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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各地区各走各的路(2)

然而,直到19世纪20年代,美国的废奴运动依然少有坚定的追随者。有些理论家指出,虽然奴隶制不符合宪法要求,但是大多数人都认为这种制度不属于联邦的控制范畴。想要在美国废除奴隶制,除了战争以外别无他法。当《密苏里妥协案》出现之后,一向反对奴隶制的北方人的思想开始分化。一些人坚持废除奴隶制,另一些则开始妥协,他们认为只要奴隶制这个错误不发生在自己的社区里就可以了,既然宪法要求他们必须容忍那些保留奴隶制的州,那他们也没有责任与之斗争。

在19世纪20年代,奎克·本杰明·伦迪是在美国废奴问题的讨论上较为深入的人之一。伦迪在巴尔的摩担任当地报纸《普遍解放之神》的主编一职。他用较为直接的言辞表示,应该以劝说的方式使南方放弃奴隶制,并讨论了将自由黑人和奴隶迁往海地和加拿大的可能性。

比伦迪还要激烈、还要大胆的反奴隶制者是威廉·劳埃德·加里森。加里森来自北方的马萨诸塞州,是伦迪的年轻助手。他大胆地宣称自己支持毫无条件地废除奴隶制。在当时,他的“极端”态度激起了当地人的强烈不满,以至于他无法在巴尔的摩继续生活下去。于是,加里森回到波士顿,并在1831年创办了《解放者报》。同年,他还组织成立了新英格兰反奴隶制会社。该会社坚持加里森的一贯立场,即主张使奴隶直接获得解放,使奴隶获得公平的对待。尽管联邦政府支持废除奴隶制,但是加里森拒绝以政治途径解决该问题。

可是,在美国很少有人支持加里森的观点,更多的人认为加里森的对抗性手段令人恼火。无论他何时何地进行演讲,都会受到一群被报纸称为“有财产和地位的绅士们”的攻击。1833年,这些人破坏了加里森在纽约举行的一次聚会。两年之后,身处波士顿的加里森更是被一群暴徒拉去游街,而另一群暴徒则在同一天对纽约反奴隶制会社在尤蒂卡举行的会议进行了骚扰。1837年,暴徒放火烧毁了加里森的支持者伊莱加·拉夫乔伊的报社。次年,为阻止废除奴隶制的宣传大会在费城的宾夕法尼亚大厅召开,一伙暴徒又将整座大楼烧成废墟。

随着这些暴行的愈演愈烈,加里森的支持者们也产生了新的想法。比如纽约富商亚瑟·塔潘和刘易斯·塔潘兄弟就开始转向支持西奥多·德怀特·韦尔德。韦尔德与加里森思想上最大的不同是,韦尔德愿意通过参与政治活动来达到逐步直接解放奴隶的目的。1840年,塔潘兄弟、韦尔德与加里森公开决裂,其争议的焦点集中在是否参与政治、参与废奴运动的女性是否可以作公开演说的问题上。虽然加里森不愿意通过政治活动解决废奴问题,但是在妇女参加废奴运动的问题上,却比韦尔德更加开明。但韦尔德却认为,妇女的公开演说可能会引起潜在支持者不必要的反抗。

在白人发起的废奴运动引起人们的注意之前,很多黑人就已经是废奴论者了。到1830年时,美国已经有50个左右的黑人反奴隶制团体存在。它们在废奴运动浪潮中逐渐发展壮大,成为美国废奴运动的重要力量之一。戴维·沃克是第一位着名的黑人废奴主义者,其《对世界有色人民的呼吁》的演说极富说服力,被认为是现代黑人民族主义运动的一个重要起源。沃克本身就是自由黑人,他对美国南北方都存在的种族主义歧视有着深刻的认识,因而他批评白人反复呐喊的民主和纯粹自由都是伪善,他寄希望于上帝给美国带来最终的正义。

另一位重要的黑人反奴隶制者是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他原本是一名奴隶,后来从马里兰逃到北方,定居在波士顿,并成为马萨诸塞州反奴隶制社团的干事和重要演说家。他是那一代最为出色的美国人之一。道格拉斯四处演讲,对他的白人听众演说道:奴隶制的存在会让你们的民主共和政体成为一种虚名,让你们的人道主义成为卑鄙的借口,让你们的基督教成为伪善的谎言。道格拉斯早先是加里森忠实的信徒,但到了19世纪40年代末,道格拉斯转变了思想,并以宪法为武器,开始在现有制度内部与奴隶制作斗争,与种族歧视作斗争,而这正是加里森不愿做的事情。

但无论怎样,加里森在美国废奴运动的历史进程中还是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虽然追随加里森的人不多,但是他的废奴思想比较彻底。加里森一再强调,废除奴隶制不仅仅是还奴隶以人身自由,更是要实现种族平等,使黑人获得真正公平正义的对待。加里森之所以会提出这样的观点,是因为即使是赞同废除奴隶制的白人也很少有人相信黑人是与他们真正平等的。正是这种具有深邃洞察力的观点,使加里森成为美国废奴运动的重要人物。他甚至预见到,在废奴基础上实现真正的种族平等才是美国的未来。

密苏里妥协案

1819年,密苏里申请加入联邦,由此引发了南北之间第一次公开的重大政治冲突。这场冲突斗争十分复杂,持续了整整一年,到了1820年末,南北终于达成妥协。

当时美国参议院里,共有22名参议员,分别来自联邦内的22个州。其中来自南部的有11人,来自北部的有11人,南北双方势均力敌。如果密苏里州加入联邦,那么它就成为第23个州,参议院里也将产生第23个参议员。不管密苏里州采取北方的自由制度,还是实施南方的奴隶制度,都将打破南北的均衡,所以它成为了南、北方争夺的对象,也成了举国瞩目的焦点所在。

当密苏里州申请加入联邦的法案提交上来时,纽约州议员詹姆斯·塔尔梅奇提出修正案:密苏里州所有奴隶所生的子女一旦长到25周岁就成为自由人;而且从现在开始,不能再向密苏里州运送哪怕一个奴隶。

这项十分明显的废奴修正案马上引起热烈的讨论,其热度是1787年宪法通过以来绝无仅有的。国会在争论,一般的社会民众也在争论。北部各州议会和群众,以及新组成的通讯委员会沸腾了,他们用数以百计的决议和宣言支持塔尔梅奇修正案。相应的,南方各州则对这个修正案嗤之以鼻、坚决反对。南方佐治亚州的参议员托马斯·科布叫嚣:塔尔梅奇修正案的通过意味着联邦的瓦解。而马里兰参议员威廉·平克尼是州权主义的拥护者,他认为国会无权干涉密苏里人的选择。

1819年2月,众议院通过了密苏里法案,但该法案遭到了参议员的否决,于是被搁置起来。直到1820年,缅因从马萨诸塞分离出来申请加入联邦,拖延甚久的密苏里州修正案才获得转机。

由于亨利·克莱的极力周旋,南北双方终于妥协:缅因州以自由制度加入联邦,密苏里州以奴隶制度加入联邦。于是,参议院里的南北均势得以继续维持。密苏里州法案还增加了来自伊利诺伊州的议员杰西·托马斯提出的一项补充条款。改条款规定:1803年购买的路易斯安娜的土地以北纬36°30′为界,这条分界线的北面必须实行自由制度。

以上即是历史上着名的密苏里妥协案的全部过程。

这一番斗争、妥协下来,南北双方都开始认识到将来的危机:西部的领土仍在扩张,以后还将有更多的州加入联邦。有识之士由此明白,将来南北双方仍将继续斗争,联邦的前景不容乐观。托马斯·杰斐逊写道:“这个重大的问题犹如深夜传报或经的钟声,惊醒了我并使我充满了恐怖之感。”他还表示:“我对那些,并非所欲的人都看清了我们地平线上的小黑点,它迟早会变成龙卷风向我们袭来。”

《1850年妥协案》和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

1848年美墨战争刚刚结束,移民詹姆斯·马歇尔便在加利福尼亚地区首先发现了黄金。很快,这个消息便被传播开来,无数“淘金者”蜂拥而至。“淘金热”的出现,使该地区的人口很快大幅上升。大量外来移民的出现,使奴隶制问题自然而然地被提到日常议程上来。

南方和北方本就因为奴隶制的问题而存在矛盾和冲突,现在针对加利福尼亚、新墨西哥等地要不要坚持实行奴隶制的问题,双方又展开了激烈讨论。南北方各执己见,相持不下。

南方奴隶主宣称,一旦在加利福尼亚、犹他、新墨西哥等地禁止奴隶制,他们将准备脱离联邦。这样的威胁对于北方来说似乎并不奏效。北方的各州议会(除艾奥瓦州外)仍然坚持禁止奴隶制,他们认为国会有权利在其领地上决定奴隶制的废除。

一时间,南北方的关系十分紧张,双方都丝毫没有让步的意思。在此情况下,南北方主张妥协的人士希望能以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妥协法案来处理这场矛盾。

当时有三种方案被提出来:一、各州领地上的奴隶制存废问题应由当地人民自己解决,他人无权干预;二、将密苏里妥协案中南北分界的36°30′延伸到太平洋沿岸,其中界限以北不允许奴隶制的存在,界限的南面则继续允许奴隶制存在;三、国会不能干预各个领地上的奴隶制问题,所有关于奴隶制存废问题的争端都应由领地法院和联邦法院来解决。

在1849年12月的国会中,参议员亨利·克莱向议会提出一个妥协法案,在此之后,他还发表了长篇演说来为其议案进行辩护。亨利·克莱希望南北双方都能做出一定的让步,赞同他的妥协案,以和平的方式来解决争端,恢复国家的和睦和安定。

来自南卡罗来纳州的参议员约翰·卡尔霍恩尽管年老体衰,但仍坚持出席了辩论会。约翰·卡尔霍恩是奴隶主阶级的代言人,他认为北方应该为当前南北方存在的矛盾危机承担主要责任;他要求北部全数归还当初从南方逃往北方的奴隶,并停止有关废奴的一切宣传;他还宣称要在新获得的领土上给予南部平等的权利;他甚至还威胁说,如果这些要求不能得到满足,那么南方将脱离联邦,使联邦面临解散。

面对南北方始终僵持的局面,北方一些主张妥协的人士纷纷大力发表演说。他们呼吁北方应该为了保全联邦而实行妥协。经过几个月的争论,亨利·克莱的妥协方案仍然陷入僵局,南北方都不同意继续让步。最后,在其他参议员的积极帮助和大力宣传下,1850年9月,南北方的僵局终于被打破,双方通过了几项妥协法案:犹他和新墨西哥组成领地后,可以自行解决其领土上的奴隶制问题;加利福尼亚州加入联邦,并成为自由州;首都哥伦比亚特区不允许出现奴隶贸易;针对逃奴重新制定一条更为严厉的缉捕法案等。

妥协案通过后,南北方之间的紧张矛盾终于得以暂时缓和下来。然而无论是南部的奴隶主阶级还是北部的资产阶级都对妥协案感到不满。妥协案虽然能够暂时缓解矛盾,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的矛盾。因为南方的奴隶制存废问题是这次争论的根本原因,要想彻底解决它,除非从根本上将奴隶制度摧毁或是北方不再反对奴隶制,否则这一问题将无法得到真正的解决。

不出意料,短短四年之后,关于奴隶制问题的大辩论又被挑起。1854年,被称作“小巨人”的伊利诺伊州参议员斯蒂芬·道格拉斯提出“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作为北部民主党的党魁,道格拉斯是当时参议院领地委员会的主席。

1853年,道格拉斯曾提出要修筑一条横贯大陆的铁路,借此来巩固他在其长期活动中心——芝加哥的地位。但在铁路修筑方案正式通过之前,道格拉斯遇到了一个难题。内布拉斯加和堪萨斯这两个地区人口较为稀少,必须由政府组织才能组建领地。野心勃勃的道格拉斯想要趁此机会找出一个合适的政治题目来大做文章,以此获取南部民主党人的支持,最后实现其在下届大选中被提名的构想。

于是,道格拉斯在1854年1月向参议院提交了“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该法案规定,堪萨斯和内布拉斯加这两个地区的奴隶制度问题,应该由当地的人民推选出的代表去解决。这显然违背之前的密苏里妥协案,因为根据密苏里妥协案,这两个地区都是位于36°30′以北,应明令禁止奴隶制。

该法案的提出再次引发各界的激论,北方人民群情激奋,道格拉斯成为北方人指责的矛头。激进的北方废奴派和自由土地派强烈反对这一法案,他们对“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进行强烈谴责,并发表“告美国人民书”,以此表达废除奴隶制的决心。

与此相反,在南方,道格拉斯的法案一经提出便得到南部普遍的支持和欢呼,他们为奴隶制度的保留而雀跃。一些守旧的奴隶制维护者甚至提出要明确废除密苏里妥协案,而这时的道格拉斯一心想要获得南部群众和奴隶主的支持,因此他毫不犹豫地对这一要求表示接受,南部的舆论也因此更加支持道格拉斯的法案。

1854年5月,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在参议院中以多数票通过。从表面上看,南方奴隶主取得暂时胜利,但实际上,南北方关于奴隶制度问题的争论和冲突还深刻地保留着。