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叔和八婶,是浸在酒坛里两颗软润柔滑而又香甜馥郁的“糯米丸子”,立了“生死与共”的誓言,在岁月的长河里互相扶持,恩爱逾恒,白头偕老。
聪慧的排骨
对排骨,我一向情有独钟。
大块的猪肉,就像是一览无遗的湖泊,吃进口里,肥的瘦的味道,都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没有任何可供想象的余地。然而,排骨不同,它像是丛林里逶逶迤迤的溪流,充满了变幻的美感。附在同一块排骨上的肉,肉质不一、口感不一,越靠近骨头的地方,肉便越细、越嫩,因此,吃着时,心情便千回百转,有了含蓄的臆测,也有了美丽的憧憬。
在经济拮据的童年里,鱼翅和鲍鱼固然“缘悭一面”,可价格不很贵的排骨却也难得一见。原因是一斤排骨的价钱和一斤猪肉差不多,精打细算的主妇自然不会作出“错误的投资”。可是,由于肉质柔滑的排骨是饕餮首选,偶尔妈妈也会拎一两斤回来解解馋。
曾经读过一个有趣的小故事。
有个守财奴,把一条咸鱼高高地悬挂着,令孩子们手捧饭碗,抬头看一眼咸鱼,低头吃一口白饭。有孩子多看一眼,还遭守财奴大声呵斥:“咸死你了呀!”
妈妈不是守财奴,但却是个聪慧的好主妇,她从这个故事里得到的“无言启示”是,如果要让孩子在菜肴不多的情况下吃得好而又吃得饱,食物必须具有一定的“咸度”,尤其是骨多肉少的排骨,一定得用浓酱配搭,才能诱使孩子们香香地吃下大碗大碗的白米饭。
她于是用醒胃的酸梅酱配合咸香的豆酱,慢火焖煮排骨。排骨在酸酸咸咸的酱料里“嗞嗞嗞”地小声吟唱,一大团一大团夺魂的香气肆无忌惮地从厨房闯进大厅里,趴在桌上做功课的小孩儿,三魂六魄惨惨地掉得只剩一魂二魄,书上黑黑的蝇头小字,都变成了蠕蠕而动的馋虫,纷纷爬进了空空的胃囊里。
焖好后的排骨,呈现悦目的金黄色,宛若价值连城的金块;酱汁呢,浓得像火山爆发时喷射出来的熔岩。夹起排骨时,连手都快乐得战抖。胃囊无端端涨大了好多倍,白饭吃了一碗又添一碗,不论怎么填也填它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