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心理的象征与成功
4255500000014

第14章 性质的同异(1)

在所有其他学科的分析中,对与个人无关的主题使用假设是合法的。不过,心理学令我们不可避免地面对两个个体之间活生生的关系,他们其中一人不能除掉自己的主观人格,就不能以其他方式排除个性。分析者和他的病人可以用客观的态度着手处理双方同意的选择性问题,但他们一旦从事后,整个人格曾涉入他们的讨论中。有关这点,只要双方达成协议,进一步的发展是有可能的。

我们能对最后的结果作出任何客观的判断吗?只有在我们的结论和个体所属的社会环境的一般有效标准中作比较。即使那时,还必须考虑有关个体的精神平衡状态。因为那结果不完全会是个集体标准,令个体调整他的社会“基准”。这相当于最不自然的条件。稳健和正常的社会是一般人在习惯上无法一致的,因为普遍的一致在直觉人类素养的范围外是相当少有的。

我们可以把不一致的作用,当作在社会中一种精神生活的原动力,但它并非一个目的——而一致有同等的重要性。因为心理学基本上是根据平衡对立而定,每个判断必须考虑到其反面,才可定案,否则不能成立。理由是心理学的上部或外部没有立足点,可以令我们对心灵是什么作出最后的判断。

除了梦需要个别应付这个事实,为了区别和阐明心理学家通过研究许多个体所收集的材料,某些一般原则是不可残缺的。很明显,单独描述一大堆分别的例子,而不努力了解和找出它们的共同点,以及它们如何分别,实在不可能明确地陈述任何心理学的理论,更不用说教导别人了。任何一般特征都可选作基准。举例来说,可以对“内向”人格和“外向”人格作一简明的区别。这只不过是许多可行的一般原则中一个例子,但它可以令我们马上了解,万一那分析者是这一类而他的病人是那一类时所产生的问题。

因任何较深入的梦分析都是两个人面对面的问题,明显地,两人的态度是否同类,会造成很大的区别。如果两人属于同一类型,他们可以愉快地相处一段长时间,但如果其中一个是外向型,另一个是内向型,相异且矛盾的立场就会立刻引起冲突,特别是当他们没注意到自己的人格类型,或当他们坚信自己是惟一正确无误的类型时,冲突更容易产生。外向的人会选择多数人的意见,而内向的人则反对这种意见,因为它只是流行的意见而己。这类误解很容易发生,因为我们无法以自己的心度别人的心,你认为有价值的东西,别人未必认为有价值。例如,弗洛依德解释内向型是种与个人有关的病态。但内省和自知之明却有重大的意义和价值。

在解释梦时考虑这些人格差异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不能假设分析者是个超人,可以凌驾这类差异之上,因为他是个医生,只懂得心理学理论和相当的技术。他只有在假定他的理论和技术绝对正确,可以看穿整个人类心灵时,才感到自己高人一等。但因为这类假定颇值得怀疑,所以他无法确定。因而,如果他以理论或技术来面对他的病人的整个心态,而不用他自己活生生的个体来面对病人,那他会被内心的疑虑所扰或攻击。

分析者的整个人格是惟一与病人的人格完全同等的东西。心理学上的经验和知识,并非等于对分析者有利,它们没有令他置身在纷扰之外,他必须像他的病人一样接受测验。因此,他们的人格是否调和、是否有冲突,或是会相互补足,都有极大的关系。

在许多人类行为的特性中,内向和外向是两种典型。但这两者通常显然易见而易于辨识。举例而言,如果我们研究外向的人,很快发现他们在许多方面异于别人,而那些使人成为外向的因素,是种片面和一般的标准,没有实际的特征。那就是为什么许久以前我竭力寻找更多基本特性的原因——这种特性说不定可以作为一种用途,给人类个体性中明显而无限制的变化一些条理。我往往搞不懂为何有这么多人能不用脑就从来不用,也搞不懂有这么多人就是用脑,方法也是笨得要命。此外,奇怪为什么许多知识分子和精明的人好像从来不知道如何使用感觉器官:他们看不见眼前的事物,听不见耳边的声音,没注意他们触摸或尝味的东西。有些人则不注意他们自身的境况而活。

还有些人似乎活在一个意识非常奇怪的状态中,好像他们今天达到的境况已经达到极点,不可能再有改变,或好像世界和心灵都是静态,永远保持原状似的。他们似乎缺乏想像力,而且完全而特别依赖感官的认知。在他们的天地中,根本没有机会和可能性这两种东西——他们只有“今天”,没有真正的“明天”未来只是过去的重复。

我想把观察过去的许多遇到的人的第一印象告诉读者。不过,我很快就看出来,那些用脑的人是些思考的人——他们运用智能竭力令自己去适应别人和环境,而那些有同等理解力,但并不用脑的人,只是些以“感情”寻求和发现他们生活方式的人。

“感情”这个字有说明的必要,例如,有人说到“感情”时,意思大概是“感觉”。但有些人用同样的字表达一个直觉:“我感到好像……”

我用“感情”这个词和“思考”对照时,我指价值判断——例如,一致或不一致,好或坏等等。根据这些定义,感情并不是情绪(潜意识的),我所指的“感情”是一种理性(有条理的)机能,而直觉则是非理性的(知觉的)机能。直觉是个“预告”,并非自由意志行为的产物,它像潜意识的事件,要看不同的外在或内在的环境而定,因此不是判断的行为。直觉比较像感官认知,到目前为止,它也是非理性的事件,主要是根据客观的刺激而定。

这几种机能的类型与意识获得对经验适应力的明显方法一致:感觉告诉你某物存在,思考告诉你那是什么东西,感情告诉你那东西是否宜人,直觉告诉你它从那里来的和它的动向。

读者该了解这四种人类行为的标准类型只是许多行为——如意志力、性情、想像力、记忆等等——中的四个观点。它们并非独断的,其基本性质颇适宜作为分类的标准。当我们要求说明父母对子女,及丈夫对妻子的行为时,发现这四种标准特别有帮助,此外,它们对了解某人的偏见,也有相当效果。

因此,如果你想了解别人的梦,必须牺牲你个人的爱好和压抑你的偏见。这很不容易,而且会令你不舒服,因为这意指一种并非个人能接受的道德努力,但如果分析者没有全心全力批评他自己的立足点,承认这立足点有相对性,他要不是得不到正确的资料,就是无法完全洞察病人的心思。分析者至少该自动自发地聆听病人的意见,而且慎重地处理,而病人也必须通力合作。虽然这种关系对任何了解都免不了,因此自明极之重要,他一定要一次又一次地提醒自己,在治疗中,让病人了解,比满足分析者在理论上的期待更为重要。病人反对分析的说明并不一定错误,这只表示双方没有“情投意合”。这可能由于病人仍未到他了解的地步,或是解释不恰当。

在我们努力解释其他人的梦象征时,几乎一定受到我们想要投射——借分析者所觉知与思考的东西,与作梦者所觉知与思考的东西相同的假设——来填塞我们理解中无可避免的鸿沟的倾向所妨碍。要克服这错误的束缚,我经常坚持忠实于特别的梦的前后关系的重要性,而且强调排除所有一般有关梦的理论假设——除了那些对梦合理的假设之外。

从上述所说的来看,相信大家都可以清楚地知道我们在解释梦时,不能放弃一般规则。当我先前提到梦的全部作用似乎是补偿意识心灵的缺憾或歪曲时、意含这假设有希望打开了解独特的梦性质的大门。在一些个案中,你可以看出这个作用。

我有个病人自视甚高,而且没注意到几乎每个认识他的人都被他的道德优越感气得半死。他来找我,说他梦到一个喝醉的流浪汉在沟渠里打滚——这景象只唤起他自以为受到委屈的评语:“看到一个人竟然掉到这么肮脏的地方,实在很可怕。”很明显,这个梦的不快性质,至少部份企图补偿和满足他个人得意扬扬的自我评价,但还有别的,他有个酒鬼弟弟,因此,这个梦也显示他的优越感补偿他弟弟的堕落。

记得另一个例子,有个女人对自己深懂心理学而引以为傲,她经常重复梦到一个女人,在日常生活中,她遇到这女人时,对她并没有好感,认为她是个虚荣而不老实的阴谋者。但在梦中,那女人变得像她姊妹、朋友,而且讨人喜欢。我的病人不了解为什么她会把一个不喜欢的人梦得如此讨人喜悦。但这些梦是告诉她被一个类似其他女人的潜意识人物所“纠缠”。要我这位对人格非常清楚的病人了解该梦要告诉她本人的,是她的权力情结和隐藏的动机——潜意识的影响——令她不只一次和朋友发生口角,实在很不容易。她往往为了这事责备别人,而不责备自己。

我们不仅疏忽、轻视和压抑我们人格的“阴邪面”,而且对我们的积极人格也会做出同样的事情。一个很好的例子,有个谦虚,不爱出风头,而且和蔼可亲的人,他似乎老是对自己的谦虚很满意,而且坚持经常小心地表现出来,当请他发言时,会提出一种博识的意见,但他有时暗示,某种特定的事情,可以在更高的标准下用较高明的方法来应付。

不过,在梦中,他经常遇到伟大的历史人物,诸如拿破仑和亚历山大大帝等。很明显,这些梦补偿自卑感。但他们还有其他含义。该梦在问,我到底是什么人,竟然会召出这些如此显赫的人物?在这种情形下,那些梦隐含秘密的夸大狂,补偿作梦者的自卑感。这种潜意识的伟大观念,使他从现实的环境中孤立起来,而且令他仍一味不顾其他人必须遵行的义务。他感到不必证明——对自己和别人——他的优越判断是基于优越的长处。

其实,他在潜意识地玩无聊的游戏,那些梦企图带这种游戏达到和意识同等的平面,不过方式却奇怪而暧昧。和拿破仑毫无隔阂地共餐,及与亚历山大大帝作泛泛之交,都绝对是自卑情结产生的幻想。有人问,梦为什么不能公开而直接表明,且清楚地说出梦要说的话?

有人经常问起这个问题,而且我也问过自己。我往往惊讶于梦似乎老是规避明确的消息或忽略决定性的关键。弗洛依德假设心灵存在着一种特别作用,他称之为“潜在意识压制作用”,认为这种作用扭曲梦的意象,令这些意象不可认识,或是令人误解,以欺骗梦的意识——梦的真正主题。为了对作梦者隐藏重要的思想,“潜在意识压制作用”保护他的睡眠,对抗不和谐回忆的冲击。但我很怀疑梦是睡眠的保护人这个理论,因为梦通常会打扰睡眠。

说得恰当一点,梦如果接近意识,会对心灵潜在意识的内容产生一种“遮盖”作用。潜在意识的状况令观念和意象继续留在一个比它们进入意识还低压力的水平上。在潜在意识状况里,它们失去明确的定义:它们之间的关系减少必然性,而且愈来愈含糊地相似,此外还缺少理性,因此变得“令人费解”。

从这个事实来看,我们可以了解为什么梦经常以类似方式来表达,为什么梦的意象不知不觉地滑进另一个意象里。梦采取的形式当然是潜意识的,因为,产生梦这个形式的材料都保持着潜在意识的状态。从弗洛依德所谓的“矛盾意愿”来看,梦并不保护睡眠。他所谓的“假装”,其实是所有在潜意识里的刺激采用的形式。因此梦不能产生确定的思想。

该了解梦的象征是表达心灵最重要部份,绝非意识心灵所能控制的。意义和目的并非心灵的特权,它们在整个活生生的自然内运作。原则上,有机体和心灵的生长之间并无相异处。正如植物长出花,心灵创造象征。每个梦都是这过程的证明。

所以本能的力量就借着梦来影响意识的活动。不论那影响是好是坏,完全要看潜意识的确实内容而定。如果它包含太多该正常地被意识的东西,那其机能变得扭曲和产生偏见:而动机并非基于真正的本能,而其存在和在心灵上有相当的重要性,是因它们由于压抑或轻视而被移交给潜意识。它们压制正常的潜意识心灵,而且歪曲其自然的趋向,以表达基本的象征和意念。因此,对关心精神不安的起因的心理分析者来说,实在有理由去诱导他的病人自动地作自白,并且了解该病人讨厌或害怕的事情。

这就很像礼拜堂的旧式告解,在许多方面都需要现代心理学技巧,至少这是个一般原则,不过,在实践时,事情可不是这样。无法抵抗的劣等感情或过于懦弱,也许会令自白难以进行,甚至有时要病人面对他自己并不完美的证据也不可能。因此我往往认为在开始时给予病人一个积极(主动)的见解(展望)比较可行,这在他接近更多痛苦的内省时,提供一种有助益的安全感。

举一个“私下得意扬扬”的梦来说,例如,在梦中和英国女皇一起喝茶,或发现自己和教宗有密切来往,如果做梦者不是个精神分裂症的病患,那实际的象征解释非得看他目前心理的状态而定——即是,他自我的状况。如果做梦者高估他自己的价值,很容易表示做梦者的意图是多么不适当而幼稚,而且显示他们幼稚得想和他的双亲平等或超越他们。但如果这是个自卑感的例子——整个无价值的感受己征服做梦者人格的积极面——就不该一直表示他有多幼稚、可笑,甚至多乖张来挫他的志气。这只会残忍地增加他的自卑感,而引导致他不喜欢和反抗治疗。

没有任何治疗技术理论可适合一般应用,因为每个病例都有个体独特的情况。我记得我曾治疗过一个病人达九年之久,因为他旅居海外,所以我每年只看到他几个星期。打从一开始,我就晓得他真正的问题在那里,但我同时了解虽然我们想更进一步找出问题的症结,但遇到一种强烈的防御反动力,势将令我们俩完全决裂。不论我喜欢与否,我都要尽力维持我们的关系,和依照他的性向,这性向被他的梦支持,这使我们的讨论与他神经症的根源相去甚远。我们的距离这么远,以致我经常责备自己引导病人走错路。他的情况逐渐而明显地改善,令我不能残忍地把真相告诉他。

但在第十年,那病人说他己痊愈,而且脱离一切症状,我惊讶万分,因为照理论来说,他的情况是不能医治的。他注意到我一脸惊愕的样子,就笑着说:“感谢你多年来出尽法宝和耐心地帮助我制住神经衰弱的痛苦病因。我现在打算把前后经过和盘托出。如果以前一直能畅所欲言地谈,就会在第一次诊断中告诉你。但那会破坏我对你的信赖,那我怎么办?我在道德方面会破产。在这十年间,我学习信任你,当信心逐渐滋长时,我的情形有了改变。因为这个缓慢的过程恢复对你的信心。现在我信心己够坚强,足可以讨论毁灭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