怯懦是暴虐的根由。这种邪恶而非人道的、乖戾而粗暴的勇敢,每每伴有女性的软弱。有些人性情暴戾,却动辄流泪,且是为鸡毛蒜皮的事。
费莱阿的暴君亚历山大容不得剧院里演悲剧,生怕他的臣民们看见他为赫卡柏和安德洛玛刻的不幸遭遇悲叹伤心,而他本人却冷酷无情,每天杀人不计其数。
胜利后的大屠杀往往是民众和辎重军官们干的。在民众战争中,之所以会发生无数闻所未闻的残暴行为,那是因为民众想锻炼自己,他们觉得在别的方面逞不了英雄,就组织起来,大肆杀戮,直至血染双肘,把脚下奄奄一息的身体撕得粉碎。
其行为就像一群胆小如鼠的恶狗,没有在野外攻击野兽,只得在家里撕咬它们的皮肉。是什么使得我们现在的争吵变得鲜血淋淋的呢?我们的祖先只进行一定程度的复仇,我们却从最极端开始,一上来就大杀大砍,如果说这不是怯懦所致,又是什么呢?
打击敌人,使之退一步,远比杀死敌人更显英勇无畏,更显对敌人的蔑视。此外,复仇的欲望更容易得到满足,因为复仇仅仅为让人感到我们在复仇。因此,我们不会向一头咬伤我们的野兽或一块击伤我们的石头发起进攻,因为它们感觉不到我们的复仇。同样,将一个人杀死,他也无从感到我们的复仇了。
布亚斯对一个恶人喊道:“我知道你迟早要受惩罚,可我怕是看不见了。”他抱怨奥尔霍迈诺斯人惩罚利西斯库斯对他们的背叛惩罚得不是时候,因为对此惩罚感兴趣的并且可能从中得到快乐的人已经一个不剩了。同样,当复仇的对象已感觉不到复仇带来的痛苦,这样的复仇就变得毫无意义。因为,正如复仇者想从复仇中获得快乐一样,被复仇者也应该从中得到痛苦并感到后悔。
人们常说:“你会后悔的。”可是,倘若你朝他心脏上开一枪,你还会认为他会后悔吗?恰恰相反,如果我们一枪打死他,他倒下时会心怀敌意地朝我们做鬼脸,他不仅不会后悔,还会对我们不满意。让他迅速而毫无痛苦地死去,这是给予他人生最大的恩惠。我们要东躲西藏,避开法官的跟踪追击,他却安安静静,无人打搅。杀死他,有利于将来不再受他的进攻,却不利于对他复仇:这样做,惧怕多于无畏,谨慎多于勇敢,防御多于进攻。显而易见,这背离了复仇的真正目的,有损于我们的名声——这是怕他活在世上,还会向我们发起进攻。
所以说,杀掉他的目的不是为了对付他,而是为了保护你自己。
倘若我们想光明正大的永远控制敌人,对他们为所欲为,那么,假如他们摆脱了我们的控制,我们便会恼火万分。可我们却更想用稳当的方法来获胜,而不是决斗一场;我们在争吵时更重视结果,不重视荣誉。
因先前的人受了侮辱后只满足于反驳,受了驳斥便给予回击,他们英勇刚毅,对活着的和受他们攻击的敌人丝毫也不怕,而我们看见敌人活蹦乱跳,就吓得浑身打颤。现在,我们不是奉行一种漂亮的做法,对伤害过我们或受过我们伤害的人,一律紧追不放、把他们置于死地吗?
在格斗中,我们还引进了一种做法:让第二者、第三者、第四者陪在我们身边,这也是一种卑怯的表现。这在从前是决斗,而现在称战斗和搏斗。发明这一做法的人害怕孤独:因为人人都不相信自己。不言而喻,有人陪伴在旁,当你处境危险时,能带给你鼓舞和安慰。从前让第三者在场,是为了避免出现混乱和背信行为,为了给战斗的命运作证。可是,自从第三者们加入战斗以来,被邀者就不可能老老实实地当观众了,因为怕承担缺乏感情或胆量的罪名。
借用他人的力量和胆识来捍卫自己的荣誉,这样的做法不仅不体面,且不公正。尤其对于一个勇敢而非常自信的人来说,将自己的命运同第二个人的命运联系起来,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一个人冒的风险够多的了,怎能再为另一个人去冒险!各人靠自己的勇敢捍卫自己的生命已很艰难,怎能再让旁人来危及宝贵的生命!
先前的人习武是用靶子,在围墙内进行骑士比武,这是在学习战争。而习剑只为了个人目的,因而显得不够高尚,它教我们无视法律和司法而互相残杀,每每造成巨大的损失。习武就应该习一些有利于安国定邦而不是有损于国家、不利于人民安全和国家荣誉的武艺,这才是较为合适、值得称颂的习武。
罗马执政官普布利乌斯·卢提利乌斯是第一个教导士兵巧妙运用武器的人,他把技巧和勇敢结合起来,不是用于报私仇,而是为了罗马人民的战争。这是人民大众的舞刀练剑。在法萨卢斯战役中,恺撒命令他的士兵主要砍击庞培土兵们的脸部。除恺撒外,其他许多将领也考虑过发明一种新武器,一种根据需要进行出击和防御的新型武器。菲洛皮门擅长格斗,却不赞成格斗,因为格斗的训练过程同军事训练是格格不入的。他认为军事训练是正直人惟一应该感兴趣的。
因此,在习武中,我们通常使用与打仗有关的武器。在柏拉图的对话中,拉凯斯在谈论与我们相似的习武方式时说,他从没看到这样的训练方法造就过一个伟大的将领,而只是一些战争指挥官。拉凯斯的看法颇值得重视。至于剑和匕首,我们的体会已很说明问题了。至少,这是完全没有关联的技能。柏拉图谈到他的理想国中的儿童教育问题时,指出要禁止教他们使用拳头(由阿密斯科和厄佩乌斯发明)和格斗(由安泰俄斯和刻耳喀翁传入),因为这些技巧不是为了培养青年更适应打仗的需要,对战争毫无帮助。
暴君们不仅想杀人,而且还要让被杀者感到他们的狂怒,于是竭尽才智寻找延长死亡的办法。他们要敌人慢慢死去,不要死得太快,好让死者有时间细细品味被复仇的滋味。他们很难找到这样的办法,因为用刑猛烈,死得就快,相反,死得缓慢,刑罚就不会太痛苦。于是,他们在刑具中精挑细选,这样的例子在古代不胜枚举。
凡是超越普通死亡的东西,都是极端残酷的。有些人尽管怕死、怕砍头或上火刑架,却依然做错事,对于这些人,我们司法机关不可能希冀用火刑、钳烙刑或车轮刑来阻止他们犯错误,只能用极端的办法。
克罗伊斯下令逮捕一个贵族,是他兄弟潘塔莱翁的宠儿,他将那贵族带到一位制衣工的作坊,用梳毛板刷和梳子梳刮他,直到他被刮死。
乔治·塞谢尔,波兰的农民领袖,他以讨伐为名,干了罄竹难书的坏事。在一次战役中,他被特兰西瓦尼亚省省长战败并当了俘虏,赤身裸体绑在拷问架上三天三夜,遭受种种非人的折磨。在此期间,战胜者不给其他战俘送吃送喝,最后,趁他还活着还看得见的时候,刽子手们让他亲爱的兄弟喝他的血,他求刽子手放过他的兄弟,独自承担了所有罪责。接着,人们又让二十个他最宠爱的将领用牙齿撕咬他的肉体,一块块吞下肚里。等他死后,再把他剩下的躯体和内脏煮熟,让他的其他部下吃掉。
赏析
史学家称亚历山大一世是一个狂暴之徒,他对待自己的对手、敌人毫不手软,常常是用死来惩处他的手下败将。故国人将勇敢的头衔颁布给他,称他勇敢。事实上,这样的说法是可笑的。亚历山大的行为并非勇敢,仅仅是一种暴虐的行为,导致这种行为最终根由便是怯懦,因为他害怕斩草不除根会给自己带来潜在隐患、祸害,为此,他必需杀掉他的对手。故此可以说,怯懦是暴虐的根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