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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罗大千金也要来

大家都知道,刚学会开车的新手,特别想摸车开,尤其是男人,开个拉风一点的车行驶在大街上,那种满足感是难以言喻的。

当然,传说中的马路杀手,也是以此类人居多。

“大概要去多长时间?”

李志在心里估摸了一下,道:“要是一切顺利,大概十天左右就可以来回,慢点的话,两个星期的时间也足够了。”

“行吧,那我陪你跑一趟。”

听到最长也就是两个多星期的功夫,王浩明开口应承下来,他也有些担心李志在外面惹事,毕竟从小一起长大,他对李志的暴躁脾气了如指掌。

只是他没有想到,李志这几年也不是白混的,天南地北的跑了不少地方,也算是历练出来了。

他这次喊王浩明同去,纯粹的因为路上太过无聊,找个人陪着路上聊天罢了。

看了看表,已经是下午四点多钟了,王浩明就准备回家了,今天对他来说,算是收获不错,捡漏得了个三河刘的蝈蝈葫芦。

赚了一笔这事暂且不说,单是明天可以见到那几位的藏品,就让王浩明兴奋莫名了,要知道,眼中灵力一直得不到补充这件事情,可是让王浩明一直都很困扰。

回家路上,王浩明来到一家眼镜店门口,自从眼睛生异变拥有灵力之后,王浩明对着镜子做过无数次的实验。

现在灵力遁出眼睛的那一瞬间,大概有那么零点几秒的时间,眼中还是会出现异象,虽然这个时间极为短暂,几乎不会被别人现,但是王浩明还是不敢大意。

从赌石,到今天捡漏得到的三河刘蝈蝈葫芦,都是眼中灵力的功劳。

王浩明现在感觉到,眼中的灵力对于他而言,是越来越重要了,保护好这个秘密,自然是重中之重了。

来眼镜店的目的,自然是要配眼镜了。

王浩明知道,人们透过玻璃或者眼镜视物的时候,都会因为折射原理而产生一些偏差,即使是平光眼镜,也会对人的视线造成一些影响。

王浩明打算就是配一副和皮肤相似的淡茶色平光眼镜,相信有了这个眼镜稍加掩饰之后,别人就是盯着他看,都无法看出秘密了。

花了四百大洋,王浩明带着一副树脂镜片的茶色眼镜走出了眼镜店,带上了眼镜的王浩明,整个人又显得稳重了许多。

而原本普通的相貌,居然带了一丝文人的儒雅,这倒是他自己没有预料到的。

睡的迷迷糊糊的王浩明正梦见自己坐在汉武帝的龙椅上,刚用康熙老儿的精美瓷器盛放的鱼翅汤漱过口,正面对着一大桌子珍稀菜肴流口水呢,陡然被一阵电话铃声惊醒。

擦了擦嘴角的口水,王浩明看了一眼床头的闹钟,不由得火上心来,这才不到七点半,就来电话。

“喂,怎么这么早啊?”

“嗨,我说哥们你不是属猪的啊,快点起来了,今天不是和吕老头他们约好了嘛,去晚了别人会不高兴的。”李志在电话那头说道。

“好了,好了,这就起了,真是催命。”

洗漱完之后,王浩明打开爷爷留下来的那个木箱,将手稿取了出来,可这东西本来就破损的厉害,总不能拿在手里出去吧。

想了一下,王浩明从衣柜里找出一件衣服来。

这还是他上学的时候,做的一个缎子无袖上衣,那会流行练太极拳,王浩明缠着妈妈给做的一件练功服,不过现在已经是穿不上了,正好废物利用了。

王浩明把衣服的整个后背用剪刀剪开,将手稿包了起来,揣到自己皮夹克里,皮夹克下面有束腰,放在里面很保险,装好手稿之后,又从床头把自己昨天配的眼镜带上,这才走出的房间。

一路疾驰,王浩明来到了和李志约好的地方,就进了店。

“我说,这么早喊我出来,到底什么事情,可以说了吧?我昨天可是答应陪你去西藏了。”

“其实也没啥事,就是,就是辛蕊和罗雨薇两人,也想去参加你们今天的品茶鉴宝,我这先送你过去,不是还要去接她们吗。”

李志今天的胃口显然不是很好,躲避着王浩明的眼神,期期艾艾的说道。

“什么!!!她们也要去?”

王浩明的声音陡然提高了八度,引的店里吃早点的人纷纷向两人看来。

“小声点啊,哥们这不是没办法嘛,主要是罗雨薇想去,辛蕊不好意思拒绝,就找到我了,你可要帮下哥们啊,我这下半生的幸福,就全指望你了。”

李志低声下气的说道,从昨天晚上接到辛蕊的电话,他就很纠结。

罗雨薇在三河刘葫芦上横插一脚的事情,虽然吕掌柜他们最后没说什么,但是李志心里知道,那是几人并没有真的计较。

并且今天还要看王浩明得到的那个手稿,否则的话,昨天当面就会给罗雨薇难堪了。

“呸,还下半生的幸福,是你下半身的性福吧,指望我干嘛啊,你和那几位都熟悉,他们不会不给李大老板面子吧。”

王浩明这会醒过神来了,罗雨薇她们去不去和自己又没什么关系,如果自己的手稿确实是王士祯手迹,罗雨薇要再插上一脚抬抬价的话,自己还是求之不得呢。

反正今天吕掌柜他们都会把自己的藏品带过去,而眼睛吸收灵力也只是一锤子买卖。

“别介啊,今天吕老头是约了你看手稿,你说话比我好使多了,我知道那老头的脾气,昨天虽然没当面说什么,可是回到家里还不知道气成什么样呢,要是我把人直接带过去,指定把他得罪死了。”

李志哭丧着脸,两手不停的给王浩明作揖,要说李志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恋爱也谈过几次了,本不至于这么迷恋辛蕊的。

但还就是巧了,俩人算是对上眼了,这些天来不光是见天的呆在一起不说,每天还要固定的通半个小时电话。

现在辛蕊第一次开口相求,李志就是豁出这张老脸,也要把事情办成不是,不过话说回来,在王浩明眼里,李志那就是一橡皮脸,不值钱。

王浩明想了一下,开口说道:“去就去吧,不过你交代下她们,别多说话,这行当里的规矩你懂的比我多,到时候被人驳了脸面,丢人的还是你。”

“行,有你这话就成,哥们保证让她们不说话,你先吃着,我去接他们去。”

李志闻言大喜,早点也不吃了,丢下王浩明就跑了出去,还好走到柜台的时候没忘了把帐给结了,至于王浩明怎么去罗老板的静茗轩茶馆,那就对不起了,自己打的去吧。

王浩明也懒的和这货生气,从小穿开裆裤一起长大的,他对李志的脾性太了解了,整个就一有异性没人性的家伙。

吃完早点之后,王浩明看了下表,还不到九点钟,距离约好的时间还一个多小时,得,干脆晃悠着去吧。

罗老板所开的静茗轩茶馆位于古玩市场前面约1oo米处,王浩明每次去古玩市场的时候都会经过那里的。

以前不认识罗老板,只是路过看上两眼,现在站在茶馆前面仔细打量,才现这茶馆是仿明清建筑建造的,从外面看,透着一种很古老的气息。

从外面看去,入眼的建筑物上,都带有一丝古旧的气息,古老的漆红大门前,高高挂着的红色灯笼、还有古老的茶馆名字“静茗轩”三个大字。

古老,倒不代表怀旧,古老,也不是说明越老的东西越是有人爱,恰恰相反,古老的东西很容易流于老古董一般的讨人嫌。

但若是能够把古老的东西中的精华挖掘出来的话,那何尝不是一种生意经呢,弥漫着很浓的古典气息静茗轩茶馆门前,停满了车辆,看样子外表粗犷的罗老板,也并不简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