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体西用”思想与教育论著选读(第四辑·第九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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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外篇(7)

即西人亦岂受其诬乎?外国所谓民权者,与义务对待之名词也。所谓自由者,与法律对待之名词也。法律义务者,臣民当尽之职;权利自由者,臣民应享之福。不有法律义务,安得有权利自由?所以日本《宪法》第二章题曰《臣民权利义务》,而其第一条即曰:凡为日本臣民之要件,当依从法律。伊藤博文解之曰:日本臣民各享有法律中之公权及私权,所以臣民要件,必以法律为定。夫言公权私权,而必本乎法律,可见悖乎法律者即不得享有公权私权也。所以第二条即曰:日本臣民凡合乎法律命令所定之资格者,可任为文武官。此盖谓能尽法律之义务,即有服官之权利矣。其义务之最重大而显着者,莫如当兵纳税。故第三条曰:日本臣民,依从法律,有服兵役之义务。第四条曰:日本臣民,依从法律,有纳税之义务。义务尽矣,则必有自由之权利。然使自由而不本乎法律,则人人皆处于化外而天下乱矣。所以第五条即曰:日本臣民于法律之范围内,有居住迁徙之自由。第十一条曰:日本臣民苟不害治安,不紊秩序,不背为臣民之义务者,有信教之自由。第十二条曰:日本臣民于法律之范围内,有言论着作印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此三自由,即今日妄人腾诸众口,播诸报章,视为任性妄为之世界者也。然试问有出乎法律之范围外者否乎?总而言之:权利必本于义务,能尽应尽之义务,即能享应得之权利。自由必本乎法律,能守分内之法律,即受分内之自由。日本伊藤博文所谓法律中之自由,为臣民应有之权利,故自由于分定之内者,可勿庸多加钳制。此生计与智识发达之本原,必使凡人于法律所许之区域内,享受自由,绰有余裕,而不得迫蹙之等语。此之谓也。然此犹立宪君主政体之日本为然也。试更征之共和民主政体之美国,更可见全球万国无殊理无异政矣。美国于千七百九十一年续定宪法,第五章云:

凡讯案除按照法律惩治外,不得阻其自由。此语最为扼要。

其余条例甚多,有云除法律规定外者,有云除依寻常法律判决外者,有云除罪犯照例审定外者,如此之类,不一而足。

今日蓎人乱党,盛称民主政体有各种之自主,试问亦有出乎法律之外者否乎?夫既守法律范围,则所谓自由者,不过使安分守法之人得享其应有之乐利而已,岂任性妄为之谓乎?

假使外国政法皆如乱党所说,恐不能一日立国矣。安论富强?乃近来更有创为蜚语者,谓学堂设政法一科恐启自由民权之渐,此乃不睹西书之言,实为大谬。夫西国政法之书,固绝无破坏纲纪,教人犯上作乱之事,前文已详。至学堂内讲习政法之课程,乃是中西兼考,择善而从。于中国有益者采之,于中国不相宜者置之,此乃博学无方,因时制宜之道。迭次谕旨已极详明。此次章程亦甚明晰。且政法一科,惟大学堂有之。高等学堂豫备入大学政法科者习之。

此乃成材入仕之人,岂可不知政法,果使全国人民皆知有政治,知有法律,决不至荒谬悖诞,拾外国一二字样一二名词以蛊惑人心矣。

私学堂禁专习政治法律

近来少年躁妄之徒,凡有妄谈民权自由种种悖谬者,皆由并不知西学西政为何事,亦并未多见西书。耳食臆揣,腾为谬说。其病由不讲西国科学而好谈西国政治法律起。盖科学皆有实艺,政法易涉空谈,崇实戒虚,最为防患正俗要领。日本教育名家,持论亦是如此。此次章程,除京师大学堂、各省城官设之高等学堂外,余均宜注重普通实业两途。

其私设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应由学务大臣咨行各省切实考察禁止。

私学堂禁私习兵操凡民间私设学堂,非经禀准,不得教授兵式体操。其准习兵操者,亦止准用木枪,不得用真枪以示限制。应由学务大臣咨行各省晓谕民间一律遵照。

学生不准妄干国政,暨抗改本堂规条孔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又曰:“君子思不出其位。”位者,本分之谓也。恪守学规,专精学业,此学生之本分也。果具爱国之心,存报国之志,但当厚自期待,发愤用功。俟将来学业有成,出为世用,以图自强,孰不敬之重之。

乃近来士习浮嚣,或腾为谬说,妄行干预国政。或纠众出头,抗改本堂规条。此等躁妄生事之徒,断不能有所成就。

现于《各学堂管理通则》内列有《学堂禁令》一章,如有犯此者,各学堂应即照章惩儆,不可稍涉姑容,致滋流弊。

师生员役均禁嗜好

学务繁重细密。凡从事学堂之员绅,及各科学教员,必审择精力强健,办事切实耐烦,不染嗜好者,方于教育有裨。

查洋药为鸩毒之尤,各省学堂均应悬为厉禁。无论官师学生及服役之人,有犯此者,立行斥退,万不可稍从宽假。

学堂教员宜列作职官,以便节制,并定年限外国学堂教习,皆系职官。日本即称为教授、训导,亦称教官。此后京外各学堂教习,均应列作职官,名为教员,受本学堂监督堂长统辖节制,以时考核其功过而进退之。

不得授从前书院山长之例,以宾师自居,致多窒碍。惟监督于教员,亦宜以礼相待。学堂教习既列为职官,当有任期,或三年一任,或二年一任,或视该学堂毕业之期为一任。除不得力者随时辞退,优者任满再留,中平者如期更换,未满时不得自行告退,另就别差。学堂办事人员亦同(有事故者不在此例)。

外国教员宜定权限

各省中学堂以上,有聘用外国教员者,均应于合同内订明:须受本学堂总办监督节制。除所教讲堂本科功课外,其全学事务,概由总办监督主持,该教员勿庸越俎干预。

外国教员不得讲宗教此时开办学堂,教员乏人。初办之师范学堂及普通中学堂以上,势不能不聘用西师。如所聘西师系教士出身,须于合同内订明:凡讲授科学,不得借词宣讲涉及宗教之语,违者应即辞退。

各学堂学生冠服宜归画一

学生衣冠靴带被褥,俱宜由学堂制备发给,以归画一而昭整肃。且免学生多带行李,以致斋舍杂乱。即或游行各处,令人一望而知,自可束身规矩,今人敬重。至各等学堂宜加区别以示递加优异,尤须严禁奇衰服饰并宜严禁学外之人仿造冒混。惟所制各件,应否令学生缴费,可听各学堂核计常年经费酌量行之。

各学堂皆学官音

各国言语,全国皆归一致,故同国之人,其情易洽,实由小学堂教字母拼音始。中国民间各操土音,致一省之人彼此不能通语,办事动多扞格。兹拟以官音音统一天下之语言,故自师范以及高等小学堂,均于中国文一科内附入官话一门。其练习官话,各学堂皆应用《圣谕广训直解》一书为准。将来各省学堂教员,凡授科学,均以官音讲解,虽不能遽如生长京师者之圆熟,但必须读字清真,音韵朗畅。

小学堂日课止五点钟六点钟,并不为劳外国高等小学不过五点钟,初等小学不过四点钟。所以养息幼童精力,用意本善。兹因中国学堂须读经书,不得不酌增数刻,初等小学五点钟,高等小学六点钟。然初等小学每日功课共止两个半时辰,在中国书塾时刻并不为久。

且所讲各科学时常更易,并非专执一卷,令其埋头讽诵,自己足活泼精神。至初等小学每日止读经书数十字,递增至一百字而止。高等小学递增至一百六十字而止。在学童断不以此为苦,而学生可无荒经之弊。此实培养本源之要义,不得以课多借口。

日本小学堂亦有高声诵读,期于纯熟者,亦常有资质较钝,迟至日暮始散者,陆军学生每二点钟讲授一二千字,必以全能记忆者始给足分,谓外国读书必不责其记忆,无是理也。

各学堂科学并不繁难,皆可按年毕业

现定各学堂课程科学,皆量学生之年齿精力而定,实可无竭蹶之虞。至高等学堂以上各科学,门类似乎繁多,然其中有名随意科者,则以余力为之。愿习与否,听学生自审才力,可不相强,亦系外国通例。中国初办学堂,学生程度未敢遽求全备,故将各随意科目最为减缓,留待第一期毕业,或第二三期毕业后,体察学生程度渐次增加。查日本初办学堂之前十余年,科目并不全备。乃历年陆续增加,此为改章创法者之一定步骤。此次课程,既仿照外国办法,亦体察中国情形,较诸外国学堂课程减省已多。查每一科学教授之书,不过一两本,合计三四年之中,每日所占时刻有限,实不得谓为繁难。盖外国学问最精计算,最重卫生。其所定学堂课程,大率中人之资人所优为者。今每日功课,少者四五点钟,至多者不过六点钟,藏修息游,各有其时。每星期又歇息一日。较之向来学塾穷年不息夜分不休者,宽舒多矣。

科学相间讲授,乃各国成法,具有深意

各科学相间讲授,东西各国学堂通例,无不如此。每日此门数刻,他门又数刻,一日内讲习至五六种,看似繁难,其实具有深意。为其功课难易相配,不致过劳生厌,而各种科学同时并讲,亦有互相补助之益。

各学堂科目年限,与各国学堂有酌改处

中国礼教政俗,与各国不能尽同。现在学堂讲求实用,一切科学取资于各国者居多。然亦有中国向有之学,为各国所无,应加习者;有各国所重,而与中国不宜,应暂从缺者。科学既有变通,年限自须酌改。将来仍视学生程度何如,随时更定。至于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秦汉以前,痒序之中,人无不习。今外国中小学堂,师范学堂,均设有唱歌音乐一门,并另设专门音乐学堂,深合古意。惟中国古乐雅音,失传已久。此时学堂音乐一门,只可暂从缓设,俟将来设法考求,再行增补。

中小学堂酌改年限统计仍与原章相合

查原定章程:小学分三级,蒙学课程四年,初等小学高等小学课程各三年,中学课程四年,合计中小学堂共十四年毕业。兹以原定蒙学堂课程,实即外国小学堂课程,因即入初等小学,改为五年毕业。此项学堂,国家不收学费,以示国民教育国家任为义务之本意。而另订蒙养院及家教合一章程,以明保育幼儿之要义,不归入学堂统系就学年龄之内。其高等小学则展为四年,中学则展为五年,俾学生于所受经书得以从容诵习。日力有余,而于应习之普通各学科时刻仍无妨碍,统计小学学期,较原章减短一年,而于中学学期加展一年,前后仍合为十四年,并无出入。

理学宜讲明,惟贵实践而忌空谈

理学为中国儒家最精之言,惟宗旨仍归于躬行实践,足为名教干城。此次章程,既专设品行一门,严定分数,又于修身读经着重,是处处皆以理学为本。但性与天道,子贡未闻,浅学高谈性命,亦是大病,故于大学堂设有研究理学专科,又于高等学堂及优级师范学堂设人伦道德一科,专讲宋、元、明、国朝诸儒学案,及汉、唐诸儒解经论理之言,与理学家相合者令其择要讲习。惟止可阐发切于身心日用之实理,不可流为高远虚渺之空谈,以防躐等蹈空之弊,果能行检笃谨,即是理学真儒。

各堂兼习兵学

中国素习,士不知兵,积弱之由,良非无故。揆诸三代学校兼习射御之义,实有不合。除京师应设海陆军大学堂,各省应设高等普通专门各武学堂外。惟海陆军大学堂暂难举办。兹于各学堂一体练习兵式体操以肄武事,并于文高等学堂中讲授军制、战史、战术等要义。大学堂政治学门添讲各国海陆军政学,俾文科学生稍娴戎略。此等学生入仕后,既能通晓武备大要,即可为开办武备学堂之员,兼可为考察营务将卒之员。

教科书应颁发目录,令京外官局私家合力编辑,书成后编定详细节目讲授

外国中小学堂,于各科学均有教授详细节目(详细节目者,谓某门某科用某书教授,此书或一年讲毕,或几月几日讲毕,一星期讲若干,自何处起,至何处止),所以齐一各处同等学堂之程度,而使任教员者有所据依,以定教授科学之次序,立法最善。查京师现设编译局,专司编辑教科书。惟应编各书,浩博繁难,断非数年所能蒇事,亦断非一局所能独任。应令京外各学堂择各科学教员之学望素着者,中学用中教员,西学用外国教员。查照现定各学堂年限钟点,此书共应若干日讲毕,卷叶应须若干,所讲之事孰详孰略,孰先孰后,编成目录一册,限三月内编成。由学务大臣审定,颁发各省,令京外编译局分认何门何种,按照目录迅速编辑。书成后,咨送学务大臣审定,颁行各省,重出无妨,择其尤精善者用之。盖视此学堂之程度,以为教科书之浅深。

又视此学堂之年限,以为教科书之多少,其书自然恰适于用,然后将此书分成详细节目,每年讲若干,每星期讲若干,自何处起至何处止,共若干日讲毕。其初则各局按颁发之目录以编书,其后则各教员按颁发之书以分节目,则各学堂皆无歧出,亦无参差矣。然官局分编,亦需时日,尤要在使私家各勤编纂,以待裁择,尤为广博而得要。如有各省文士能遵照官发目录编成合用者,亦准呈送学务大臣鉴定,一体行用,予以版权,准着书人自行印售,以资鼓励。

采用各学堂讲义及私家所纂教科书

官编教科书未经出版以前,各省中小学堂亟须应用,应准各学堂各科学教员按照教授详细节目,自编讲义。每一学级终,即将所编讲义汇订成册,由各省咨送学务大臣审定,择其宗旨纯正,说理明显,繁简合法,善于措词,合于讲授之用者,即准作为暂时通行之本。其私家编纂学堂课本,呈由学务大臣鉴定,确合教科程度者,学堂暂时亦可采用,准着书人自行刊印售卖,予以版权。

选外国教科书实无流弊者暂应急用

各种科学书,中国尚无自纂之本。间有中国旧籍可资取用者,亦有外国人所编,华人所译,颇合中国教法者。但此类之书无几,目前不得不借用外国成书以资讲习。现订各学堂教科门目,其中有暂用外国科学书者,或名目间有难解,则酌为改易,仍注明本书名于下,俾便于依类采购。俟将来各科学书中国均自编有定本,撰有定名,再行更正。至现所选录之外国各种科学书,及华人所译科学书,均由各教员临时斟酌采用。其与中国不相宜之字句则节去之,务期讲习毫无流弊,仍拟另撰科学门目释义,用资考察。

上海小书贾所译东文各书,并不注明着者译者姓名,多有摘取原书一段与一己私意相合者译出流布,并不顾本书宗旨,阅书务宜慎择博考,免为所误。又有京城刊印华人张某所编《皇朝掌故》一书,其于近年时政亦不深知原委,往往讹传臆造,谬误甚多,学堂亦不宜读。

教员宜多看参考书

章程内指出各书,不过示以准绳,俾办学堂者有可下手。为教员者,除讲授时须按照章程内所列各书及将来审定颁发各书外,仍须博览旁搜,以备参考。高等学堂以上学生亦许带书,以备自习时参考。但其书须经监督及管斋务之员查验不悖教法者方准带入。

毕业升等奖给出身,均由试官考定

高等小学毕业给凭,归地方官考试核办。升入中学堂者,归学政考试给奖。中学堂毕业给凭,归道府大员考试核办。升入高等学堂者,归督抚会同学政考试给奖。高等学堂毕业,奏请简放主考,会同督抚学政考试。大学堂毕业,奏请简放总裁,会同学务大臣考试。凡考试,应各视所学程度分门详加考验为外场,并须另行扃试论说文字为内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