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孟子见齐宣王,曰:“为巨室,则必使工师求大木。工师得大木,则王喜,以为能胜其任也。匠人斲而小之,则王怒,以为不胜其任矣。夫人幼而学之,壮而欲行之;王曰:‘姑舍女所学而从我。’则何如?”
“今有璞玉於此,虽万镒,必使玉人雕琢之。至於治国家,则曰:‘姑舍女所学而从我。’则何以异於教玉人雕琢玉哉!”
【译文】孟子见到齐宣王时说:“您要建造大房巨屋,就一定要派工师去寻求大木料,工师得到大木料,则大王高兴,以为这人能胜任工作。一旦工匠把木料砍削小了,大王您就会生气发怒,以为这人不能胜任工作。而人自幼学习,长大了就要行为于所学到的东西;大王说:‘暂且舍去你所学的,听我的吩咐去做’,那会怎么样呢?
“现在这里有一块未经雕琢的玉石,即使价值很昂贵,必然要使玉匠雕琢加工。至于治理国家,还在说:‘暂且舍去你所学的,听我的吩咐去做。’那跟要玉匠按照您的吩咐去雕刻玉石有什么区别呢?”
【说明】孟子针对齐宣王不能用贤图治的弊病,借用两个比喻来告诫齐宣王应该依靠专家,让他们学以致用,而不要依着自己的好恶爱憎,不要依着自己的个性来治理国家。第一个比喻是木材的利用问题,大木料有大木料的用处,但建造房屋,不能都用大木料;工匠根据修建房屋的需要,将大木料改制成小木料来利用,是因为修建房屋也需要小木料。大小配合,才能有一幢完整的房屋。治理国家同样也是这个道理,大臣有大臣的用处,小吏有小吏的用处,而齐宣王却说:“姑舍女所学而从我。”就是要抹杀每个人的个性和自幼所学的东西,就是否认贤才治理国家的才能,这正应了老子所说的,用愚蠢的智慧来治者人民。究其实,齐宣王本人又能懂得多少呢?工农兵学商、农林渔牧副,让他管理什么呢?必须先要确定其管理范围和职责,他才能名正言顺地管理这一方面的事。如果一个君子所学的是文,让他去管理农林渔牧副,或者是他明明管理着文化方面的事,却要他去过问农林渔牧副方面的事,则是名不正;名份不正,则他管理这方面的事就说不上话,或者是说话没有说服力,这事也就干不成了。这事干不成,那么这方面的礼乐也就兴不起来,也就是说,这方面的社会行为规范建立不起来;这方面的社会行为规范建立不起来,刑罚就会不得当;刑罚不得当,那么老百姓就会无所适从,不知道奖惩,手足无措。这是孔子根据“正名”原则进行的的一套推论,这个推论是“为政”的重要理论,也是“为政”的思想指导方针,也是我们生活中的思想指导方针。根据这个思想指导方针,统治者在处理国家事务上,必须先要确定事务的范畴,才能确定立个什么官,才能确定这个官职的职权和责任。而这个官员才能根据职权和责任干好他的事。生活中也是这样,做儿女的责任就是要听父母的教导,不到时候,他是不能承担父母亲的责任的。即使是他生儿育女以后,他有了作父母的责任,但在他的父母亲面前,他仍然是父母亲的儿女,还是要承担作儿女的责任。
孟子的第二个比喻是说,雕琢璞玉需要专家,如果玉匠按照您的吩咐去雕琢璞玉,那么很可能这块非常昂贵的玉石也就没有价值了。这就是说,专家在治理国家时,有他的一套办法,如果事事都要按照某个人的旨意和好恶爱憎来办理,那就象外行冒充玉匠雕琢玉石一样了。既然知道雕琢玉石需要请玉匠,同理,治理国家就需要贤才。这个道理很多人都懂,可是一旦掌了权,说话有人听了,就会忘乎所以,到处视察,到处指手划脚,恨不得所有人都听自己的话,都按自己的意愿办事。这种情景不但古代有,现代更有,而且是愈演愈烈。尤其在中下层官员和很多企业中,往往形成了一言堂,一个人说了算,而这种人往往很快就倒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