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关上潘多拉魔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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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魔鬼之花(4)

“总之,我认为,吸毒很多是由家庭缺陷、家庭教育方式不当、贫困、缺医少药、失业、失恋、缺乏生活技能、被家庭或社区遗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而吸毒成瘾,产生药物依赖是一种慢性的、反复发作的脑部疾病,和其他疾病一样,必须通过恰当的药物治疗并促进病人的行为改变才能治愈。不要只从社会学角度看待吸毒者,要从医学的角度看待他们。不要老是打击,以致让他们对社会产生敌对情绪。目前,我们对吸毒中的艾滋病毒感染者是双重歧视,正如对待同性恋中的感染者一样,这是缺乏人文关怀的表现,也是不科学的。”

对吸毒者采取干预措施,受到了许多人的欢迎,也遇到了来自部门、社会舆论和公众的强大压力。

以提供清洁针具为例,共用针具是艾滋病毒传播的重要途径,通过针具交换为吸毒人员提供清洁针具以减少疾病的传播,其效果已为世公认。西欧和北美上世纪80年代就出现了针具交换,但北京2004年建立了第一个针具交换点后,一连38天竟没有等来一位交换者。为什么?原来,吸毒者不敢暴露,怕受到人们的谴责、歧视,更害怕被公安部门抓走。

经过几年的努力,这种情况已经有很大改变,目前我国在许多地方都已经建立了针具交换点,吸毒者也普遍认识到共用针具的危害,以广西的宾阳县为例,开展针具交换后,吸毒人群中的艾滋病毒感染率已经从20%以上降到10%左右。但是在考察中我了解到,这方面也还有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些地方虽然毒情和疫情都很严重,但由于资金不足,针具交换只能在小范围内推广,只能是向上级汇报的“政绩”,没有真正起到遏制艾滋病毒传播的作用。

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仍然把吸毒者当作“罪犯”和社会渣滓,对他们缺乏真正的关爱,甚至有人说:这些人就应该通通死掉!因而对推行针具交换和******替代都缺乏真正的热情。

公安部门过去一直把“针具”作为吸毒的证据,谁携带针具谁就可能被抓,因而不少地方在建立针具交换点时,公安、社区甚至家属都不同意,认为这无疑是纵容和鼓励人吸毒;吸毒人员也害怕,怕搞针具交换的人是公安局的“卧底”和“内线”。卫生部门反反复复做工作后大家才勉强同意了,公安部门同意不在针具交换点附近抓人,吸毒人员也理解了,知道他们不是“卧底”,但实际上由于公安部门有禁毒的“指标考核”,有时为了完成“指标”,也不得不把前来交换针具的人抓了起来,于是影响了针具交换工作的进行。

从事针具交换的,大多是各地疾控中心培养的“同伴教育者”——他们是曾经吸毒的人,由于有“共同语言”,更容易取得吸毒人群的信任,更容易开展工作。但我认识的一位小伙子却坚决拒绝参加,虽然疾控中心多次动员他,虽然这工作有一定报酬,但他说:“我天天和那些吸毒的人打交道,天天接触‘****’,没有那么强的意志力控制自己,又可能重新吸毒,我不干!”有个针具交换站最初有14个同伴教育者,但坚持下来的只有5个,有的被抓去“强戒”甚至劳教,有的远走他乡,物色新的同伴教育者,很多人都不愿意干。

在******维持治疗门诊部,也遇到了一些和针具交换类似的问题。

1964年美国科学家首次在吸毒者中开展了******维持治疗的研究并且取得了成功,以后这种疗法在全世界逐步推广,成为治疗******成瘾者运用得最多的方法之一。

据禁毒部门介绍,******成瘾后极难戒除,复吸率高达95%以上,而用******替代******后,不但消除了毒瘾发作时那种非人的煎熬,而且费用低,对健康影响很小,不会影响工作和生活,不会造成艾滋病和其他恶性疾病传播,还可以减少违法犯罪。过去长期以来我国把******定为毒品,不允许使用,近年来这个禁区已经被打破了,2004年卫生部、公安部、国家药监局成立了******维持治疗国家工作组,联合下发了文件,从这年上半年开始,8个******维持治疗试点门诊在云南、四川等省启动。

一位吸毒者写下了自己服用******后的感受:

“我曾经是个做服装生意的个体户,1997年因年幼无知和好奇吸上了******。成瘾后,人变的懒惰了,钱也用光,生意就没做了。之后我三番五次地在家里或者出远门去戒毒,但都未戒掉,1998年去攀枝花戒毒,不但毒品没戒掉,反而和别人共用注射器并感染了艾滋病……

“2004年在中英项目的支持下西昌市皮防站开办了******替代门诊,通过朋友和站上医务人员的动员,我和男友一起来喝******。最初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一边喝******一边还在吸******。后来站上要对我们进行‘尿检’,为了应付尿检我们忍了几天不吸******,但后来我们从几天到更长时间都不想吸******了,现在别人在我面前吸毒或注射毒品我们都无动于衷了,好像大脑又回到了过去未吸毒时一样。我好高兴能做到今天这一步!

“从2005年7月起我开始免费上抗病毒药进行治疗了,身体已经有了明显的好转……”

******确实给一些吸毒者带来了希望,让他们有了重新做人、重新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在某市的******维持治疗门诊部我碰见了穿着一身红色运动服的小高,她24岁,高高的、胖胖的、白白的,想不到竟是个吸毒者。她微笑着甚至兴致勃勃地回答了我的一切问题。

“你怎么会吸毒呢?”

“2000年过年的时候,我胃里不舒服,同学的姐姐吸毒,让我玩一下,我吸一两次停了,停下后就像害了感冒一样,就又吸,同学的姐姐给我们毒品,最初几个人一天吸两三百元,后来一天要吸四五千元了!”

“听说你是大学生?学校不干涉吗?”

“在大学里我学的企业管理专业。学校曾给我记大过,他们不知道我吸******,以为是******。瘾发作时我就旷课,也曾在厕所里偷偷地吸,先是口吸,两年后静脉注射了。那时候我每天一睁开眼睛就想搞毒品,吸了毒就睡,睡了起来又吸毒,成天根本不可能想别的。最瘦的时候我只有80斤,妈妈一见就哭……我的父母亲都是大学生,他们一直在帮我,我比别的人幸运。我认识夫妻两人都吸毒,把家产吸光后剩下两万元留给女儿,双双跳楼自杀,男的跳楼后脑袋都摔得没有了,父亲很怕我也变成那样……”

“吸******真的很有快感吗?”

“最初想呕吐,后来想睡觉,幻想中人轻飘飘的,仿佛什么都有了。但是上瘾后我只觉得痛苦,瘾发作的时候特别折磨人,你看,我手上都是刀割的印子、烟头烫的印子,都是毒瘾发作时留下的……”小高卷起了她的衣袖,上面果然伤痕累累,“我吸了几十万,再也不能这样了!”

“去过戒毒所吗?”

“去过。关了15天,但是心瘾没有戒掉,后来又复吸。******不容易戒掉,毅力很强也不行。要是早有******,我就早脱离苦海了!”

“有人说******是白菜,******才是肉,因此服******后他们仍然要偷吸******,你觉得呢?”

“我觉得服******的感觉和******差不多,而且服******后再去吸******我会感到特别不舒服……我想,只要是真心真意想戒掉毒瘾的人,一定会觉得******很好。现在我有了工作,每月工资两千多元,还有了男朋友,生活又有希望了!我已经服了半年******,做梦时偶尔还会梦见在注射******,现在已经逐渐减少了******的服用量,估计大概需要3年吧,就会彻底戒掉毒瘾。”

在广西的一家戒毒所里我认识了小莉,23岁,算是“新一代”的吸毒者。她个子不高,穿着白毛衣,长得很靓,是那种一看见就能吸引人眼球的女孩子,虽然皮肤苍白露出病态,但大大的眼睛、漆黑的眉毛、端正的小嘴却弥补了这一缺陷。她的眼睛里有淡淡的忧郁,带着神秘和梦幻,美得叫人心碎。所长告诉我:“这个女孩子又会跳舞又会弹钢琴哩。”

一看见她,我忍不住叹气道:“这么好的小女孩儿,怎么会去吸毒啊?”

她含泪回答我,她的父母亲都是单位的领导,但感情不好,很早就离了婚,以后各自组织了新的家庭并且又有了孩子。法院判她跟着父亲,但父亲对她并不关心,从小就缺乏“爱”和“亲情”的她,只能在外面寻找安慰,很快就和社会上一些“混混”交了朋友。16岁的时候,她和父亲曾为一些“小事”大吵过一次,盛怒的父亲赶她走,于是她便赌气从家里搬出来并只身一人去广东打工。在广东,17岁时她被人强奸了,以后又被人拐卖。坠入“底层”流浪的她,完全绝望了,看见周围的人都在吸毒于是也吸,以后毒瘾越来越大,曾4次进过戒毒所,有一次还是自己主动要求的,但结果都没有把毒瘾戒掉。最近,她的父母亲已经幡然悔悟,认识到自己对孩子“不负责任”,因而欢迎她回家;相爱的男朋友也苦苦劝她戒除毒瘾。前些天她听人介绍服******的好处后,便去试了试,仅仅去了三次,便觉得自己又和正常人一样了,重新恢复了做人的信心……但由于有吸毒的“底案”,两天前公安又把她抓进了戒毒所,被抓时,父母和男朋友都哭了……当我采访她时,她含泪反复哀求道:

“请你们相信我,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最后的一次机会,我不会再吸毒了!如果早有******这样好的东西,我早就戒掉毒瘾了!”

后来,在疾控中心和禁毒办的协调下,小莉走出了强制戒毒所,我衷心希望她能够开始新的、健康的生活!

对进行******维持治疗的人群,我国有一项规定,必须曾进过强制戒毒所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才有“资格”。因此考察中一个小伙子向我反映,我没有进过戒毒所,也没被劳教过,现在想戒毒,想去服******,但多次要求“上面”都不批准,他惶惑地问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呢?”我无言以对。据了解,一个小小的市,吸毒者本有几千人,但由于有这些限制,服******者仅有100来人。不知道有关方面能不能对这些限制性规定更深入地进行研究,让它更人性化、对禁毒更有利?

除此之外,国外进行******维持治疗的实践证明,一般维持一年后才可以让吸毒成瘾者使用毒品和犯罪率明显下降,生活方式明显改善,要3至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真正“脱毒”,但目前我国不少地方的吸毒者由于各种原因,并不能长期坚持。******维持治疗门诊部面对的共同问题是,病人流失率高,能够坚持治疗一年以上的一般只有20%左右,有的还更低。只有极少数效果明显的地方,如广西的柳州市,坚持率可以达到40%左右。

为什么不能坚持?

据门诊部的医务人员介绍,有的是由于******的心瘾无法控制,又重新吸毒;有的是出差、外出谋生或四处流浪;有的是不愿或无力交纳每天10元钱管理费;少数地方是由于门诊部医务人员态度不够好,而吸毒人员生理上、心理上都有问题,很容易因一点小事便放弃治疗;而更多的却是由于被公安部门抓进了强戒所。这里主要还是牵涉到公安部门的“严打”和“禁毒指标”问题,公安部门也不是不知道******的好处,但完不成指标是要被处分甚至就地免职的。近年来,经过卫生部门和公安部门多次协调,一些地方双方已达成共识,对参加******维持治疗的人视为戒毒者,可以算在“禁毒指标”之内,但据说上面还没有正式发文确认,因此有的地方还没有落实这种办法,有的地方即使可算指标,但却没有奖金可拿……因此,要彻底解决吸毒人员流失的问题,除了对他们加强管理和心理辅导外,还需要自上而下拿出明确的政策和具体的办法,在涉及一些部门利益上,也要妥善地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