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在杂文谈到“年猛于虎”的一些事,指出在中国“‘礼’大于天”的病相。看一些人如此承颜候色畏,似乎没有必要,但设身处地为他们想一想,也能释然:他也是实逼处此,无可奈何。在当今之社会,权力高于一切,因而人要依靠权力为自己带来好处。送“礼”也就成为达到借助权力的一种手段,它也是人与人关系的调节器,它使人在权力序列中的位置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当他们面对权力大小时,对握有权力的人的态度,以及说话的腔调和脸上的表情都会跟着权力的“大小”而起变化的。这种“权力关系学”,细考起来,岂独于今为然,而其乃是源远流长的。
说到虎年,自然想到几个关于“虎”的成语,如龙潭虎穴、龙腾虎啸、虎步龙行、麟角虎翅等等,都将虎与龙并列,足见“虎”之声威。然而在我们中国,虎的境遇似乎并不乐观,它往往被人捉弄,甚至是欺辱。这些似乎不足为“奇”,奇的是“虎”的地位一日不如一日,竟然逊于狗。我曾亲眼目睹某动物园的动物表演馆里,一些贵妇怀抱着狗宝宝一同欣赏动物表演,其中就有老虎表演,也许是一只老年虎,表演得相当吃力,每天都要几次露面给台下的人和狗看,老虎们似乎并不情愿,时不时望着台下发出沉闷的低吼。
不知道从何时起,狗在中国的“地位”突然崛起,狗成为一些贵妇的身份象征,也成为一些所谓“成功男人”的身份标志。我们时代从没有宗教信仰直到出现信奉“拜权教”、“拜名教”、“拜钱教”这三大“新教”,不少人的精神已沉沦到低级的状态,并且这相当一部分人都是拥有物质财富的人。他们所信仰的“新教”,没有真正的宗教信仰所赋予人的那种灵性(Spirituality),因为没有灵性,所以他们将精神寄托在比人类低等的动物,比如狗。通过狗来炫耀他们在“拜权教”、“拜名教”、“拜钱教”这中国之“三大新教”中的地位。
这一点让外国都瞠目结舌,《今日美国报》发表过题为“中国把这些狗放上神坛”的文章,说中国有人为两只狗配种,花费几万元不说,竟然使用豪华的车队到机场迎接。还有消息说,有南京人花费23万元为其纯种藏獒配种;有一位年轻的西安女子更是花费60万元为其宠物藏獒配种,并且这两人都动用了豪华车队前往机场迎接……这种场面要比中国很多有钱人的婚礼都要隆重和体面。在外国看来,有着几千年文明的中国应该是文化与精神财富的大国,中国有代表着中华民族精神的汉唐文化,有老子、孔子、孟子这样的世界公认的圣人……所以在中国出现这种情况让他们感到不可思议。
之所以对狗如此膜拜,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这说明我是成功人士,我想拥有更多女人和大狗。”……从“狗傍人势”演变到当今的“人傍狗势”,可见他们对“狗”的膜拜和忠诚程度绝不亚于教徒们对上帝的膜拜和忠诚。他们像封建社会的妇女对丈夫或奴隶对主人一样人身依附,并且从一而终。中国大多数对“拜钱教”象征之一的“狗”的膜拜及忠诚,已经到了九死不悔、之死靡他的地步——据说郑州一女子在路边为死去爱犬搭灵堂。
相比之下,虎在中国的境遇竟不如一条狗。狗可以和人一样穿衣服打扮,甚至可以和人一起共进晚餐,出入商场超市,同乘一辆车,同睡一张床,一直到死后还能享受很多人都享受不到的丧葬待遇。而虎的命运更悲惨,除了那些还没被人发现的几乎濒临灭绝的虎之外,发现的几乎都在笼子里,供人观看、戏弄。他们不能拥有一只“宠物虎”或一只能跟着他们鞍前马后的“大虎”,是因为老虎毕竟不是狗,并不是他们不想拥有。
华南虎事件是一起政府为获政绩和捞金钱而策划的恶性事件,最终还是没有逃出“新教”的“教规”,那就是崇拜权力、贪图享乐、贪婪虚荣和自私无情。“新教”的“教条”将金钱、权力、酒色视为至高无上的力量,这些“教条”让“新教”的教徒变得贪多无厌,求利若渴,甚至到了不顾颜面、失去理智的程度。从“云南村民杀虎吃肉”到“广州惊现带血虎皮”,都反映了“新教”教徒们的贪婪。
街上走的全是人和狗,在这个“人狗共舞”的世界,我们并没有看到“人和动物”的和谐世界,反而人逐渐失去了人性,长了不少狗性——狗心狗行、行同狗彘、食亲财黑。所以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和爱,不如人与一只狗的爱和感情,人与人越来隔阂,所以才有人逼人给狗下跪的恶事,甚至为了给狗报仇而打死人的悲剧……当人的狗性大于人性的时候,这个时代的情感也就面临冰结了。他们披着“爱护动物”的外衣,喊着维持生态平衡或保护环境的口号,其实仅仅是为了炫耀他们的“身份”和“地位”,当老虎被人吃、猫被人虐待;当他们的餐桌上摆满了动物肉的时候,他们的虚伪和伪善暴露无遗。殷谦认为,爱护动物和维护生态平衡是好事,但并不是要求人必须回到“与禽共寝,与兽为伍”、甚至“嗜杀成性、茹毛饮血”的原始状态里去,也不是让人因为追求名利和地位而把诸如狗之类的禽兽供上神坛,而是让人在和谐、均衡的生态环境中过一种更富诗意、更进步以及更文明的生活。就算没有狗,大自然中会少一个动物,但决不至于导致人类活不下去,因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人的生命和价值才是最主要的。
“虎逊于狗”反映了这个功利主义时代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完全是一种偏见,“新教徒”们对狗的“道德化”想象,缺乏人类应该有的积极的尊严感,是非常幼稚可笑的。“爱护动物”或“保护环境”是“新教徒”们为满足攫取权力和金钱之欲望而提供的“信仰”支持,这并不是什么可靠的信仰“资源”,因为它本质上是一种反文明、反人性的道德;这种“信仰”也不可能对人类之精神生活发生积极的影响,因为它并不能给人们带来什么美好的、积极的东西,反而会让人们陷入一种缺乏安全感的生存恐惧之中。
“虎逊于狗”是人类的悲哀,是一些人把自己降低为兽的悲剧,正常的人要有健康积极的信仰,而不是信仰这个时代催生出的“新教”。人的血管里流的应该是人的血,而不是奴隶的血,要把自己身上的奴性一点一滴的挤出去,远离以“权、钱、名”为核心的“三位一体”的“新教”,尽一切力量过上有意义和有尊严的生活。“新教”是愚蠢的人所信奉的宗教,它不是人真正意义上的信仰,真正有信仰的人是属于有智慧的人。真正有智慧的人,不会在今生因贪图享受而追求物欲,而是在今生搭建精神之家园,为后世建立基业,因为那才是永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