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小小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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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方正得子

嘉靖二十四年,秋。

浙江,淳安。

“哇~~~哇~~~!”

随着刚出生婴儿那中气十足的几声吼,夜色开始渐渐消退,忙碌了整整一夜的方家人也纷纷开始休息。唯独有一个人是个例外,他叫方正。

话说这方正运气也还真是不错,几个月前在县衙刚刚升职为主簿,这还没从当中缓过气来,自己的妻子又为自家的人口上新添了一员,真可谓是双喜临门。

在外来来回回走了好久,激动的心情才堪堪平复了些。

轻推开门,缓缓走进屋内,随即几步来到床前停下。先是瞟了已经睡着的妻子一眼,便急忙把目光转向了她身旁的孩子,心里止不住的胡言乱语。尽管先前已经见过了这小娃子,可那时激动的心情让他完全没有来得及在乎这孩子长的啥样,便被急等着看孩子的七大姑八大姨们给赶了出去。可到这细看的时候他才发现,这孩子似乎也还不错。

不过,为什么要用似乎呢?那直说了吧,这孩子长得有点丑。这是第一感觉,但之后他便适应了过来:这有什么呢?他不就是耳朵太大、眼太小、嘴唇太厚、脸太宽还太圆、外加皮肤有点太皱吗……

呵呵,还是骗不了自己……

之后他也只能庆幸自己家生的是个男孩儿,要不然的话,长成这样的媳妇谁也不敢娶。

……

两年后,他又喜得贵子了。只不过这次生的娃子长得还看的过去,大儿子也长的顺眼了些,不过仍需早点为他定下门亲事啊,先去忽悠谁家的姑娘呢?这是显然方正的忧虑。

而事实证明:他确实多虑了。

时间一年年过去,这两个孩子也在慢慢的长大。

到了那一年,方家的大儿子方贤已经长到了十二岁,就连小儿子方塘也已经十岁了。

在这期间发生了许多的事情,但让方家人记住了的事也并不算多,不过有一件事却让他们一直记了很久。因为方家人并不喜欢吃亏,不过这次却是结结实实的亏了。

还记得方家大儿子方贤小时候那歪瓜裂枣的长相,虽然他后来隐隐有要长周正的趋势,可是他爹方主簿还是不放心。因为方正始终觉得只有到手的才是可靠的,所以早早的便开始为大儿子的婚事而操心,这也却实不能怪他太过着急,一切完全是因为小方贤的长相实在是太过惊为天人了些。现在要是不把一小姑娘从他们家父母那儿给忽悠过来,等方贤长大了再去坑别人那可就真难了。按照方正方主簿的话来说,这叫未雨绸缪。

话说这方正也还真不是一般人,定下念头来以后是说干就干。

托关系、走人脉,那是能想到的法子都用上了,真可谓是劲头十足。

当然,如果你要是就此认为方主簿他老人家这是在病急乱投医,想随便拉上一个人来当自己的儿媳妇。那你可就错了,而且错的相当离谱。为什么呢?因为方主簿家要找儿媳妇那还是有条件的,而且他们家设的门槛儿那是相当的高,要人的眼光也是十分的挑剔。

为什么我会这么说呢?相信大家在看了方家所给出的条件后就会全明白了。

第一点:要家中有势,也就是说你家里要有实力,不管你是富商地主还是朝廷官员,反正二者要占一个。当然,要是两样都占了那更好。

这第一点是没有问题的,结亲本就应该讲究门当户对。如果找个家中寒酸的娶过来,怕是会辱了他们家的身份,惹得别家取笑。因为自古以来就有着这么一条官场铁律:不论你官儿的大小,这谱儿总还是要摆的。

第二点:人要入眼,这一点说的是这女娃子一得品性得当,要文静、聪慧、知礼;其二还得长得漂亮,长相要是带不出门的一律不要。

这一点也还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方家以后最想要的就是一个文静体贴、善解人意,遇事还可以为儿子分忧的女人,就别说是方家了,这样的女人也是所有人家都想要的理想儿媳。再者,后一部分所说的长相也还是要的,至于为什么,就只能说各有所悟了。别的不说,首先面子这方面就肯定是增色不少。

第三点:人要精,口要利。这先一点说的是心思要活泛,做事要细致一些,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的不要;这口要利呢说的是要有一副好口才,就算是骂人都要做到让人听不出来你是在骂他。

这第三点中所说的似乎也能让人明了,因为女人始终是要为丈夫分担事务的,不精明、细心的,只怕几天就把家给败光了。可这后一部分却有点让人难以理解,怎样才算是好口才呢?难道非得是骂人千遍唾沫星子都不带飞的吗。显然不是,想来方主簿的本意是能开得口,辩得疑吧。

这就是方家的条件,看似要求不多,却条条刁到了骨子里。

不过您别看这条件是放出去了,可有没有人理那就不一定了。这消息是在小方贤三岁时放的,可眼看他都已然四岁了。别说没人上门了,就连那好事儿的坊间都没了这事的影子。

但若是想就这样让方主簿放弃那显然是不可能的。可事情接下来该怎样办呢,这是个必须解决的问题。

不过呢,老天爷总是喜欢玩弄这些爱思考的人。这自诩十分聪明的方正生生憋了好几天也没想下个结果。

直到有一天,他实在是被这个问题烦的不得了,便愤愤走出了家门。来到院中,他十分惆怅的望着布满星辰的夜空,心中什么都不去想了,就这样静静站了好久。一时间他好像突然想通了什么,可他还是不愿意回去,他想一直这样静静站着,因为他喜欢现在这种感觉,不想就这样放弃。

但轻松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媳妇儿叫他进屋吃饭。贪婪的吸入这惬意时光里的最后一口空气,他走进了屋子里开始吃饭,一边吃饭一边回想自己刚刚捕捉到的那一丝灵感。可要说他这是在吃饭,却还不如说他这是在以吃饭来支撑思考。因为,他现在已经进入了食不知味的境界,甚至就连吃饭时他都喜欢把碗里的东西往鼻子里填,如果不是有家人看着,真不知道会出什么事。描述虽略有夸张,但足见其入迷程度。

吃完饭,他早早睡下。

只是第二天,这县城里就又开始谈论着他家的事儿了。

为什么呢?因为方正在招儿媳的条件上加了一条:家住方圆百里之内的,不要。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且听我慢慢讲来……

自方家第一天开始放出话来时,这件事就成了县城里大街小巷中的谈资。开始倒还没什么,大家也就图一新鲜,只是闲得没事在这儿和人聊两句凑凑热闹罢了。可也不知哪个缺德催的还真见过这方大公子,随口说了句这孩子他见过,长得那是极丑。这下子县城里就炸开锅了,大家都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着。

可要单单是这样的话这事情倒也还没什么,但关键就是有着那么几个看热闹不怕事大的主儿觉得不尽兴。硬是又打听着找到了说是见过方大少爷的那个人,仔细问起了这位方少爷的长相。可见过方贤方大少爷的这人哪能记得这么多,更何况那方贤满月的时候他也只是一眼掠过而已,不过这一掠过他就发现了方少小时候那惊为天人的长相。虽然事实的确不记得了,但不是还可以编吗,要知道华夏一族自古以来就有着这一光荣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