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女配逆袭系统:快点拐走男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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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梦之惘(1)

我叫樱眠。

或许称之为玖兰樱眠更为确切,再准确一点,驳暮和瑾的母亲,是我的姐姐。

我本该像姐姐那样,寻找一位纯血的贵族与之成婚,可我,爱上了吸血鬼猎人。

那个名叫黎琰的人,就像一团热烈的火,可以燃烧尽人的理智,我装作人类的样子预谋着和他相遇,然后相识,一点一点慢慢地渗入他的心里,直到他说爱我。

对啊,爱我。

我一抬头,就可以在黎琰的眼睛里看到我的缩影,小小的,羞怯的,但是又不顾一切,带着毁天灭地的疯狂。

我背离了整个血族,只求和黎琰相守,过完人类的短暂一生,我小心翼翼地瞒着,不敢露出一丁点对血液的渴望,只要能和黎琰在一起,我什么都能忍。

他会做我喜欢的茭白,会从很远的地方采集早上带露水的野蔷薇,他把它们种在院子里,我喜欢的,他都会不顾一切去做。

可我,如此害怕,如果他知道了我是一只吸血鬼,是他所憎恶的吸血鬼,黎琰,还会如此待我吗?我不敢想,只能更珍惜在一起的日子,把每一天,当成末日来过。

我怀孕了,有惊无险地诞下一个男孩子,我用自己的血液压制了孩子吸血鬼体征的显现。

黎琰明亮的眸子里盛满喜悦,他说

“樱眠,我们去隐居吧,我不当吸血鬼猎人了。”

我们去隐居吧,我仿佛听见花开的声音,对啊,隐居,找一个秘密不会暴露的地方,和我的爱人孩子过完人类的一生。

“樱眠,院子里的野蔷薇开花了,你要不要去看看?”

“樱眠,我熬了骨头汤,你要喝很多身体快点好起来。”

“樱眠,你说我们老了的时候走不动了怎么办?我就没法抱你了。”

樱眠,樱眠,樱眠…

我沉溺于偷来的幸福之中,幻想以后的生活。

噩梦来得这样快,当黎琰用一把精致的银色手枪对准我的心脏,我知道,所有的一切都败露了,编织的梦境一瞬破碎。

“高贵的纯血吸血鬼,把我当成傻子一样耍有意思么!玖兰樱眠”

最后那四个字,黎琰似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咬牙切齿而出,我想反驳,不是这样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我爱你啊。

“看着我为你沉沦,是不是很有意思,你很有成就感是么”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黎琰的眼泪让我心如刀绞,黎琰,从未流过泪,他是最出色的吸血鬼猎人,他的自尊不允许他流泪。

“黎琰,我只是因为爱你。”

“你怎么敢说出爱这个字眼!滚,从此刻起,以后再见,我们即是敌人。”

我又回到了血族,天下之大,没有我的容身之所,没有黎琰的地方,哪里不是流浪?

我没有带走孩子,黎琰不允许,我也不能,就像我和黎琰的关系,只剩下孩子这唯一的联系,千疮百孔,破败飘零。

我成了血族长老阁的三长老。

黎琰给孩子起名黎修。

他有了妻子。

他们的生活很甜蜜。

她的妻子怀孕了。

……

我像个监视者一样窥探他们的生活,直到他的妻子怀孕,我才清醒,我是真的成了一个无关紧要不痛不痒的局外人。

我的天真,也到此为止。

大概是很久以后了,黎修出现在我的面前,眉目俊朗,一如他的父亲,可是,他是来杀玖兰瑾的,手里握着那把曾经对准我心脏的银色手枪。

可是心早就死了,什么事情都没办法让它泛起涟漪了,黎修死的时候,我在旁边,亲眼看着他变成飞灰。

那一刻我知道,所有的事情都结束了,玖兰一族,注定孤独一生。

我杀死了芮姬,我所爱之人妻子的孩子,我从来不认为自己善良,善良有什么用,到头来,都是孤家寡人一个。

我本想自杀的,可是,黎琰大概不愿意见到我。

算了,在这世上苟且地活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