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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雷鸣登

找了个加油站,将悍马车和备用油桶都加满以后,李志把王浩明送回了家。

不过在王浩明下车的时候,李志喊住了王浩明,神神秘秘的说道:“浩明,跟哥们去这一趟你绝对不会后悔,明天还有惊喜给你呢。”

“滚吧你,记得明天早点来接我,别起晚了。”

王浩明没有在意李志所说的惊喜,这世上哪来的那么多惊喜和意外,此时在他心里,对明天的行程充满了期待。

西藏恶劣的自然环境就不用多说了,高原缺氧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都是很难克服的。

像那些守卫在高原哨所里面的士兵,几年下来都会染上高原病症。

新闻里就曾经报道过,有许多游客刚从拉萨机场下了飞机,就由于不适应高原气候而倒下,马上乘坐下一航班离开的。

李志的准备工作算是做的不错,在把王浩明送回家后,他又找到医院的朋友买了几只氧气袋以防万一。

虽然他感觉自己和王浩明身体都不错,也是不敢大意,在那种地方,也许在危急的时候,一口氧气就能救活一条人命的。

在西藏自然环境恶劣只是一方面,而草原无人区上的狼群,也是人类的大敌。

像阿里地区就经常传出牧民被狼群袭击伤亡惨重的新闻,甚至有一些下乡的藏区干部敞篷吉普车在半路上坏掉了,等找到他们的时候,就只剩下森森白骨了。

是以禁枪这个说法,在西藏很多地方都是行不通的,在那里许多牧民往往都是好猎手。

早上六点多钟,李志接到王浩明后,吃了点早点,就驾车出发了。

由于一路高,现在刚过十点,已经开出了四百多公里,下了2o6国道之后,公路上的车辆明显的多出不少,王浩明就把方向盘让给了李志。

此刻王浩明正看着车厢夹层,那个有一米左右大小,专门放置一些贵重物品的地方。

有些担心的向李志问道:“流氓,咱们带着这些东西不会出事吧?”

李志嘴里叼着香烟,单手熟练的操纵着方向盘,转回头看了一眼,满不在乎的说道:“出屁的事情,那枪有枪证,被查到都没事,话说回来,开着这车咱们还怕人查吗,你把心放肚子里面吧。”

说话间,已经燃烧了半截的烟灰掉在车里,被李志随口吹散了。

亏得这厮昨天还说把这车当成老婆看待,这要是让罗峰看到,肯定会气得拎起车里的那把雷鸣登猎枪,当场把李志当兔子打。

王浩明的担心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在他的面前,现在赫然摆放着一把七八成新的雷鸣登五连单管猎枪,红的有些亮的枪托和黝黑的枪管,向外迸出一股杀气。

猎枪旁边还放着两把一米左右长的开山刀,锋利的刀口寒光四射,显然不是电影上那些黑社会拿着吓唬人的家伙。

这两把刀自然也不是普通的货色,按李志的说法,这是从一些车祸报废的进口卡车底盘上取下的。

高强度弹簧钢,花了不少钱请人在车床上打造成型,然后又用铣床开锋。

要知道,弹簧钢本来就是经过淬火和回火多道工序制成的,所以这两把开山刀虽然不敢说削铁如泥。

但是比之古代那些所谓的什么干将莫邪之类的神兵利器,恐怕也是不遑多让的。

枪支和刀具的管制,在国内是相当严格的,就凭车上这几把家伙,要真是有人较真的话,私藏军械这罪名,也够判上这俩小子几年了。

不过有了李志的保证,王浩明放下心来,伸手将猎枪拿了起来。

要说男人的最爱,恐怕枪是绝对要排在第一位的,只不过大多数人没有办法接触到枪支,所以才退而求其次的喜欢上汽车。

不过在这个世界上,军迷和枪迷,绝对要过车迷的人数。

王浩明手中的这把雷鸣登单管猎枪,应该是进口来的,枪膛处有两朵郁金香纹饰,中间还有雷明登猎枪的创始人伊利法莱特?雷明顿的头像,制作的非常精美。

而枪身像是经过改装的,枪管要比原装进口的短上一些,整支枪大概只有九十多公分长短,也不是很重。

王浩明在手上掂量了一下,应该在五六斤左右,如果穿上大衣,把枪夹在腋下,不仔细看是绝对无法现的。

车厢的夹层里面还放着五盒雷鸣登猎枪专用散弹,12o颗拇指粗细的子弹分为五排整齐的摆放在盒内。

王浩明伸手拿起一颗子弹,正准备推上膛,却被李志从倒车镜里看到了,吓得连忙将车向路边驶去,一脚踩死了刹车。

王浩明没留言李志的动作,刹车的惯性使其一头撞到车前排的座椅后背上。

正想着火呢,却听李志先嚷嚷了起来:“我说大哥,想玩枪咱们到了地头再玩,随便你怎么玩都行,可在车里要是走了火,兄弟我可是没有穿防弹衣啊。”

“没事,咱在学校也是经过军训的,这玩意不陌生。”

王浩明自知理亏,信口开河的吹嘘道,其实学校军训的时候,他也不过就用那老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打过三子弹而已。

对于雷鸣登猎枪的了解,大多都是在一些军械杂志上看到的。

“你就吹吧,不过浩明,可别在路上玩枪了,赶紧收好,被人现免不了麻烦。”

李志撇撇嘴,动了汽车,显然对王浩明的话很不以为然。

这枪的主人是他爸一个在部队里,已经做到正师级干部的老战友珍藏的,就连李志自己以前都没玩过几次。

这次死皮赖脸的磨了那个长辈半个多月才借到手的,这也就是部队里面的人胆子大,敢借给李志。

要是换做地方上的朋友,即使收藏有这枪,也绝对不敢借给别人的。

不过李志说的倒是实话,本来他们开的这车就是无比拉风挺招人眼热的,要是被人现车上有枪,保不准那些人就会报警,闲的没事惹这麻烦干嘛。

李志说着话,眼睛看着方向盘右下方液晶显示器上的gps全球定位系统,方向一转,将车驶离了国道。

马上中午了,他这是准备到合肥市里去吃点东西,休息一下再上路。

车上吃的东西虽多,但那些都是留着进入藏区备用的,再说了,吃那些真空包装的食品,远不如找个地方喝点热乎的舒服。

“流氓,咱们随便找个地方吃点东西不就完事了,你七绕八绕的要去哪里啊?”

王浩明看到李志看着车在合肥满大街转悠,路过几家饭店都没有停下来,不由奇怪的问道。

“嘿,不急,我带你去吃点合肥的特色小吃去,下午再好好的休息一下,晚上你睡觉,我通宵开夜车,明天白天你再开一天,差不多就到成都了。”

李志显然对合肥很熟悉,开了大概2o多分钟以后,将悍马车驶入到一家外表看上去很豪华的酒店停车场。

下了车从停车场进入到酒店,李志做的事情却又让王浩明摸不清头脑了,这厮开了个房间之后,拉着王浩明又离开了酒店。

“我说,你这是要到哪去啊,没来的时候看你急的火烧屁股一般,现在怎么又不着急了,咱们不在这里吃饭?”

王浩明没有想到李志来这酒店仅仅是为了下午休息,而不是在这里吃饭的。

李志闻言撇撇嘴,道:“傻帽才去这样的酒店吃饭呢,菜贵刀狠,宰人不见血,哥们带你去的地方,价钱实惠不说,还能吃到地道的合肥菜,你就跟着走吧。”

李志说的地方不远,距离这酒店走路也就是五六分钟的路程,饭店的占地面积倒是不小,是个二层的楼房,不过门脸并不大。

大门上方简简单单的挂了个写着“土菜馆”三个字的招牌,等王浩明进去之后,却现里面生意好的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