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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7章 杰克逊 (3)

在普雷斯列和稍后的米克?贾格尔(滚石乐队主唱)的时代,摇滚音乐是来自社会底层青年的反叛的声音,反叛来源于不合理的社会规则压抑所造成的不满。20世纪60年代,中国爆发了“wenge”,西方也正值“青年造反”的时代。那是一个尊崇萨特和马尔库塞的狂野时代,摇滚乐则正是青年的愤怒声音的艺术化展示。但经过了整个70年代的动荡,随着持续的经济增长和商业繁荣,到80年代,开始消退。最具讽刺意味的是,摇滚乐这种本质上是反商业的东西,现在也被日益纳入甜蜜的商业逻辑。

因此,实际上,上个世纪70年代末以后,真正的摇滚精神就已经“死亡”了。如果们以某一事件作为一个分水岭的话,它发生在1980年,摇滚音乐史上的传奇人物约翰?列侬(甲壳虫乐队主唱)以一种传奇的方式在那年结束了生命。当然,作为一种音乐形式,摇滚乐的死亡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今天仍活跃在舞台上的伟大的U2乐队可能是这一过程中绚丽的“回光返照”。

在80年代以后近30年的西方社会,孕育和诞生摇滚乐的那种土壤已经不复存在。在一个经济繁荣、和平安宁的时代,反叛是难以被大众接受的。60年代的青年们以反叛精神证明了自己的存在,今天,他们的儿女们正在以消费能力证明自己的价值。今天,即使有不满,通常也不是对社会规则的义愤,而是对自身适应能力不足以左右逢源而萌生的失落感。表达不满的形式也不再是粗犷的反叛,而变成了精致的恶作剧。

在很多人看来,迈克尔?杰克逊是摇滚乐的这一“转身”中承上启下的标志性人物。与他的那些衣着老土、神色焦躁、表演拘谨的前辈相比,杰克逊无论作为一个追求完美的歌者还是作为一个活力充沛的舞者,身上都鲜明地烙下了80年代特有的商业印记。当初艾尔维斯?普雷斯列以白人之身唱出的是纯粹的黑人旋律和节奏,而迈克尔?杰克逊却要想尽办法抹去自己身上的黑人标记。

当然,与他的那些油腔滑调的后辈也很不同,杰克逊与甲壳虫乐队至今健在的主唱保罗?麦卡特尼交往密切,还曾经娶过“猫王”之女丽莎?普雷斯列,与摇滚乐的两位公认奠基人的这种私人关系使他似乎一下子与摇滚乐的伟大源头直接联系起来。

谁都不能否定杰克逊的天才和成就。他的那首《颤栗者》更是我百听不厌的好歌。但事实就是这样,他不是某些人心目中那种纯粹的摇滚乐的缔造者,而是它的改造者。虽然这种改造是那些人并不喜欢的,但却更顺应时代潮流。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总是愤愤不平地回头看,另一些人则更愿意信心满满地向前看。这就有了所谓“保守”和“激进”的区分,而在对待摇滚乐的态度上,30年前的保守与激进与30年后的今天正好颠倒。也许这就是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