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大学生在就读期间突然意外死亡,而且是死在校园之中,那可是件极其悲惨而麻烦的大事。若媒体跟着望风捕影地添枝加叶,那就有可能迅速演绎为一部扑朔迷离曲折跌宕的悬疑影视剧。剧中的主人公并不是死者本人,而是他或她的父母以及大叔二舅、三哥四嫂、五姐六姨、七姑八姨等等纵横交错、错综复杂的亲友团。
任何一个年轻生命的意外消失都是令人惋惜和痛心的,不管这个人是被车撞死、被水淹死,还是跳楼、上吊自杀(即自主死亡)。对于后者,即自杀的人,我想说的是生命对人只有一次(至于死后是否去了另外一个更美好的世界,迄今尚未得到验证。)无论如何我们不想看到有更多的轻生者离我们而去。
我之所以发生感慨,是因为我十年来处理了二十余起学生自主死亡事件,为这二十多位花季男女操办后事,这些年轻人分别采取了跳楼、上吊、服药和割腕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高空坠亡(即跳楼者)最多,超过了一半。
什么原因自杀?以抑郁症为主,少量因失恋殉情。为什么有这么多人跳楼?一个拥有三万多名在校生的大学,每年发生一两起此类事件,不好判断是多是少。面对媒体询问时,我只能实话实说。至于记者们发出的新闻稿,标题一般比较吸引眼球,叙事角度也更具有想象力,在此不便列举。
当然,死者的家长及亲属的反应更加激烈,他们很少认同孩子死亡的事实和警方法医等做出的结论,更无法接受校方的宽慰和劝导。比如说上个月的一个阴雨绵绵的周末,一位大四毕业班的小伙子突然从图书馆的六层靠近财经阅览室的洗手间的窗户跳下,砸到楼下的自行车露天存放处,当即失去生命体征。死者留下遗书一封,寥寥数语,向父母及师友道别,声明自己的死与他人无关,“完全的空虚感和无意义充斥着我的头脑和血液”,“我走了,生与死哪个更好只有老天知道。”
死者的父母及家属亲戚连夜从外地赶来,两天内陆续集聚了三十二人,学校与学生所在学院早已成立了善后事宜处理小组,负责其亲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与其他类似事故中的多数家长亲友的反应一样,他们先是悲痛欲绝声嘶力竭地哭诉着,一口咬定是学校,具体说来是校长杀了他们的儿子。不管校方如何解释、劝慰,他们只提出一条要求:还我儿子!并捧着往生者的大幅照片,举着横幅在学校主楼广场上抗议哭喊。一般说来,这种剧烈反应会持续3至7天,直到看到陪护、接待人员的脸部表情由悲伤、同情、无奈转为疲倦、厌烦和麻木后,才逐渐平复下来谈死者的火化及经济问题。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位王姓学生的父亲在十天后的那个下午四点钟左右主动到我的办公室,跟我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学校追认其跳楼自杀的孩子为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毕业生称号;二是学校为其举行一个不低于1000人参加规模的追悼会;三是最低要领取300万元的赔偿;四是要将孩子的骨灰安放于革命公墓的着名人士墓区内……
我耐心地听他一条条的论证。比方他说:300万元的现金赔偿是最低标准,不能少一分钱。因为这孩子从小就让一位大师给算过命,说他前途似锦,做官至少位居二品,起码相当于副总理级;经商富可敌国,银行行长也得向我儿子借钱……现在你们学校把孩子弄死了,总得给点补偿吧,当副总理就不提了,当个县长、市长总没问题吧,工资收入不算,光逢年过节收得红包就不止这个数了。没错吧,我没多要吧?再说了,我这儿子要是去做生意,赚钱那几个亿、十几个亿、几十个亿、上百亿也打不住。300万,那还叫钱吗?没写过入党申请书就不能追认党员?灵活点嘛,人都死了还计较什么呀?如果你孩子死了,我马上尊称他为革命烈士……你别摇头,我把丑话说到前头了,若不把我儿子的骨灰埋在领导干部的墓园,我就把他的尸体摆在你们校长的办公室里,你信不信?追悼会来不了一千人,我不为难你,五百人行不行?不行,那就二百人,如果二百人还组织不起来,一百人也凑合了,我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吧?我能让的都让了,就是三百万的现金一分也不能少,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你说的对,多少钱也换不了一条命,可是三百万元对你们这么大的学校算什么呢?你们发动老师学生们再捐点钱凑一凑,我们要300万不多,真的,一点都不多……。钱少了太想孩子了,要是多一点就不那么想了,我这是实话实说。一点钱不给那是不可能的,那你把孩子还给我,那样我就一分钱不要了。问题是你还不出我的孩子,给钱吧,说多了都是废话,没用……
过了三天,死亡学生的父母又一次来到我的办公室,哭诉着说:孩子是我们两口子从小养大的,他的那些七大姑八大姨从没帮过我们一分钱。现在可好了,挣着抢着要分这些老师们捐助的10万块钱,……你说他们还是人吗?好事做到底,帮我们把他们打发走吧,反正我们两口子先走了,孩子的骨灰我们不要了……
后来我通知住在宾馆里的死者亲戚,告诉他们孩子父母已经踏上了回家的火车,他们七嘴八舌地争吵了一番,便蜂拥着奔向了火车站,房间里的茶杯、毛巾等物品都不翼而飞了,唯独把死者的骨灰盒丢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