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云朵中的宝藏:羌族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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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羌族舞蹈(5)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羌族舞蹈,尤其是惹木那耸瓦舞这种以女性为呈现主体的舞蹈,多以胯部律动为表现形式,大致上也是民族艺术其原始性和纯粹性的体现。古今中外的绘画艺术中,以女性胴体的展现为多,并且从表达效果上也可以看出,从古至今对女性的描绘,人们的审美意识大多偏好丰满、曲线,特别是以突出女性的胯部美为特征。这同原始时期主射猎、畜牧生产方式的游牧民族以丰满、肥壮为美的意识是一致的。羌族也是由农耕部落发源,通过漫长的迁徙、融合,随着住居地的空间变化而发生的生产劳作方式的转变,最后以农耕民族的面貌留存下来,却仍保留了原始初期的不少特征。由羌族民歌《丰收之歌》改编的舞曲,其舞蹈中出现的左腿跪蹲胴体轴向转动,是对羌民围着丰收的玉米包搓粒的情景的再现;起舞的妇女们拉着自己的长衫衣角,通过屈膝和胯部的转动向观众模拟了在堆满粮食的晒场上筛簸谷物的情景。羌族舞蹈中的胯部动律仍保持了羌族先民妩媚中又不失豪放、粗犷的性格及原始的审美观念。同时,胯部往复转动的韵味之所以独特,与后来生产发展的羌族精美的服饰也有一定的关系。当羌族女性腰带上坠着长穗、串珠和各色彩带,慢歌快舞踏步动胯,腰间的串珠和彩带随着胯部往复转动时,别有一番柔美的韵味,给观众带以视觉上的享受。另外,羌族主要聚居在高山地带,长期行走崎岖山路及上下独脚楼梯的生活习惯,也是形成羌族舞蹈中胯部和脚步关、开特点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历史遗留的因素,关于羌族的繁衍发展有着很多美丽的神话传说,而这些神话传说中大多与形态柔美、面容姣好的仙女或女神有关,这使得羌族传统民间舞蹈在保留了不少的原始文化色彩的同时,偏好对女性美好特征的模仿和赞美。惹木那耸瓦舞尤其强调胯部的动律,女性表演占其重要地位,舞蹈动律较其他羌族舞蹈更富有特点和魅力。

三、羌族惹木那耸瓦舞的传承价值

“瓦尔俄足”节日在羌族发展过程中的历史内涵,包括其庆典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的仪式歌舞惹木那耸瓦,对羌族民间歌舞艺术的起源和艺术价值的解读具有重要的提示作用,古老的原始体态符号特征对羌族其他舞种,包括后来在民间广泛流行的自娱性传统舞蹈“萨朗”的发展、演变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关于保留和继承一个民族历史文化习俗的途径大致有三种:一是文字记录或文物珍存,像由敦煌莫高窟出土的《敦煌遗书》便完整地记录了唐朝时期西域各少数民族的生活、文化艺术以及商贸往来的具体情形;一种是通过民歌、音乐、诗词等为载体的口传心授的方式代代相传,藏族活体史诗《格萨尔王》便是这一类型的有力代表;还有一种则是通过肢体表达,类似茶道艺术,以及民族民间舞蹈都是借由肢体而不是语言向外传递信息,诉说情感的表达方式。

羌族在我国少数民族中历史最为悠久,是一个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民族。我国现有的少数民族中,有很多族群都是由古代氐羌人通过迁徙、征战、通婚、融合以及繁衍的方式发展而来。不仅古代氐羌人的血脉分布甚广,分支众多,不少出土的文物也显示其悠久的发展史在艺术方面对华夏民族的重大影响。前文所述1973年青海大通县孙家寨古墓葬中出土的文物与1995年青海宗日马家窑文化遗址出土的舞人纹彩陶盆,都有力地证明了羌族舞蹈艺术的悠久历史。两件舞蹈纹彩陶盆均在青海出土,而青海正是在新石器时代黄河流域氐羌部落民族系统的势力范围内,大范围的考古文化系统虽然不能与某一民族文化直接画等号,但又在物质基础上体现出了不可独立开来的民族黏连性。由于羌族内部独特的演变发展形式以及其文化特性导致该民族未能有文字典籍的存留,且至今仍靠口头传播实现信息交流,因而这个民族的原生文化大多是依靠口传心授的方式世代相传,从而留存了下来。

羌族惹木那耸瓦舞是因“瓦尔俄足”节日的产生而盛行的,是源于一种原始祭祀仪式的艺术形式。诚然,艺术是不能与仪式相提并论的,尤其是在现代人看来,仪式的实践者,都是些墨守成规的人,通过固有的程序循规蹈矩地重复着祖先留下来的遗训和成书的条条款款。而艺术的实践者却恰恰相反,当人们谈论到艺术家时,他们那种自由奔放、放荡不羁的风格和形象总能跃然于眼前。尤其是舞蹈家,其飘逸的身段与富足的仪式典律总是显得格格不入。然而,类似产生于原始仪式的艺术遍布全世界,比如藏族的“羌姆”,就是与宗教结合的寺庙仪式乐舞;再比如古希腊的“春天之舞”,不仅是原始人对食物和后代的祈望,在此基础上还衍生发展出了现代希腊戏剧……通过“瓦尔俄足”的开展程序,不仅能为我们清晰地展现惹木那耸瓦舞这一民族艺术的基本程式与历史脉络,同时也为我们厘清原始艺术在现代文明中的传承价值提供依据。

通过在现代文明社会对原始艺术的保留和继承,可以帮助现代人找寻对传统文化已渐渐失去的认同感。

现代文明社会中艺术的一个典型特征是快速生产和快速遗弃,如此快速消费的方式让现代文明很像一块远看遍地是黄金的沙漠。传统文化在现代文明这片文化沙漠中很难汲取到滋养其生命的水分。如果把现代社会比作文化沙漠,快消品的大众文化便是其沙漠中的绿洲,绿洲在沙漠中可见,可数量有限;由于其分布的地域不同,被其滋养的受众也是有限的。

传统文化就像沙漠里的骆驼,可以在沙漠里生存,而沙漠却不适宜其永久生存。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则是驼峰,骆驼身上的驼峰数量有限,无法再生产,并且驼峰一旦被使用,骆驼的生命就终结了。

消费社会中大众文化的快速生产及快速消费使人们对新事物接受和遗弃的周期越来越短,而旧的习俗和充满繁文缛节的仪式则渐渐被简化的现代特性所替代,人们在囫囵的文化吞食中失去了对保留传统民间艺术必要性的辨识。艺术形式所承载的精神内涵应该是比人的生命更加不朽的。与京剧、昆曲以及藏戏等艺术形式类似,羌族的惹木那耸瓦舞有着悠久的历史,并且传播范围更加小众。但是,作为华夏民族璀璨文化之林里的一块瑰宝,羌族的惹木那耸瓦舞在大众视线范围内还没有闪耀出其应有的光芒。古老的惹木那耸瓦舞或者比现存的聚居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羌族人民年纪更长,但“惹木那耸瓦”这个名称跟随进城务工的羌族人走出大山被外界广为人知的机会并不多。作为一项具有典故的完整祭祀仪式,在“瓦尔俄足”节日中,参与舞蹈的妇女们通过将原始的农耕、狩猎、婚嫁、丧葬等行为编排进舞蹈动作中,借舞蹈动作再现远古时期男耕女织、五谷丰登的和谐生活;在舞蹈过程中重新体验原始生活中动人心弦的激情,是作为仪式性的模仿,是情感的自然流露,而舞蹈背后隐藏的关于祭祀“萨朗女神”的美丽传说不管是否真有其事,都作为热情善良、追求美好的民族性格写进了羌族艺术以及羌族人民的精神中。民族的优秀品质和传统文化内涵都通过艺术作品淋漓尽致地传达出来。1994年1月24日,江****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提出“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文化指导方针,进一步阐明了民族优秀艺术作品对于唤醒全民族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凝聚民族核心价值观以及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品质等方面所产生的重要价值。在文化方针政策指引的环境下,保留和传承羌族传统的惹木那耸瓦舞不仅具有族群性,还具有民族性和历史性,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良性指向。

其次,通过现代文明社会对原始艺术的继承和保留,还可以帮助现代人统一原始艺术与现代文明审美的趋同。

原始艺术的创造者是远古的祖先,原始社会时期传播与表达的单一决定了情感传递和留存的局限性。虽然科技处于尚未萌芽状态,可作为人类心智的进化却从未停止。通过出土的新石器时代的文物不难看出,原始的祖先已具有了较强的心理感知能力,对外界事物的直觉感受不一定比现代人差,这从原始人将储水的陶罐以对自然事物的模仿从而通过艺术造型的方式呈现不难看出。关于“萨朗女神”的传说不仅体现了羌族远古时期的原始祖先对风雨雷电云日月等自然现象拟神化的敬畏,同时也因为拟神化的思维导致了人们对天地万物种种虚幻的构想。由此而产生了类似“仙女”或“女神”这样的神灵,并天真单纯地寄望在神灵的指引下远离现实的苦难从而追寻长顺的美好。神话传说赋予原始艺术形态的是神秘感和超越常规的幻想性。

对于现代人来说,可能更习惯用直白的唱词喊出“羊角花儿开遍山野,幸福的生活美满和谐”这样的想法,而不会在日常的娱乐活动中有编排地唱诵“敬山神”的仪规。而各方神灵正是少数民族所认定的自我族群繁衍发展的民族精髓,换句话说,正是通过对神话传说中神灵形象的幻想、事迹的传诵以及在约定时间所举行的集体性仪式,帮助同一聚居区内同样生活背景的人们找到自我身份确认的方式。现代社会中喜闻乐见的歌唱、舞蹈以及绘画艺术,包括民间技艺的手工制作,无一不是从原始祖先那里继承而来,只不过是表达的方式和载体有所增加或变革,但没有哪一样艺术是脱离于某一历史时期而单独成就,被称作“现代艺术”的艺术形式也是有原始文化的精神内涵支撑起其庞大的身躯的。所以,对原始艺术的保留和继承,并不会让我们在精力或技艺方面消耗更多的成本,通过原始仪式中的原始艺术的保留与传承,在给大众以普及的作用同时,不仅能帮助减少传统文化因现代眼光而产生的误解,缩小现代与历史的审美差距,这样反而能让现代的艺术工作者领悟到更多对现代艺术的发展出路有所启发的灵感。

对于能够使用语言的人类来说,舞蹈是一个肢体表达重于语言述说的艺术表现形式,这一艺术形式通常不会受到语言文字的限制,所以包括生物学家在内,谁也不敢断定动物界是否就没有舞蹈的存在。因此,对于没有文字留存的羌族来说,文字反而没有成为民族民间舞蹈传承和发扬的劣势,口传身授的传播途径不仅使得受传者必须通过模仿和反复的实际练习才能对其内涵有所领悟,同时也给受传者以及观众提供了更大的想象空间。通过模仿从而保存下来的动作使得羌族民间舞蹈语言处处体现出原生体态符号的实质。体态符号可以承载的信息含量是非常丰富的。通过体态符号,人们不仅可以了解这个民族从古至今的文化形成与嬗变,更重要的是可以从中探寻属于这个古老民族独有的人文精神内核。通过口传身授这一形式的传承过程也不难看出,对集中体现体态符号的羌族民间舞蹈文化传承人的保护,也成为羌族民间传统文化艺术保护工作中无可替代的关键环节。

在羌族历史上的很长一段时间,羌族的基本社会关系组织形式都是以母系氏族的结构和框架作为支撑。惹木那耸瓦舞的传承与发展是跟母系氏族妇女主持氏族集体家务和社会活动存有密切联系的。至今羌族生活中仍保留着一些母系氏族特征遗存的痕迹,比如在家族中保留母舅对事务所具有的权力,在“瓦尔俄足”节日庆典中男性代表只能是具有“舅舅”身份的人出席;男方在婚嫁时不一定非得是娶妻过门,也可到女方家做“上门女婿”;在子女姓氏方面也很宽容,不一定严格遵照父系社会的规则,子女可随母姓等。据口传资料显示,羌族最高的宗教祭祀活动中也有女巫师的出现。汶川绵褫一带就有女巫师的传说。“歌仙节”这种礼仪舞在一般的礼仪活动中少有出现,如逢寨内一年都没有遇人凶死,以示吉利,便由寨内年老的女性跳此舞以示庆贺,其舞蹈只以胯部动作为主,故使舞蹈风貌显得格外古朴、典雅、优美动人,特别是胯部往复转动的韵律,更能反映出古羌人原始的审美情趣。

惹木那耸瓦舞独特的胯部动律特征不仅充分体现了远古时期羌族女性在母系氏族背景中浓郁的社会色彩渲染下的群体活动表现,同时也体现出羌族人对原始母系文化崇拜的遗存特点,在这样的语境下,保护与传承羌族惹木那耸瓦舞对深度挖掘古羌民族母系社会的文化内涵以及女神崇拜、女性地位演变,包括族群内部女性身份的自我确认等课题都有着重要的启示。

总之,作为通过舞蹈这一肢体表达的活态文化,羌族传统仪式性舞蹈惹木那耸瓦舞同时在全球化语境中也对研究世界民族进化史、文化演变史有不可替代的价值,是研究西部民族历史文化内涵、中华民族一统格局下的民族文化融合的活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