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和“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方针指引下,1994年推出的财税、金融、外汇、外贸、投资等宏观领域的重大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宏观体制的新的框架结构基本形成。其中财税体制、外汇体制和外贸体制改革尤为突出,成效更为显著,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其阶段性目标已基本实现。目前,新的财税体制开始进入正常运行,对改善中国的财政收入状况起到了积极作用,全国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势头。1994年10月份国内财政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5.2%。
——在外汇体制改革方面,迅速走向新的外汇体制。实现了人民币官方汇率与调剂市场汇率的并轨,实现了人民币在通常情况下的有条件可兑换,初步建立了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从而使汇价稳中有升,外汇储备迅速增长。到1994年7月末,国家外汇储备比年初增加140亿美元,增长70%。
——在计划投资体制改革方面,指令性计划的范围和比重进一步缩小。如国家计委管理的指令性计划产品指标由1993年的36个减少到1994年的33个。指令性计划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昀比重由6.8%下降到4.5%,流通中指令性调拨的重要工业品只有11种。在投资领域,重点改革了国家中长期政策性融资管理体制,组建了政策性银行。
——在外贸体制改革方面,取消了外贸指令性计划,改进了重要商品进出口的配额管理,落实了外贸企业经营自主权,使外贸形势进一步改观。1994年1至10月份,全国出口总额完成898.6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7%;进口总额874.5亿美元,增长14.5%,顺差24.1亿美元。
另外,还有如价格改革、企业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农村改革等,也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
这些改革的有力推进,促进了中国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据统计,1994年1至10月累计,全国工业增加值1298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4%。
同时,经济效益水平逐月提高。
但是,改革过程和经济运行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通货膨胀继续加剧,经济结构调整缓慢,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等,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其他配套改革也还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特别是企业改革,实际并未按《决定》所规定的和宏观改革一样作为重点同步推进。在很长一段时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仍停留在口头上,其试点方案和包括《公司法》在内的各种配套措施迟迟不能出台,因而,使各地自发的公司制组建缺乏指导性和规范性,使整个全国的企业改革难以进行实质性操作和向前推进。因此,企业中产权不清、产权流动和重组、亏损面大以及长期积累下来的历史问题等,都难以得到尽快和有效解决,从而影响到整个改革的全面深化。必须尽快扭转这种局面。
1995年的经济改革将以企业改革为重点,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配套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和市场体系;继续深化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巩固和发展,已经取得的重大成果,积极控制通货膨胀;加大其他改革力度,加强经济法规建设,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一、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加快国有企业改革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和目标。1995年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是要下决心理顺产权关系,确立企业的主体地位,促使企业扎扎实实地在制度上创新,继续转变政府职能,落实企业自主权,转换经营机制,为企业成为真正的法人实体,建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迈出实质性的步伐。
一是积极推动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加快调整企业组织结构。对一些长期经营不善的企业,应视其具体情况,实行关、停、并、转和破产。
一方面,对扭亏无望、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的企业要有计划地实行破产。实施破产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要注意保护出资者和债权人的权益。通过推进破产,逐步形成优胜劣汰机制,优化资产存量结构。要根据不同时期的承受能力,科学确定破产企业数量。搞好破产的关键是注重质量,要防止搞假破产,防止走形式。在操作破产过程中,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保障办法和其他制度,妥善处理和安置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以保持社会稳定。另一方面,继续鼓励各种形式的合资、联合、兼并和转产改造。要积极发展三资企业,探索嫁接外资的有效途径。对国有小企业可采取租赁、承包、拍卖和实行股份合作制等办法进行改组改造。在存量资产流动和重组中,要注意加强规范和引导,严格资产评估程序,依法界定和落实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和责任。避免出现出让一方得到的收入低于资产价值、土地租用关系不严格界定、债务及人员包袱留给原企业和国家等各种不合理现象。
二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努力限期规范原有的公司和股份制企业,对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继续分期分批地进行公司制改造。继续抓好股份制试点。少数经营状况好、管理水平高、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可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大部分企业应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国家垄断经营的特殊企业试办国有独资公司。同时,要继续搞好企业集团试点工作,把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建立和完善企业集团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之发挥联合协作的整体功能的综合效益。
三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方案的要求,搞好******确定的100家企业的试点。根据“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试点企业要着力于转换机制,把企业改制、改组和改造结合起来,切实增强企业的后劲和活力。各地自选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可制定适应本地实际的具体操作办法。其他项目的企业改革试点都应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进一步抓好。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重在制度创新和规范运作,防止走过场和过多过滥。
四是继续落实企业《转换机制条例》和《财产监管条例》,彻底还权于企业,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新的企业经营机制。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浪费。认真抓好清产核资、评估资产、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核实企业财产占用量和资本金,以及其他基础性工作。
五是采取各种有效途径,下决心解决企业由历史原因所造成的负债问题、企业富余人员问题和企业办社会等问题。对清产核资中清理出来的企业潜亏、各类资产损失以及由自然灾害和政策性原因造成的企业贷款损失,对由“拨改贷”等因素形成的历史债务,可有计划地实行长期归还、挂账停息,或改为国家投资,增加国有资本金。结合部分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建,探索解决企业间债务的有效途径和具体办法。要强化债权债务意识,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分流企业富余人员要发挥政府、企业和职工三方面积极性,逐步由企业安置为主向个人自谋职业和社会安置过渡,建立竞争就业机制。对于自谋职业者要给予鼓励。对于失业人员,要进行失业救济,保证其基本生活,并通过转业培训、职业介绍等,促其重新择业。
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的重点是把企业的后勤服务性职能分离出去。
可先在企业内部解决,然后逐步走向社会,也可进行试点,将自办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成建制地划交当地政府管理,探索彻底分离的途径。
二、继续深化和完善宏观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所确定的目标,1995年的宏观改革应在上年取得巨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和完善。(1)对金融体制改革要加大力度和加快步伐。中央银行要进一步增强运用货币政策的能力,尽早开展公开市场业务。要及时灵活地调整基准利率,增大专业银行和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进一步做好政策性金融业务和商业性金融业务的界定和分离工作。积极组建城乡合作银行,规范信托投资公司。加强对非金融机构的监督。(2)对外汇体制改革,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进入银行结汇售汇体系,相应中止现汇账户,允许外资银行开展与结汇售汇有关的人民币业务,但不得从事其他人民币业务。取消外汇调剂市场,规范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进一步扩大人民币可兑换的范围。对进口付汇和出口收汇都要加强监管。制定明确的对外投资政策,加强和改善对资本流出的管理。坚决打击外汇黑市交易。(3)对财税体制改革,要进一步强化增值税、消费税的征管,特别要搞好稽核体系建设。要花大力气建立和完善地方税体系,重点是与土地有关的各种税收。建立个人收入应税申报制度,重点是搞好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继续探索合理划分事权、财权的路子和财政转税支付制度的办法。严格按新税制的各项规定办事,纠正各种违反新税制的行为,从严打击各种偷税漏税。(4)对计划有效途径。逐步消除同股数价和投机性过强等现象,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二是积极发展劳动力市场。重点是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和促进国有企业人员流动,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停产、破产企业职工自谋出路,通过多条途径促使人员分流。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引导、组织和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强化国家对城镇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扩大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范围,商业性用地的出让要实行招标、拍卖,价格要公开、公正、公平。加强对土地二级市场的管理。同时,大力发展科技信息市场,积极建立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并发挥它们的作用。结合要素市场的培育和完善,继续抓好粮、棉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体制以及其他流通企业的改革。
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和实行政企分开
政企分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要把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落到实处,废除一切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政府部门要与所办的各种经济实体完全脱钩。各种行政性公司要尽快实行企业化,逐步切断原来政府机关所享有的财政经费来源。在探索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和所有者职能的行使时,不能把所有政府主管部门都充当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而要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除少数特殊行业由政府主管部门代行所有者职能之外。其他大部分行业的所有者职能要授权企业或事业法人行使。一些行使所有者职能的部门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都不得用行政手段干预企业和截留企业的权利。
此外,在农村改革方面,继续稳定和完善农村承包经营制度,进一步发展乡镇经济和农村股份合作制,鼓励建立农民的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发展小城镇建设。
在进一步推进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的各项改革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经济立法。在新的一年要抓紧制定《证券法》、《期货法》、《银行法》、《社会保障法》、《经纪人法》、《股份合作企业法》、《国有资产法》、《反垄断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尽快修订《企业法》和《破产法》。加强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法律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深化改革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展望
1996年,我国宏观经济运行平稳,调控目标基本实现,经济“软着陆”
取得成功。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的突破和新的进展。各地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在解决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上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创造了好的经验。总之,经济发展与经济改革的形势是好的,为实现“九五”的宏伟战略目标开了个好头,也为1997年的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和带来了有利条件。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体制和机制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尚未从根本上得以解决,经济结构还很不合理,各个领域的改革还有待于继续努力,特别是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亏损严重、经营困难,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较弱,其经营机制仍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这些问题如果不尽快解决,将直接影响新体制的建立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也将给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带来障碍。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样性的,但主要的是体制方面的原因。所以,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改革。
1997年是我国发展史上特别重要的一年,我国将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和召开党的十五大。这对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既提供了新的机遇,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要紧紧抓住宏观环境较好和其他方面的有利时机,茌继续贯彻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和保持政治社会稳定大局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针对经济生活中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把搞好国有企业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广泛推进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监管和营运体系,继续推进投融资体制、社会保障、住房制度和以粮棉为重点的流通体制改革,把城乡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搞好搞活县域经济。全国上下应进一步加强对改革的领导,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探索精神,让他们从本地实际出发,按照“三个有利于”标准,进一步把改革推向深入。
一、结合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以推进存量资产流动重组为突破口,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下决心把国有企业搞好
从我国当前经济运行的实际问题出发,要把经济增长的着重点转移到国有存量资产的调整、改组和优化配置上来,把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和经营机制转换作为结构调整的关键,把国有企业的“三改一加强”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是继续贯彻“抓大放小”的方针,实施大公司、大集团发展战略,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集中力量抓好国家确定的一批大型企业,按照《公司法》组建大公司、大集团。扩大国家企业集团试点范围,理顺集团成员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规范和完善母子公司体制。各地要增足本地优势,在资产划转、企业重组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要引导社会资源向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企业集中,鼓励以产品为龙头、以资本为纽带、组建跨地区、跨部委和跨所有制的大公司、大集团。小企业改革要迈出更大的步子,由地方负责,继续采取股份合作制、租赁、出售等多种形式。有条件的大中城市要有步骤地把市属国有和集体小企业下放到区县,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措施,加快转轨改制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