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丘明——《国语》
原典名片
《国语》
作品特点:按顺序分国排列,记言为主记事为辅。
作品简介: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国别史著作。全书共二十一卷,上起周穆王十二年(前990),下至智伯被灭(前453年),历时五百余年。分别记载了周朝王室和鲁、齐、晋、郑、楚、吴、越等八国之事,是各国史料的整理加工与汇编。各国“语”在全书所占比例不一,每一国记叙事迹亦各有侧重。在内容上有很强的伦理倾向,弘扬德的精神,尊崇礼的规范,认为“礼”是治国之本,且非常突出忠君思想。其政治观也比较进步,反对****和腐败,重视民意与贤才,具有浓重的民本思想。所记历史事件与传说涉及春秋时期经济、财政、军事、兵法、外交、教育、法律、婚姻等各方面,对研究先秦时期的历史具有重要作用。
司马迁有言:“左丘失明,厥有《国语》。”最早提到其作者是左丘明,其后班固、李昂等也都认同此观点,还把《国语》称为《春秋外传》或《左氏外传》。
作品风格:《国语》以记言为主,所记多为朝聘、宴飨、讽谏、辩诘、应对之辞。这些记言文字在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方面都很缜密,又有通俗化、口语化的特点,生动活泼而富有形象性。但由于它乃多国史料汇编,其记言水平难免参差不一,风格也颇有差异。总之,由于《国语》以记言为主,虽则叙事与刻画人物有一定特色,文学成就比起《左传》来还是稍逊一筹,但也是我国优秀的历史散文著作。
■ 祭公谏征犬戎(选自《国语·周语上》) ■
穆王将征犬戎,祭公谋父谏曰:“不可!先王耀德不观兵①。夫兵,戢而时动,动则威;观则玩,玩则无震②。是故周文公之《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③’先王之于民也,茂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财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乡,以文修之,使务利而避害,怀德而畏威④。故能保世以滋大。
“昔我先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弃稷弗务⑤。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翟之间⑥。不敢怠业,时序其德,纂修其绪,修其训典;朝夕恪勤,守以惇笃,奉以忠信;奕世载德,不忝前人⑦。至于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不欣喜。商王帝辛,大恶于民,庶民弗忍,欣戴武王,以致戎于商牧⑧。是先王非务武也,勤恤民隐而除其害也⑨。
“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翟荒服⑩。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11}。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12}。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13}。于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14};于是乎有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令,有文告之辞{15}。布令陈辞而又不至,则又增修于德,无勤民于远{16}。是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
“今自大毕、伯仕之终也,犬戎氏以其职来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观之兵{17}。’其无乃废先王之训,而王几顿乎{18}?吾闻夫犬戎树惇,能帅旧德而守终纯固,其有以御我矣{19}!”
王不听,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
【注释】
①耀德:明德,昭显德行。观兵:示兵,炫耀兵力。
②戢(jí):藏聚,收藏。此句意为:炫耀武力等于戏弄,戏弄武力是没有威慑力的。
③櫜(gāo):即韬,收藏。懿德:美德。肆:陈列,此为施布之意。允:确实。
④茂:同“懋”,勉励。阜:大,在这里有丰富满足之意。器用:生产或生活上所需的器具。乡(xiàng):同“向”,此指关键所在。
⑤后稷:名弃,周人的始祖,是舜的农官。弃稷弗务:废弃稷的管职,不再讲究务农。
⑥不窋(zhù):弃的儿子。窜:逃匿。
⑦业:指农事。序:布,传布。纂:继续。绪:事业。奕世:累世,世世代代。载:承载,传承,继承。不忝:不辱。
⑧欣戴:爱戴。戎于商牧:在牧野与商军作战。
⑨勤恤民隐:体恤老百姓的痛苦。隐:痛苦。
⑩邦内:即畿内,天子都城五百里以内地区。甸服:以田赋朝贡天子。邦外:“甸服”以外五百里的地区。侯服:以诸侯之礼服事天子。侯、卫:指侯圻,卫圻,“侯服”之外五百里的地区,为中国边界,诸侯外卫。宾服:以宾客之礼服事天子。蛮、夷:指南方和北方的少数民族。要(yāo)服:立约结盟以服事天子。戎、翟:指西方和北方的少数民族。荒服:戎、翟所处之地为更远的边荒地区,故称荒服。
{11}王:进京朝见周王。
{12}日祭:甸服者距京都最近,要每日供应天子祭祀祖考的物品。月祀:侯服者要每月供应天子祭祀高祖、曾祖的物品。时享:宾者要每季向天子供献祭祀宴享的物品。时,指四时。岁贡:要服者要年向天子行一次供献之礼。终王:荒服者终身只要在新的周王即位进京朝见一次。
{13}修意:申明王意去感化。修言:用道理去化。修文:用法令去教化。修名:用树立声威去感化。修德:用德行去感化。序成:指把上述修意、修言、修文、修名、修德五者依次做好。修刑:用刑法处罚。
{14}告:用书面的文字告知。
{15}辟:法令。让威之令:斥责的命令。文告之辞:告谕的文辞。
{16}勤民于远:劳苦百姓到远地打仗。
{17}大毕、伯仕:犬戎族的两个君主。终:去世。以其职来王:按照他们荒服者应守的职分来朝王。以不享征之:用“不享”的罪名征讨它。“不享”,本指宾服者不供时享,而犬戎作为“服”,是没有供时享的义务的,以“不享”征讨,属于罚不当罪。
{18}乃:恐怕,只怕。王几顿乎:“荒服者王”的规定遭到破坏。顿:败坏。
{19}树惇:树立敦厚的德行。帅旧德:遵循先人的道德规范。帅,遵循。守终纯固:守卫其国家一直专心致志。
【鉴赏】
本文是《国语》中的第一篇。周王朝到了穆王执政时期,王室的统治能力日渐衰弱,但由于国家比较安定,生产力有了一定的发展,社会经济繁荣。此时的穆王却目空一切,滋生了要“周行天下”、使其车辙马迹遍及天下的勃勃野心。于是便不顾祭公谋父的劝阻征讨犬戎,原想借此炫耀自己的神武,结果却无功而返,仅捕捉到了四条白狼、四头白鹿,却造成了“荒服者不至”的不良后果。
文章主要记述了祭公谋父的谏词。其言以“先王耀德不观兵”为全篇主脑,分两部分加以阐释。前一部分简单说明“观则玩,玩则无震”之做法不可取,并进一步阐述了先王是如何“耀德”的。谏词的后一部分就“先王之制”作了较详尽的阐释,强调周之先王建制依靠的并非观兵,而是德治,应以“增修于德”来怀服外邦,武力只能作为后盾。最后,穆王不听劝阻一意孤行,终于落得个“荒服者不至”的结局,更加证实了祭公“耀德不观兵”观点的正确性。
本文虽短小,但结构严谨,资料齐全,叙述详备,论证层次井然,气势充沛,很有说服力。
■ 召公谏厉王止谤(选自《国语·周语上》) ■
厉王虐,国人谤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①!”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②。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③。
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④。”召公曰:“是障之也⑤!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⑥。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⑦。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⑧。
“民之有口,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原隰之有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⑨。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⑩。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於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11}?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12}?”
王弗听,于是国人莫敢出言。叁年,乃流王于彘{13}。
【注释】
①厉王:名胡,公元前878年至前841年在位。国人:指住在国都里的人口。谤:指责。召公:名虎,谥穆,故又称“召穆公”。时为厉王的卿士。告:禀告。民不堪命:人民忍受不了残暴的政令。
②得卫巫:找到卫国的一个巫者。
③道路以目:在道路上相遇只能用眼睛来示意,不敢讲话。
④弭(mǐ):止,禁止,消除。
⑤障:本义为防水之堤,这里用做动词,堵塞之意。
⑥壅:堵塞。如之:像这样。
⑦为川者:治水的人。决:疏浚。宣:开导。
⑧听政:处理政事。公卿:即三公九卿。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少师、少傅、少保、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为九卿。列士:又称“元士”,即上士。瞽:盲乐师,古代乐师都以盲人充任。史:史官。书:指史籍。师:少师。箴:一种规谏的韵文。瞍(sǒu):没有眸子的盲人。赋:带有一定音节腔调的诵读。矇(méng):有眸子而失明的人。百工:百官。庶人:一般老百姓。近臣:国王身边的臣子。规:规劝。亲戚:指与国王同宗的大臣。补察:弥补国君的过失,监察国君的行为。教诲:用歌曲、史籍对王进行教诲。耆(qí)、艾:六十岁者称“耆”,五十岁者称“艾”。修之:把各种规谏的意见加以整理。斟酌:考虑取舍。悖(bèi):违背。
⑨原隰(xì):高爽平坦的原野和低下潮湿的土地。衍沃:低下平坦而水源充分的土地。
⑩宣言:发表言论。善败于是乎兴:政事的好坏都从这里反映出来。阜:增多。
{11}成而行之:思虑成熟就会自然流露出来。
{12}与:赞成。
{13}流:放逐。彘(zhì):在今山西霍县境内。
【鉴赏】
西周后期,饱受周厉王残暴统治的百姓们怨声载道,周厉王就用肆意杀戮的方式压制国人的批评,使得百姓们敢怒而不敢言,只能“道路以目”。召公看到了潜在的危险,用“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道理规劝厉王要广开言路、体察民情、改进统治,来缓和人民的反抗。但厉王一意孤行,继续倒行逆施,最后落到被国人流放到彘地的下场。
本文简要记叙了这一事件,并着重记载了召公劝谏周厉王的谏词。此篇谏词的主要特点是善于设喻。先以治水为喻,说明“防民之口”的危害性;后又以“土”和“原隰”为喻,说明“宣之于口”、广开言路的好处。无论是正喻反喻,都能言精意警,发人深思。且比喻与正题有机结合,夹和成文,笔意纵横。
此外,本文叙事也极为简练。由王“虐”而引起民“谤”,由民“谤”而激起王“怒”,由王“怒”而实行“弭谤”,“弭谤”而使王“喜”,王“喜”而终被流放……往往只用一字或数字作交代,写来极为简括而因由分明,厉王的凶暴和愚顽也借此被刻画得十分鲜明。
文章语言简洁,逻辑严密,比喻形象生动,无论从思想内容上还是艺术技巧上看,都堪称经典之作。
■ 妙评
召公所谏,语语格言,细看当分四段:第一段言止谤有害;第二段言听政全赖民言斟酌而行;第三段言民之有言实人君之利;第四段言民之言非孟浪而出,皆几经裁度,不但不可壅,实不能壅者。回抱防川之意,融成一片,警健绝伦。世人不察立言层节,辄把此等妙文一气读却,良可惜也。
——清·林云铭《古文析义》卷二
谏词只“天子听政”一段在道理上讲,其余都是在利害上讲,而正意又每与喻意夹写,笔法新警异常。至前后叙次处描写王与国人,以及起伏照应之法,更极精细,最是《国语》遒炼文字。
——清·余诚《重订古文释义新编》卷三
喻隽矣,又变化;议核矣,又疏宕。汉文帝除诽谤妖言诏,庶几可以媲美。
——清·高嵣《国语钞》卷上引俞桐川评
中间正说求言,简而赅。前后喻言止谤,婉而劲。其章法两两照应,尤有罗浮二山,风雨离合之致。
——清·唐德宜《古文翼》卷三
■ 襄王不许请隧(选自《国语·周语中》) ■
晋文公既定襄王于郏,王劳之以地,辞,请隧焉①。王弗许,曰:“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方千里,以为甸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以备百姓兆民之用,以待不庭、不虞之患②。其馀,以均分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宁宇,以顺及天地,无逢其灾害③。先王岂有赖焉?内官不过九御,外官不过九品,足以供给神祇而已,岂敢厌纵其耳目心腹,以乱百度④?亦唯是死生之服物采章,以临长百姓而轻重布之,王何异之有⑤?
“今天降祸灾于周室,余一人仅亦守府,又不佞以勤叔父,而班先王之大物,以赏私德,其叔父实应且憎,以非余一人,余一人岂敢有爱也⑥?先民有言曰:‘改玉改行。⑦’叔父若能光裕大德,更姓改物,以创制天下,自显庸也,而缩取备物,以镇抚百姓,余一人其流辟于裔土,何辞之有与⑧?若犹是姬姓也,尚将列为公侯,以复先王之职,大物其未可改也。叔父其茂昭明德,物将自至,余何敢以私劳变前之大章,以忝天下,其若先王与百姓何⑨?何政令之为也?若不然,叔父有地而隧焉,余安能知之⑩?”
文公遂不敢请,受地而还。
【注释】
①晋文公:即公子重耳。襄王:周惠王之子,名郑,公元前651年至前619年在位。郏(jiá):周的王都,在今河南省洛阳市。据《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载:襄王不听大臣富辰的劝告纳狄女为后,不料狄女与王的异母弟王子带私通。于是王废狄女。狄人攻周,襄王被迫出居于汜(fàn)。第二年,晋文公攻狄,纳王于郏,杀王子带。襄王于是以阳樊、温、原、攒茅四邑之地酬谢文公。劳(lào):酬报。隧:地道,这里指墓道。此指天子的葬礼,古代天子死后埋葬,要在墓旁掘一斜的墓道,通过墓道把棺材送进墓穴,此种礼节称为“隧”。这里晋文公请求襄王允许在自己死后也以这种天子的葬礼埋葬。
②兆民:万民。不庭:指不来朝贡称臣。不虞:指意外的事变。
③宁宇:安居之所。
④内官:宫中的女官。九御:即九嫔。神:天神。祗(qí):地神。
⑤服物:指吃穿用的物品。采章:仪节。
⑥天降祸灾于周室:指王子带作乱引狄攻周之变。周室,周王室。一人:古代天子对自己的谦称。守府:保住先王的府藏。不佞:不才,这是对自己的谦称。叔父:天子对同姓诸侯之称,此指晋文公。班:分。大物:指隧葬这种大礼。私德:私人的恩惠。
⑦改玉改行:谓改换了身上的佩玉,必然随着要改变步行的节奏。古人身上的佩玉是用来调节人们步行节奏的,君臣步行的节奏不同,所以佩玉有所不同。喻君臣尊卑不同,文公不应有隧葬。
⑧光裕:推广扩大。更姓改物:易姓、改正朔、易服色。指改朝换代,改变姬姓的周王朝为他姓王朝。庸:功劳。缩取:收取。备物:指上面所说的“死生之服物采章”。流辟:流放杀戮。裔土:边远的地方。
⑨茂昭明德:勉力显示光明的德行。茂,同“懋”。私劳:私人恩惠。大章:指服物采章的规定。忝:辱,有愧于。
⑩余安能知之:我又怎么能知道呢?
【鉴赏】
春秋之世,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名存实亡,已然失去了对诸侯的控制能力,各大诸侯国皆有觊觎周室的野心。但更有些大国诸侯为了争夺霸权,还需时不时地打起“尊周”的旗帜,“挟天子以令诸侯”,齐桓公的“尊王攘夷”是这样,晋文公平王子带之乱、定襄王于郏也是如此。本文即记叙了晋文公趁自己有大功于襄王之机,不受襄王“劳之以地”的封赏,却向襄王请求日后使用天子葬礼的事,但遭到了襄王的拒绝。
文章重点展现了襄王的婉转拒绝之词。可分为四层:第一层从周先王分封建制说起,述说当初封建诸侯之时,周天子除了“规方千里”作为“甸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以备百姓兆民之用,以待不庭不虞之患”以外,并未替自己谋什么私利。唯一不同的也只是“服物采章”与诸侯有所区别,而这也不过是为了显示其作为天子君临天下的特殊身份,以体现与诸侯百官的上下尊卑之分。言外之意,即表示属于天子所专有的“服物采章”如隧葬之礼是不可随便予人的。
第二层是说晋文公于己虽有勤王之功,但也不能将“先王的大物”用来报私德,真这样做了的话晋文公自身也会“憎”此“赏”的,进一步作了婉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