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N次元掌上珊瑚怜不得,却教移作上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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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何日复归来

他扯下一个鸡腿,并未着急吃,反而冲我说:“师姐,我看我们一时半会儿也吃不完,不如你边吃边给我介绍下暗器,怎么样?”

我一边想着他什么时候有的上进心,一边咽下嘴里的鸡肉:“好,不过你觉得我们吃完这两只之后这烤好的第三只怎么办?”说着指指旁边架着的第三只鸡。

黑皮拄着下巴想了一会儿,大手一挥:“没事!车到山前——”

“掉下去了。”我冷冷接道。

他有些尴尬,过了两秒不以为意接着抒发他心中压抑许久的豪情壮志:“船到桥头——”

“沉下去了。”我淡定打断。

他一拍腿:“师姐你能不能——”

“不要抢我台词。”我笑着打断他的话,说起来这种莫名其妙的满足感是怎么回事==

他扶额:“师姐你太调皮了==”

我正经起来,拍拍他的背:“好我们现在说正经的,现在天下的局势是怎么样的?”

“秦始皇统一天下,但六国余党还未清除,墨家、道家、西楚项氏一族等等依旧会作乱,天下未安。所以秦始皇势必会铲除这些江湖势力,极有可能以江湖治江湖,令某两派之间自相残杀,坐收渔利。”

这些是我天天考他的内容,他早已经背的滚瓜烂熟。所以背下来也算不了什么,我点点头接着问:“简单介绍一下墨家。”

“墨家擅长机关构造之术,与儒家并称当世两大显学,现任巨子不为世人所知,但是师姐你告诉我了,只是不让我说出去。统领有高渐离、雪女、班大师、端木蓉、盗跖、大铁锤、徐夫子,在桑海和镜湖医庄都有据点,墨家主城为机关城。机关城依山水而建,易守难攻。墨家的优点在于机关术出神入化,弟子众多,机关城以水为动力泉源,高渐离的武功可与阴阳家大司命或少司命比肩,班大师擅长机关术,端木蓉被称为医仙,盗跖擅轻功,大铁锤天生神力,徐夫子铸剑功夫极深。缺点在于墨家机关城太依赖水,这也是他们的弱点。”

他一口气能背出这些,我对我的教育十分满意:“很好。我之所以让你现在背这个,是因为我们在一段时间后很可能与墨家的人打交道,而且你学的暗器,向来为墨家所不齿。我是没有什么问题,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知道了!”

他答应的这么痛快,我反而有些不放心。想想也不会出什么太大的问题,便开始给他讲暗器:“暗器大概可以分为手掷暗器、索击暗器、机射暗器、药喷暗器和其他暗器五种,大多数暗器都是浸过毒的,所以使用的时候你一定要小心。临走的时候我带出来了这个,”我边说边从背包里把背弩拿出来,“这是背弩,用的时候把它平缚在背上,用两段绳索把弩系在后背上,这两段绳索正好系于双肩,另一段绳索的一端系于弩机,另一端系在腰带上,不需要手启动弩机,只要一弯腰低头,腰带上的绳索由于腰背的拉长,就会开启扳机,将箭通过后脑射杀敌人。一般杀手往往对被杀者行礼乃至叩头拜倒,受礼者不知所措之余,猝不及防中已经着箭。我不需要你叩首,弯腰九十度就可以。头要尽量往下低。如果没有将对手杀死,我从你身后出剑,你就可以退回去对付旁边的渣渣了。当然,你也可以直面对手,跃到对手面前冲着对手的脸撒下一把药粉,就是这个——”

我将一个小皮袋拿出来递给黑皮:“这里面是十里落花,只要对准面门撒就可以达到效果,但是你轻点儿用,这东西不是那么好找的。还有,不要拿出来闻,不要直接接触皮肤,所以从今以后把手套戴上。撒的时候注意一下风向。”

他戴上手套,接过袋子挂在腰间:“师姐,我记得你上次说过世间三大奇毒?”

“不,现在有四大奇毒,”我扳着手指头数,“十里落花,烟火人家,鸩羽千夜,落尽繁华。十里落花虽然没有出名,但我们迟早都要让它扬名四海。”

“那个落尽繁华,就没有更多的记载?”

“我去师父的密室看了,落尽繁华不仅可以清除你所指定某个人一部分的记忆,而且还可以自行篡改,服下落尽繁华的人,虽然过去的记忆被篡改,但永远都不会老去,换句话就是长生不老。落尽繁华从上古便有,现在也只有各大门派掌门人那里私藏一点,咸阳宫有一点,其余的落尽繁华全部在被黄帝部落遗下的一族那里。据说那族人以“仙”字为姓,因为服食落尽繁华的原因永葆童颜,并且每人都有三项常人无法做到的能力。匈奴界之内二百里,有一人名叫仙薤(音谢),你只要能想出办法给他他感兴趣的东西,你就可以从他那里得到你想要的一切——包括落尽繁华。落尽繁华虽然药性强,但只能延长一个人的寿命,所以仙氏族人只能用落尽繁华不断地重写自己的记忆,以便活得更长。长期服用浑身毛发、瞳孔褪色,也就是说过个千八百年,头发和眼睛···会变成···白色···”我越说越觉得不对劲,以仙字为姓,有三项常人无法做到的能力,白发,从哪个角度看都和仙霖一模一样。直觉告诉我这并非偶然。

“啧啧,开挂的氏族。”黑皮一脸悲愤,“有钱就是任性呜呜呜QAQ”

“闭嘴,”我一巴掌拍到他脸上,“你从前享福还享的少?家里钱少?”

“不多。”

“去死!身在福中不知福公安局局长他儿子你没有权利发言!!死黑皮你知不知道我都没有零花钱的!!”

“诶?!那么可怜吗?!我爹妈都是按我的总分给零花钱的QAQ本来以为我已经够可怜的了,一个月就那么一百多块钱.”

我悲愤的撕下一块鸡肉:“我爸妈要是能那么给钱我一个月可以有四百三十多!!”

“满分多少?”

“语文数学英语地理生物,满分四百四十。”

“!!!师姐你太吓人了!我们以后一起回去我要去你们学校QAQ我要你带我刷题带我飞!”

“==学习很难吗?”

“很难!!所有学科我只有英语及格体育满分!”

“体育满分!梅花弄你怎么做到的!”

他茫然:“体育很难吗?”

“很难!!所有学科我只有体育不及格!”

“师姐你不要再来秀高分拉仇恨了OTL算我求你.”

我无语,心想之前在现代搞不定的体育黑皮居然轻轻松松满分···这绝对有违常理!!!有违常理!!!

侧位体前屈我没有碰到零,八百米测了三次才及格,跳远到不了一米六,肺活量没上两千!让不让人活了!!中考体育要占分的啊!!

(此时黑皮内心:语文58,数学14,英语86,地理生物合卷20,虽然我体育满分但是爸妈给零花钱的时候不算体育啊!!这不公平这不合理!!有违常理!!有违常理!!!)

我和黑皮坐在一起一个抱着脑袋一个扶着额头一个画圈圈一个哀叹天日昭昭,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TAT。

一个不和谐的声音打破了这悲哀沉重降半旗(这是哪儿来的)的压抑环境,细听之下有三分熟悉:“大叔,你刚刚还说没人,你看这里有人!等等!有人和烤山鸡!ヾ(o???)?ヾ”

我和黑皮齐齐抬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一个短头发大眼睛看起来毛毛躁躁的小男孩好奇的向我们这里看来,两只眼睛紧紧盯着烤山鸡。我迅速想到了在咸阳宫里拖着我让我陪他玩的那个小男孩扶撤和他已经死去的父母荆轲和丽姬。

我没有来得及见荆轲丽姬最后一面,只听说荆轲丽姬双双死于秦王宫,而在此之前丽姬已经派人把扶撤——也就是荆轲的儿子荆天明送出秦王宫去,并在天明的衣服上缝了一首绝命诗——

远山重重,残月破云。

今夕何夕?天涯飘零。

思之者众,得之者寡。

此泪何泪?终未能停。

山水如初,万世不醒。

归处何处?静待天明。

我看着不远处的孩子,颇有些荆轲的风范,不禁轻声唤出:“天明?”

他听到我叫出他的名字,十分惊异,眼神也不得不从烤山鸡上收回来遥遥投到我身上:“你认识我?”

我未想到他能听到我轻声说出的话,一时竟不知道如何回答。尴尬之间目光一瞥看到师兄走近,心想他来的实在太及时了,拉着黑皮站起来,迅速换上微笑:“师兄,没想到能在这里相见。”

师兄点点头,声音低沉而有磁性:“好久不见。”

天明疑惑的抬头问师兄:“大叔,这是你的朋友?”

师兄不置可否:“我的师妹。”

我冲天明一笑:“忘了告诉你我的名字。我叫礼魂,你叫什么?”

“你不是知道我的名字嘛!”他很得意的站在师兄身前挺着胸往后一指,“我是剑圣盖聂唯一传人荆天明!”

我心中冷哼,天明小孩子心性一点儿没变,比起来还是我家师弟懂事。我假作笑意逗他:“那便是——天明少侠?”心想天明还是笼络一下比较好,毕竟少一个仇人多一个站在自己这一边的人也不错,便指着剩下的一只烤山鸡笑说:“要吃吗?”

他眼睛一亮,方欲答应,又瞥了一眼师兄,见他并未有任何反应,狂喜,点头如捣蒜。

我心想这真是人贩子的理想对象,但表面上依旧笑着带他去吃烤山鸡了。

四人坐在火堆旁,背景是浓浓的夜色。火光跳跃,身边人的脸半融在夜色之中,另一半脸暗昧不明。

我的笑容在刺眼火光中迷离如镜花水月:“师兄来这里是为了什么事?”

他点头,缓缓开口:“大秦统一天下,发通缉榜至天下九州,你我及对帝国不利的组织、人物,皆在名单之中。”又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闷头啃烤鸡的天明,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我将一切收入眼中,况且只要对阴阳咒印有了解的人都能看出来,天明的眉宇间会有时隐时现的一团黑气,而且后颈处那么明显的印记瞒得了谁都瞒不过我。我压低声音问师兄:“天明他身上···好似被下了什么东西?”

事实上这剧情我再清楚不过,只是想确认一下以便进行下一步行动而已。

师兄看着天真的天明,同样压低声音,眼神复杂:“是。被下了一种阴阳咒印,隔一段时间便发作一次。我想带他去道家找一个故人,或许可以帮他解开这个咒印。”

“解咒?”我忽然有了点儿兴趣,如果可以的话我或许也可以找道家的人解了我的咒印,便凑过去撩开耳际的碎发,“师兄你看,此咒能解么?”

师兄嘴巴微张好像有些惊讶,旋即又将面上的表情尽数敛回:“不知道。我想大约可以。你此次出鬼谷是要去哪里?”

“和你一样,去找一个人。”我笑着拍了拍黑皮的胳膊,“这小子没带路费,只好在这凑合一晚。”我做出一副恍然大悟模样,“对了,你们要去道家的哪个地方?我打算去天南海岭,顺路的话一起走?”

师兄摇摇头:“去函谷。”

我一拍大腿,十分惋惜的叹道:“真可惜,正好两个方向。”

师兄没说什么。

就这么一人倚着一棵树睡了一夜。

第二日师兄和天明早起赶路,我和黑皮收拾了柴火和鸡骨头,在十点左右的时候也上路了。果然如我所料,不到中午便到了城里,看看天色还早,这里又有通缉告示,心想当点儿东西快点走,在郊外找个人家投宿。

当了黑皮的零钱、钱包、语文书和明信片一类的东西,在大街上溜达溜达找地方吃东西,忽然看到一家装修简单的馄饨店,蓦然唤醒了旧时新郑的繁华街景。我本想离开,却惊觉其间某个角落撒发出来的、熟悉的感觉,就像塞北的小雪洒在荒山上的豪迈壮阔。

太像了···

我想起很久很久以前,新郑城的角落里有一个玩世不恭的家伙,妖孽男似的外貌带给人一种压迫感,声音有些嘶哑,让人想起万丈戈壁,千里沉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