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太紧,没来得及与好友们一一见面,我们就要启程了。有的朋友听到我回家的消息,打来电话,结果我已经走了。空留余憾,再回家不知道几年以后的事呢。
春节后回到单位,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上班没几天,我对她说:“我们结婚吧。”她没有迟疑,点了点头,“好,那以后所有的饭菜你做,所有的衣服你洗,好不好?”
“是,还有什么指示,首长?”看着她满脸的娇嗔,除了说好,我还能说什么呢。
你完全不可以想象,结婚应当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完全的私事,但在我们那个年代却是一件大事。所谓大事,就是大家都应该知道的事,要经过相当繁琐的程序才能完成。
我所在的原单位要依照规定对你妈妈进行函调,看是否存在所谓的“疑点”,而对我的要求,则要年满二十六周岁。前一条走走形式,问题不大。而我提交结婚报告的时候还不到二十六,没有达到军队晚婚的年龄要求,自然这也成了麻烦。好在是政治部干事,通融通融就算过关了,部队领导点头说道:“是还差一点,没事,自己人,开吧,还能出什么政治问题不成?”后来,这就成了段子,同事们以此笑话我早婚。
接下来的民政局机关重重,除了大堆表格要填之外,双方单位的介绍信一定不能少,即便一方没有职业,也要由所在地居委会写一份介绍信,反正让你感觉自己属组织中人,不能说谁也对你不了解。
2001年2月1日,我特别告假,与你妈妈一道去办证。那一天出奇地寒冷,她从公司出来的时候,只穿了一套单薄的司服,真可谓美丽“冻”人。料峭春寒中,我们踏上了无悔的婚姻之路。
验证、交费、体检,件件刻板僵化,初始时的喜悦在程式化的冷漠中一点一点消失殆尽。工作人员见我是现役军人,挤眉弄眼地说:“你们当兵的,没什么病,随便意思意思就行了。”体检虽然不做,钱还照收不误。整个程序办下来共花了八百多元,我还开玩笑地说:“再贵点我们就结不成婚了。”
楼道里滴水成冰,我们俩紧紧依偎着,等待各种各样的检查报告。当天没能把各式检查做完,还得要等到第二天,自然婚姻登记证上的日期就成了2001年2月2日。
拿到结婚证后,感觉暖暖的,我们手拉着手,慢慢地步行回到了家。
马上就有同事和朋友问我,你的年龄又不大,为什么这么早成家了,知不知道,还有很多事情你可以去尝试尝试呢。我回答说,是的,在城市中,像我这样的年龄,可能是早了点,但我认为婚姻不应当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如果结婚意味着终了的话,我宁愿孤独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