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流演变的角度,河流是水流与河床相互作用的产物,是河流动力运动的全过程。从这个概念出发,一条河流如果发生了河流动力失衡,那么河流的健康必然会出现问题。流量大小是衡量河流健康的重要因子,一条健康河流的重要标志,就是它应具有足够的流动水体,也就是应具有足够的河道流量及其出河口水量。一条天然非季节性河流,如果出现长时期的断流,应被视为非健康河流,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使河流动力得以相应的修复。
在水流与河床长期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塑造的天然河流,由于每条河流的来水量及其过程的特点各不相同,形成了不同的河流特征。如长江水量大、持续时间长,水流造床作用强,形成了冲积性河流特征;黄河下游具有河流断面相对规则、干流相对发育、支流及其湖泊众多的特点,构成了较为完整的河流演变系统;黄河水量相对小、变幅大,水流造床作用相对较弱,形成了堆积性河流特征,具有河流游荡、断面宽浅,以及河床不断抬高、河道经常改道的特点,构成了较为复杂的河流演变系统。所以,一条天然河流的形态及其演变特征是与它的来水来沙条件相适应的,并且总是处在与水流不断的调整过程之中,总是处于不稳定向稳定、不适应向适应方向演变。如北方的一些河流,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由于河流来水量不断衰减,河流断面出现萎缩现象,以及南方一些分汊河道,呈现的一汊增长将伴随另一汊的消亡现象,这些演变都是水流与河床自动调整的结果。当一条河流在演变过程中出现了累计性萎缩的趋势,那么就意味着这条河流处于一种亚健康状态。
从江河防洪治理的角度,河流是宣泄洪水人海的通道,是蓄泄洪水的调节过程,河流缺乏调蓄洪水的空间就无法有效调控洪水,也就会发生洪水灾害。从这个意义上讲,一条河流如果发生调蓄空间失衡,那么河流的健康也会出现问题。河流的调蓄空间包括天然空间场所和人工空间场所,河槽、湖泊是天然的调蓄洪水场所,水库、蓄滞洪区是人工的调蓄洪水场所。如果这些空间的容积能够与河流来洪量维持相对平衡,就能有效地控制洪水,保持河流基本稳定,确保江河防洪安全。
但是,由于人口的不断增长,加之过去对自然的认识不足,缺乏人与自然和谐、河流健康的理念,出现了违背科学规律的围垦河湖、侵占河流行洪通道和洪水调蓄空间的现象,从而加剧了洪水灾害。如长江流域的洞庭湖最大时面积曾达6000km2,世称“八百里洞庭”,由于长期的围垸垦殖,加之泥沙淤积,湖面和容积逐渐缩小,1995年面积仅有2625km2,蓄水容积167亿m3,成了“洪水一大片、枯水一条线”。1949年鄱阳湖面积为5340km2,1999年减少为3750km2,调蓄能力下降了20%。号称千湖之省的湖北省,截至2000年,湖泊总面积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7141.9km2减少到2438.6km2,百亩以上的湖泊个数由1106个减少到958个,千湖已不再。以上情况给长江中下游的防洪增加了很大的负担,导致了“人不给水出路,水就不给人生路”的严重后果。很多专家认为,过度的围湖造田是加剧1998年长江洪水危害的重要原因之一。
按照维持河流健康理念的要求,我们必须转变治水思路,遵循洪水的自然规律,不与水争地,给洪水以出路。首先要禁止对河道及湖泊的进一步围垦,并按照流域防洪规划,结合各流域实际情况,实施平垸行洪、退田还湖,提高河道的行洪能力,尽可能保持河流的天然调蓄空间。1998年长江大洪水后,通过实施“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综合措施,恢复长江水面2900km2,增加蓄洪容积约130亿m3,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要有计划地通过兴建水库和加强蓄滞洪区建设,逐步增加人工调蓄空间,力争使河流的调蓄空间与流域洪水相协调,维持相对平衡。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实施这些措施是治理江河协调、人水矛盾的需要,也是维护河流健康,促进流域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需要。
从生态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河流是维系流域生态系统平衡的生命线。比如,在干旱地区通过引水灌溉形成了人工绿洲,有利于流域生态与环境的改善,同时由于引水减少河流的水量,降低了河道水位,使地下水位下降,又会对流域生态系统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从河流对生态系统的作用和影响而言,河流生态系统的平衡状况也是衡量河流健康的一个重要标志,河流如果难以维系河流生态系统的基本平衡,也就失去了河流健康的生命特征。
河流生态系统是指河道的水流区域和与此水域有直接水体交换的生态单元(如湿地生态系统和河岸生态系统),是指河流水体的生态系统,是一个复合生态系统。不同地区的河流以及不同的河段有其不同的河流生态系统,同时也存在各自的河流生态问题。如我国南方地区河流较多的是水污染引起的生态问题,北方地区河流更多的是水资源不足引起的生态问题,河口地区更多的是人海水量减少引起的生态问题。
从河流生态系统的角度来看,人类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影响着河流的健康。
(1)不合理开发水资源,引起河流生态系统的恶化。由于无序地过度开发利用水资源,河流维持自身生态系统平衡所需要的水量被侵占,从而破坏河谷水生植物和水生生物的生存条件,影响其发育与繁衍,引起河流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转换关系、产汇流关系和泥沙淤积等发生变化,以及河口的咸水上溯和流域生态与环境恶化等问题。
(2)河流水体的污染,构成对河流生态系统的破坏。河流水体被污染后,不仅破坏河流的水环境,更严重的是对河流生态系统构成破坏,造成地下水被污染、河流的供水功能丧失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特别是在因水资源开发利用使河流水量减少,水体纳污能力下降后,污染对河流生态系统的破坏更加突出。
(3)破坏流域植被生态,引起大量泥沙进入河道淤积,危害河流健康。水利枢纽及闸坝工程自身对河流健康的影响,除个别工程的特殊情况以外,主要是引起局部泥沙淤积,以及不科学的调度运用使下游河道脱流等问题。水利工程对河流水污染应该说不存在直接的影响关系,不能说水利工程加剧水污染,只能说通过合理调度水利工程,可以一定程度上发挥其改善局部河流水环境的作用。
河流具有供水、灌溉、发电、航运、养殖、旅游以及生态等多种功能,并且同其他事物一样,这些功能都是独特而且有限度的。河流的各种功能齐全并能够有效地发挥其作用,是河流健康的表现;反之,如果河流的某一种功能或者几种功能丧失,就意味着河流的健康出现了问题。如河流的航运功能。一些山区中小河流,由于水流湍急、暗礁密布,原本就不能够通航;而一些北方河流原本是通航的,但由于水量减少,水深不够,丧失了其航运功能,这是由于过度开发利用水资源所引起的。又如河流的供水功能和旅游功能。一些河流由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大量排入,水体受到严重污染,有的甚至存在有毒的有机污染物,构成对水环境的破坏,使河流的供水和旅游功能丧失。因此,河流的健康状况可以通过河流综合功能的丧失程度反映出来。一条河流原本具有的某种功能,如果由于某些原因而丧失,可以视为是河流一种病态的开始,甚至危及到河流健康。
发挥河流的综合功能,必须充分认识到河流的任何一种功能都是有限的,必须通过开发才能发挥其功能作用,而超过其承载能力进行开发,又会影响河流的健康。并且河流的各种功能存在其内在的联系及相互转换关系,某一功能的过度开发利用将会导致其他功能的降低或者丧失。如由于对河流灌溉供水功能的过度开发利用,将会引起河流水量减少,河道水深降低,导致河流的航运功能下降;由于发电功能的过度开发利用,将会使河流生态与环境受到影响。此外,河流的各种功能在性质上还存在着差异。一般而言,河流的供水功能常处于头等重要位置,而在某种特殊情况下,河流的生态功能可能处于头等重要的位置;对于一些河流,其航运功能占有比较重要的位置,而对于有些河流,航运功能就不显得那么重要。
为了科学、合理、有效地发挥河流的各种功能,必须开展流域综合规划,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统筹安排防洪、供水、发电等流域综合开发治理,有效发挥河流的各种功能,并统筹考虑流域治理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协调各种矛盾,促进河流治理开发与流域的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各单项功能的开发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要求,那种单纯地追求单项功能最大化开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水库移民与河流保护管理
(一)我国水库移民概况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50多年时间里,全国共兴建了85108座水库(2005年),总库容5624亿m3,其中,大型水库470座,总库容4197亿m3。这些工程在防洪、灌溉、发电、供水和航运等方面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与此同时也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巨大的淹没损失,产生大量水库移民。从新中国成立初到1985年前建成的水库,原动迁移数量约1000万,由于人口繁衍,目前已经至少发展到1500万人。1986年以后新建成水库的移民人数约为120万人,加上正在建设中的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和刚建成的小浪底工程的移民,目前我国的水库移民总数近1820万人。
水库移民为了支持水利水电建设事业,献出了自己的家园,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我国部分水库移民的生活水平仍然很低,与当地居民相比,差距很大。1996年调查显示,广州市黄龙带水库移民人均年收入为1200元,只有广州市农村人均年收入4245元的23%;1999年广东省水库移民人均年收人为1920元,是全省农民人均年收入3628元的53%;从全国范围来看,2000年中央直属水库移民人均收入仅相当于全国农村人均收入的47%。总的来说,水库移民脱贫奔小康的形势还很严峻,需要政’府和社会更多的关注。
(二)我国水库移民的特点
水库移民是人口迁移和流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属于典型的非自愿性移民,与自愿移民相比,水库移民具有以下特点。
(1)强制性。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愿性移民是迁移者自由、自发、微观性和个体性的经济行为。而水库移民则是一种由外在的强力作用而产生的移民,通常是由政府或者工程业主单位(一般获政府授权)来规划和组织移民安置工作。我国水库移民基本上是政府行为而不是市场行为,由政府动员、组织与实施,这样做有利于保证工程建设进度要求,但政府行为带有强制性,与市场经济的公平、自愿、等价交换相矛盾,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2)补偿性。水库移民涉及十分复杂的补偿问题,它要求在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涉及到的淹没损失进行全面系统调查和掌握准确的基础数据基础上,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或通过与受影响的人口协商制定出国家或业主单位都能接受的补偿标准。长期以来,由于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国家为了满足整个社会对电力、供水、防洪等的需求,需要大规模的开发水资源,但由于经济基础薄弱,国力有限,国家采取低标准的补偿政策来处理移民损失,移民的损失不能按等价交换原则获得赔偿,更不用说按市场经济法则来进行。近期,国家加大了对水库移民补偿问题的重视,正逐步提高水库移民的补偿标准。
(3)大规模性。我国是一个水能资源丰富的国家,同时人口密度大,许多大型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引起的移民数量非常大。例如丹江口水库移民为38万,三门峡水库移民为32万,黄河小浪底工程移民为20万。目前在建的长江三峡水库移民总数预计达到140万,南水北调工程移民总数大约近40万,其中中线工程移民在22万左右。
(4)时限性。水库移民都有很明确的时限性,一般移民搬迁的时间与水库建设的进度相衔接,所有受影响的人口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工作。而自愿性移民群体的迁移行为具有显著的渐进性,他们的迁移没有外来的时间限制。
(5)社会性。由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而产生的移民对受影响的人口所在社区的文化及社会组织结构产生重大影响,甚至使之解体。移民安置是以人为中心的活动,人的社会性决定了移民活动的社会性。移民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环境等多个方面,非常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
(6)破坏性。工程建设不可避免要淹没土地。当人们耕种的土地被淹没而被迫迁移时,原有的生产体系将遭受破坏,大量有收益的土地和其他有收益的生产资料将会丧失,收入会大幅度下降;教育和医疗保健等福利设施及服务将会受到影响;人们相互提供帮助的社会关系网络也会解体。自愿性移民的迁出不仅不会破坏原居地的生存发展环境,而且还可能为原居地的发展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或新的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援。
(7)不可逆性。与自愿性移民随时可以回流不同,由于原有的居住地被淹没,水库移民一般是不可逆的,属于彻底性的迁移。
(8)机遇与风险同时存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给移民带来巨大损失的同时,也给移民带来了开发资源、发展经济、建设新居住地的机遇,有利于用符合社会发展的新的思路去规划和建设移民区域,使其人口、资源、环境、社会、经济可持续地协调发展。但在安置过程中,要受到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充满风险。如果回避或防范风险的措施不得力,移民的生活水平就会降低而走向贫困。
蓄滞洪区的人口管理
(一)蓄滞洪区与蓄滞洪区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