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当第9个字母爱上第21个字母
389000000030

第30章 不会破灭的好梦

那年我上高一,我记得夏天来得很早,才六月初就热得不得了。那天傍晚我换上一件宽大的中袖T恤,胸口印着一只很大的米老鼠,配上米黄底黑格子的西装短裤,黑腰带,听凭一头齐耳的黑发在阳光里亮亮地晃动,自我感觉极好。

我走在操场边,一帮高班的男生正在踢足球,我故意一本正经地盯着脚下窄窄的石板路,摆出了一副屑一看的架势。

突然,一个黑点“涮”地飞过来,骨碌碌地滚到了我眼前。不知怎的,我竟鬼使神差地抬起脚,对着球用力地一脚,“啪”,还没等我把应过来,脚上本来就偏大的网球鞋沿一条漂亮的弧线擦过球门的边飞到了绿茵场的那一头。

我愣住了,随之只觉得一股热气直冲脑门,那帮该死的男生哗然起哄。我踮着一只脚不知所措,心里一个劲骂自己糊涂。落到这步田地让人笑话。

“喏,拿去。”我抬起头,惊讶地看见了一张陌生而白皙清秀的男孩子的脸。他坦然地看着我,唇边露出了一丝好笑的神采,我心里不由有点恼。但他眼睛里的和气一下子驱散了我的窘迫和不快。他大概以为我没听见,就掂了掂手里的网球鞋,重复了一遍。

我一时什么话也说不出,呆呆地接过鞋套在脚上,连“谢谢”也没说,只听见他带着笑单说:“以后别逞能了。”我没看他的眼睛,等我抬起头,他正朝操场上起哄的男生们挥手,然后,从容地消失在夕阳下的绿荫里。

我心里竟幕名其妙地泛起一丝细腻的感觉,只觉得心就像一杯凉咖啡,被人用小小的匙划出了一个浅浅的但久久不散的漩涡。我没对别人讲过这件事。但是,却像做贼一样偷偷地回忆着他,随之又自己脸红耳热地把所有记忆都锁回脑海。

后来,我常有机会在楼梯上看见他,落落大方地和我打招呼,和气的眼睛里带着笑意,我却只敢匆匆地瞥一眼,点点头致意,马上又后悔极了,觉得自己像傻瓜。

我拐弯抹角地打听到他是高二的高材生,英文课代表,团支部书记,我留以地收集他的一切。这种不可名状地心情持续到他毕业。他考上了北方一所最负盛名的大学的热门专业,很快就登上了北上的火车。

我也升入了高三,整整一年,我绷紧了弦,无暇顾及书本以外的事。

那年夏天,我也都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离家很近。

大学的生活相对轻松一些,好多女生都有了“护花使者”,我依然形单影只。因为,谁也赶不走我心中那双和气的眼睛。

第一个寒假回家,上街买年货时,突然发现前面的一个身影好面熟。正面一看,是他!他没变,还是白皙清秀,高个儿,眼睛显得很和气。这时,他也看见了我,他很兴奋,是久别重逢的那种兴奋。他跑过来,微笑着,我微笑着,我奇怪如今为什么这么自然。他说我没变,我说他也没变。我们平静地聊天,直至云淡风轻的告别,互祝新年好。看着他融入人海,我的心里竟充满了一种就位般的恬静。

我知道了,我也有“白马王子”,那不是他,是那个早到的夏日黄昏里,那个在斜阳里来到我身边,用温和和微笑驱散我所有不快的清秀男孩子。我一直恋着他,或者说也包括我的T恤短裤,那天的阳光给我的不可替代的美好情环。

我到底是个平凡的女孩子,我的“白马王子”梦也是美丽的,但也许比别人的长久,也许会延续一生。以后,他有家,我也会有家,绵延不绝的岁月里,我们都会老去。但不老的是那个夏日的黄昏,那个不会踢球又偏要逞能的淘气女孩和那个白皙清秀,有和气的眼睛的男孩子──至少在我心里是这样的。

感谢他给我这样一个不会破灭的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