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花红满地,爱逝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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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玫瑰有刺(1)

墓碑上的征婚启事

约翰?克劳斯顿是英国的一位牧师,他的妻子比尔?玛丽亚是一名护士。

1854年,38岁的约翰?克劳斯顿患了食道癌,生命即将走到尽头。

在一个微风吹拂的黄昏,克劳斯顿对陪自己散步的妻子说:“我曾经对你承诺要陪你白头到老,请你原谅,现在我不能履行自己的诺言了。我有一个最后的心愿,就是希望在告别尘世前,帮你找到一个善良的男人,让他来替我完成爱的使命。”

玛丽亚紧紧抓着克劳斯顿的手说:“我也对你承诺过,今生我的爱只献给你一个人,我宁愿一个人孤独,也不能背叛对你许下的诺言。”

“不!亲爱的,如果我撇下你一个人在尘世上孤苦伶仃,我会很愧疚的。只有你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上幸福地生活着,在另一个世界里我才开心。你不记得了吗?我们说过,爱,就是为了要让对方更幸福。这才是我们最应该遵守的诺言呀。”

当死神向克劳斯顿逼近时,他并不为自己的生命担忧,而是为妻子今后的幸福着急。知道自己时日不多的克劳斯顿,抓紧时间为实现自己人生中最后一个心愿而努力。他印发了大量的传单,传单上写着:我,约翰?克劳斯顿,将不得不向这个我依恋的世界说再见。我知道对于我的妻子而言,这是不公平的。我说过要陪她白头到老,可是我不能完成这个爱的使命了。希望有一位善良、懂得爱的男人来替我完成这个使命。因为我的妻子——36岁的玛丽亚是一位善良、美丽的女护士,她是一个值得爱的女人。她的住址是:亚马雷思镇教堂街9号。

无论玛丽亚怎么劝说,克劳斯顿都不为所动。他站在亚马雷思镇最繁华的街道上,将为妻子征婚的传单一张张散发到路人手中……然而,病魔并不给克劳斯顿实现他人生最后一个心愿的时间,弥留之际,他叮嘱妻子:“请人将传单上的征婚内容刻在我的墓碑上……生前我不能找到一个接替我的人……死后我也要去找……”

克劳斯顿走了,玛丽亚按照克劳斯顿的遗愿,在他的墓碑上刻上:我,约翰?克劳斯顿,将不得不向这个我依恋的世界说再见。我知道对于我的妻子而言,这是不公平的。我说过要陪她白头到老,可是我不能完成这个爱的使命了。希望有一位善良、懂得爱的男人来替我完成这个爱的使命……在克劳斯顿去世不久,玛丽亚就嫁给了一个教师。因为丈夫使她对爱情有了更深的理解:爱情不仅仅是两人都活着时的耳鬓厮磨,相濡以沫,更是在对方走了之后,自己能更快乐更幸福地活着。她知道,只有她找到新的归宿,才能让克劳斯顿在另一个世界安心。虽然玛丽亚实现了克劳斯顿的心愿,但她并没有将墓碑上的“征婚启事”抹去,她要让更多的人知道,她拥有一份最深的爱。

一百多年过去了,那块刻着“征婚启事”的墓碑依然伫立在克劳斯顿的坟前,凡是见过那块墓碑的人都会对克劳斯顿充满敬意,为他那份对妻子最无私、最深沉的爱情。

墨尔本假日

也许我们都该学着遗忘快乐,铭记痛苦。

不再留恋那些迎合内心的东西,也许会让我们活得轻松些。

SHE

每当天气阴沉,她的手指都会僵得酸疼,握着画笔时便会颤抖,所以,她总是描绘不出天边那朵有点忧郁却让她异常钟爱的云朵。然后,她就会在晴空万里的日子里,莫名其妙地在画布上涂出灰暗的天空,也试图回想那些灰暗云朵的形状。

HE

他最讨厌烈日当空时与人动手,那剧烈运动后的酸胀肌肉和汗臭简直让他恨透了,可是偏偏那些有着嗜血情结的商人也不会轻易放过他,在榨干他最后一点价值之前,他还是那个最有战斗力的赚钱工具。因此,他总是有理由将抱怨发泄在对手的身上,而当一切归于平静,他会慢慢踱回自己的窝,倚着墙角静静的抽烟,不去理会那些撕裂的伤口流淌出的鲜红。

MEET

她其实并非刻意,只是觉得那个在公园水池边静静站立的男子很适合出现在她画里的旷野之中、阴云之下,于是,第一次,她在晴朗的日子里描绘出的阴雨天气中多了一个阴郁的人。

长椅与水池间的距离不到三米,她可以精确的描绘出他的轮廓以及那张脸上不屑之中略带的忧愁。

他总是觉得有些不自在,似乎有人在不停地打量着他,可当他看向对面那个女孩时,她却只是在盯着手中的画板而已。也对呀,那女孩穿着得体,样子清秀纯真,不是名媛也是淑女,怎么会多看他这样的痞子一眼,他心里想着,嘴角扯出一抹自嘲大于不屑的苦笑。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被她感应到,抬头看见了几张猥琐的脸,他们的嘴巴不停地开合,再说什么?也许再早十五年她可以听到的,不过,单从那几张并不善意的脸上,她也猜得出这些人的意图。奇怪的是,她并不觉得害怕,从容的连她自己都有点吃惊,她的心似乎预感到了有人会来帮她。然后,没多久,她画里的那个男人便站到了她的面前。她看见他的眼睛望着她,松弛的嘴角不时弯出好看的弧度,接着,那几个人表情僵住,悻悻的走开了,只留下他们两个人,静静的望着对方。

他惊讶于那个女孩的从容,她就只是那样平静的看着那几个爱招惹是非的小流氓。她的那种眼神让她失神,于是,本打算好好晒太阳的他,像被什么操控了似的走向她。不动手的话,也许这招儿会管用——“画好了吗,亲爱的,我们再去别处逛逛吧!”——虽然是几个初出茅庐的小角色,却也显然知道他的可怕——“死亡时刻”本季度的头号拳霸,这样的名号可以拿来吓吓人吧。看到那些战战兢兢的背影,他才意识到,半年的地下擂台生涯给他打上了野兽的标签。

HIS VOICE

他在她旁边坐下,目光落到她的画布上,然后看见自己站在旷野之中的样子——说实话,那样子让他觉得有些悲凉。

“不怕吗?不跑也不哭?”

她微笑着指了指耳朵,摆了摆手,然后就保持微笑静静地看着他。他一时哑然,觉得有些冒犯,但又突然反应过什么似的,自言自语道“听不见也好,不然我刚才说的话也足以把你吓跑了!”干笑几声,转头看她时发现她还是微笑着看向他,那弯成月牙状的眼睛让他舍不得移开视线。他站起身,似乎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然后他便拉起她的手,想带她去什么地方……旷野她对他冒昧的行为却没有丝毫抗拒,她就是觉得突然拉起她手的这个男人,让她觉得很踏实、很安全。

她没有抗拒,这让他满怀欣喜,其实他试想过她抽回手再甩他一耳光的情景,其实即便是那样他也打算泰然接受,而现在,在那个如果没有发生的现在,一切美好的就如天堂一般。

她觉得他厚实又有些粗糙的手掌很适合包裹着她的手,给她那只阴天时会隐隐作痛的手以温暖。

将那只柔软的手包裹在掌心之中让他觉得满足,原来保护不止是任务,还可以是种幸福。

一片草地与明亮的阳光合成了一幅画,呈现在两人面前,她忽然觉得眼前一片鲜亮,禁不住问“我怎么不知道有这样的地方?”笑盈盈的看着他,并没有拿回手的意思。

听到她声音的那一刻,他有些吃惊,但很快就释然,对呀,她只是听不见,不一定不会说话啊,而且那声音竟然与他想象中的惊人的相似,也许上辈子他们就认识,也许一切都是注定的,一向不信命的他为自己的这种想法感到难为情,但他真的希望如此。

实在无法忽略那只手的存在,无法装作不经意的样子,他还是知趣的松开了她的手,可是陡然的分离又让他意识到,这是个不太礼貌的举动,正当窘迫之时,她亲切地回应“没关系的”。

“这里很少有人来的,更不会有多少人知道。”他指指草地,示意她坐下。无边的旷野中,两人席地而坐,那种轻松而随意的姿态似乎都在他们的生命里消失太久了,于是这一刻变得弥足珍贵。望向天空,仰起脸孔,微笑是此时最好的赞美言辞。

她调整好角度,立起画板测着比例。他躺在草地上,望着天边那几朵透明的云不停地说话——因为她听不到,所以他可以对她说那些他从不跟任何人提起的事;因为她就坐在他的身边,不时的望向他,所以他又觉得有人在倾听,也因此毫不空虚——“墨尔本还是仁慈的,虽然它有最烂的街道,但它也有这样的世外桃源。”

“我五岁就来这儿了,那时住在叔叔家。我叔叔是个酒鬼,婶婶是个脾气超坏的家庭主妇,她是澳洲人,虽然打人挺疼,可馅饼做得很好吃。不过,一场车祸,什么都没了。”

“说到那天,我还真是走了****运,本来全家要去野餐,我却因为打掉了隔壁那个小子的两颗牙,被婶婶罚在家倒立,哪儿也不准去……警察来的时候,我正偷吃刚出锅的馅饼呢,那馅饼的香味我现在还记得……该死的,那几个混蛋警察没等我吃完就把我塞进了车里,去认尸……”

“孤儿院是个该死的地方,那些恶心的饭真是难吃死了。”

“那时候,有个脸上有刀疤的小子总是找我的茬儿,我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练拳头的,一开始我总是被他打得鼻青脸肿,后来我就再也没输过了。”

“昨天被我打死的那个小子脸上也有个伤疤,我就在想会不会是那个小子长大了又来找我,他倒地的时候我真的很想去扶他,可是我知道不行,那样就没有钱拿了。”

……

整个下午,整片草地,他说他的话,她画她的云,两个人内心都盛满惬意。夕阳落得只剩一丝余晖时,他和她都意识到了什么,可她依旧若无其事的画着,而他在沉默了片刻后拿过了他手中的画笔,在画板边上写了一行歪歪扭扭的字“我送你回去,家在哪儿?”

回家

回到自己脏乱的窝,他又倚在那个角落抽烟,脑子里闪现着今天的一幕幕,想着那个在公园门口和他分手的女孩的一举一动“哈,我真是呆到家了”他尴尬的笑着。

忽然,门没预警地开了,来人一步步地走近他,最后站在了他的面前。借着窗口透进的光他看见了那张一直在他脑海里回旋的脸,惊讶过后是狂喜,但这一切都被他融在了一抹浅笑之中。

随手打开身侧的落地灯,照亮他们的脸,“奇怪的女孩,跟着陌生人回家是很危险的,更何况是个流氓的家。”他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方式,像是对她说,又像是自言自语。

“我来送你礼物。”他打开画夹取出一张画纸摊在他面前——同样的他,却是一张明媚的脸,同样的旷野,上面却是晴空一片。他的心中涌起一阵暖意,先前的悲凉散尽,只是他仍然无法开怀,为着莫名的悲伤情绪。

“做为回报,我要在这儿借宿一晚。”他淡淡的说,淡淡的笑。

那晚,他让她独霸他的床,而他自己蜷缩在沙发上将就,却仍然在梦里绽出久违的温暖笑意。

清晨

第二天早上张开眼睛,他看见的却是穿着他睡衣的她坐在沙发对面的地上歪头睡着。其实,昨晚在他睡去没多久,她便坐到了他的对面看他睡觉的样子。

不知是眼光还是目光将她唤醒的,她也张开眼,看见了他疑惑的眼神,然后轻柔的声音流溢出来“睡得好吗?亲爱的。”

……

“天哪!”张大的嘴被她递过来的汉堡塞住。

“我的确是因为懂些唇语才知道的,我发誓。”她伸出三根手指,表情严肃的说,“我了解一下你的过去也是应该的吧,我的‘亲爱的’?”

墨尔本假日

“不许再说那三个字了。”他又在命令,看着对面的她悠闲地喝着奶茶。

把最后一口汉堡放进嘴里,看着假装严厉的他,她提出了交换条件:“好吧!只要你把今天借给我!”

“什么?”

……

他租了电动自行车,载着她在大街小巷穿梭。

“我想吃冰激凌。”当橱窗内的电视播放新闻时,她指着对街的冷饮车对他说:“帮我到那边买吧。”在找了吗?比她料想的还要快一些。转过头,那边高大的他一手握着一个小巧的甜筒,样子笨拙又可爱,“亲爱的”,她小声默念。

“拿着。”没有马上伸手去接,她先在上面舔了一口奶油下来,然后才从他手中拿过冰激凌。这样的亲昵让他无法适应,又让他忍不住沉溺其中,下一秒这个小丫头会做什么,他不急着知道,等待惊喜的感觉很微妙。

“想要气球吗?”刚从飞天轮上下来的两个人还都气喘吁吁的,他看见她盯着小朋友手中的气球发呆,便问她是不是想要,她没有回答,只是微笑的看着他,接着他就跑开了。

坐在长椅上,她四处张望,那些孩子经过她身边时都会和她打招呼,这样的友善让她不禁流露出笑意。

当他回来时手里握着一大簇颜色不同形状各异的气球。与那五彩缤纷的气球相反,他的脸色深沉,“也许是天快黑了吧,亲爱的。”她默念。

分手

日落前的一小时,他们在那片草地上看着太阳一点点的落下,直到最后一抹光亮被抹去,他开口“时间到了”,并不明确的话语,其中的意思却都了然。

他站起身,向她伸出一只手。迟疑几秒后,她将手放进他的手掌里。

他们走得很慢,可还是到达了那个华丽的别墅前——她的家。他拉开两个人的距离,想要放开她的手,她却坚定地抓住他的手指,不让那陡然的分离再度重演。敌不过他的力气,最终他还是收回了手。

黑暗中,他还是能看见她无声的泪,那无声在刺痛他的心,还是要结束的,“就到这里了”,然后他俯在她耳边轻轻的说话,气流在耳边舞动。当气流消失,他头也不回的转身向前走,一步一步并不紧凑,却那么坚定……“下辈子,做我的‘亲爱的’。”望着那渐行渐远的身影,她默念。

后来

一场激烈的打斗结束后,他的头脑异常清醒,清醒的似乎看得清空气中漂浮的尘埃,他还是慢慢地踱回自己的窝,默默地倚着墙角抽烟,骤然滑落至嘴边的冰凉让他回神,抬手摸去,殷红色赫然出现在指尖,也许他需要一些消毒棉,许久不翻动的柜子里滑出一张纸——上面是个熟睡里露出幸福微笑的男子……阴天时,她的手指还是会酸疼,所以她不再拿画笔,任性地将最后一幅作品留给他,那个再也不会出现在她生命里的人。他在澳洲,她在中国,只是她会在睡前闭上双眼说“早安,亲爱的。”

不会有人知道,那对坐在电动自行车上貌似情侣的男女在经过每一个街口时都在倒计时他们的快乐;谁也不会知道,他在买气球时看见了那条“千金失踪”的新闻;更不会有人知道,那天他在那个女孩耳边说:“下辈子,我会做你的‘亲爱的’。”;连他也不知道,他借给她的那个“一天”是她余下生命的十五分之一;而她也不知道,在她和他说最后一个“早安”的那天,他倒在擂台上,再也没起来……带血的玫瑰故事发生在九十年代初的一个小山村里。

晌午,王家噼噼啪啪的鞭炮声响彻整个山村,大家别以为这家是在娶亲哦,在农村碰到好事就放炮,这是常有的事。这鞭炮的作用就相当于学校里贴出的大红喜报,甚至还管用。

“王家的小子中举了,听说还是考上重点大学。”小小的村子沸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