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我是小贝……
一、
父母不是亲的,是养父母,她跟着他们的时候,已经6岁,什么都记得。
她6岁那年的清明节,父母回乡下老家给爷爷奶奶上坟,再也没有能够会回来。他们乘坐的客车出了车祸,父母一同遇难。
6岁,她尚且不能阅读人生苦难,只是为父母的不再归来任性哭闹。14岁的哥哥董小宝、一个已经和父亲差不多高的倔犟少年,紧紧地把她箍在怀里,不哭,不闹,只是紧紧地箍着她,直到她哭累了,在他怀里睡去。
父母的丧事,包括养父在内的一些同事帮忙着料理了,她不再哭闹,但总是追在董小宝后面要爸爸妈妈。她不爱吃董小宝做的半生不熟的饭,不喜欢董小宝洗完后皱皱巴巴的衣服,不喜欢董小宝给她梳得乱七八糟的小辫儿……
那天晚上,很晚了,她不肯睡,爬起来又一次扯着董小宝喊:“我要妈妈!”
董小宝忽然把她从被子里面拉出来,用力握住她小小的肩膀:“妈妈死了,别再找她了,他们都死了,不会再回来了!”
董小宝的声音很大,大到让她因害怕而住了口。然后,几乎是在一刹那,她明白了她的爸爸妈妈不会再回来,知道了她的世界里,从此只剩下董小宝一个亲人。
董小宝猛然扑在床上,嚎啕大哭。那是父母离开后,她第一次听到他哭。
这次反倒是她没有哭,然后,她慢慢俯下身去,趴在董小宝的背上,用她的小手,紧紧抱住了他的身体--和父母一样温暖的身体。
她开始像依赖父母那样依赖董小宝:上学,她要他送;放学,他一定得来接。
董小宝读书的中学离家远些,每天上午,董小宝骑着单车一路风驰电掣,赶到她的学校门口,总是满头大汗。然后她就牵住董小宝的衣襟再也不松开。她一声一声地叫着哥,不再哭闹和任性--小小的她从来就没有对他说过,从她知道父母真的不再回来的一刹那,她的内心就被一种恐惧填满,她害怕有一天董小宝也会离开她。
那种恐惧感,让一个6岁的小女孩变得乖巧顺从。可是她怎么都没想到,尽管如此,董小宝最终还是抛弃了她。
那天是周末,一大早,董小宝破天荒地用了半个多小时耐心地给她扎了两个小辫子,给她穿上不知道什么时候为她买的白色连衣裙。然后,他带她去了公园,并坐了她眼馋了许久的那个旋转木马。他还买了她爱吃的冰糕,把零食塞满她的小背包……
那天,巨大的幸福感让她丧失了一个孩子的警惕,她欢快地在那一天忘记了父母忘记了恐惧。吃饱了,玩累了,她爬在小宝的背上睡熟了。
可是,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她躺在别人家的床上,而小宝,已经不见了。
那个她一直叫婶婶的邻居告诉她;小宝出去打工了,从此,她就和他们一起生活。虽然她知道叔叔婶婶是父母生前的好朋友,但是当她明白过来的时候,一种比失去父母时更大的绝望瞬间淹没了她小小的心――在给予了她一整天幸福的假象后,抛弃了她。她认定,她被小宝卖了。然后,他拿着卖她的钱跑了,不要她了。
知道小宝和父母一样不会再回来后,她迅速地接受了彻底被改变的生活。那种迅速,长大后她知道那是一种悲伤的妥协。
她主动学习做家务,洗自己的衣服,她知道这不是她的家,他们不是她的亲人,在小宝离去后,她已经彻底丧失了一切撒娇和任性的权利。她又有了一个哥哥,那男孩大她一岁,很顽皮,有时候会偷偷欺负她。
好在养父母是疼爱她的,会在她每一年长高的时候,为她添置新衣,好吃的也总会为她留下。她对他们,有爱,更多的是感激。可是成长,在年少的时光里,总是显得如此漫长。
二、
养母又一次提起董小宝时,她已经11岁,读小学四年级。
那天晚上,她帮着养母缠毛线,缠着缠着,养母忽然说:“这些年了,你不想小宝?那时候他那么小,怎么养活你?”
她紧闭着嘴不说话,是的,她不想他。她想起来心里就是恨,恨的感觉很不好,她宁可不想。于是她说:“妈,别说他。”
养母叹了口气,还想说几句,但她已经放下毛线转身进了自己的小屋。
没错,她恨他,她不怕跟着他过艰苦的日子,哪怕不读书,和他一起去讨饭。但是他击碎了她最后的幻想,带走了她对最后一个亲人的依赖――那是她来说彻底不留任何余地的摧毁。为此,她不能原谅。
16岁,她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考入高中,大她一岁的哥哥在读高二。
一年后,哥哥面临高考时,养父下岗了,在菜市场租了个摊位卖青菜。那天晚上,她做功课累了,到客厅喝水时,听见隔壁养父母的卧室里,哥对养母说:“妈,我不管,反正我得上大学。”
“不行!小贝成绩比你好,她能考上好大学。”养父的声音不大,但是很坚决。
“哪有那么多钱供你们两个?”是养母的声音。
哥还在嘀咕着什么,她已经退回到自己的屋子。什么都不想再听,她在那一刻打定主意,让哥去上大学,她读完高中就出去找工作。在最后的亲人把她抛弃后,他们给她的,已经太多。她不想他们再为她付出更多。
可惜哥的高考成绩非常不理想,没考上大学,于是哥与养父关于复读的问题又开始争吵,但是养父的态度依然坚决――小贝必须上大学。
她同样坚决:“我不考,我决定了。”
正挣执不下,养母从厨房走出来说:“小贝,你必须考,你知道吗?小宝已经给你攒够了学费,你必须上大学,别辜负了他,他不容易。”
她愣住了。
三、
11年后,她终于第一次让自己重新在记忆里寻回了董小宝这个名字。
养父母告诉她:当年,小宝自知一个14岁的自己根本没有能力照顾6岁的妹妹,于是决定自己外出打工自食其力,而将妹妹托付给他们。他把房子卖了,将一点可怜的钱交给了养父母,他知道他们是好人,会好好照顾她爱护她。离家的那天清晨,他看着仍在熟睡中的妹妹流着眼泪郑重承诺:婶,我一定会混出个人样来,那时候一定回来接妹妹!
“从你读小学四年级开始,小宝他每个月都会寄钱来,我们都给你攒下了。是爸爸妈妈没本事,这些年,让你跟着我们受委屈了……”养母再也说不下去,握着她的手,哭了。
这些年他在哪里?如何生活……她的心里一下被太多的问题噎得满满的,那些问题一点点填补着她心里那个深深的黑洞,随之而来的,是巨大的被亲人所爱的幸福感。原来小宝从来没有抛弃她,原来他一直在爱她,以她当年所无法理解的方式。
可是他为什么不回来看自己?他不是说过要来接自己吗?
钱,寄自广州,没有具体的地址。邮戳上的邮局地址甚至也是不固定的。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到广州找到他!
一年后,她考上了大学,去了那个有凤凰花的城市。可是,在喏大的广州找一个人,简直就是大海捞针。这期间,小宝依然将她的学费寄回老家。
大学毕业了,她留在了广州,找到了份推销保险的工作,为的就是利用一切机会寻找他。
就在她近乎绝望的时候,她竟然在网上看到了一组新闻照片:一个窄小的书报亭前,一个瘦弱的男子用嘴叼着工具,用仅有的一只手在修理自行车……当目光落在那个男子的面部特写上时,她有瞬间的眩晕感,进而血脉愤张――那不是董小宝是谁?没错,他的目光依然那么清澈,他眉角上的神情依然那么清晰!
当她看完整片新闻时几乎心痛得无法呼吸了:那个她恨了十多年的董小宝,早就在19岁时在建筑工地打工时就因机器操作失误失去了一只手,从此辗转街头,四处流浪,想方设法谋生:捡破烂,卖报纸,发广告传单……直到三年前开了这个简易的书报亭,一边卖书报,一边修理自行车,他乐观生活的唯一动力就是妹妹……
当她出现在董小宝的报刊亭前时,董小宝正忙着给一辆自行车换胎:嘴里叼着扳手,右手将车胎定位,锁紧,然后把扳手从口中交付给右手,这一切,董小宝做得相当熟练。细密的汗珠在他粗糙的脸上小河一样流淌着,却看不出他有任何愁苦。读着他脸上的淡定,从容,甚至隐约的笑意,她仿佛穿越时光隧道回到了18年前,那个抱着她坐旋转木马的14岁少年正向她缓慢走来。
“姑娘,你……"她良久的沉默引起了董小宝的疑惑,当他将询问的目光投向她时,他楞住了:眼前亭亭玉立一袭白色连衣裙的女孩正泪流满面凝视着他!
“你……你……"此刻,他的眼前迅速幻化出一个个渐渐放大的在梦中无数次出现过的白衣少女的形象……
“哥!我是小贝……”
深夜那盘飘香的土豆丝
刚毕业时,他们相爱了。大学四年酝酿了最真最醇的爱情的酒!当时好多相爱的同学,都分道扬镳,唯有他们是最幸运的一对。
晓源是一个东北女孩,高挑的身材,披肩的长发,清秀的脸庞,性格很爽朗。哲辉是山东男孩,帅气,热情奔放,细心体贴。晓源为了他留在了山东,很快他们都找到了工作,共同租了一个三室一厅。晓源的父母远在东北,他们都不赞同女儿嫁那么远。她还是毅然嫁给了他!结婚时,没有热闹豪华的婚礼场面,但是他们都很知足,能和相爱的人相守一生,是人生最大的幸福!房子会有的,财富也是慢慢可以创造的。
晓源的脾气很倔,哲辉一直很迁就她,家里的活都抢着干。怀孕的时候,哲辉对她更是体贴入微,他包揽了家里所有的话,每天接她上下班,买她喜欢吃的水果,变着花样的给她做吃的,还专门买了一本食谱;即将为人父的他,抑制不住喜悦的心情,每天都忙的不亦乐乎!她怀孕的反应很大,稍有一点不如意就生气,哲辉生怕她动了胎气,什么事都顺着她,小心翼翼的对待她。没事就带她去逛街去散步,还经常讲笑话逗她开心。
这天深夜,晓源醒了,呆呆的坐了好久,不知道怎么就伤感了起来,怀孕的女人是有点莫名其妙!她用力的摇醒了哲辉,他一下子坐起来,问她是哪里不舒服吗?晓源委屈的说:“老公,我饿了,我想吃炒土豆丝。”“我记得家里没有土豆了,我给你做点别的吃吧?”哲辉披衣准备下床。“不要!我就要吃土豆丝。”他指指钟表非常温柔的说:“好老婆,现在都两点多了,外面不一定有卖的了,我给你做碗鸡蛋肉丝面好不好?”晓源撅起小嘴大叫着:“不好!不好!我偏要吃土豆丝!我偏要吃土豆丝!”乖!外面夜市上的东西不卫生,土豆丝也没有营养,咱不吃了,我给你熬皮蛋瘦肉粥喝?”“不喝!不喝!我偏要吃土豆丝。”“哦!想起来了,冰箱里还有鱼,我给你炖鱼汤,味美又有营养,宝宝吸收了会很聪明的。”“我不喝!就是不喝,我今天除了土豆丝,什么也不吃,我非要吃到土豆丝不可!”晓源气得浑身发抖,好像要从床上跳下来了,这股倔劲上来可真了不得,怀孕的女人相当难缠!
哲辉上前赶紧扶住她,无可奈何的看着她,忽然一阵心酸,老婆的要求一点也不高,没有要山珍海味,没有要楼房,只要一盘那么便宜的土豆丝,如果这点小小的要求也满足不了她,远离家乡的她该有多么伤心!他立即穿上了衣服,边向外面跑边说:“别生气老婆,你等我,我马上去买。”
望着他离去的身影,晓源忽然好后悔!此刻,值十二月份,是一年中最冷的季节。她却三更半夜让丈夫从温暖的被窝中爬起来,去给自己买土豆丝!这举动多么幼稚多么自私!自从她怀孕以来,他就在床头放满了她爱吃的食物,她也不知道是自己非要吃土豆丝?还是不能忍受他有拒绝她的行为!怀孕使她的性格大变,实在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响了哲辉回来了,他的额头冒出来微微的汗珠,拎着一个塑料袋,晓源立刻闻到了土豆丝的香味,他把土豆丝倒进盘子里,给她端过去说:“老婆,等急了吧?天太冷了,许多夜市都打烊了,我跑了好几条街,终于找到一个夜市,也正在收摊,哈哈……幸好你老公跑的快啊,不然我老婆可就吃不到土豆丝了,一定饿坏了吧?快尝尝味道怎么样!”黄的透亮的土豆丝如粉丝般细细的躺在白色的盘中,上边点缀几根翠绿的辣椒,如金中镶着的翡翠。望着这盘油光喷香的土豆丝,晓源的眼睛湿润了,这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土豆丝。以至于以后,面对众多美食时,她还时常回味那盘土豆丝的味道,口感清爽,很香很香,带点酸酸辣辣的味道,正如人生一样!
生命很奇妙!而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历程更是奇妙!这其中,除了辛苦、疼痛之外,更多的是幸福!七个月后,他们的女儿顺利出生了,取名乃文。哲辉的事业也越来越顺!他们买了房子,添置了最好的家具,他常说这都是女儿带来的福分!
夜,万籁俱寂,星光点点,他们站在阳台上望着万家灯火。乃文在小车里玩耍,这个聚集了父母优点的孩子,不但长的漂亮,很乖巧也很聪明。哲辉洋溢着一脸的幸福,转过身来问她:“老婆,和我在一起,最幸福的事是什么?”她的心中立刻涌动起一份莫名的感动,深夜!寒冬!土豆丝!在她眼前一幕幕浮现,她趴在他的耳边悄悄告诉他——最幸福的是女儿!你!土豆丝!
乃文仰起天真的小脸望着他们,她已经开始在牙牙学语了,兴致勃勃的举着胖胖的小手,咿咿呀呀的好像发出了“爸爸妈妈”的音调。他激动的用手托起了女儿,如同托起了一轮红日,她刚刚跃出地平线,照亮了他们的天空和大地。
也许时间会削减了往日的激情,岁月会改变了容颜,也许生命中的花开花落,只留下落红脉脉。也许岁月长河,只流淌着悠悠江水。相信每一次的花开花落间,他们都听到了花开的声音。每一次的潮张潮落间,他们都看到了浪花的美丽。
明天变成了昨天,昨天成为了记忆,爱情传说中的激情和浪漫都不是永恒,只有驻留在他们心中的那份平淡与幸福才是永远!
鱼眼中的爱情
鱼眼中的爱情作者:戴草帽的男孩,发表在:爱情怀想
第一次她与男友吃饭,哦,不,是以前的男友了,是在一家淡水鱼餐馆。
那时,她刚大学毕业,很矜持,话很少,只低低的笑。
一条鱼,一条叫不出名字的鱼,是那天饭桌上的唯一的一个荤菜。鱼身未动,男友先掀起鱼眼放在他的面前:“喜欢吃鱼眼吗?”
她不喜欢,而且她从来不吃鱼眼,但却不忍拒绝,羞涩的点了点头。
男友告诉她,他很喜欢吃鱼眼的,小的时候每次吃鱼的时候,奶奶都把鱼眼掀给他吃,说鱼眼可以名目,小孩吃了心里亮堂。可奶奶死了后,再也没有人把鱼眼掀给他吃了。
其实想象鱼眼也没有什么好吃的,男友笑着说,只是从小被奶奶宠惯了,每次吃鱼,鱼眼都要归我。以后,鱼眼都要归你了,让我也宠宠你。男友深深的凝视着她。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鱼眼代表着宠爱。明不明白无所谓,反正以后只要吃鱼,男友必先把鱼眼掀给她,再无限怜爱的看着她吃。
慢慢的,她习惯了习惯了每次吃鱼之前都矫矫的翘起小嘴等着男友把鱼眼掀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