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三江”水能开发与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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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怒江水电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3)

从更宽的领域看,一个省、一个国家为了保证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转,在一定时期的用电量是一个常数。怒江不建电站发电,别的江河、别的地方就必须多建电站发电。事情非常清楚,难道别的江河就不应该是“生态平衡”的河流吗?事实上,我国当前所发电力70%以上是煤电,弥补电力不足的有效方法往往是上马建设周期较短的火电厂,而煤电是造成环境影响最严重的能源。发一度电,约需要燃烧标准煤千克。怒江中下游可开发水电装机容量共计2132万千瓦,远景全部建成,最终每年可发电1500亿度以上。若不开发怒江水电,要发这样大的电力,需要燃烧标准煤达5000万吨以上。每千克煤的燃烧,排放出的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达1.26立方米,燃烧5000万吨标煤共排放废气约630亿立方米,这要污染多少地方和空间!由于计算方法上的差异,《关于怒江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有关问题的报告》指出,怒江中下游规划的水电站,每年将节约标煤3705万吨,每年减少排放二氧化碳亿吨,二氧化硫88.92万吨,氮氧化物33.6万吨,一氧化碳约0.85万吨,少产生粉煤灰约1100万吨,每年减少酸雨损失、人体健康损失和全球气候变化的损失约110亿元。由这些数据可以知道,从全国全省和全社会的角度看,怒江水电开发带来的生态效益是十分可观的,对局部的污染很小,对整体上的环境保护却是相当有利的。

从更远的将来看,怒江的水电能源开发,实际上还有对生态环境保护有利的一面。长期以来,由于怒江峡谷交通不便,农业生产条件差,处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人民群众的生活相当困难,许多人连温饱都无法解决。所以,他们只能毁林开荒,在陡坡上种地,当地人称挂在山坡上的地块为“大字报地”,通过刀耕火种的方式,广种薄收,借以填饱肚子。由于受到区位和交通条件的限制,当地也没有什么大的产业,新中国成立几十年,国家给怒江州的投资也很少。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为了增加一点收入,县上为了能够得到一点税收,在一段时间内,砍树成了唯一的选择,往外出卖木材就成了怒江州最大的收入来源。但是,几十年下来,怒江州的森林覆盖率从1950年代的97%以上减少到了年代末的70%,减少了20多个百分点,江边一带和公路能修到的地方原始森林几乎被砍光,生态环境急剧恶化,泥石流时有发生。国家制定了禁伐天然林和退耕还林的政策以后,怒江州坚决执行了中央的有关规定,森林生态系统有所恢复,森林覆盖率也逐渐上升,但由于不能再砍伐树木经营木材,老百姓增收和财政就显得更加困难。此外,在怒江峡谷内就有大约15万多的人口居住生活,以4口人为1户计算,将近万户。由于境内不生产煤炭,每户人家的生活能源仍然要靠木柴解决。

以每户每天烧掉15公斤木柴计算(实际冬天不止此数),每天烧掉木柴720吨,一年就烧掉木柴26万吨。由于没有生活能源的其他代用品,仅烧柴一项,就对怒江峡谷的森林生态构成极大的威胁。水电站修起来以后,若能在广大山区农村推广电炊,用电能代替木柴,每年就可以减少木柴砍伐30万立方米以上。实际上,推广电炊并不仅限于怒江峡谷内的人家,减少砍伐柴火的数量比这要大。经过实地调查和仔细计算,《关于怒江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问题的报告》指出:怒江梯级电站建成后,实现以电代柴,每年可节约50万立方米用柴,年减少林木资源损失4亿元左右,50年可减少约220亿元,将大大促进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只是我们用发散性思维进行一些换位思考之后所想到的一些方面。从这些方面我们已经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怒江水电能源开发的生态环境影响是比较小的,加大开发力度,积极修建有关的水电站,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完全是是合理的可行的。在此之外,如果我们再把怒江水电能源开发中单位装机容量所242淹没的农田数量、单位装机容量所搬迁的人口等数字,和别的江河的开发中所发生的相应数字对比(如与三峡电站相比),我们就会更加坚定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在同类工程中,怒江水电能源开发的经济效益评价、社会效益评价和生态效益评价都是比较好的。如果不是用所谓的“留下一条生态江”为目标,如果不再主张什么“保持原始状态”和“回到原始状态”,怒江水电能源开发是合算的,是对环境影响比较小的,是势在必行的,是任何人也挡不住的。

三树立科学发展观,把怒江水电能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

****十六届三中全会从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出发,提出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问题。所谓科学发展观,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党中央所提出来的科学发展观,既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协调发展的正确原则,也是指导怒江水电能源开发,把水电能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的科学观点,是我们最终应该怎样做出决策并付诸实施的指导方针。

科学发展观的前提和第一要义是发展,不讲发展就谈不上什么科学发展观。******总理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专题研究班结业式上的讲话中指出:“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要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离开发展,就无所谓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观,其根本着眼点是要用新的发展思路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对全国来说是这样,对我们云南这样的欠发达地区来说更是这样。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台湾省除外)中,云南的土地面积居第八位,人口总数居第十四位,自然条件、区位海拔和资源状况都不错,但经济总量在各省市自治区中只居第十九位,除了上缴中央的国税收入位居前列之外,其他指标均为全国后列,按社会发展综合指数计居全国第28位。云南人民的生活水平,特别是云南农民的生活水平,和我国东中部地区比较起来仍处于较低的发展状况。2003年底,云南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1697元,是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2622元的64.3%,还不到北京、上海等东部省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4。怒江州在云南省又是发展较差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大大低于云南全省的平均数,50万人口中就有22万多人处在贫困线以下,其基本情况已如上述。在云南,在怒江这样的欠发达地区,不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千方百计谋求加快发展、快速发展,行吗?还要等到什么时候?从当前的实际看,水电能源开发,可以说是怒江这样的地方谋求发展的最好出路,国家发展和市场缺口需要,资源条件和环境评价又允许,我们绝不能再丧失这难得的机遇。应以水电能源开发为突破口和增长点,带动怒江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