据说,医生解剖尸体时,成千上万的小蠕虫撕咬着他的内脏,惨不忍睹,就连经验丰富的医生,都忍不住呕吐起来……
好吧,既然你要走,我就证明下自己到底是不是废物,我这样想着,许久不曾有过的杀气也慢慢散发了出去,连自己都感觉到有些冰冷。
“那就这样吧,既然什么都不是我的,那么今天我们也算好合好散了。来吧,喝杯分手酒,以后就各奔东西,互不相欠,最好也不要再相见。”我平复了一下心境,淡淡的说。
莉莉面上一喜,马上又装作很惋惜的样子,回来帮我拉了拉衣领,假意安慰说:“也好,你以后一定要振作起来,努力赚钱。”
“这个世界,没有钱真的不行。”莉莉颇有心得的又补了一句。
“受教了…”我嘲讽的回应一声,转头往橱柜走去。
通过读心蛊我明白了事情的原委,莉莉受不了生活的清苦,乘我不在,勾引了一个五十多岁的小老板。怀上他的孩子后,莉莉便摊牌了,她以孩子为要挟,小老板无奈,只能答应与老婆离婚,娶她。
这不,今天莉莉就跟那个老板要了五万的分手费,怕我纠缠不清时,拿钱堵住我的嘴。
莉莉没有想到我这么豁达,竟然主动提出以后永不相见,她自然是喜上眉梢,跟我喝杯酒就能省五万,何乐而不为呢?
金钱果然是个好东西,为了五万元,她就情愿留下来陪我虚情假意一番,看来金钱对于她来说,没有还真的不行。
我自嘲着,好像在嘲笑她,又好像在嘲笑自己。
只不过五万太少了,我这杯酒,五千万也买不来。我冷哼了声,将小拇指在一支酒杯中搅了搅,转身递了过去。
莉莉这时心情大好,欢快的走过来接住酒杯,看也不看我,仰头就喝完了酒。
结束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吧,我要去过美好的新生活。
她现在是这样想着。
贪婪会要了人的命,她如果这时能看我一眼,就会发现我眼神的异常。蛊师在施蛊的时候,眼神会散发出诡异的光芒,也许有点绿、有点黑芒闪烁,让人心生惧意,不寒而栗。
喝完酒后,莉莉甜甜的对我一笑,然后心满意足的拉着皮箱走了。
我端着酒杯,温柔的望着她的婀娜背影,幽幽呢喃了句:“别怪我,是你逼的。”
这句话,正是莉莉刚才对我说的。
现在,我原封不动还给她。
七绝蛊:五级蛊虫,一月怒绝、二月喜绝、三月情绝、四月意绝、五月梦绝、六月子绝、七月…人绝。
蛊术按照用途分为药蛊系、毒蛊系、控蛊系、术蛊系等几个系列,而蛊虫则按配方珍惜程度分为五个级别。先前种的读心蛊只是二级蛊虫,以我现在的境界,遇到莉莉这种没有一丝抵挡能力的普通宿主,自然是好种。
七绝蛊就不一样了,七绝蛊是老骗子交给我的配方中级别最高的蛊虫,又称五级圣蛊。这样的蛊虫,哪怕以我大臻境界,也没有办法神不知鬼不觉的种入宿主体内,必须通过口服、交合、注射等几个特定方式来种蛊。
于是,我才提议喝分手酒,骗她喝下了七绝蛊。
不错,我就是一个蛊师,神秘而无所不能的蛊师。苦练蛊术,本想着防备仇家,让她们母子俩过上幸福,安稳的生活。只是没想到,蛊术大成之日,我竟然把第一只五级蛊虫种给了她……这不知道是天意,还是命运。
《本草纲目》中记载,取百虫入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此即名曰蛊。
蛊术从秦汉时期就有,蛊以毒虫害人,又称蛊毒、放蛊、蛊术,多在闽、粤及西南少数民族中盛行,后流传至东南亚一带变称之为降头,其手法与蛊术类似,虽少有不同,可大体来说确是同宗。
经过历史车轮的碾压,蛊术也随着科学的进步而慢慢消失,人们谈蛊色变,但谁也不敢确定蛊术是否真的存在,就连我第一次听说蛊术之后,都认为老骗子是以蛊的噱头行骗而已。
我端起那杯无蛊的红酒,杯中殷红的酒液,在窗外阳光的照耀下,如血、如梦、如幻,正如我的人生一般,不可捉摸。
杀个人,哪怕杀错了,我也不会内疚。心狠手辣、百无顾忌、睚眦必报,这是江湖人对我的评价,我不介意,并且引以为傲。只是回想起来,有些感慨,曾几何时,我只是个性格懦弱,碰见蚂蚁都不忍心踩死的高三学生……
岁月啊,真他妈是把杀猪刀!
我仰躺在床上,一瓶红酒下肚,微醉。
想起了那个骗我学蛊的老骗子、想起了那个真心爱过的女孩、想起了那些个生死与共的兄弟们…
那些年头,真的挺好。
万蛊....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